澳媒:梁振英秘密收澳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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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關注UGL事件 向港政界收風

特首梁振英因被指干預立法會調查UGL事件,令UGL事件再被炒熱,他企圖逼專責委員會成員梁繼昌辭職,反而引來法律學者張達明及劉進圖公開撰文,質疑UGL事件中梁未清楚交代的疑點,特別是劉質疑梁與UGL或有未公開後續協議,季陶聽聞已引起一些接近北京人士「關心」,私下向香港政界打探。

憂為習訪港添暗湧
該政界中人稱,當日梁振英獲增補為全國政協委員時,曾說過已就UGL事件主動向中央交代,強調從未接獲任何地方稅務局查詢,即梁已向中央保證UGL事件「冇手尾跟」,令他可順利成為政協副主席;但現在張達明及劉進圖卻對UGL事件提出更多問題,包括梁與UGL是否有未公開的後續協議,「究竟CY當日向中央『交代』內容,有冇交代埋張、劉兩人提出嘅問題?呢個相當重要,因為佢哋嘅指控若屬實,梁就有可能觸犯法律」。

他又指曾有一些接近北京人士私下問他,有關質疑「幾大可能是真?」該政界中人稱,「我答佢哋真係唔知,因為只有梁同UGL先最清楚,但梁到今日冇清楚回應張、劉提出嘅問題」,但他也多補一句,「但只要睇梁『秒回』梁繼昌,但對張、劉提問就唔答,背後代表乜,大家心中有數」。

至於接近北京人士為何如此「關心」UGL?該政界中人認為今年7.1國家主席習近平來港,任何「風吹草動」也會令北京神經緊張,個人猜測由於UGL事件涉及外國公司,之前又是海外傳媒爆料,「北京可能要評估,萬一劉進圖等人質疑嘅嘢係真,會唔會忽然又有外媒爆料?要知道梁唔止係特首,仲係國家領導人」。

季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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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最後答問會 泛民集中問收款風波 梁﹕UGL事件曾上報 中央滿意


特首梁振英昨出席任內最後一次立法會答問大會,泛民集中火力追問他收取澳洲公司UGL約5000萬元的事件,要求他出席專責委員會會議,又質疑民建聯周浩鼎獲委為平機會委員涉私通利益。梁振英沒正面回應,指專責委員會若是「炒冷飯、政治騷」,則「答案很簡單」。他表明,自己曾主動向中央交代UGL情况,中央亦感到滿意。

梁繼昌不問UGL問稅務
梁振英昨出席答問大會,獲提問機會的6名泛民議員,大多針對追問UGL事件。早前被梁振英控告誹謗及連日撰文「狙擊」的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沒有就UGL提問,而是問及稅務修訂問題,令人大跌眼鏡。對於為何不把握機會追問UGL,梁繼昌會後解釋,日後還有很多機會在法庭、專責委員會討論此事,又指梁振英不會給予答案,不如問其他重要議題。

被促出席調查會議
梁振英﹕倘炒冷飯 答案很簡單
泛民昨就UGL事件提問各有重點。民主黨胡志偉昨在會上直斥梁振英貪得無厭,欺上瞞下,是「帶病提拔的幹部」,又指全國政協副主席非「免死金牌」,質疑他會否向中紀委交代UGL事件。梁振英則說,自己在2014年已「主動向中央交代了所有情况,中央亦是滿意的,中央不是不知道的」,批評胡志偉現時重提「除了政治炒作,我想不到有其他目的」。公民黨譚文豪要求梁振英出席立法會調查UGL專責委員會,惟梁振英未有正面回答,他說﹕「若調查委員會的作用是『炒冷飯』、做『政治騷』的話,相信任何人的答案都很簡單。」

陳志全批周浩鼎入平機荒謬
人民力量陳志全質疑梁振英早前繼續委任「歧視性小眾」的民建聯周浩鼎任平機會委員,直斥荒謬,質疑是否「私通委任、報答周浩鼎效(忠)的犬馬之勞」,要求收回有關委任。他說,眾所周知周浩鼎反對任何保障同性關係的法例,又大力反對反歧視條例,而梁振英繼續委任他,猶如「委任一個餐餐食野味、著皮草、販賣象牙的人,入去一個保護野生動物委員會」。

梁﹕不因對某事看法影響委任
梁振英回應稱,這絕對是不必要的猜測,若然屬實,那麼「泛民議員過去很多問題上都阻撓特區政府,反對我,是否就因為特區政府沒有委任他們坐什麼位?」他強調,委任社會人士到各種委員會,特區政府不會因他們對某些事情有何看法而委任或不委任。

梁繼昌昨亦獲得機會與梁振英「正面交鋒」,開場白時就笑言「終於有機會同你直接對話,不用隔空對話」。但他關心的是早前稅務條例修訂工作,質疑為何要跟從國際經濟合作組織的要求,他認為不應讓國際機構「指指點點」。

評:那個中央?指出誰是中央?中央不會充當香港法庭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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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梁振英?信中央?信郭文貴?

梁振英昨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就UGL問題重申「我主動向中央交代了所有情況,中央亦是滿意的」。中央滿意一直是梁振英的擋箭牌之一,問題是,中共的官員利益申報並未形成制度,豈能代替香港法律、行政制度的要求。梁振英為甚麼可以向中央交代所有情況,就不可以回答周梁淑怡替港人所問的三個問題?無法取信於港人的梁振英,只會拖累中央也無法取信於港人,甚至讓港人寧願相信郭文貴所踢爆的中共高層深陷貪腐、官官相護。

左閃右避 拖中央落水
無論梁振英再如何表揚與自我表揚主政五年的政績,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及香港研究協會的最新民調都顯示,梁振英臨落台的民意支持度都在谷底,分別為38.1分(滿分為100分)、2.19分(滿分為5分)。一個不獲市民支持、信任的特首,動輒聲稱中央滿意其表現、滿意其交代,要麼是夜行人吹口哨,要麼是欺下瞞上,最終都要現出原形。去年12月,梁振英被棄選、不角逐連任後,港大民研計劃的調查顯示,香港市民信任中央的比率勁升9個百分點至38.9%,不信任比率則下降9.5個百分點至37.3%。由此可反證梁振英作為豬隊友「累街坊」的能力。

梁振英的另一擋箭牌是英國、澳洲執法部門和稅務部門五年來未曾質疑他聯絡他。這或許可以反映UGL作為付款人沒有問題,但英國、澳洲豈會理香港特首作為收款人是否應申報、有沒有問題?莫非梁振英在引入中央干預香港官員利益申報事宜時,還要引入英國、澳洲的干預嗎?

梁振英左閃右避,始終未回答周梁淑怡簡化後的三個問題:是否上任後收UGL巨款未申報?應否申報?沒有申報是否有合理辯解?他不依香港法律、制度要求作答,卻拿中國、英國、澳洲的標準為自己解脫,還要指摘民主派議員的追查是政治炒作,其實質意圖恐怕正是要把事件政治化、擴大化,把滿意其交代的「中央」拖落水,讓「中央」替他承擔市民和輿論的不滿。只不知,誰是這個中央?是張曉明、張德江,還是習近平、王岐山?

覷準時機 符合黨要求
中共權貴集團正為十九大權力分配火併,高層貪腐消息滿天飛,逃亡美國的中國富豪郭文貴更頻爆「核彈級」猛料,矛頭直指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由於郭文貴尚未公開證據,本港傳媒多避談相關爆料,甚至連他公開的國安在香港設點擄人等問題也未予關注。但郭文貴的爆料經美國諸多主流媒體報道,在北京引起的震盪已不局限於政壇,還把一些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和媒體捲入其中,讓人質疑他們是某些權貴的隱形化妝師。

梁振英此時把UGL問題推給中央,的確是覷準時機。一來,中共高層一直反對建立官員利益申報制度,只求官員對組織、對中央坦白交代,以便酌情處理,梁振英的表現完全符合黨的要求。二來,就算梁振英收受5,000萬有問題,相比於中共高官被指控貪腐動輒涉及上千億、上萬億元,也不值一哂,豈會認真追究。三來,梁振英的最高官階只會是全國政協副主席,位於黨和國家領導人序列中的末端,並不影響權鬥大局,此時還有誰願意為他多花心思。

但是,「中央」對梁振英的滿意、信任,對價值觀未被同化的香港市民和輿論來說,只會加深對一國兩制被摧毀的疑慮,只會加深對中央的不信任感,正所謂「信你一成,雙目失明」。一旦郭文貴公開中共高層貪腐的證據,港人對中央的信任度勢必跌向谷底,那些為梁振英辯解的中港官員也難免誠信破產。反之,一旦梁振英明年未能獲安排連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或有一日再因照顧家人需要被辭職,港人對中央的信任度勢必再創新高。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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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事件疑團未解
王永平促廉署徹查


特首梁振英上周四出席任內最後一次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強調UGL事件在2014年「發生」後已向中央交代,聲稱中央表示滿意,又重申與UGL簽訂的協議只是「離職協議」,認為毋須申報。前高官王永平在《am730》專欄指以上兩點可見事件疑團未解,須徹查找出真相,「才能符合中央依法治國、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和特首須就其操守向港人問責的3個基本原則」。

指京或不知兼職協議
王永平指,協議是在梁2012年未上任特首前簽訂的,故此梁在答問大會指事件在2014年發生並不正確,「正好反映中央在委任他當特首時,極有可能不知道有這份特首在上任後須幫UGL辦事的『兼職』協議(儘管是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而梁稱中央滿意其解釋,「並不可以理解為中央曾經或將會指示特區政府毋須調查這宗案件」。

王續指,梁稱UGL協議是「離職協議」是大大簡化了這份價值400萬英鎊、付款一方既不是他僱主並須他辦事的合約,「他的一面之詞是否符合法律定義,應該是廉署調查的其中一個關鍵」,更指事件另一關鍵是行會申報利益制度是否明確排除這類性質的協議,「也不是由當事人梁特首一個人說了便算」。王直言:「港人就UGL事件再追問梁振英一百次都不會有任何意義。」惟寄望廉署及律政人員緊記無私無懼的法治原則,依法徹查,並作出符合香港法治及自己良心的檢控決定。

評: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央是堅決反貪腐的,中央不會包庇任何港官貪腐。不走樣不變形就是要按香港法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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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5建制發言護航 彈劾梁今續辯 建制斥淪鬥爭工具 泛民指回歸廿年最嚴重瀆職


立法會昨開始辯論由28名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提出、彈劾特首梁振英的動議。建制派議員護航未算熱烈,在5小時的辯論中,有22人發言,當中只有5名建制派。建制派議員斥泛民濫用彈劾機制,把動議當作政治鬥爭工具,是「倒梁鬥爭的重頭戲」。民主派反駁指梁振英干預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工作,破壞議會尊嚴,形容事件是回歸廿年以來「最誇張的政治黑幕」。

料分組點票被否決
立法會今日會繼續討論彈劾動議,但料將在分組點票被否決。彈劾議案完成後,接着就是處理由毛孟靜提出譴責周浩鼎的動議。

張建宗﹕沒充分實質理據
梁振英在上月被揭發私下透過民建聯周浩鼎,就《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調查範疇,提供修改意見和文件。周後來因事件辭任專責委員會委員。民主派認為梁不恰當地介入專責委員會的事務,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因此提出彈劾動議。

政務司長張建宗昨在開場發言時表明政府「堅決反對」彈劾動議,指「動議的內容沒有充分及實質理據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的行為而不辭職」,批評泛民將動議當作政治工具。張又舉出多項梁的政績,指梁5年來盡忠職守地服務市民,「對香港的貢獻,特別在房屋、扶貧、安老、助弱和環保各方面,得到廣大市民的認同」。

代表提出動議的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昨在大會上表示,梁振英透過周浩鼎干預立法會調查,是「合謀亂政」,令行政立法制衡的制度倒塌。楊形容這是「回歸廿年來最嚴重的瀆職行為」,指梁的任期餘下不足一個月,但立法會仍有責任彈劾,「如果立法會不嚴肅處理,我們作為立法機關等同失職,後果可以後患無窮」。

建制派議員發言未算熱烈,僅得5人發言反駁泛民。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反對派過去5年針對梁振英,在未有足夠事實根據下,就隨意指控梁嚴重違法瀆職,是濫用彈劾議案,「令立法會最莊嚴的憲制權力,淪為打壓異己的鬥爭工具」。

李慧琼護鼎 「太『梁粉』無say no」
李慧琼亦公開為周浩鼎護航,指周雖然在處理事件上有做得不妥當的地方,包括「太『梁粉』,無向梁先生say no」,以及在委員會中未有第一時間指出修定內容是來自梁,但指周已經道歉和承擔責任退出委員會,斥泛民「好像鯊魚一樣……咬到你流血不止為止」,強調民建聯「不會讓你(周浩鼎)成為繼梁先生後,新一論政治打擊的對象」,會堅決反對這場政治狙擊。

經民聯張華峰斥泛民「未審先判」和雙重標準,不點名批評委員會委員梁繼昌未有申報利益,但泛民處處維護。
民主黨尹兆堅反駁李慧琼的「鯊魚論」,指周浩鼎「呃人」,在UGL專責委員會中,曾經表示提交的修訂文件是周自己的意見,斥周協助加入對梁振英有利的調查範疇修訂,指要不是被揭發,周就會是委員會中梁振英的「扯線木偶」。

評:僅5建制發言護航。正確的說法是, 僅5建制發言肯替梁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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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梁議案遭否決 5建制缺席

UGL調查委員會風波持續,在大部分建制派護航下,立法會昨否決對特首梁振英啟動彈劾程序,但5名建制派議員未有現身投票撐梁振英。民主派對風波另一主角、民建聯周浩鼎提出的譴責議案,則出乎意料在未經反對下,獲交付另一調查委員會處理。

鍾國斌:約了朋友吃飯
彈劾梁振英議案昨於地區組別獲17票贊成、12票反對,功能組別獲11票贊成、22票反對。自由黨鍾國斌、民建聯梁志祥、新民黨葉劉淑儀、獨立田北辰和謝偉俊均缺席投票。鍾國斌解釋,自己約了朋友吃飯。

非建制派28名議員早前聯署,稱梁振英私下透過周浩鼎修改UGL調查委員會文件,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由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代表提出彈劾,議案在前日和昨日共討論約9小時。

楊岳橋表示,梁振英與周浩鼎私通是不爭事實,批評建制派為兩人「塗脂抹粉」,將會「後患無窮」。他強調,是次彈劾最重要的意義並非令梁振英難堪,而是向大眾證明立法會作為監察機關的尊嚴,是不容侵犯。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批評,民主派將莊嚴的彈劾權用作製造歷史的政治工具
。自由黨鍾國斌說,周浩鼎讓梁振英修改文件是不對,又批評梁振英未盡快平息事件,反而給民主派口實發動攻擊,影響行政立法關係,希望下屆政府改善情况。

政務司長張建宗總結發言時重申,梁振英過去3星期已就事件多次詳盡回應,現屆政府任期只餘22日,任何調查都不可能在特首任期完結前完成,由此可見彈劾議案的政治動機。

譴責周浩鼎議案無反對交調查委員會

彈劾議案遭否決後,香港本土毛孟靜隨即根據議程,提出對周浩鼎的譴責議案。按議事規則,議員可對譴責議案提出中止待續,反對成立調查委員會,惟須獲地區和功能組別分別過半數反對才能通過,最終昨日未有建制派議員發言提出反對,譴責議案隨即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其後在會議廳外表示,議會已用上9小時「給反對派作政治狙擊」,認為不應再浪費議會時間,故未有就成立調查委員會提出反對。黨團召集人陳克勤形容,不提出反對是「議事規則下的一個策略」,因議員再討論下去也是重複觀點,即使民建聯不提出反對,譴責議案都是會交付調查委員會。

評: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批評,民主派將莊嚴的彈劾權用作製造歷史的政治工具。
事實是梁振英製造歷史丑聞,梁振英私下透過周浩鼎修改UGL調查委員會文件。這才是主題。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其後在會議廳外表示,議會已用上9小時「給反對派作政治狙擊」,認為不應再浪費議會時間。
是否浪費時間是看議員有沒有討論與會議廳無關事項,如是有實質題目討論,又怎會浪費議會時間?就算你講行街、食飯、看戲的無聊事,你可會持續9小時嗎?按李慧琼邏輯,建制派早點通過彈劾梁振英議案,便節省大量時間了。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其實是在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不懂主持議會,容許浪費議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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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案四被告終極敗訴 官:許仕仁陷黃金枷鎖
終院確立即使上任前收錢 也可屬於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貪污案,終審法院昨駁回四名被告的上訴,確立了許仕仁雖然是上任前收取850萬元,但款項是確保他持續優待新地,明顯是貪污舞弊的交易;而許同意陷入收錢後所造成的「黃金枷鎖」(golden fetters),同時也執行司長職務,就算款項是上任前收取,也足以構成公職行為失當罪。許仕仁聞判後表現冷靜,至於原獲保釋的郭炳江則表現呆滯,黯然重返監獄。

郭炳江(65歲)是案中唯一一位去年7月獲准保釋等候終極上訴的被告,他昨在兒子郭基煇陪同下,拖着女兒郭曉妍到終審法院。郭炳江坦言:「緊張,心情緊張。」他以英文說:「Just cross the fingers and hope for the best!(祈求順利及期望最好)」臨進入羈留室前,他拿着使用了逾50年的紅皮英文聖經說:「希望神祝福。」

開庭前,除許仕仁(69歲)外,郭與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9歲)、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8歲)互相點頭問好,一時面露笑容,一時表現嚴肅。開庭後,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宣讀判決結果,駁回各被告就第五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的上訴,下令原被判囚5年、之前只服刑18個月的郭炳江須服餘下刑期。聞判後,郭炳江凝望法官,神情呆滯,其餘被告均表現冷靜。




收850萬明顯貪污舞弊
四名被告原被裁定共5項罪名成立,但終院只批准他們就第五項控罪作上訴,終院五位法官昨一致駁回上訴。終院判詞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可以很廣泛,如一名官員隱瞞與一間公司的關係,批准該不合資格的公司成功競投政府工作;接受夜總會老闆安排的免費妓女服務;利用公立醫院的病人資料宣傳私人醫療服務等,都屬行為失當,故控罪會寫得籠統,然而控罪的重點就是濫用公眾對公職人員的信任。

判詞指,許仕仁案發時為《基本法》下的主要官員,是特區政府的第二把交椅,當特首暫時未能履行職務時,許會代任相關職務。同時,許也是行政會議成員,協助特首制訂政策。案發時,新地在西九文化發展及馬灣項目都牽涉利益,而許也有份處理這兩個重要項目,他更是西九的督導委員會主席。

終院法官指,作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應是公眾利益的守衞者,但他在上任前三小時仍收取利益。判詞指,許同意收取850萬元,以換取在任期間向新地有優待傾向,這明顯是貪污舞弊的交易。各被告的串謀協議,正是因為他將出任司長。有人或會問,如果許當時不是司長,其他被告會否向許討回850萬元?判詞引述主控官在原審陳詞時的解釋:「向許付款的人不是開善堂。」

令許無法恰當履行職務
終院指,許收錢後,他便不能作出公正的決定,他為自己加上「黃金枷鎖」,令他不能自由作出行動,獨立性將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地履行職務,而這是一個持續的罪行,由他上任之時,一直伸延及影響他整段公職任期。終院同意,若單是控告許沒有作利益申報,是不能反映這串謀罪行的嚴重性。

雖然許是在上任前收錢,但終院指濫用公眾對他的信任並非只是發生於付款那一刻。被告向許付錢的目的,是要確保許上任後,持續傾向優待新地,當許同意陷入因收錢所造成的「黃金枷鎖」的同時,又執行司長職務,已經屬串謀作出不當行為,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案件編號:FACC12-15/16

終審法院判詞重點
‧串謀的協議令許仕仁收取850萬元,以換取他出任政務司司長時,對新地作出優待傾向,這交易明顯屬貪污舞弊
‧許仕仁在任其間的獨立性將徹底被削弱,他將無法恰當地履行公職,這罪行在他上任後,一直伸延及影響他整段公職任期
‧雖然許仕仁是在上任前收錢,但濫用公眾對他的信任並非只是發生於付款一刻
‧當許仕仁同意身陷收錢所造成的「黃金枷鎖」,同時又執行司長職務,已構成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評:按終審法院判詞案例,梁振英UGL案毫無懸念,死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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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689旁門左道
周梁:要續查UGL案


特首梁振英卸任在即,廉署調查梁涉及的UGL案卻未有下文,「香港人對新特首係有個期望,有啲事覺得唔妥嘅、種種迹象顯示係有問題而不獲解答嘅,somehow係要有個了斷,公公正正咁解決」!自由黨榮譽主席周梁淑怡認為UGL事件懸疑未解,梁私通議員修改立法會文件更屬「旁門左道」,直指:「就算佢(梁)落咗任,個case都未完,咪一路查囉!」

周梁曾在梁振英被揭私通民建聯周浩鼎修改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文件後,越洋透過facebook發文反問:「你既然說自己清白,哪還怕甚麼?」她接受訪問時直指,作為特首沒理由不知道行政與立法各有功能,「佢(梁)係唔可以叫啲議員『你幫我做啲乜』㗎嘛」,尤其被調查者正是梁本人,更應避嫌,指梁有權正式去信委員會表達意見,「唔到你旁門左道咁影響任何一個調查委員會成員。」她同時指周浩鼎堅持無隱瞞,顯示對委員會工作誤解極深,「你(周)做副主席係代表緊成個委員會,唔係代表緊你個人」。

周梁認為,UGL事件關鍵之處是為何梁振英堅持不申報;問及梁不時指收取的5千萬,該協議為上任前簽定因此毋須申報,周梁反駁指梁收錢時間卻是出任特首後,且條文中有條款延續他對UGL公司的義務,「即係如果要幫UGL做啲嘢係上任特首後,咁點解唔申報呢?如果你有合理辯解,公眾唔係唔識分道理嘅」!

指特首不在法例之上
梁振英不時指民主派跟進UGL是政治炒作,周梁卻指市民確實對此事存疑,且事件涉及公職人員有否申報,屬大件事而非小事,「你越係唔答,香港人心裏面就有條刺,點解唔答呢」?1993年曾於立法局提出以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前廉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被解僱風波,回歸前亦曾擔任專責委員會主席調查前入境處處長梁銘彥離職事件的周梁更指,現時立法會要成立專責委員會較以前艱難,「似乎差唔多掂到高官,就唔慌旨意過到,都唔係議事論事」。

已貴為國家領導人級別的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反覆稱中央滿意其對UGL事件的解釋,周梁直言不清楚他向中央報告的內容,強調公眾是關注的是他作為公職人員有否申報,「無論煲呔、許仕仁甚至長毛,都受管制,就算你係特首都唔可以喺法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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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澤評UGL案:廉署應披露進展
暗插梁振英無修防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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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澤認為廉署對涉及高官的調查應增透明度。

廉署調查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事件,雖然廣受社會關注,但廉署從未交代情況,前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李銘澤認為,廉署在不違反《防賄條例》30條下,對一些涉及高官調查應增加透明度,以釋公眾疑慮;又暗批梁振英未有履行承諾,修訂《防賄條例》以涵蓋特首,反映當局反貪決心不強,強調「有乜理由香港特區首長可以置身事外?」

李銘澤昨日接受民主黨劉慧卿訪問時表示,港人關注本港廉潔問題,尤其就某些案件調查上的透明度。雖然他並無明言所指的是哪宗案件,但亦提到是一些關於高官、特別是「最高嗰位」的案件,矛頭直指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案。

「乜理由特首可置身事外」
他認為,一般情況下廉署都不應談論調查中的案件,但若果事件對社會有影響、或者媒體都已經報道過,而廉署已經與涉案嫌疑人士見面或完成搜查等,在不牴觸《防賄條例》第30條下,廉署可以考慮寬鬆少許,適度披露相關案件資料,譬如曾與受嫌疑人見面、搜過某些地方等,以提高透明度,避免要公眾「估估吓」而損害廉署公信力。

因應前特首曾蔭權涉貪問題,港府曾成立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最後於2012年5月完成檢討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修訂《防賄條例》第3及第8條,使其適用範圍包括特首。梁振英上任前已表明會盡快提出修訂,可是到他上任後港府以涉及憲制問題為由,推搪至梁卸任仍未見蹤影。

李銘澤強調,大律師公會早在2008年已表明,看不到將特首包括在《防賄條例》第3、8條會有憲制問題,然而當局至今未解釋。李續指,就連現時內地打貪工作,都令很多高官被查、受法律制裁,故此「有乜理由香港特區首長可以置身事外?」批評政府「講咗唔做」是「反映出你嗰個反貪意願同決心唔強咯!」

曾經擔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林卓廷支持李建議。他認為過往市民對廉署信任度高,即使署方未有增加透明度,公眾亦不覺得有問題;可是過去數年,經歷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指涉貪、現任專員白韞六治下人事任命風波,廉署公信力備受質疑,故應參考李銘澤的提議加強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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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澳媒:梁振英秘密收澳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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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事件爭議未息 林卓廷赴英舉報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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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林卓廷將赴英國,順道向英國執法機構提供資料,要求對方跟進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公司款項一事。


前特首梁振英UGL收款事件爭議未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透露,本月會在到訪英國參觀當地議會,順道到當地國家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和稅務海關總署(HM Revenue & Customs),舉報梁振英在收取UGL 5000萬元一事上,涉嫌貪污和未有交稅。

戴德梁行在英上市

林卓廷昨與傳媒茶敘時表示,曾任戴德梁行董事的梁振英,收取UGL款項或涉及協助UGL收購戴德梁行,質疑相關行為是否涉及貪污,和有損戴德梁行小股東利益,他指出,自己已向國家犯罪調查局以電郵初步簡介事件,到達當地後會進一步解釋情况。戴德梁行現時有在英國上市。

林卓廷續指出,會向稅務海關總署舉報,質疑梁振英聲稱從UGL獲得的款項毋須在香港和英國交稅的解釋。他形容梁振英的說法「奇怪」,強調自己不相信梁振英指收款是「黃金握手(golden handshake,即公司為禁止某人離職後從事某行業而作出補償,相關補償或毋須課稅)」。

問及會否憂慮梁振英向他報復,例如發律師信,林卓廷反問:「(舉報後)到底是我沒好結果,還是他沒好結果呢?」另外,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委員會今早將舉行閉門會議,是立法會復會後首次會議。

評:習近平要依法治國並要求香港特首依法治港。看來梁振英很難避得過依法治港這大原則,否則習近平政令也證明出不了中南海。林鄭對習近平政令也不敢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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