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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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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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專學生會聯署 抗反港獨聲明


10間大學校長罕有發表聯署聲明反港獨,並譴責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12間大專院校學生會昨晚聯手反擊,指校方不支持港獨,但大學師生享言論自由,討論港獨絕無不可及絕對符合《基本法》第27條,促校方停止混淆視聽。聯署包括7間資助大學(理大除外,學生會目前斷莊)及恒管、珠海、公大、樹仁、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學生會。

中大生24小時守護港獨標語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開腔力撐十大校長,指聲明清晰及訊息正確,但聲明備受學界批評。除了12間院校的學生會,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昨亦表示失望,認為即使大學受壓而必須表態,亦應清楚表明是不贊成以武力推動港獨,並非不可討論,否則將變成內地大學有「七不講」,「我哋開始有個一不講(港獨)」。他稱除非以武力推翻政權,否則看不到《基本法》如何禁止討論港獨。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過往多次就爭議題目作民調,計劃總監鍾庭耀認為十大校長發表的聲明,不涉重大核心價值,「要勞煩十大校長發表聯合聲明的話,應該涉及重大核心價值問題,三數院校的學生問題,我看毋須提升到這個層次」,強調大學核心價值「首要是學術自由、然後院校自主」。

早前有傳港大校長馬斐森對反港獨聲明有保留,但最後他仍參加聯署。香港前途關注組昨去信愛丁堡大學學生會,批評將出任愛大校長的馬斐森參加聯署,建議愛大學生會盡快公開要求他承諾,將確保該校校園內有討論港獨、蘇獨的自由。

中大校長沈祖堯前日要求學生會盡快移除文化廣場內港獨標語,否則校方將出手,學生會隨即拒絕。中大學生會幹事前晚起24小時看守港獨宣傳品,學生會副會長李振勇稱,若校方強行清拆標語,會即時召集同學一同守護,以保護同學言論自由。但至昨日未接獲校方進一步通知清拆橫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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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搞港獨者殺無赦 戴耀廷指超出言論自由底線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在添馬公園發起集會,要求香港大學開除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以及反港獨。站台的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高叫,提倡港獨者應「殺」,何君堯接着和應說「無赦」,而何君堯其後更說,「(搞港獨)啲人唔殺咗佢做咩,『殺無赦』是嫉惡如仇」。戴耀廷說,公開說要殺人,已超出言論自由底線,提出警方、律政司和特首會否有所行動。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繼聲稱收集約8萬個簽名,昨日在添馬公園發起「反港獨、反冷血、反偽學吶喊大會」,並要求港大開除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大會指約4000人參加,警方則指有2100人。

出席活動並站台者包括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和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立法會議員則有民建聯周浩鼎、陳恒鑌及自由黨邵家輝。曾樹和在台上稱,提倡港獨者應「殺」,何君堯接着叫喊「無赦」。

何:殺豬殺狗非刑事
何在集會後被問及「搞港獨者要殺」是否刑事恐嚇時,何罵記者問「無謂」問題,但又說「睇吓你殺咩啦,殺豬殺狗唔係刑事嘅」,其後再有記者問到「殺無赦」的意思,他則說是「大義凜然」,認為搞港獨者將整個國家命運顛覆,要令香港及祖國13億人為他付出龐大代價,「啲人唔殺咗佢做咩,『殺無赦』是嫉惡如仇」。

戴耀廷在facebook回應說,相信公開說要殺人,已超出言論自由底線,提出警方、律政司和特首會否有所行動。戴昨日出席活動被問到其遭人與港獨思潮混為一談,戴質疑背後或有政治力量想他「收聲」,又形容自己只是小小的大學教員,卻被龐大機器對付。他指若校方要處理自己,將是「肉隨砧板上」,最多在紀律聆訊時據理力爭。

有參與者稱有人叫行公園
另外,多架旅遊巴於附近龍和道停泊,接載參加者離開,有人舉起「上水區鄉事委員會」指示牌。記者向等候上車的婆婆查詢前來的原因,婆婆回覆說不知道,只說有人叫她來玩,叫她來行公園。何君堯對事件表示不知道,着記者問當事人。參與集會的黃女士指出,不想戴耀廷藉民主名義教壞學生,又對教育大學出現冒犯性標語感心痛。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兼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指出,校方已表明按既定程序處理教職員違反紀律的事宜,外人不應施壓,否則便是粗暴和赤裸裸的干預院校內政和自主,情况極不恰當,必須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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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校長變身「梁振英2.0」?


近幾天,從署理特首張建宗到十位大學校長先後公開發言反對「港獨」,張建宗更指這個問題沒有討論空間與餘地,彷彿這幾個字是甚麼禁忌,是甚麼老虎屁股,說不得、摸不得。我們不禁要問,這是為甚麼!

小事化大似向政權低頭
首先,大學校園出現港獨字句或討論並不是甚麼新鮮物事,幾年前港大學苑就已經刊登過相關討論文章,可也不見得引起校園甚麼熱烈的討論及回應,直到身為特首的梁振英把文章放在施政報告內煞有介事的批判一番,殺氣騰騰的說要警惕警惕才令大學校園、社會熱烈討論這個議題,成為爭論焦點。今次中大校園張貼「港獨」的橫額海報,情況不會比學苑刊登相關文章嚴重,也遠不及「恭賀」官員兒子過世那樣引發市民強烈反彈,現在一眾官員、校長來個齊聲譴責批評,客觀效果只是令事情鬧大及惹來更多關注,對回復大學校園平靜毫無幫助,實在是小事化大,多此一舉。

其實,十位大學校長就「港獨」這政治問題聯名發表聲明非但無謂及無必要,更有向政權低頭之嫌。大學校長地位尊崇,本該超然政治之上,不受黨派、政治利益左右。他們的責任是保障大學的獨立自主,讓教職員、學生能在自由、開放、寬容的環境做學問,鑽研、思考不同的問題。十大校長的聯合聲明卻儼然為大學設定思想、討論禁區,要令某個敏感的議題在校園內消失。這根本完全不符合大學的理念,甚至是在傷害大學的自主、自由,大學校長的做法可說是失格失職。

何況敏感議題、課題比比皆是,港獨只是其中之一,其他如科研上的複製技術、一些宗教理念的討論同樣有爭議性,同樣可能觸及道德與法律的界線;若果大學校長們要一一發表聲明反對一番的話,只怕聲明發之不盡,也令大學師生職員暈頭轉向,不知所以。

更令人擔心的是,十位校長罕有就港獨問題發表共同聲明,反映的是他們在強大政治壓力下低頭,自甘成為收縮校園學術、言論自由的幫兇。開了這個惡劣先例,日後任何政治爭議再起,十大校長、八大校長隨時又要在北京或中聯辦壓力下表態聲討,不斷要學生會移除某些海報、橫額、刊物,忙得不可開交。可堂堂大學校長居然變成政權的工具打壓異己異見,若北大校長蔡元培先生還在世,只怕他要為香港大學校長們的墮落而嘆息不已!

大學理應是新思想搖籃
回到港獨這個議題。從政治上看,從香港的憲制安排上看,港獨的確沒有實現的可能性,支持的市民也甚少,主流政治團體更是清一色不贊成。若果有人以非法或暴力手段推動港獨,更大有可能違反法律而被追究。但是,政治上、憲制上不可行不代表它就是言論、學術禁區,更不代表社會沒有討論的空間與價值。

正如我們一再強調,言論自由保障的不僅是老少咸宜的課題,還包括一些小眾、偏激、爭議性的議題,只要有關言論沒有對別人的權利自由構成即時的傷害,相關的討論、意見不該受到政權與法律的壓制,不然言論空間將會大大削弱,任何新想法、點子也難以出現。大學歷來就是新思想、新理論的搖籃,它需要有更寬廣、自由的探索空間,它需要打破各種框框與禁區。若強行為言論、思想劃界,大學登時失去該有的活力,甚至成為困住年輕人思想的牢籠,有甚麼理由要這樣做呢!

港獨本身也有一定的研究價值,例如從歷史學方面可研究為何戰後殖民地獨立的潮流沒有影響香港,例如在憲政上比較不同的分權、授權模式,再觀察獨立的可能性;又例如蘇格蘭、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的獨立運動對香港的啟示……等。要是認真做研究,認真討論的話,這些課題有甚麼理由被打壓、被禁止呢?難道香港要像內地大學那樣禁止討論普世價值、西方制度嗎?

梁振英當年大肆鞭撻港獨是為了挑動社會矛盾與分化,從而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錢,滿足政治野心。現屆政府、十大校長現在走上梁振英的老路,他們也想借此撈取政治本錢嗎?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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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淪陷

對台灣一代知識人有深刻影響的哲學教授殷海光(1919-1969)說過:「知識分子必須是他所在的社會之批評者,也是現有價值的反對者。……一個人不對流行的意見,現有的風俗習慣,和大家在無意之間認定的價值發生懷疑並且提出批評,那末,這個人即令讀書很多,也不過是一個活書櫃而已。」
香港十間大學校長就校園港獨言論發表的聯署聲明,若是代表了他們的知識水平的話,那麼他們不僅與知識分子無緣,甚至連「活書櫃」的資格都夠不上。且看這75個字的聲明:

「我們珍惜言論自由,但我們譴責最近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自由就有責任。所有下列的大學,特此聲明,不支持『港獨』,並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

何謂「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你們知道言論與行為的界線嗎?自由的界限,就是不能以傷害他人的自由來實現自己的自由。行動對人傷害,自有刑責。但言論對人傷害沒有刑責,只有被控誹謗的民事責任。言論自由的刑事界線只有一條,就是不能造成「明顯和立即的危險」。違反基本法的言論不是犯法。沒有一個文明國家的言論被限制於不能批評憲法,不能要求地方獨立,否則,魁北克、蘇格蘭的所有支持獨立的輿論都被封殺,所有發出獨立之聲者都得坐牢啦。

人人有權對自己生活所在地的前途表達意見,但用權力去禁制你們不支持的意見,就是要窒息學校自由討論的空氣,就是壓制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莫說有此行動,即使有此想法都不配做大學校長。
2012年,中大學生陳倩瑩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判監三星期,當時中大校長沈祖堯肯定年輕人的熱誠,表示願意提供協助,他寫道:「我相信,維護學術自由、捍衞個人權利和追求社會公義,是大學的基本價值。」「一代又一代中大師生站在社會前線,為弱勢社群發聲。我和大家一樣,深為中大這個傳統而驕傲。」

五年前沈祖堯被中大同學稱為「祖堯BB」,是當時全港最得人心的大學校長。五年後的今天,他要脅學生會,打壓學生的言論自由,對思想言論作政治審查,而被中大學生說他淪為政治傀儡,愧為校長。

學生沒有變,仍然是單純的。是校長變了。校長之變,源於與中共港共權力的接近,是資源來自政府又涉及不少與大陸的合作計劃,使純真的「BB」變成在醬缸中翻滾、依靠強權的政治人。

1980年,我曾訪問中國老報人徐鑄成(1907-1991),他在國民黨時代受過迫害,在共產黨時代也被打成右派,我請他對這兩種迫害作比較。他說,國民黨時代,對付報人是餓肚皮、坐牢,大不了封掉報館,但它在精神上沒辦法凌辱你,報館被封後,左鄰右里對他更尊重。共產黨除了對你身體迫害之外,還對你人格凌辱,連自己的親人都對你退避三舍。這種人格凌辱使人一想起就一身冷汗。

極權統治下,所有知識人都很難保住自己的人格。十大校長的聲明,正意味在極權政治君臨香港之下,知識人的人格急速淪陷。

李怡


評:

「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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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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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殺無赦論」或違公安條例 袁國強稱不能憑一兩字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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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左)前日在添馬公園發起集會,要求香港大學開除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以及反港獨。站台的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中)在台上高叫,提倡港獨者應「殺」,何君堯接着和應說「無赦」。何其後說:「(搞港獨)啲人唔殺咗佢做咩,『殺無赦』是嫉惡如仇。」
圖2之1 -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左)前日在添馬公園發起集會,要求香港大學開 . . . . . .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日前在添馬公園發起「反港獨、反冷血、反偽學吶喊大會」時,提出對港獨者「殺無赦」的言論引起爭議。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何的言論可能觸犯了《公安條例》17B和26條,籲何作為律師應自重。律政司長袁國強拒評個別事件,稱言行是否違反刑事法要整體去看,「要看其說這一番說話或個別字句的背景,不能單憑一兩個字」。

22泛民議員聯署批違法 
22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強烈譴責本身是律師的何君堯冷血及鼓吹暴力,涉嫌違反法律。聲明表示,何君堯身為立法會議員及律師,在公開場合發表有關殺人的仇恨言論,超越言論自由及道德底線,嚴重違反專業操守。聯署議員又說,過往警方曾拘捕發布仇恨字句的人,而何君堯今次行為有違法律,警方及律政司應一視同仁,採取相應行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質疑袁國強言論不一,指袁在去年回應選舉主任被恐嚇時,呼籲市民「不應該透過一些可能涉及刑事行為的方式去表達意見……應該用一個合法的途徑解決」;但昨日回應何君堯的「殺無赦」言論時,僅稱言論是否構成違反刑事法,是要看這番說話或個別字句的背景,指法庭亦會從整個背景作參考。

解釋「殺」字 何﹕嫉惡如仇咁解
新民主同盟今日會到警察總部抗議,促請警方就何君堯和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的言論採取行動,認為言論觸犯《公安條例》。
何君堯昨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解釋「殺無赦」言論,強調自己「對一些錯的事嫉惡如仇,從來不情緒化」。問到「殺」字意思,他要求不要斷章取義,「嫉惡如仇咁解啫」。他又質疑為何要搞「港獨」,「想令中國難得穩定局面四分五裂啊?要13億人流離失所啊?」
何君堯續說,集會上有嘉賓講「我們殺啊」,而「殺」的意思是「我們不要愛他」、「煞停他」,而何自己則只說「無赦」,何說:「要求到要港獨的時候,即係要戰爭啦,戰爭裏面殺敵人有什麼問題啊?」對於湯家驊認為「殺無赦」言論可能觸犯兩條罪行,本身是律師的何稱「什麼都有機會」。

湯家驊指律師應自重
湯家驊在同一節目上表示,何君堯的言論或觸犯《公安條例》,但提到中國人的言語不是太準確,說「殺一個人」亦可能有兩個意思,「一個是真正殺了他,用暴力;二是這個人不值得同情,要取締他,令他喪失地位」。湯覺得何的意思是後者,但指仍有可能觸犯法例,需要由法庭判決。湯呼籲何作為律師應自重,又勸喻所有人不要用侮辱言辭、標語或鼓吹暴力。

田北辰譴責公開鼓吹犯法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亦不點名稱,言論自由有底線,「任何人士在公開場合鼓吹犯法行為,我都予以譴責,這把尺對誰都一樣」。他表示,無論是有學者鼓吹以違法方式爭取政治訴求,還是有身兼律師身分的議員在公開場合聲稱「殺掉」他認為做錯事的人,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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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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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懷疑何君堯患躁狂症

從何君堯種種跡象判斷,合理懷疑何君堯患躁狂症,建議他去看醫生。何君堯「殺無赦論」是嚴重脫離現實,他又說殺這些人等同殺豬殺狗。如果任何患者手中持有槍或攻擊性武器,極有可能成為危儉人物,對周邊人或會造成傷害或對社會造成破壞。

以下資料供參考:

病程特徵和典型表現

發病年齡早,多在45歲以前發病,首次躁狂發作多發生青年期,起病較急,可在數日內發展到疾病狀態。成人發病者需仔細詢問既往是否有不典型的、輕度而短暫的抑鬱,如果有,應診斷為雙相障礙。

典型發作表現:為發作性病程,間歇期正常,易反復發作。躁狂發作時,情感高漲,言語增多,活動增多,即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
疾病危害

躁狂障礙如不治療,易反復發作,長期的反復發作,導致患者疾病慢性化、人格改變和社會功能受損。由於病前的人格和疾病症狀的影響,患者酒依賴、物質濫用、藥物依賴發生率高。躁狂狀態時,由於易激惹、衝動控制能力弱,判斷力受損而做出非理智行為,有可能出現行為輕率、不顧後果,隨意揮霍、盲目投資,亂交友、亂性行為,傷人、毀物。因此,一旦確診躁狂狀態積極治療,避免不良的後果發生。

疾病診斷
與很多其他科疾病不同,由於躁狂症目前病因未完全闡明,至今還沒有確切的實驗室檢查或者化驗結果支持臨床進行診斷。一些量表的評估和實驗室檢查,可作為醫生輔助診斷和確定嚴重程度參考,並可作為鑒別診斷的依據,不能作為確切的診斷依據。診斷的確定仍然依據病史、精神症狀檢查,及結合病程進展的規律綜合考慮。

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關於心境障礙的診斷,臨床診斷主要依據4各方面:症狀、嚴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標準。無論雙相障礙、抑鬱症、躁狂症,甚至環性心境障礙和其他心境障礙的診斷,首先必須分別符合躁狂發作和抑鬱發作的診斷標準。
躁狂症的診斷,首先必須符合躁狂發作的診斷標準。具體如下:

躁狂發作的診斷標準
躁狂發作以心境高漲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高興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僅以易激惹為主。病情輕者社會功能無損害或僅有輕度損害,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

症狀標準

以情緒高漲或易激惹為主,並至少有下列三項(若僅為易激惹,至少需四項):
① 注意力不集中或隨境轉移;
② 語量增多;
③ 思維奔逸(語速增快、言語迫促等)、聯想加快或意念飄忽的體驗;
④ 自我評價過高或誇大;
⑤ 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動增多、難以安靜,或不斷改變計畫和活動;
⑥ 魯莽行為(如揮霍、不負責任、或不計後果的行為等);
⑦ 睡眠需要減少;
⑧ 性欲亢進。

嚴重程度標準
嚴重損害社會功能,或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後果。

病程標準
① 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程度標準至少已持續一周;
②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狀,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診斷標準。若同時符合分裂症的症狀標準,在分裂症狀緩解後,滿足躁狂發作標準至少一周。
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躁狂。
輕躁狂發作診斷標準
除了社會功能無損害或輕度損害外,發作符合躁狂發作標準。

疾病鑒別
精神分裂症

①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發作與躁狂發作相鑒別,前者也在青年期起病,表現興奮、話多、活動多。但主要特徵是言語淩亂,行為怪異、雜亂、愚蠢、幼稚等怪異表現,思維、情感和行為不協調,為不協調的精神運動性興奮。躁狂發作是在情感高漲基礎上出現的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情緒愉快、高漲,有感染力。②躁狂發作時可伴隨精神病性症狀,應注意鑒別。躁狂發作是以情感障礙表現為主導症狀並貫穿於整個病程,情感高漲伴隨思維和行為改變,發作間歇期正常。而精神分裂症表現是以幻覺、妄想、思維邏輯障礙等怪異為主要表現,與內心體驗和周圍環境不協調,發作間歇期多殘留不同程度社會功能缺損。

繼發性躁狂發作
躁狂發作可由腦器質性疾病、軀體疾病、某些藥物和精神活性物質(如酒精、冰毒等)引起,二者鑒別點如下:繼發性躁狂發作應有明確的腦器質性疾病史、軀體疾病史,有藥物和精神活性物質使用史;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有相應的改變,可出現意識、記憶、智能問題;情感症狀隨原發疾病病情好轉而好轉,隨原發疾病病情的加重而加重。

躁狂症和與雙相躁狂發作鑒別
需仔細詢問既往是否有不典型的、輕度而短暫的抑鬱,如果有,應診斷為雙相障礙。雙相Ⅰ型:躁狂發作明顯且嚴重,又有重性抑鬱發作;雙相Ⅱ型:躁狂發作一般較輕,其抑鬱發作明顯而嚴重;雙相其他型:躁狂或抑鬱發作均不嚴重。

人格障礙
情緒變化是人格問題還是疾病,注意人格是一個人一貫的情緒和行為模式,而躁狂發作有明顯的起病時間,病理性情緒需持續一定的時間。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①早期識別,早期治療,足量足療程治療,全程治療。②採取綜合治療,包括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心理社會干預和危機干預,以改善治療依從性。③長期治療,躁狂發作復發率很高,需要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④患者和家屬共同參與治療,因需要家庭給予患者支持、幫助。

藥物治療
①以心境穩定劑治療為主,心境穩定劑可以治療和預防發作,在心境穩定劑基礎上,根據病情需要聯合其他藥物;②及時監測藥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根據情況調整藥物,聯合用藥時,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③躁狂狀態 首選一種心境穩定劑治療,根基病情需要,及時聯合用藥,聯合另一種心境穩定劑,或抗精神病藥,或苯二氮卓類;④心境穩定劑 常用的有碳酸鋰和抗抽搐劑兩類,抗抽搐劑包括丙戊酸鈉,丙戊酸鎂,卡馬西平,拉莫三嗪;⑤抗精神病藥 主要是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如喹硫平、奧氮平、利培酮、阿立呱唑、齊拉西酮等);⑥鎮靜催眠藥 苯二氮卓類(安定等)。

心理治療

在藥物治療基礎上加上心理治療。識別和改善患者不良的認知模式、情緒和行為模式,提供危機干預,向患者和家屬宣傳疾病知識,以提高治療療效,提高社會適應性及改善社會功能,提高依從性、減少復發。

治療療程
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採用綜合治療。①急性治療期 控制急性期興奮。療程:一般6-8周;②鞏固治療期 鞏固急性期治療效果,防止症狀波動。療程: 2-3月,藥物劑量一般維持原劑量不變。③維持治療期 防止復發,恢復社會功能。在仔細觀察下逐漸減少非心境穩定劑劑量。維持治療應持續多久尚無定論,維持治療的藥物劑量和用藥持續時間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而定,因人而異,治療方案個體化。多次發作者,可在病情穩定達到既往發作2-3個迴圈的間歇期或維持治療2-3年後,邊觀察邊減少藥物劑量,逐漸停藥。在停藥期間如有復發跡象,及時恢復原治療方案,緩解後給予更長時間的維持治療期。發病年齡早,有陽性家族史者應維持治療。

疾病預後
躁狂發作是發作性病程,發作間歇期緩解正常,如能積極治療,可以維持病情穩定。但是,如不進行有效的治療和維持治療,復發率高。長期反復發作造成疾病發作越來越頻繁,正常間歇期縮短,快速迴圈,難以治療,殘留症狀,慢性狀態,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損害。因此,需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綜合治療的治療理念,防止病情復發。

預後良好的因素包括:病前性格良好,社會適應能力良好,急性起病,病程短,發病前存在明顯的心理社會應激或軀體疾病,發病年齡晚,獲得早期治療,治療效果好,家庭和社會支持系統好,無反復發作史,無精神疾病家族史,沒有合併人格障礙、焦慮障礙、、藥物依賴、精神活性物質依賴、軀體疾病等。反之預後不佳。

疾病預防
心理社會因素因素在發病和復發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心理調節: ①學習心理衛生知識,掌握心理調試方法,培養樂觀、積極、健康的性格,提高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保持良好的心態;②矯正不良行為模式,如衝動盲目、不顧後果;③避免不良的社會心理因素,避免長期處於高度緊張、生活不規律、經常熬夜的生活狀態,適當給自己減壓和放鬆。

早發現、早治療,防復發 ①注意識別焦慮、抑鬱、憤怒、厭倦的情緒等不良情緒,注意識別疾病的早期表現,早發現,早諮詢,有病儘早治療;②躁狂易反復發作,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學會監控自己的情緒變化及應對策略,掌握疾病的管理能力;定期門診復查,與醫生溝通,監測病情和藥物副反應,維持病情穩定,防復發;③避免病情反復發作,造成疾病難以治療護理,功能損害。

疾病護理
①尊重、理解、接納、關心、支持、幫助患者;②正確認識疾病,支持患者積極治療、儘早治療,反復發作者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定期門診復查,與醫生溝通,監測病情和藥物副反應,維持病情穩定,防復發;③病情不穩定時,注意防止自傷自殺,衝動傷人,及早就診治療,做好心理疏導。處於激越及嚴重躁狂狀態時避免衝突,避免激惹患者;④學習疾病知識和治療知識,幫助患者觀察病情,及時應對病情變化,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避免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⑤平日注意幫助患者培養良好的性格,矯正不良的認知模式和行為模式,學習心理調節的方法,避免不良的社會心理因素,避免長期處於高度緊張狀態。

專家提示
不要輕信除根治療

①躁狂發作的病因複雜,總體來說,發病原因尚不十分清楚。因此,目前的醫學治療水準只能對症治療,達不到對因治療即除根治療;②躁狂發作有各種發作形式,患者可有長時間表現正常的間歇期,不是從哪里獲得了除根治療;③實際上,我們日常有許多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都是對症治療,不是除根治療。不要因為疾病不能除根而驚慌失措;④慢性病,求治心切可以理解,但切忌有病亂投醫,終止正規治療。

正確認識精神科藥物
許多家屬和患者認為精神科藥物能把人吃傻了或會有一些嚴重不良反應,而不接受精神科藥物治療,造成延誤治療。實際上,疾病造成的損害遠超過精神科藥物,定期門診治療,進行藥物調整,選擇合適的藥物,可以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

正確認識精神疾病

①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希望自己得病,無論是什麼病。但是,得病是自然現象,我們無法選擇不得病或得什麼病,我們無法回避;②每一個人在遇到重大或嚴重的疾病時,自己和親屬都要經歷幾個心理階段:吃驚、驚慌、不知所措;緊張害怕、否認;將信將疑、四處就醫;內疚、自責及責備、遺憾及懊悔,伴隨焦慮、抑鬱、自卑、悲觀;恐懼、害怕;最後,形成各種慢性適應、接受和麵對;③實際上,我們身體的各系統都可能出現問題,都可能出現疾病。心理或精神也是一樣,是我們身體非常重要的系統,同樣也會出現問題,也會出現疾病,是回避不了的;④遭遇精神疾病和心理問題,大可不必驚慌失措、悲觀,我們醫學科技的迅速發展,帶來了疾病治療的迅速發展,只要我們積極面對,絕大多數預後都挺好,治療方式既不復雜也不難。即使一時難治,只要不放棄,患者、家屬、醫生之間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和治療聯盟,共同應對疾病,系統接受正規治療,都會有好轉,甚至達到治癒;⑤我們許多患者 和家屬,在面對疾病、戰勝疾病過程中,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收穫了很好的結果。我們的許多患者康復後,像正常人一樣工作、學習、生活。

會員 Cho Siu Keung
作者是醫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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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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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何非律師身分發言 律師會不評論

何君堯本身是律師,為律師會前會長,律師會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日前有議員於公開場合表述意見,由於並非以律師身分發表言論,律師會現階段不會就個別事件作出評論。如律師會收到有關會員之投訴,將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程序將會保密。

謝偉俊拍裸照宣傳曾被罰停牌
根據《律師執業規則》,「任何律師在執業為律師的過程中,不得作出或准許他人代他作出任何危及,或損害,或相當可能危及或損害個人名譽或律師專業名譽的事情」。

同是律師的謝偉俊,曾因大賣廣告及拍裸照自我宣傳,被律師會紀律審裁組裁定違反專業操守8項指控成立,結果被罰停牌期12個月。

周浩鼎稱嚇親 盼何澄清
日前有份出席何君堯發起的「反港獨、反冷血、反偽學吶喊大會」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當日聽到何的「殺無赦」言論後,自己都被嚇親,「我估他可能是無心之失」。周浩鼎也是律師,指相關的言論可能涉及刑事恐嚇,因此希望何可以盡快澄清無意圖做所講的事,避免市民誤會。

有建制派中人表示,何君堯的言論確是引起很大的反彈,亦為日前的集會增添了一點「瑕疵」,但認為對反港獨不會有大影響。這建制派人士認為,若何君堯處理得宜,例如對引起公眾誤會而道歉,是可以補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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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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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民主牆 有人寫「港獨」 有人貼「勿忘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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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民主牆上與港獨相關的單張及文化廣場的橫額,昨仍未見有校方人員清拆。昨有身分不明男子用紅筆在民主牆上的單張寫「香港獨立」等字眼(左圖),後被保安阻止;亦有操普通話女生將印有「勿忘國恥」的單張貼在其他單張上(右圖),中大學生會幹事屢勸不果。

學生會副會長李振勇指出,昨晨副校長吳基培曾往學生會攤位與當值幹事閒聊,其間曾問他們「辛不辛苦」及如何處理橫額。

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日啟程到北京前表示,10間大學的校長早前聯署聲明反對港獨的做法適當,又希望大學能按校長看法來處理港獨問題,並指教育局會與院校保持聯繫。
昨天香港大學民主牆平靜。
昨天香港大學民主牆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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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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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有罪殺無罪 袁國強你好嘢

親共議員、團體周日舉辦「革走戴耀廷吶喊大會」,與會者揚言對搞港獨者必須要殺、殺無赦,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在電台節目中又宣稱「殺敵人有咩問題」。在公眾集會上叫囂殺人涉嫌犯法,連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也指可能觸犯《公安條例》,偏偏認定「奪」字有暴力意思而要雙學三子即時坐監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辯稱是否構成違反刑法要睇字句和背景。如此雙重道德、法律標準,不能不令人驚嘆:袁國強,你好嘢!

踐踏法例 司長失職
袁國強公然替殺人言論辯解,是對《公安條例》的踐踏,身為律政司司長已是嚴重失職。《公安條例》第17B條規定,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第26條規定,在公眾聚集中意圖煽惑或誘使他人「殺死任何人或任何類別或群體的人,或傷害他們的身體」,即屬犯罪。對公然宣揚殺人的言行,警方有責任介入調查,律政司有責任考慮起訴,而不論如此言行最終是否被定罪,特首林鄭月娥都有道義責任先予以譴責,而不是置若罔聞。

袁國強公然替殺人言論辯解,再次凸顯律政司對重奪公民廣場案的檢控、對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的刑期覆核是政治決定。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時,指重奪公民廣場「奪」一字有暴力意思。既然當時「奪」字成為罪證,為甚麼如今「殺」字反而不成為罪證?

何君堯以殺字有多種解釋狡辯,把殺人殺豬殺狗殺校混為一譚。但正如袁國強所說,關鍵「要睇當時用這個字或說話嘅意思係點」。當時曾樹和、何君堯揚言要殺的是「搞港獨即係外來人士」,何君堯昨日還明言:「就算殺人又如何箒?當你要求港獨時,即係戰爭啦,在戰爭裏面殺敵人有咩問題?」且不論港府迄今未能證明港獨言論觸犯哪一條香港刑事法例,就算討論港獨犯法,難道是親共人士、團體說殺就殺?他們都不避諱要殺的是人,難道袁國強反而要說「殺」字沒有暴力意思?

官黑勾結 打壓異議
袁國強公然替殺人言論辯解,也是梁振英政府縱容涉黑人士捲入政治、官黑勾結的延續,顯示林鄭政府果然是梁振英政府2.0。周日在公開集會上帶頭颳起「必須要殺」歪風的曾樹和,已不是第一次公開發佈血腥言論。2011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擺出強硬姿態,聲言嚴打新界村屋僭建,曾樹和就揚言保鄉護族是革命:「革命要成功一定要流血!」當時還有村民焚燒林鄭的紙紮公仔和紙棺材抗議,結果,打擊村屋僭建問題不了了之。

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曾樹和有份出席挺梁的流浮山「江湖飯局」。2013年8月,梁振英出席天水圍論壇時,場外有挺梁者毆打反梁示威者,曾樹和就是其中一名挺梁號召人,後來接受報章訪問時又明言「最想有流血衝突」。學者、議員當時都呼籲警方查處,但港府置之不理。

曾樹和、何君堯的言行是否犯法,有待警方、律政司、法庭的調查和裁決,但無疑會加劇社會撕裂、分化。梁振英政府當年打擊佔中時,黑幫分子對示威者的騷擾、衝擊令人瞠目。如今,林鄭月娥政府要藉黑幫分子或黑幫手法打壓異議聲音、恐嚇異議人士,袁國強無疑要再當一次爛頭卒。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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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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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譴責如同向中共獻媚

中大及教大校園牽起一場又一場言論自由及港獨爭議的風波,教大校長張仁良及中大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分別就涼薄字句及「支那」粗言先後予以譴責,繼而十間大專院校校長發出聲明,譴責濫用言論自由及反對港獨,而各大學學生會則指出討論港獨是《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

作為中大校友,筆者不能隔岸觀火,先談中大的民主牆港獨海報。面對親共組織及大陸生的圍攻,學生會前會長周同學在對罵中說出「支那」字句,其後中大校方及新亞黃院長譴責周同學及將會有紀律調查。可惜,校方並沒有同時對大陸生撕走海報(屬於刑事毀壞)作出譴責,亦沒有批評大學保安組沒有好好保護學生,隔開校外親共組織的惡意挑釁。現時校方的批評只針對周同學的惡言,卻對其他人不當行為視若無睹,難免給人雙重標準及媚共的印象。

至於教大方面,先後出現針對蔡若蓮及劉曉波的涼薄字句。前者,校長高調開記者會譴責,更「不主動地」將閉路電視片段洩露予傳媒。而後者,只由教大的公關部門作出回應。當「禍不及妻兒」言猶在耳,劉曉波及劉霞的情況不是更悲慘嗎?說穿了,就是譴責學生沒有後果,譴責中共不但政治不正確,更可能烏紗不保。

對於政府高層搬龍門及雙重標準,市民已見怪不怪,但這歪風蔓延到各大專院校的高層,筆者表示痛心。當大學高層被政治壓力「有形之手」要求發聲明,有否向中間人及當權者指出,言論自由是大學的基石及香港的核心價值,大學是理念及意見激盪的地方。各位大學校長,有否反客為主,要求當權者包容大學言論自由的空間?

歸根究柢,年輕人的躁動是來自中共言而無信,831人大決定落閘,令真普選遙遙無期,加上近年各種干預香港自治範圍的不合理舉動,使年輕人及醒覺了的香港人認為香港已失去高度自治。種下港獨種子的,是中共及上屆特區政府,要反省的絕不是學生。今天民主牆掛上港獨橫額及海報,就算最終被校方拆了,之後又可再掛。越大的打壓,部份年輕人的港獨想法只會越堅定。

大學校長聲明指港獨違反《基本法》,但同樣地高鐵於西九一地兩檢,讓大陸官員在港執法,也是明顯違反《基本法》第18條及22條,為何校長們默不作聲?再者,憲法是規限政府,而不是限制人民,請校長們不要混淆視聽。

選擇性發聲明,如同助紂為虐。請各位校長不要對高牆寬鬆,卻對雞蛋嚴苛,更不要成為高牆的一部份。

譚凱邦
中大校友

評: 港獨是中共製造出來的,是作為借口干涉香港內部事務。
中共真要要解決港獨問題非常容易,不用打埋伏,就是實行承諾讓香港真普選,港獨自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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