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委任議員」已經是政治自殺身亡P107/立法會9 月選舉 高鐵通車 P9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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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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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祖為:湯家驊太針對民主派 退出民主思路 指湯言論無助溫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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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本月初(5日)在社交媒體拋下短短一句話,宣布退出兩年前參與創立的民主思路。事隔一個多星期,陳祖為打破沉默,解釋退出的原因是與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實踐溫和路線手法上的不同,「我覺得他太針對民主派人士的言行、質疑對方背後的動機、評價他們的誠信和智慧度……這不但無助溫和路線推行,有少少增加怨恨和對立」。他又指出,湯近月的言論令人覺得「很親建制」,但他強調並非因為湯加入行會而退出民主思路。

民主思路在佔領運動和政改失敗後成立,陳祖為出任聯席召集人。他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當時政治對立、怨恨好深,因此希望一批溫和的人可以行出一條政改的路,了解政改失敗的原因,把意見匯集,嘗試加深各方的認識和對底線的理解,奉行溫和路線,增加政治對話的機會。「要推行這條路線的人,必須言行上秉承溫和路線……the messenger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message(信差比信息更重要)。」

「信差比信息更重要」
陳祖為認為,湯家驊在4名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資格(DQ案)和一地兩檢的言論,偏離了民主思路的目的。陳舉例說:「在DQ案,除了法律的角度,有些是人情的角度,有些事根本未發生,例如被DQ的議員可否再補選,當時湯家驊又評論一輪,話未必得。他強調是從一個法理的角度去講,但一個奉行溫和路線的人,你是不是應該首先表達下對方都好慘……是不是應該替被DQ的人想一下他們的政治前景,當你評論法律可行性時,是否又可以評論整個操作可如何做得更好?」

指湯近月言論親建制
被問到覺得湯家驊現在是民主派還是建制派,陳祖為回應說﹕「我不知他心中想什麼,我只可從他近月的言論和立場全都是從法律觀點去分析,結論完全都是與政府一致,甚至是支持政府做法。起碼在表現上、言論上讓人覺得是好親建制。」他說,湯的言論應該平衡一點,如評論一地兩檢時,應表達政府引用基本法20條作為在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是令人憂慮的做法。

陳祖為是繼城大學者葉建民今年1月退出後,第二名離開民主思路的核心成員。他說,在當前政治環境下,溫和路線前景不樂觀,但泛民和建制陣營的激進路線都行不通,但帶來的後果和破壞力比溫和路線大。他提到,要推動溫和路線,需要深入民心的soundbites(警句)和公關宣傳技巧,也需要一個好的信差,「我是無政治能量的學者,湯家驊有政治能量,但他做不做到是一個問號」。

湯家驊:行事「是其是,非其非」
湯家驊回應表示,創立民主思路目的是希望可以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並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爭取民主進行,並非只為了改善中港關係,或者中央與泛民的關係而討好泛民主派,強調行事一定要「是其是,非其非」。

湯家驊續說:「我與民主派的關係並非其他人想像般差。」他希望提升民主派在市民眼中的信任和質素,因此需要一點自我批判,「如果盲目維護某一政治派別,難以提升質素」。他說,即使當下政治環境惡劣,仍會堅持自己的信念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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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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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爭論點不同 終院態度不利4子

4名民主派人士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早前亦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撤銷其議員資格,其中梁國雄已表明會上訴。是次梁游案的結果會否影響DQ4子的上訴?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梁游案與DQ4子案的法律爭論點不同,對DQ4子的上訴「影響嚴格而言不大」,但湯認為終審庭的態度不利DQ4子上訴。

湯家驊表示,梁游案的爭議點是法庭可否干預立法會的決定;DQ4子案的爭論點在於4人有否宣誓,因此梁游案對DQ4子的上訴影響不大。但湯續說,終審法院的判決已確認宣誓時不可偏離誓辭,因此對4子的案情不看好。

稱終院確認 宣誓禁偏離誓辭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石書銘表示,一些法律原則問題,如宣誓的條件、人大釋法等,是無法再爭論,指在DQ4子案中,可以有爭拗空間的包括宣誓的方式「什麼叫莊重」,以及梁游案的法律原則未必可以套用在DQ4子身上。但石說,要挑戰DQ4子案原審時的事實裁斷有困難。

大律師:4子可拗莊重定義
前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去年底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高院法官在上月頒下判辭,引用人大釋法及相關案例,指4人宣誓時並非真誠莊重,或無嚴格跟從誓言內容,客觀上認為他們屬拒絕或忽略宣誓,裁定4人宣誓無效,撤銷其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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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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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費料1200萬 梁游稱破產


梁頌恆和游蕙禎由當選議員,到昨日「終極」上訴申請被終審法院駁回,拖延近1年的宣誓訴訟終畫上句號。兩人昨在庭外就無法捍衛選舉結果鞠躬致歉,梁頌恆估計訴訟費高達1200萬元,表明無力償還會破產。對於是否會參與補選,梁頌恆無正面回應,只稱「我無能力保護呢個(選舉)結果,睇唔到參與選舉嘅意義喺邊」。

兩人鞠躬致歉 梁:倘知結果不參選
兩人昨聞判時表現平靜,其後離開法庭時,就「作為民選代議士卻無法捍衛選舉結果」鞠躬致歉,梁頌恆更哽咽稱「好對唔住」。梁形容裁決對香港「災難性」,深感失望,希望法官在未來涉及政治事件的案件中,不要再「對公義視若無睹」,強調只有他們才能挽回港人對法治信心。
梁被問到有否為(宣誓)當天行為感到後悔,梁停頓數秒後稱,「如果可預知所有結果,我唔會參與呢個選舉」。梁指自己無「水晶球」可預知結果,亦無想過獲人民授權的代議士可輕易被無人民授權的政府推翻,但強調未來會與香港人繼續反抗,直至公義得勝。

游蕙禎則表示,是次判決不是兩人的終點,相信他們在立法會外有「另一片天空」。游又提到,就補選問題未有詳細安排,但強調不會解散青年新政。

立會追186萬薪津
另外,終院法官昨頒令梁游須付政府方兩名大律師訟費,梁頌恆估計由原審至終審的4次訴訟,訟費高達1200萬。除此之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表明會追收兩人186萬元薪津欠款,梁頌恆直言無力償還,相信兩人將會破產。根據法例,破產者不能參加立法會選舉。

評:訟費料1200萬 梁游稱破產凸顯出政府用公帑告立法會議員,是財大氣粗的對個人打壓,再加上濫用公權力,是極為荒謬和不公平。梁頌恆說得對,這是一個無人民授權的政府,不經過普選的政府不代表人民,這是一個不合法和違反人民意願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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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動作加小動作 港府西環打龍通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宣誓案終極敗訴,港府立即宣佈將安排補選,這並不奇怪,但林鄭月娥主動表示,不會有特別的政治小動作以達致某種選舉結果,就顯得此地無銀三百両。從僭建選舉確認書,到DQ民選議員,從動員中資機構、中國大媽助選,到落區發放餅卡、配票名單,港府、中共的大動作、小動作還少嗎?只不過,港府負責搞大動作,西環負責搞小動作,如此打龍通以維護選舉公平公正的表象,以免打爛一國兩制的牌坊而已。

中共替港立法 港府替共執法
終審法院昨日否決游蕙禎、梁頌恆的上訴申請,從司法程序上確認了全國人大釋法的追溯力。對九龍西、新界東的立法會議席補選志在必得的西環,如何協調親共政團、如何打壓民主派參選人,早已受到輿論關注。林鄭月娥宣稱,補選會按照正常的規矩、法律的要求去做,「我哋唔會有特別的政治上小動作來達致某一種選舉結果」,顯然明白外界的擔憂,但從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後港府、西環的所作所為來看,補選要公平公正進行談何容易。
去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開始前兩日,選舉管理委員會突然宣佈,參選人須簽署反港獨確認書,把選戰的焦點由支持或反對梁振英連任特首引向是否反對港獨。結果,梁天琦、陳浩天、陳國強等六人被剝奪參選資格。但是,梁振英強攻紙上港獨的策略適得其反,民主派贏得的議席多過上屆,本土派、自決派議員的勝出更令港共中共恐慌。於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赤膊上陣,就議員宣誓問題悍然釋法,梁振英政府迫不及待地提出司法覆核,先後要求褫奪六位議員的資格。

中共以釋法為名替香港立法,港府則以維護法治為名替中共執法。選舉何來公平公正?況且,西環在選舉前期和選舉期間,除了極力扶植其契仔契女外,種票、配票、動員投票的小動作不斷。由此可見,中共控制了香港選舉的大局,但還要保住一國兩制的牌坊,於是,港府、西環打龍通,涉及選舉行政程序、司法程序的大動作就由港府去做,涉及變相賄選、影響參選人投票人的「小動作」就由西環去做。

選舉淪民主騷 親共政團分餅
林鄭月娥宣稱不會搞政治上小動作,但一來沒有承諾不會再搞僭建確認書、DQ議員的大動作,二來也不能保證西環不搞助選配票、抹黑民主派參選人的小動作。如果這兩個問題不解決,香港的選舉,無論是立法會選舉或區議會選舉,不只沒有公平公正可言,甚至可以說是毫無價值。

坊間早有傳聞,港府在DQ游蕙禎、梁頌恆後,堅持再DQ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目的有所不同。姚松炎在被視為梁振英票倉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勝出,羅冠聰代表的是被西環視為眼中釘的眾志,DQ這兩位議員有公報私仇之意。而梁國雄與梁頌恆、劉小麗與游蕙禎分屬新界東、九龍西選區,如果合併補選,西環有把握操控親共政團在兩區分別穩奪一席。如果不是合併補選,西環便可以居中協調,讓原本鬼打鬼的民建聯與經民聯在九龍西、民建聯與工聯會在新界東增加合作機會。

在港府、西環串謀之下,香港的選舉將淪落為中共的民主騷,淪落為親共政團的分餅仔遊戲。公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可以被隨意剝奪,選民的投票結果可以被當局以自定的程序推翻而不是經選民再投票,中國的立法在香港具有追溯力,香港政治、法治環境之惡劣前所未有。

評:泛民應對僭建的選舉確認書窮追猛打。泛民最窩囊的地方是只說不做,抗爭不能靠空談,已經空談20年了。
理論要結合實際行動,否則,不坐言起行又怎會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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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五屆特首林鄭月娥開局 P54/從選舉特首看泛民窩囊相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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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政治 他講法律

林鄭月娥的民望上升。近月香港發生的爭議大事,都和林鄭關係不大,她更似是一個「回應者」,安撫各方情緒,但火頭卻不是往她身上燒。
真正最惹火的,卻是律政司長袁國強。

由一地兩檢開始,「3+13」(「雙學三子」及反新界東北發展案)的刑期覆檢、最新的《國歌法》,對香港造成最大衝擊和影響的議題,都和袁國強有關——或者具體而言,都是和「法律」有關。

這應該不是巧合,而是一種新的形勢:以法律作為包裝的政治。
看看這些日子的議題,表面看全部都是法律問題:一地兩檢是司法管轄權/《基本法》演繹的問題;刑期覆檢是量刑和法律原則的問題;《國歌法》也是如何以法律層面保障國歌的立法問題。

但所有這些「法律」問題都有非常明顯的政治成分:一地兩檢帶來的是一國兩制存亡的政治問題;刑期覆檢明顯帶有政府如何對待「公民抗命」這種「違法達義歪風」的政治立場;《國歌法》背後涉及對「一國」的忠誠擁戴以及言論自由的限制。

但所有這些充滿爭議的政治議題,卻統統以「法律」名義包裝操作,變成好像只是不同大律師之間的法律觀點交鋒,卻迴避了當中的政治影響。
所以這段時間袁國強的名字不斷出現,不小心還以為他才是香港的特首。

香港人最尊崇司法制度,用「法律」作為包裝運輸政治議題,比起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就像躲入了安全的避風港。

由上屆的議員DQ(取消資格)案開始,政府已經利用「法律」作為政治進攻武器。這種避重就輕的方法,和中國內地流行語錄何其相似:「你跟他講政治,他跟你講法律。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跟你講國情。」拆掉所有的包裝紙,誠實面對社會,政治問題還是要政治解決啊。

作者是傳媒工作者
曾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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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DQ4上訴「有得打」 湯家驊:翻案機會低 (16:45)


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去年被高院裁定就任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上周五(25日)遭終審法院否決「終極」上訴許可。終院今早頒布的書面判詞內容,或令公眾重新關注,早前同樣已被高院原訟庭宣判,宣誓無效的4名前立法會議員,即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往後上訴成功把握的問題。早前傳出,4人會傾向只由梁國雄代表,申請法援上訴。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終院今次判詞28段提及,梁游「明顯不接受及蓄意遺漏」,即「拒絕及忽略」作出有關誓言,同時提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列明,「無意對不慎略去立法會誓言中部分字詞、或讀錯誓言的立法會議員取消其資格」。

張達明指出,第一,相對於梁游二人,在案中一直沒爭辯他們當日宣誓言行,是蓄意拒絕及忽略宣誓,梁國雄等4人在原訟庭上都有就此提出辯解;第二,終院判詞並沒進一步界定,什麼言行才為「拒絕及忽略」宣誓,梁國雄等4人當日宣誓言行,是否也可類同宣誓時「不慎」又或「讀錯」等相若行為,至少都可在上訴過程中爭拗。換言之,相關上訴官司至少「有得打」。

不過,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高院原訟庭當日已對梁國雄等4人,作出他們當時都是「無誠意」宣誓的「事實裁決」,而本港法庭上訴機制只會審理上一級法庭的法律觀點,加上終院今次相關判詞明言,《宣誓及聲明條例》對宣誓的形式及內容是有規限,相信上訴庭未必會推翻原訟庭裁決,梁國雄等4人「翻案機會低」。

終院今早頒布判詞的重點包括:第一,《基本法》列明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解釋有寬泛和不受制約的權力;第二,《宣誓及聲明條例》明顯隱含要以客觀上莊重的態度來宣誓,同時指出不慎錯讀或略去誓言,則屬合法行為;第三,《基本法》104條列明立法會議員負有憲法責任,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故若有人恰當地提出相關問題時,法庭有責任按《基本法》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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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國旗案 蔣麗芸作供被辯方考起 駁斥「想套我入圈吖嘛」 庭上爆笑 (12:39)


立法會議員、熱血公民主席鄭松泰去年在立法會會議內,倒轉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和區旗狀物件,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審訊繼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作供時被辯方一些法律問題「考起」,蔣稱沒有資料在手,說辯方「你有個pad(辯方大狀所用的平板電腦)你就叻啫」;辯方又問建制派擺放展示品的方式算不算侮辱國旗區旗時,蔣斥責對方「你想套我入圈吖嘛」,庭上爆發笑聲。

被告鄭松泰(33歲)被指於去年10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蔣麗芸案發時曾兩度進入議事廳,把已倒轉的國旗區旗狀物件恢復原狀,並斥責鄭不尊重國旗。蔣作供時承認,建制派議員打算在黃定光議員宣誓完畢後製造流會,所以離開議事廳,但她在休息室看見鄭的行為,她感憤怒,於是趁會議點人數前重新擺放展示品。

蔣在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下,稱自己因想不到如何安放展示品,所以把2支旗子平放桌面。彭大狀向蔣提問一些展示國旗區旗的法律問題,如在行進時國旗應否前於區旗,及在同一水平展示國旗區旗時,國旗應否在區旗的左邊,蔣均表示不敢肯定,其後蔣語帶惱怒地指摘彭大狀說,「你有個pad你就叻啫」,認為辯方應給予相關條文作參考。

彭大狀指出有部分議員把旗子插在杯座內,其行為不符合法例規定,問蔣會否認為他們的行為構成侮辱國旗區旗,蔣猶疑了一會兒後回應辯方:「我知,你想套我入圈吖嘛」,庭上爆發笑聲。蔣其後回答說,案發時展示品並非處於懸掛狀態,所以不構成侮辱,彭大狀稱蔣在「捉字蝨」,蔣回應「你先係捉字蝨」。蔣作供完畢,審訊繼續。

評:此案是小題大做,是建制派為了鬥爭而鬥爭,或是擦鞋動作,很虛偽、很無聊。
當日鄭松泰倒轉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和區旗狀物件不是國旗,而係貌似或類似國旗圖案仿制品。
一面真正的國旗有獨特顏色及標準尺寸。政府的升旗儀式也曾試過將國旗倒掛。
很多國家運動員習慣把國旗不規則地披在滿身臭汗的身上。這些都不構成侮辱國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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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表證成立 劉國勳認旗幟不合規格 只屬複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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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會議員、熱血公民主席鄭松泰去年在立法會會議內,兩度把建制派議員桌上國旗和區旗展示品「倒插」,他否認侮辱國旗區旗兩罪昨開審。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承認,當日展示品只是國旗區旗的「複製品」,規格不完全合規,但強調展示品外形與真正的國旗區旗相似,所以「當佢係(國旗區旗)」。裁判官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鄭松泰(33歲)被指於去年10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案發當日立法會正舉行會議,數名被指宣誓無效的議員再次到議事廳宣誓,但會議最終因建制派議員杯葛而流會。

建制製流會 蔣麗芸見鄭所為返回
立法會直播片段顯示,在點算人數期間,鄭松泰把一衆建制派議員插在杯座上的國旗區旗展示品倒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進入議事廳重新擺放展示品,並斥責鄭不尊重國旗,但鄭再次把展示品倒轉,最終被主席梁君彥請離議事廳。蔣麗芸作供時承認,建制派議員打算在黃定光議員宣誓完畢後製造流會,所以集體離開議事廳,但她在休息室看見鄭的所作所為,感到憤怒,於是回到議事廳把展示品恢復原狀。

民建聯另一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則指出,鑑於曾有議員在宣誓期間宣揚港獨及辱華,所以他當日從家中帶來約12對國旗及區旗「複製品」,並聯同其他建制派議員在會議內展示,以表達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在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的盤問下,承認該等複製品的規格與真正的國旗區旗並不完全相同,但他強調複製品外形與國旗區旗相似,足以讓人相信該等展示品就是國旗及區旗。

辯方質疑擺放不合規 劉稱毋須遵
彭大狀又引用相關條例,向劉國勳指出,建制派議員擺放國旗區旗的方式不合規,因為他們把國旗區旗一併插在杯座內,無法顯示兩支旗的地位高低。劉國勳同意案發時國旗的擺放方式並不比區旗突出,但認為現場並不是懸掛國旗區旗,所以毋須遵守有關規定。彭大狀又讓蔣麗芸評論建制派議員的行為是否構成侮辱國旗區旗,蔣亦不同意。

裁判官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後,辯方確認被告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其後雙方將進行結案陳辭,辯方透露將爭議控罪中「Desecration」(玷污)的定義。審訊下周五(15日)繼續,鄭續獲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ESCC1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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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辯方問倒 蔣麗芸斥「套我入圈」惹笑聲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案審訊期間,控方傳召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作供。一向言論惹火的蔣麗芸在法庭內亦不改本色,當被辯方大律師提出的問題難倒時,她神情變得急躁,斥辯方想「套我入圈」,一度與辯方大律師互相指摘「捉字蝨」,庭上數次爆發笑聲。
見片中自己呼叫 雀躍承認

蔣麗芸進入法庭時,以眼神及微笑向坐在法庭後排的被告鄭松泰打招呼,其後坐在證人欄作供。控方向她播放立法會現場片段時,蔣聽到片中的自己在議事廳內呼叫、斥責鄭松泰,即語帶雀躍向控方表示這是她本人,聽審者聞言皆笑出來。

輪到辯方盤問時,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向蔣提及建制派議員擺放國旗區旗的方式時,提出一些法律知識問題,如在行進時國旗應否前於區旗,以及在平列懸掛國旗、區旗時,國旗應否在區旗的左邊,蔣均表示不敢肯定,其後更語帶惱怒指摘彭大狀說,「你有個pad(iPad)你就叻啫」,意指彭大狀若事先沒有看過有關條文亦未必答得出。

被問國旗法律 「有個pad你就叻」
彭大狀及後向蔣指出,部分議員把旗子插在杯座內的行為不符合法例規定,問蔣會否認為他們的行為構成侮辱國旗區旗。蔣聽言猶豫了一會兒,裁判官向她稍加解釋,她回應辯方:「我知,你想套我入圈吖嘛。」庭上隨即爆發笑聲。她最終回答說,案發時國旗區旗展示品並非處於懸掛狀態,所以不構成侮辱,彭大狀諷刺蔣只是在法律條文上「捉字蝨」,蔣回應「你先係捉字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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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侮辱國旗區旗的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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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那些擦鞋仔女為何不跳出來,指控這些「爰國爰港」人士?雙重標準?
袁國強為何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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