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梁振英秘密收澳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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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事件必須追究到底


前幾天,有民主黨議員及公眾人士發起名為「天下為公」的眾籌活動,希望在3個月內籌集200萬元作為民間調查UGL案件的經費,費用將主要用在蒐集資料、證據及聘用會計、法律等專家服務上。以眾籌推動民間刑事調查是罕有的事,但在當前執法及檢控部門公信力下降及UGL事件涉重大公眾利益來看,有關行動大概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ICAC偵查至今無甚進展
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近5,000萬元回佣事件被揭發後已超過3年,事件真相仍然不清不楚,相關資訊仍支離破碎。儘管早已有市民向ICAC舉報,ICAC據說也已立案偵查,但到目前為止仍看不到甚麼進展,最近更有傳媒報道指律政司方面已決定不予起訴。若果律政司最終真的決定不起訴,UGL案的疑點將永遠難以解開,公眾將無法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們對特區政府最高層的誠信、操守的質疑也將難以平息。這對香港肯定是禍不是福。

其實,本屆立法會上任後已成立UGL事件調查委員會,希望透過公平公正及確當程序調查事件,委員會並已召開多次會議深入研究案情。可惜,UGL案件的主角梁振英對立法會的調查一直拒絕合作,既不肯親身出席會議作交代,也不願提交涉及事件的重要資料及文件,令委員會工作面對極大障礙;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已多次慨嘆調查工作進展不順利,甚至可能在未能找到事實真相下無疾而終。
要知道立法會已是有重要公權力包括調查權力的機關,也是最重要的民意代表機關,連立法會的調查也因為受到蔑視、不合作甚至 stonewalling(阻礙重重)而了無寸進的話,市民在政治上、法律上已幾乎沒有其他渠道可以繼續追究UGL回佣事件,只能以「自己城市自己救」的精神集合民間力量自行查究,以免真相永遠被埋沒。

此外,UGL案件並非一般案件,它涉及特區政府最高層的誠信、操守,直接影響特區政府的公信力及市民對政府最高層的信心,絕不能等閒視之或不了了之。誠如終審法院在新地案終審裁決駁回被告上訴時指出,不當收取款項將令官員在任期間的獨立性被削弱,無法恰當地履行公職,並嚴重濫用職權及公眾信任,猶如身陷「黃金枷鎖」(Golden Fetters)。
沒有人希望再有特區政府高層或最高層陷於「黃金枷鎖」,損害他們的獨立判斷,損害公共決策的公平公正。任何類似的質疑與憂慮都該用各種可行、合法的方式追查,以平息疑慮及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心。相反,若果大家默不作聲,任由事件含混過去,特區政府將永遠背負着一個陰影及包袱,難以討回公眾的信任,甚至可能影響管治威信。

梁振英勢千方百計阻撓
不過,動用民間力量追究追查事件不容易。能否以眾籌成功籌得需要的資金只是第一關,蒐集相關資料同樣困難,涉及案件的公司及個人包括梁振英肯定不會合作,還可能千方百計加以阻撓,令調查工作事倍功半。試想想梁振英連立法會的調查也拒不合作,對民間調查只會更嗤之以鼻。

何況他現時貴為國家領導人級的政協副主席,權勢非輕,對民間眾籌以至調查工作可以造成巨大的政治壓力。但正如梁振英最愛吹捧的中共及習近平常說:「無論是誰,不論位置有多高,權力有多大,涉及腐敗都要一查到底。」
UGL事件當然也該一查到底。

盧峯

評: 職位大得過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周永康、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郭伯雄?
梁振英正趕上習核心的依法治國、依法治港?
ICAC是否失職?這個金漆招牌被這屆政府打砸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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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公布首階段6項工作 將聘海外律師、聯絡英澳議員等 (15:38)


民主黨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在香港、英國及澳洲等地跟進前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企業UGL 5000萬元事件,首階段200萬元目標已達到。民主黨下午公布首階段工作計劃,包括聘請英國律師向法庭申請查閱相關文件、聯絡英國和澳洲的議員和官員、把事件於公眾領域的文件存檔等。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目標極速達成反映香港人「堅持追尋公義之心不死」,承諾會盡快開展工作,並定期向市民報告進展。

計劃發起人之一、大律師吳思諾公布首階段工作計劃如下:

聘請律師提供有關梁振英涉貪事宜的法律意見
聘請英國律師向法庭申請查閱相關文件
聘請澳洲律師就可能觸犯的澳洲罪行提供法律意見
聯絡英國和澳洲的國會議員和政府官員
聯絡執法機構,包括香港的廉政公署、英國的National Crime Agency和澳洲的執法機構
把就有關梁振英涉收取5000萬元一事於公眾領域的文件存檔,讓公眾查閱
另一發起人、民主黨議員尹兆堅指,「天下為公」是長期運動,開支不菲,歡迎市民繼續參與眾籌計劃。

至於有市民希望增設其他捐款渠道,民主黨指,與眾籌公司研究後,認為難以完全避免匿名捐款及完全符合「反洗黑錢」的法律要求,故未能安排。


眾籌200萬元一周達標 民主黨下午公布首階段工作 (09:47)


民主黨上周一(9日)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在香港、英國及澳洲等地跟進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企業UGL 5000萬元事件。計劃發起剛過一星期,民主黨今天凌晨已經達標,將在下午公布第一階段工作內容。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早在商台節目直言超乎預期,他感謝市民支持,相信與梁振英向他們發律師信有相當大關係。他表示,眾籌計劃仍在進行,因該工作是長期及涉及大量海外專業、資料,開支相當龐大,直言200萬元未必足夠,但「會用盡每分每毫調查」。

林卓廷又指,由於可能涉及民事或部分刑事調查,很難現階段預計結果,「好多事都是要查過才知道真相,或者查完都未必完全掌握事實真相」,惟他相信今次的起動資金,有助尋找更多資料,「首階段做到多少做多少,所有開支都會透明,定期向公眾報告」。

另一位發起人、民主黨議員尹兆堅表示,眾籌快速達標反映市民追尋公義決心,形容市民透過眾籌以行動表態,等於一次「變相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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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為公」應發展成群眾運動
(時事評論員 黎則奮)



民主黨遲來的「天下為公」擒狼計劃,民間(包括海外)的反應遠比政界的反應熱烈,不及一周,200萬元的眾籌目標已經超額完成,看勢頭還可以繼續下去。可以看到,民主黨其實並無用全力推動,其他民主黨派基於自身政治利益及與民主黨的矛盾,也沒有怎樣積極表態,部份甚至公開反對和質疑民主黨的政治動機。可是,民情卻相當洶湧,說明689罪孽深重,依然是社會深層次矛盾的焦點所在,如果拿揑得法,大有可能發展成為聲勢浩大的群眾運動,對目下奄奄一息的民主運動,不無提振的作用。

動員為民運再注動力
事實一再證明,香港的政黨政客,不管甚麼派別,很多時都脫離群眾,落後於形勢。今次民主黨忽然政治精靈,很多人都出乎意料之外,嘖嘖稱奇,不排除背後有高人指點。但政治之為物,背後動機並不重要,社會實際效用(Social Practical Function)才是關鍵所在。我們只需要問:天下為公計劃成功,對廣大市民有利還是不利,答案顯而易見,毋須爭論。與其隔岸觀火,倒不如順水推舟,把天下為公推動成為全港市民參與的群眾運動,只要社會聚焦和結集得到民眾力量,對香港民主運動的未來發展,都會注入動力,無論如何,利多於弊。

天下為公當然不是法律問題,金錢亦非最重要,民眾廣泛參與才是關鍵。在某個意義上,還可當作是風雲計劃的前奏,動員民眾。辦法很簡單,所有意欲參與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泛民主派,其實都可借天下為公上街落區組織群眾,通過簽名運動或協助民眾參與網上眾籌,製造聲勢,擴大運動的影響力。只要成勢,對議會內外的抗爭和追究689罪行的調查,肯定可以發揮推動作用。

眾所周知,形格勢禁之下,沒有《權力及特權法》,立法會的UGL事件專責調查小組形同虛設,而廉署在白韞六把持下,調查根本毫無寸進,近乎停頓。丘樹春署理執行處處長異乎尋常地長達三年,只能說明地下共產黨對香港的操控已達隻手遮天的境地。天下為公的最大政治意義,就是不必理會始作俑者的意願,只要群眾廣泛積極參與,形成龐大政治能量,就可政治突破,迫使林鄭政權基於自保也好,轉移矛盾焦點亦罷,都不得不順應民意向廉署施壓,將689繩之於法,大快人心。

政治是希望工程,搞群眾運動不能長期沒有成果,而每個實質成果都會帶來希望,有助團結廣大市民,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雨傘運動之後,本土派(真也好,假亦罷)一敗塗地,潰不成軍,除了情緒發洩的焦土政策,根本已經沒有作為。泛民主派亦好不到哪裏去。政改已經無望,對普選再說也沒有人相信,能夠不倒退,已屬萬幸,但民心一定不能潰散,否則一切皆無以為繼。因此,無論風雲計劃抑或天下為公,都是腳踏實地可行的運動方案,民主黨派再錯失時機,只會誤己誤人,最終被歷史拋棄,就不要怨天怪地了。

黎則奮
時事評論員

評:政府不執法、ICAC又不執法。執法責任變成由民間執法,香港現在已經是無政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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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發律師信斥林卓廷等人誹謗 梁振英:我沒責任披露文件 (21:35)

民主黨「天下為公」眾籌逾218萬,正式開始調查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公司5000萬元事件。本月16日民主黨召開記者會,要求梁就「時任戴德梁行董事會主席已書面同意他直接與UGL商討」一說,在14日內公開相關文件。梁振英周一(30日)在facebook發聲明 ,稱代表律師已向民主黨林卓廷、何俊仁、尹兆堅及吳思諾等4人發出第2封律師信,指他們觸犯《誹謗條例》,又強調自己沒有責任向其他人披露與第三者的信件和會議紀錄。

梁振英在聲明中引述律師信要點,逐點反駁民主黨指控,斥有關理據虛假片面,法律分析錯誤,另外點名批評民主黨林卓廷等4人在多個公開場合,發表纏繞和煽動憎恨言論,態度絕非為了尋找事實。他表明保留一切在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追究權利。

梁振英又表示,自己在UGL協議被公開初期,已向香港調查機構提交證明文件,並向中央政府上呈副本備案,其中便包含了時任戴德梁行董事會主席的書面同意信,直指自己沒有責任向其他人披露與第三者的信件和會議紀錄。

林卓廷回應時重申,不會屈服於任何威嚇,必追查UGL事件到底。林促請梁身兼政協副主席,不應再砌詞推搪,應盡快公開相關文件:「一再拒絕交出文件,只會令公眾日益懷疑該文件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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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查UGL委英律師蒐證

民主黨早前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籌得逾220萬元,調查前特首梁振英UGL事件。天下為公昨交代最新進展,指已委託擅長商業法律的英國羅夏信律師事務所(Stephenson Harwood),蒐集有關UGL案於當地的證據,亦正聯絡澳洲法律人士合作,指梁振英每次回應天下為公的質疑,只以片面之詞反駁,未有提供任何證據和文件,促請對方盡快公開。

梁振英﹕林卓廷等人迴避刑事誹謗問題

梁振英昨在facebook貼文,指天下為公發起人林卓廷等人「(對)刑事誹謗問題只是左閃右避」,重申「我會繼續跟進,包括追究各人對我以及對本港及外國其他人和相關機構的刑事誹謗」。

梁振英近期向林卓廷等人發出多封律師信,指他們對UGL事件的言論構成誹謗。民主黨昨公開回覆梁振英律師信,包括再次促請梁公開戴德梁行主席批准他與UGL訂立離職協議的同意書,和梁任特首時向行政會議申報的利益文件等。

天下為公餘款約176萬 花逾47萬

民主黨昨同時公布天下為公最新財政狀况,計劃開始兩個月共花逾47萬元,包括15萬元海外律師費、13.5萬元宣傳費和10萬元眾籌平台行政費等,截至昨日餘款約176萬元。林卓廷表示,現階段不會呼籲市民捐款,會視乎日後需要,決定未來會否再眾籌。對於何時會有調查結果,林強調並非寫武俠小說,不能「每一日都有新一回」,須有足夠資料和證據,謹慎處理。

評: 香港政府不執法而由民眾去協助政府執法,這個政府是跛腳鴨政府。香港政府選擇性執法是對法律的藐視。執法部門不守法如何叫市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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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麒就UGL請願 梁3小時後發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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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前左)昨早11點到北角廉署總部請願,要求廉署秉公辦理前特首梁振英UGL案件。梁於3小時後向郭家麒發律師信,指郭近日公開稱梁「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和「涉貪」,言論「毫無法理基礎」,梁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公民黨提供)

前特首梁振英再就其UGL 5000萬元收款事件,向提出質疑者發律師信。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早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請願,要求廉署秉公辦理UGL案件和交代調查進度。梁振英在請願後3小時向郭家麒發律師信,指郭近日公開稱梁「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和「涉貪」,言論「毫無法理基礎,意圖混淆視聽,對梁先生極其不公平」,梁振英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梁聲明:將UGL與曾並論「不恰當」

郭家麒昨早11時到廉署請願,其間提及前特首曾蔭權已就另一案件被定罪。梁振英下午2時許透過律師樓發表聲明,指郭家麒將UGL協議與曾蔭權案件相提並論,言論「不合適、不合理, 亦不恰當」,強調梁已多次公開聲明,他在任特首和行會主席期間,從來無處理過任何UGL的申請;亦從無人作出有關說法。

郭家麒批評,梁振英是製造「白色恐怖」,反問若要求廉署交代和認真執法也有罪,「香港仲成世界?」他表示,任何人向廉署投訴某人,某人當然是「涉嫌」做了某件事,惟涉嫌不等於定罪,「查完無事咪無事」,是否有罪是由執法部門決定,並非由被投訴者決定。

郭批白色恐怖 稱繼續提質疑

郭家麒續指,作為議員有責任跟進事件,質疑梁振英在任特首時有很多機會申報相關收入,卻未有申報,梁每次在他人提及UGL案件時都表現緊張,予人印象「鬼拍後尾枕」。

郭家麒強調會繼續就UGL案提出質疑,梁振英「鍾意出多少封律師信」有其自由,但做法「很肉酸」,質疑梁欲透過法律行為,阻礙他人尋找真相。對於會否找律師回應律師信,郭指「不用理他」。

梁振英此前已多次向質疑UGL事件者發律師信,包括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專業議政梁繼昌,以及報章《蘋果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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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為公」赴英狙擊梁振英
國際反貪組織:UGL案要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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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為公」成員與英國工黨前任影子外交大臣會面,獲對方支持跟進UGL案調查。「天下為公」提供圖片

天下為公」兩名成員林卓廷同尹兆堅日前抵達英國,隨即與國會議員及反貪組織見面,探討追查梁振英收UGL近5,000萬元的案件。兩人引述國際反貪組織代表意見,認同UGL案有疑點,英政府應調查,並表明會參與搜集有關資料。有學者認為若國際反貪組織也認為UGL案有疑點,將令港府受壓力,亦令人覺得梁向評論UGL案人士發律師信是「逼人收聲」。

林卓廷及尹兆堅抵達倫敦後,與全球反貪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高級研究主任Steve Goodrich會面,討論跟進UGL案。林卓廷在會面後引述Steve Goodrich的意見,他同意UGL案有疑點,應該要由英國政府進行相關調查,又稱會親自搜集有關UGL案的資料,看看如何可以支持天下為公的工作。

前影子大臣積極跟進
尹兆堅則說Steve Goodrich答應會向外國傳媒轉介有關案件,希望透過國際輿論施加壓力。
兩人之後與英國工黨前任影子外交大臣Catherine West會面,他們引述Catherine West說話,指對方十分關心UGL案,又承諾會以國會議員身份,向英國調查機關National Crime Agenc了解調查進展。Catherine West續指,明白香港市民對梁振英施政令社會嚴重分化的憤怒,表示她會積極跟進,又關心香港近年被北京嚴重打壓情況。Catherine West更特別提到香港年輕參政人士包括羅冠聰和黃之鋒等狀況,承諾會在不同場合為港人發聲。

學者︰港府受壓陷兩難
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認為,若果有國際組織以至外國政府部門覺得梁振英在UGL案有相當大嫌疑,將會令港府陷於兩難局面,假若港府為梁「幫口」,就會予人偏私的感覺,相反港府不作評論也要承受一定壓力。

成名又認為,有關國際輿論亦會使港人覺得,梁振英早前就外界評論UGL案,向學者及傳媒發律師信告誹謗,真正目的只是逼人收聲,不想再有人批評UGL案,日後將更少人相信梁控告他人誹謗是言之有據。

而一旦梁振英果真被外國政府控告,勢必成為國際新聞,因為梁既是前特首、亦是國家領導人,將削弱北京在港的權威。

評:梁振英不是國家領導人。真正的國家領導人大老虎的貪污案也依法治國辦了,這不但沒削弱北京權威,恰恰相反是增強對國內依法治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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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不續查梁UGL事件 林卓廷尹兆堅促解釋 梁斥「逼」人調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上周二(4日)起到倫敦,與當地律師、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 NCA)等人會面,跟進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UGL事件。梁振英和林卓廷昨均表示,已收到NCA通知指不會繼續調查UGL事件,林卓廷和尹兆堅對此非常失望,說會要求NCA解釋理據。梁振英其後在facebook公開NCA發予林卓廷的信件,引述林要求與局方代表會面,但當局稱此不能改變研判,梁批評林等人是「逼」人家延續調查。

梁:或在英有索償行動

梁振英回覆本報查詢稱,律師建議不公開NCA給他的信件,以免影響日後可能在英國的索償行動。他昨早在社交網站節錄NCA致函予他的「主要內容」,指局方已全面檢視資料,稱「根據取得的資料,並沒有足夠證據要繼續進行調查」。他批評林卓廷近日在社交網站上未有提及NCA,認為幾個月前林高調向NCA舉報後不斷跟進,「不可能不知道NCA已經有了決定」。

林卓廷於去年11月曾到英國就UGL案向NCA提交初步的文件和資料。身在英國的林昨日回應稱,他昨早翻查電郵,方首次接獲NCA不再調查的通知,信件是9月7日(即前日)發出,而他和尹兆堅當日與NCA高層Katie Gunn會面提供資料時,對方亦無披露案件已完成,並要求他們以電郵進一步提交資料。林卓廷斥梁振英說兩人赴英前無理由不知調查已完結,是誤導市民。

調查局:沒足夠證據

NCA當局在給林卓廷的信中指已全面檢視資料,包括林卓廷的法律顧問意見,同時作了自己的查詢,並做了一切合理的工作索取相關資料,經小心考慮後,結論是沒有足夠證據繼續調查;並指注意到林卓廷在最近給總監的通訊中要求與局方代表會面,惟此是不可能的,會面不大可能改變局方的研判。

林:研跟進行動

林卓廷和尹兆堅對NCA不繼續調查UGL事件感非常失望,認為事件疑點重重,難以理解NCA不再跟進的原因。他們又稱,正聯絡香港和英國的律師團隊,研究下一步跟進行動;本周稍後他們會見英國國會議員時,亦會呼籲議員關注UGL案,敦促英國執法機構徹查。

梁振英昨晚再發文批評林卓廷「逼」NCA調查無功而還,便「逼」英國的反對黨議員、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和英國《衛報》等調查。他稱英國的執法機關不會偏幫他,之前英國Serious Fraud Office(嚴重詐騙署)也收過舉報,但他很早就收到信表示UGL一事已經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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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機構回覆《蘋果》查詢 
停查UGL案因非當地發生


前特首梁振英上周五收到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信件,對方指不會就UGL事件展開調查。本報上周向NCA查詢,NCA昨傍晚回覆本報解釋,指梁涉干犯罪行不是在英國發生,所以非NCA管轄範圍。

林卓廷:難以理解
NCA回覆本報指,他們沒就針對前特首梁振英的指控展開調查,指梁涉干犯的罪行在香港而非英國發生,「嚴格來說,有關事件並非NCA管轄的事情」。本報再向NCA追問,即使不是NCA管轄範圍,根據他們所得證據,究竟梁有否犯罪,NCA指這不適合由他們回應。從NCA給林卓廷上周的信件中,NCA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就UGL案開展調查。而根據NCA給本報的回覆,NCA認為梁涉干犯的罪行是在香港非在英國,故不作調查。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NCA的最新回覆不表認同,根據他們取得英國執業大律師Paul Harris的法律意見,有關收購(UGL收購戴德梁行)在英國進行,需英國法庭批准,而梁身為董事收取買家UGL 5,000萬元巨款,很明顯屬英國司法管轄權。

林又質疑若無管轄權,「為何NCA搜集資料及作出多次查詢近一年,才回覆不作調查?」他指NCA拒調查梁的理由難以理解,而NCA以「梁屬前香港領袖,事發在香港」為由拒調查,更令人質疑轉移投訴重點。林又指,香港就梁振英案必然具司法管轄權,尤其梁作為特首收取私人企業巨款,是否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評:梁收取利益金錢的地方是在香港,英國沒有香港司法管轄和調查權。
有關收購(UGL收購戴德梁行)在英國進行,需英國法庭批准是沒錯,但如有人在英國以外的香港犯法,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在香港,這便是香港的事幹。

主軸應是,梁作為特首收取私人企業巨款,是否違反香港法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UGL收購戴德梁行是起因。林卓廷捨是近求遠還是走錯方向?當然,如果亷署肯跟英國司法部合作便更為完整。沒有港方證據,英國單方面是有缺陷和證據不足夠。

這案祇能在港調查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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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或眾籌告林卓廷

梁振英昨出席活動時無回應如何眾籌及何時提告。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獲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通知,因為梁的UGL事件不在英國發生而不展開調查後,連續多日死咬作出投訴的民主黨林卓廷不放,昨日更揚言不排除以眾籌來向林「討個公道」。
稱「對等和平等」
NCA決定不展開調查梁振英收取UGL公司5,000萬元一事後,梁連日透過社交網站向林卓廷提出問題,昨更借NCA回覆媒體的說法,指UGL一事「沒有在英國違法」,是「重重的打了林卓廷等人的耳光」外,更反駁林是「惡意大於常識」,認為林「還在逼人繼續調查,迹近浪費警力」。

梁續指,他會委託英國律師循「惡意」及其他方向在英國起訴林卓廷等人,同時揚言「這些人(林卓廷)用眾籌的錢(OPM, other people’s money)纏擾中傷我,日後我不排除用OPM向林卓廷等和他們背後的人討個公道」,強指「這是對等和平等」。最後再加上一句「我手上有很多其他事等着做,但香港社會不能這樣爛在這些所謂民主派的人手裏」。不過梁未有提及NCA回覆《蘋果》查詢時稱,因UGL事件不在英國發生,所以非NCA管轄範圍,同時表明不宜回應梁有否違法的說法。

《蘋果》曾向林卓廷查詢,然而至截稿前未有回應。而梁昨午出席一公開活動後,未有回應如何眾籌、何時提告等問題,他致辭時更大翻舊賬,批評民主派在立法會拉布,兩度拉倒了成立創科局。不過出席同一活動的特首林鄭月娥則感謝立法會,只花了3個月時間就批出300億元讓港府推動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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