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的最低工資立法及違法爭取食飯時薪和休假時薪
Posted: Mon May 02, 2011 12:53 pm
錯誤的最低工資立法及違法爭取食飯時薪和休假時薪
首先最低工資立法整個情序粗疏, 沒有檢查現時勞工法例。政府和立法局需全部負責。
1. 如以時薪28元為單位, 已經很清楚訂明工作以每小時計算工資。既然28元是工作時薪, 當然不應包括不工作的時段。所以勞方爭取食飯時薪和休息時薪是沒有法理基礎的, 嚴格來説是違法的。
2.如果立法是以最低月薪單位計算, 就清楚得多了, 且不會影響現時勞工法例訂明有薪假期。例如菲傭以每月最低月薪為單位計算, 對於吃飯時間和每七天休息一天假期就沒有爭議。
3 立法後, 會間接鼓勵僱主招聘員工時以時薪計薪酬。這種新計算方式會衝擊現時勞工法例。
既然已經立法及生效, 我們應尊重法律和守法, 不能爭取法例以外的權益, 勞方應調整方向只能爭取28元以上工資來填補月薪食飯時間和休息時間的勞工法例權益。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2-5-2001
首先最低工資立法整個情序粗疏, 沒有檢查現時勞工法例。政府和立法局需全部負責。
1. 如以時薪28元為單位, 已經很清楚訂明工作以每小時計算工資。既然28元是工作時薪, 當然不應包括不工作的時段。所以勞方爭取食飯時薪和休息時薪是沒有法理基礎的, 嚴格來説是違法的。
2.如果立法是以最低月薪單位計算, 就清楚得多了, 且不會影響現時勞工法例訂明有薪假期。例如菲傭以每月最低月薪為單位計算, 對於吃飯時間和每七天休息一天假期就沒有爭議。
3 立法後, 會間接鼓勵僱主招聘員工時以時薪計薪酬。這種新計算方式會衝擊現時勞工法例。
既然已經立法及生效, 我們應尊重法律和守法, 不能爭取法例以外的權益, 勞方應調整方向只能爭取28元以上工資來填補月薪食飯時間和休息時間的勞工法例權益。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2-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