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出了最嚴重的警告,最後一次跟日本人講道理!

歡迎會員在此言論自由論壇發表任何題材評論文章。題材跨越地域界限, 希望全球各地會員就當地發生的事與物, 踴躍發表你的評論。讓全球每個角落會員都能分享你言而有物、高水平的評論。會員發表的評論文章屬個人意見, 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Post Reply
samuel
Posts: 2017
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中國發出了最嚴重的警告,最後一次跟日本人講道理!

Post by samuel »

《日本人又在釣魚島上挑戰中國的領土主權了,其實日本人真正對中華民族的挑戰是來源於對中國政府和中國軍隊能力的挑戰;
  
《作者:高岩》《日本人又在釣魚島上挑戰中國的領土主權了,其實日本人真正對中華民族的挑戰是來源於對中國政府和中國軍隊能力的挑戰;如果中國政府再不在釣魚島方向為維護主權而行動,中國政府和中國軍隊存在的意義就將被中國人民懷疑,敵人現在正在摧毀的,首先是我們對自己國家的信心!

  我們願意最後一次告訴日本人; 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我們有證據和理由,我們願意和平解決釣魚島問題, 但前提是你們尊重中國人民,尊重中國政府和中國軍隊!

  日本人欺人太甚!這一切,都到了改變的時候了!》

  第一階段:西方入侵亞洲之際和日本明治維新之前——釣魚島是中國的歷史疆域

  1868年近代日本明治維新之前,在漫長的以百年甚至千年來計算的時間週期內,中國和日本間沒有任何領土糾紛問題;日本是島國,中國是大陸國家,兩國被海洋分隔。而今天被稱為沖繩的島嶼群,當時是中華華夏疆域秩序週邊的藩屬國琉球,其最高權力為歷代中國皇朝領有,其統治被認為是因為中國皇帝的首肯方得以行使。

  琉球在當時有自己的領域範圍,即歷史上所謂琉球36島 ,而任何歷史書籍記載中均沒有琉球的疆域包含釣魚島的記錄,相反始終記載釣魚島歸屬中國疆域,因此歷史上中琉之間沒有領土和管轄區域之糾紛,今日之釣魚島和周邊海域,被認為屬於當時大陸中國王朝,這一點無任何爭議,中國學者已經用無數資料證明當時釣魚島和附近海域屬於中國而不是琉球。琉球當時也無任何條件和法律地位向中國爭奪島嶼。按中琉航海技術和航海條件,中國人早就完成了對釣魚島的發現和領有,而琉球人則沒有 。

  第二階段:甲午戰爭前後——中國因《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在法律上喪失釣魚島

  1868年日本完成明治維新後,日本開始從事對外擴張,當時日本擴張首要目標的三個方向:朝鮮、琉球和臺灣,都涉及到當時由中國確立的東北亞朝貢和藩屬體系。而亞洲當時的領土格局是在幾千年以中國為核心的東北亞文明歷史進程後,亞洲的土地已經被完全開發,不再有任何“無主地” 。

  甲午戰爭前的清朝是中國歷史上又一個完成了大一統帝國的朝代,在對外關係上清朝同樣奉行傳統的中國儒家王制制度的藩屬體系,亞洲的疆域都已經在當時的亞洲中華朝貢藩屬體系下梳理劃分完畢 。而日本明治維新後開始的擴張,其在亞洲所面臨的處境是亞洲尤其是東北亞,已經沒有所謂的無主地供其擴張,因此只能靠突破原有的領土格局來實現其擴張行動,亞洲領土秩序至此開始被破壞。

  因此已經被納入中國文明範疇的當時中華亞洲體系的朝鮮、臺灣和琉球,都先後在日本的擴張活動中被日本吞併,而其中釣魚島等原屬中國的島嶼同樣在這個週期內被日本強行吞併,但釣魚島始終是以附屬臺灣的地位而被悄悄吞併,因此在進入20世紀70年代之前,並未引起公眾的極大關心。

  1894年在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中國在戰爭中失利,雙方正在談判準備以割讓臺灣和中國遼東半島為目標的《馬關條約》時,1895年1月 14日日本內閣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納入沖繩縣管轄 ,而在這之前,沖繩的前身琉球王國也是在日本明治維新後持續擴張的過程中,從與中國有幾百年藩屬地位的小國地位而被日本兼併後設沖繩縣。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在日本西南海域持續進行領土擴張,是按琉球、臺灣的順序進行擴張,釣魚島因此在劫難逃。日本在1895年1月,明治二十八年一月通過日本內閣決定,將釣魚島劃入日本版圖,這一日本國內法的行為無法產生有效的國際法效力,因為當時釣魚島已經是中國領土,日本單方面的行為無法改變這一事實。而此時日本已經準備通過1895年的《馬關條約》公然吞併中國領土臺灣,並強迫中國承認朝鮮脫離中國的藩屬國地位,為吞併朝鮮做準備。日本人所謂的對釣魚島的各種權益,僅僅這個時期才開始,而這之前數百年間,這一帶海域包括其島嶼,都被中國歷代確認為自己的領域。

  因此當時日本內閣對釣魚島的私下處置,對釣魚島的領有國中國來說,沒有任何法律意義,而只有隨後的《馬關條約》才有效力在中日兩國之間涉及到一系列領土的割讓問題,釣魚島因此也在其中。由於中日之間並沒有另外的協議處理釣魚島問題,所以釣魚島是作為臺灣的附屬島嶼由《馬關條約》而被割讓給日本。事實上日本在吞併琉球時,原準備通過條約與中國達成協議取得中國同意、並將琉球南部即與釣魚島相鄰的部分劃歸中國,後因中國反對而未能簽署已經準備好的條約,而準備將琉球南部劃歸中國的中日之間協議草案中,沒有任何將釣魚島視為琉球部分的蹤跡 。

  1895年《中日馬關條約》簽訂,條約規定中國向日本割讓臺灣省以及附屬島嶼 ,儘管《馬關條約》對臺灣疆域的範圍規定未直接寫入與釣魚島有關的文字,但由於臺灣是作為中國當時有效管轄下的疆域被割讓給日本的,因此臺灣疆域、包括周邊島嶼的構成,是由中國的規章和慣例決定,而不是由日本人決定。按國際條約法的慣例,對條約的解釋必須嚴格遵守條約本意和締約方的意圖,而當時日方的意圖必然是最大限度地全面掠奪臺灣領土,而日本又已經開始覬覦釣魚島,因此《馬關條約》的本意必然包含著強迫中國放棄釣魚島。

  因此,根據當時臺灣歷史管轄範圍而確定的被割讓給日本的中國臺灣必然包含當時已經被認為是臺灣屬島的釣魚島。所以在《馬關條約》時期,釣魚島問題可以被精練為對《馬關條約》中規定的臺灣附屬島嶼的解釋問題,以及對釣魚島是否“無主地”的否定,而不是日本國內法是否將釣魚島編入日本領土的問題,因為日本無權在缺乏與當事國條約的前提下將它國領土編入自己的版圖。

  所以在甲午戰爭時期,日本通過兩方面的行動竊取了中國的釣魚島:一、首先是通過《馬關條約》從中國取得了對臺灣、包括所有臺灣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島的權利。二、然後通過所謂的日本行政命令,將釣魚島列入日本領土,而如果沒有《馬關條約》,日本的任何行政命令都因為與中國的領土權相抵觸而沒有效力,正是因為《馬關條約》,1895年後中日之間的釣魚島問題才暫時停息,因為按《馬關條約》釣魚島已經被日本竊取。

  因此日本在這階段對臺灣和釣魚島的吞併是同一法律行為,但日本在這個時期取得釣魚島的領土主權不是根據日本國內法,而是根據中日之間的《馬關條約》。因為中日之間並未在《馬關條約》之外另有協定,而釣魚島當時已經被中國認為是自己的領土,所以只是《馬關條約》的背景下,中國才可能被迫放棄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因此在這一時期釣魚島的確曾為日本所佔有,但是以臺灣附屬島嶼因《馬關條約》的割讓而被佔有,而不是日本所宣稱的因“先占”而為日本所佔有,這是能決定中日間釣魚島主權歸屬的核心法律問題之一。

  為避免因《馬關條約》被宣佈作廢、臺灣回歸中國而導致釣魚島必須歸還中國,目前日本已經製造出完整的論據,認為在當年甲午戰爭中日本在兼併釣魚島時,釣魚島為無人島嶼,日本根據發現和先占,從而得以建立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 。儘管日本人所謂的因“發現而取得”釣魚島的主權法律上完全荒謬,但卻至少證明了一個法律事實,遠至1895年,日本人對釣魚島尚無任何權利,日本僅在1895年後才正式要求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

  與日本僅從1895年起才開始對釣魚島要求主權相比,中國則在長期與琉球的交往和航行、包括在巡護自己的海域過程中,已經開始牢牢地確立了對釣魚島和附近海域的權益,中國的大航海時期既中國歷史上的宋、元、明三代時期,當時的統治者都已經按照當時中國朝代和統治的模式對釣魚島行使相關權利,其中明朝年間中國已經有官方檔檔案記載對釣魚島海域行使管轄權。因此在1895年日本開始對釣魚島要求權力時,釣魚島已經被中國人利用和管理了近500 年,並為當時的中國人熟知、認為是自己的疆域。而在這段期間,日本仍局限於其本島,連後來吞併琉球的步驟都未開始,因此與釣魚島無任何領土性的淵源。

  從當時的中國和琉球之間的海上交通,以及幾百年間建立起來的有關中國和琉球之間的關係、包括對中國疆域和琉球疆域範圍的記載來看,釣魚島根本不可能是什麼“無主之地”,而是早已經被中國歷朝發現並行使管轄權、釣魚島以及相應的海域已經被認為是中國的疆域,因此“無主地”的理論是徹底荒唐和經不起推敲的。在這一時期,日本不可能因為“發現”而取得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因為當時中國早已經擁有釣魚島,中國沿海的航路上不可能遠至1895年還有才被日本發現和佔有的“無主地”島嶼。日本單方面破壞中國領土的行為,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包括所謂的“先占”和“有效管轄權”。第三階段:抗戰中後期和抗戰勝利時期——通過戰爭條約和戰後國際體系、中國在法律上重建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

  1840年鴉片戰爭後西方國家在亞洲的持續擴張,包括日本1868年明治維新後在亞洲的擴張,首先打破的是當時亞洲已經建立起來的亞洲領土秩序,當時亞洲領土和國際管理秩序的主導者是中國,在這個西方入侵和日本擴張的週期內,中國的領土秩序和以其為中心的東北亞國際秩序依次解體。這種以完全打破現有的領土秩序為核心特徵的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的擴張模式,最終在歐洲和亞洲都引發了劇烈的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至今應該被我們牢記的一個教訓就是打破合法的領土秩序後果無比危險,其代價高出想像。

  明治維新後全面擴張的日本在所有的方向都與其鄰國發生了領土糾紛;日本吞併了朝鮮、吞併了中國領土臺灣、吞併了中國領土釣魚島、吞併了當時在中華藩屬禮治朝貢體系內與朝鮮一樣地位的琉球。並與當時的沙皇俄國和後來的蘇聯發生了領土糾紛,日本同樣在中國的本土東北三省製造所謂的“滿州國”,並全面入侵中國,這一切都是歷史,而這一切都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而被扭轉。釣魚島僅僅是這段歷史中一個微小的部分。

  日本是通過明治維新以來的擴張而取得了包括琉球、朝鮮和臺灣在內的原中國領土和藩屬國,這其中就包括臺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此類行為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而不再對中國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中國開始要求恢復中國對琉球、臺灣其中自然包括釣魚島、以及中國在南海諸島的歷史性權益,這一切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爭中和戰後一系列檔中得到體現 ;其中臺灣被明確規定歸還給中國,而釣魚島按照相關的法律檔,同樣因臺灣問題的解決而在法理上已經歸還給中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中國與當時的美、英、蘇共同組成當時同盟國中的四大國,一方面與日本進行血腥戰鬥,另一方面已經開始重組與日本的各項法律關係,包括推翻以前與日本達成的所有與領土有關的條約,進而與美英蘇三國一道,重新規劃戰後中國和日本之間的領土劃分。而同盟國一致同意的對戰後日本領土的限制,其中最關鍵的法律核心就是日本必須放棄所有從中國和其它國家所掠奪的領土。日本的主權將被限制在由包括中國在內的四大國所認定和同意的領土範圍之內,而這些只有被同盟國確認後才能保守下來的日本領土,不包括釣魚島、甚至不包括琉球 。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以中、美、英、蘇為首的同盟國高度重視日本在亞洲的非法領土擴張,並將扭轉這一趨勢、恢復亞洲原有的領土秩序。做為同盟國共同作戰的基本戰略目標之一。關於恢復亞洲戰前領土秩序,限制日本從明治維新開始的領土擴張,將日本從明治維新開始擴張取得的領土上驅逐出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盟國的各種法律檔、無論是雙邊多邊同盟國之間的檔,還是與交戰國日本之間的法律檔上都十分明確,沒有任何模糊之處,這其中最重要的幾項檔包括:

  一、1942年的“聯合國家宣言” ,中英美等同盟國共同發表宣言重申“大西洋憲章”各項精神,該宣言約束所有聯合國家,要求不單獨與敵國簽訂停戰協定與和約。

  二、1943年“中美英開羅宣言 ”,該宣言宣佈同盟國作戰之目的之一、在於使日本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州、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日本亦將被逐出由於武力或貪欲攫取之所有土地,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開羅宣言中,由於中國的努力,加入了“我三大同盟國軫念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期內,使朝鮮自由獨立” 的條款。中國與朝鮮在恢復亞洲原有的領土秩序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和相同的法律依據。

  三、中美英三國促使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在所有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涉及到中日關係、包括戰後中日之間領土糾紛的解決和戰後秩序安排的檔中,1945年7月27日,由中美英三國公佈的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具有特殊的法律意義。因為該公告為當時與日本處於交戰狀態的同盟國中美英三國共同對日本提出的戰爭要求,具有正式的法律檔地位 。

  在未被日本接受之前,《波茨坦公告》是中美英三方的戰爭目標宣言,明確地公佈了同盟國對日本帝國的要求,而一旦被接受,《波茨坦公告》則變為對日本有約束力的、以戰爭條約表現出來的國際法淵源,因此本公告對戰敗國日本有國際法條約必須信守和合法行使武力以確保目標實現的雙重約束力。《波茨坦公告》因日本天皇的《終戰詔書》和日本政府簽署的《日本投降書》均明確宣告無條件接受,而對日本具有法律效力。

  《波茨坦公告》特別提到戰後對日本的領土安排問題;在重申開羅宣言提出的各項條件、包括全部歸還歷年從中國竊取的領土,把日本逐出其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所有土地之外,《波茨坦公告》第八條、九兩款則特別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從法律上來看,在戰後日本領土的安排問題上,除《波茨坦公告》明文規定的日本固有領土應該的到保留之外,中美英三國、其中當然包括中國,有權限定日本領土的外部界限。因此中國有法律上的權利直接收回被日本竊取、不在《波茨坦公告》明文規定保留給日本的領土之內、被《波茨坦公告》明文宣告必須歸還中國的臺灣島和其附屬島嶼釣魚島。

  而日本至今用來證明其對釣魚島主權的琉球群島自身的主權歸屬,同樣不是日本政府能夠自行決定,而是必須經過同盟國的決定。因此《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所宣示的對日本非法侵佔領土進行剝奪的條款,是決定戰後日本領土外部界限的基礎國際法檔,至今依然有效,同樣是解決目前日本與所有國家、包括與中國釣魚島糾紛的核心法律檔。

  四、1945年8月14日的日本天皇“終戰詔書” ;日本天皇詔書為日本國內法檔,但由於詔書的內容是宣佈接受中美英蘇四國聯合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因此,本檔同樣表達了日本所負擔的戰後退還被其吞併領土的國際法上的責任。日本通過天皇頒佈的“終戰詔書”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中提出的投降條件,包括歸還所有從中國竊取的領土,以及戰後日本領土的外部範圍將由同盟國決定的條件,至此,日本本質上已經喪失了任何對包括琉球、更包括中國領土釣魚島的主權要求。

  五、1945年9月21日,日本與同盟國簽署的多邊國際條約《日本投降書》 ,《日本投降書》正式確定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交戰雙方法律關係,是為戰後亞洲秩序打下基礎,包括正式確定日本的領土將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同盟國限制的法律檔。該條約是1945年9月21日,以日本帝國為一方,和包括中美英蘇在內的聯合國為另一方所簽訂的日本戰爭投降檔,《日本投降書》是以國際條約的方式出現的,因此在法律上對日本有約束力。在投降書條約中,日本再次確認接受由中美英蘇四國提出的,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其中自然包括要求戰後日本退出其自19世紀開始侵佔的各國領土,以及同盟國有權對日本領土主權外部範圍做出限制的相關條款。

  因此在決定戰後亞洲領土秩序的時候,以上各項戰爭期間最基本和權威最高的法律檔,已經規定臺灣將歸還給中國,所以從法律意義上,做為臺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因此將隨臺灣重新歸屬中國。因此從第二次世界大戰至今,日本人最終未放棄琉球群島,並強調的釣魚島不屬於《馬關條約》時的臺灣管轄範圍,即意味著日本未按照戰敗時所接受的條件,放棄琉球和釣魚島的主權。因此釣魚島問題在法律本質上是一個條約的解釋的法律問題; 關鍵在於解釋《馬關條約》中臺灣全島及其附屬島嶼是否包括釣魚島。

  由於《馬關條約》簽訂時臺灣被認為是中國的領土,因此才有日本與中國簽約強迫中國割讓臺灣的法律事實,因此確定臺灣的行政地理歸屬和疆域範圍是當時中國國內法的問題,在確定臺灣的疆域範圍時是以中國的確認,而不是以日本的確認為准。這是因為在割讓之前臺灣是中國領土,因此僅中國對臺灣的行政區域和疆域範圍有說明權。

  儘管1895年《馬關條約》之前日本已經開始覬覦釣魚島,但釣魚島作為臺灣的附屬島嶼,並做為中國和琉球交往過程中兩國疆域劃分位於中方一側的地位,在《馬關條約》簽訂時中日雙方均未對此質疑, 因此釣魚島從法律上是包括在《馬關條約》簽訂時條約中“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這個範圍之內。如果中日雙方對條約中臺灣的地理範圍解釋發生法律衝突,則臺灣的地理範圍是由臺灣的原領土所有者負責解釋和提供,而不是由臺灣領土的接受者負責解釋,這是一個法律主權和行政區域構成的邏輯問題,同樣也是領土主權構成的問題。

  釣魚島是因《馬關條約》被割讓給日本的證據之一,在於《馬關條約》簽訂後,中國民眾不再重新討論日本竊取釣魚島的問題,而在甲午戰爭之前,這個問題曾引起中國民眾的關注 ,這只能證明日本已經根據《馬關條約》而竊取了作為臺灣附屬島嶼的釣魚島。

  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半個世紀前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從中國割讓的領土臺灣、包括其附屬島嶼釣魚島,被一系列戰爭時期的法律檔、包括《日本投降書》這個結束戰爭的多邊國際條約規定重新回歸中國。 而且所有與戰後對日本領土限制的有關的條款都已經明確指出:日本的領土範圍將由包括中國在內的對日作戰四大同盟國既中、美、英、蘇所共同決定。

  由於中日之間至今仍未有正式的關於戰後領土問題的條約 ,因此二戰時期的系列檔和條約並未被取代。也就是說,中國至今為止仍有決定日本本土以外與中國有關的領土是否中國領土的法律權利,並有依據戰爭結束條約和被日本接受的同盟國法律檔、而收復歷史上因日本對外擴張中國所失領土的權利。 所有構成中日之間與戰後領土問題有關的源自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戰爭法律文件和戰爭條約至今依然有效,完全可以作為確認和解決中日之間的領土糾紛的法律基礎。三、 從《三藩市對日和約》到《琉球歸還協議》——美國是二戰後釣魚島未能回歸中國的關鍵性因素.
  本來中日之間所有的領土糾紛、包括日本對中國臺灣和東北三省、以及對中國本土的非法佔領和竊取的問題,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相關戰爭程式,在1945年日本投降後已經得到徹底解決。 所有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與對日作戰相關的基本法律檔,包括結束戰爭的《日本投降書》條約,在日本和中國的領土衝突問題上,都為日本確定了兩個核心法律義務:一、日本必須將所有從中國竊取的領土歸還中國。二、日本的戰後將被保留的領土範圍,將由包括中國在內的同盟國所決定,而不是由日本自行確定。這些涉及戰後日本領土安排的所有的二戰法律檔和條約,至今依然有效,構成中日之間關於領土關係上的最基礎的法律檔。

  已經通過對日戰爭的勝利,而建立了完整的法律框架、包括中國在內的戰後同盟國家對日關係、以及相應的各國之間領土關係的亞洲格局,卻因為二次世界大戰後亞洲形勢的變化,主要是中國國內形勢的變化而未能得到執行。這其中最關鍵的因素是美國違背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與中、蘇兩大國的盟約義務,獨自佔領日本、一手主導了與日本簽訂戰後和約,並與日本形成軍事同盟,構成了以所謂《三藩市對日和約》為核心、以美日安全保障同盟為基本框架,至今依然以美國為主導的亞洲區域戰後秩序。而這個美日雙方共同私下商定,美國因此違背了同盟國義務和同盟國進行戰爭合作精神的戰後亞洲秩序,從法律上來說對中國以及前蘇聯和今天的俄羅斯完全沒有法律效力。而今天東北亞領土秩序上所有的問題,都與這個美國主導的亞洲戰後秩序有直接的關係。

  早在1943年10月召開的莫斯科外長會議上,美蘇中在會上發表的《關於戰爭目標和普遍安全的聯合宣言》中即稱:“四大國在這場反對共同敵人的戰鬥中,在接受敵人投降和解除敵人武裝等所有問題上採取聯合行動” 。1945年12月27日,美蘇英三國外長在莫斯科宣佈成立盟國共同管制戰後日本問題的遠東委員會以及盟國管制日本委員會 ,而專門負責制訂美國戰後對德、對日政策的美國國務院戰後計畫委員會,也在一份PWC-110a號檔中首次提出戰後美國要對日實施軍事佔領的目標。由中蘇英法荷美等國共同組成的“遠東委員會”和“盟國對日理事會”,名為多國協商對日政策的組織,實則作用有限;而真正發揮作用的組織是直接對美國政府負責,由麥克亞瑟主持的“盟總(GHQ)” 。

  獨立佔領日本的美國出於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亞洲秩序安排,尤其是對中國革命勝利後新出現的、獨立自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戰略圍堵的政治和軍事考慮,從而決定與日本建立針對性極強的日美軍事同盟。因此美國單方面停止了執行中美英蘇四大國對日作戰同盟,在戰爭期間通過《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無條件投降協議書》等要求對日本戰後領土範圍進行限制、包括明確規定所有日本從中國竊取的領土都必須歸還中國,具有最重要法律效力的法律檔。

  按照以上各檔的要求,戰時同盟國不得單獨對日締結和約,中美英蘇四大國以及其它所有對日宣戰的國家,都對戰後日本領土秩序、包括從亞洲主要是中國被竊取的土地上驅逐日本,有相應的法律權利,中國因此而有恢復自己領土的權利,這項權利是戰勝國的權利。而且是做為日本無條件投降必須接受的前提、業已在戰爭結束時被日本天皇、日本政府以及日本戰爭大本營所接受,具體表現在《日本與同盟國關於無條件投降之投降書》這一法律檔之中。

  而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則出於戰後對亞洲政治的考慮,利用單獨佔領日本的機會,中止執行與其它戰爭同盟國包括中國的合作,進而停止執行與日本投降和結束戰爭的一系列法律檔,並排棄中國參與對日佔領和參與對戰後日本領土範圍的限制決定,而這些原本都是中美蘇英二戰同盟國之間通過各種協定建立的同盟國之間合作的責任。

  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亞洲政治發生重大變動後,美國實際上拒絕覆行其在戰爭期間對其它同盟國的承諾,從而將原本應該是由中美英蘇四大國共同決定的各種對日戰後協議,包括決定日本領土的範圍的事項,變成了本質上是日美兩家的事務,從而創建了一系列從法律上不清晰的戰後日本與周邊鄰國的領土糾紛問題 。

  所以美國對構成日本當前對釣魚島實際佔領局面有直接的責任;美國是通過排棄了中國和前蘇聯這兩個最重要的對日作戰同盟國而單獨佔領日本,又與其它跟隨美國政治的盟友一起單獨與日本簽訂了1952年的《三藩市和約》。通過和約美國取得了琉球的行政管理權,然後在對琉球進行行政管理時,又擅自將中國的釣魚島劃入所謂對琉球的行政管理區。同時又違背二戰期間有關琉球前途的同盟國決定,擅自承認日本對琉球的“主權”,於1972年將琉球“歸還”日本。而在“歸還”過程中將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1972年間一直被列入美國沖繩當局行政管轄的釣魚島作為琉球的管轄區一併移交日本,至此構成了日本至今仍在實施的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 。

  做為一個戰敗國、而且其戰後領土安排在二戰進程中就已經有了相關安排的國家,日本通過在美國主導下與美國單方面簽訂的戰後日本系列和平協定,獲得了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在亞洲的新的國家定位。這個戰後日本國家定位就是一方面與美國保持軍事聯盟關係,另一方面同時拒絕對美國以外的其它國家徹底清算日本的戰爭責任,包括徹底解決與這些國家的領土糾紛。因此戰後日本的國家定位包含著對周邊國家尤其是對中國的巨大不公正。正因為如此,現階段日本才與周邊各國、包括中國、俄羅斯和韓國均有領土糾紛,日本與周邊國家這些密集的領土糾紛,充分證明現階段由美國一手主導的亞洲戰後日本秩序,與其它國家的法律概念和利益有巨大的衝突,現階段已經完全不適宜亞洲。

  《三藩市和約》這個日本一再用來證明其對沖繩和釣魚島權利的美日之間的和約,由於沒有中國的參加,因此不構成中日之間關於釣魚島領土爭端上對中國有約束力,對日本形成其權利的法律基礎。由於中國不是《三藩市和約》的締約國,因此條約對第三國無效,這個國際條約法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在中日領土關係上完全有效 。

  現階段日本所謂對釣魚島的主權,從法律上則完全建立在日美之間系列條約的基礎之上,而這些條約則對中國無效。所以中日之間的任何領土糾紛,都必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和結束時中國與日本之間有效的法律檔,以及中日之間在戰後陸續達成的雙邊條約的基礎上,通過嚴格執行生效條約、並通過和平談判創設新協議的基礎上和平解決。中日在釣魚島領土主權問題上的糾紛只能通過談判和平解決,任何日本單方面企圖控制釣魚島的行為、以及與中國以外國家的協議,都對解決中日之間的領土問題缺乏法律效力

  四、 二戰後美日背離中國制定的《三藩市對日和約》和《歸還琉球協議》成為日本主張對釣魚島主權的根據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日本與美國形成了緊密的先後針對前蘇聯和中國的軍事同盟,在美國支持和縱容下,日本首先從美國手裡索回了本來日本應該退出的琉球群島,同時未按照相關條約的約定,在退還中國領土臺灣時退出臺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並開始製造各種理由為侵佔中國的領土釣魚島尋找藉口。目前,日本官方聲明其對釣魚島的權利建立在以下三項法律基礎上:

  一、1895年,因為釣魚島是無主地,日本通過發現和先占取得所有權。

  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因為不是《馬關條約》中臺灣領土的一部分,所以釣魚島不沒有跟隨臺灣交返中國,而是跟琉球一起由美軍委託管理,然後由美國返還日本。

  三、中國未在日美根據三藩市和約移交釣魚島和處理琉球問題時提出抗議,證明中國未將該島視為臺灣的一部分 。

  在以上日本政府所使用的對釣魚島主張權利的三種論據中,第二項直接與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國際條約義務有關, 現階段日本政府所主張的對釣魚島的法律權利,其核心為是根據《三藩市和約》第二章“領土”部分之第三條:

  “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岩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硫磺列島)及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在提出此種建議,並對此種建議採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國將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領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 。”

  由條約內容所規劃的範圍可知,釣魚島諸島事實上已被美國劃入其託管的領土及領水範圍內,以三藩市和約為開端,此後美國的各種官方檔均依此為依據,使釣魚島列嶼屬於日本的“錯誤決定”不斷得到強化,美國通過三藩市和約取得佔領和控制沖繩島群島(即琉球島)的權力,琉球成為美軍在遠東最大的軍事基地尤其是遏制中國的前哨。就在這個名義之下, 1953年美國駐琉球民事政府通過27號令,頒佈了關於琉球群島地理境界的公告 ,這一公告將釣魚島事實上劃入了琉球的範圍,從而埋下了日後中日爭端的伏筆。1971年6月17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在批准美日琉球行政返還協定時聲稱:

  “在三藩市對日和約第一條的附錄中,雙方明定地理上的座標,限定本協定所包括的土地,這些座標顯示釣魚臺列嶼(尖閣群島)為所管理的土地的一部分。此外,在尖閣群島上,列有兩上美國保留中的軍事設施。中華民國及日本,對這些島嶼提出了領土主張,國務院所持的立場是,關於此方面,對日和約是美國權利的唯一來源,在和約上,美國僅取得行政權,而非主權。因此,美國將行政權移交給日本的行動,並不構成基本的主權(美國並無此種主權)之移交,亦不可能影響到任一爭論者的基本的領土主張。委員會確認協定中的條款,不影響到任何國家關於尖閣或釣魚臺列嶼的任何主張。”

  從1953年至1971年歷時近20年,美國通過美國琉球民事政府行使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管轄權和實際控制權。儘管美國政府及其官員多次聲明,美國所擁有的僅僅是行政管轄權,日本仍擁有所謂的“潛在主權”,但這並非表明美國在有關釣魚臺列嶼問題上的中立立場。事實上,美國對“主權”與“管轄權”有嚴格的區分。所謂保留日本的“潛在主權”是美國國內派激烈爭執的妥協產物 。

  1962年3月19日,甘迺迪發表總統聲明,稱“我承認琉球是日本本土的一部分,期待著在自由世界安全利益允許的情況下,將琉球群島的全部權重新歸還日本。在當前,我們必須本著寬容和相互諒解的精神相處” 。這是戰後美國第一個公開承認琉球群島是日本領土的組成部分的總聲明,但是它在事實上造成了對中國的嚴重不公正和歧視,全然忽視中國對釣魚臺列嶼的領土主張。

  本來按照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各項對日基本法律檔的原則,戰後琉球也將脫離日本,而當美國實現了對日本的單獨佔領後,面對著中國革命後的全新亞洲格局,美國開始背離二戰期間達成的同盟國對戰後日本領土進行限制的精神,並在琉球問題上開始偏向日本。因為美國認為一旦剝奪了日本對琉球的主權,則會使美國對琉球的管轄權的合法性質到質疑,從而受到來自聯合國或蘇聯的影響甚至干預。

  這就是為何在琉球問題上,美國嚴格區分主權與行政權,並一再強調日本擁有對琉球“潛在主權”的真正原因。美國政府並不像其聲稱的那樣,在琉球群島(包括釣魚臺列嶼在內)的主權問題上持中立立場。既然美國已經承認日本對琉球擁有主權(即使是“潛在主權”),就在客觀上形成了對日本的偏袒態勢, 而毫無中立可言,這樣日本就可以以擁有對琉球的“潛在主權”為由提出對釣魚臺列嶼的領土主張了。

  美國之所以違背美國在二戰時期的承諾,在琉球問題上違背國際義務、偏袒日本,是因為如果琉球不屬於日本,美國就沒有合法的權利在琉球存在,這是美國決定將琉球歸於日本,承認日本所謂“剩餘主權”的動機,但美國的行為已經破壞了二戰條約體系。而對中國尤為嚴重的,是美國和日本在共同非法安排琉球的前途時,將本應隨臺灣一道歸還中國的釣魚諸島,併入了琉球一道“歸還”給日本,進而造成了日本事實上控制中國領土釣魚島,成為釣魚島爭端的嚴重局勢。
samuel
Posts: 2017
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中國再派漁政船前往釣魚島的玄機!

Post by samuel »

中國再派漁政船前往釣魚島的玄機!

2010-10-22 09:05:16 

《中國漁政船編隊再赴釣魚島海域巡航維護國家主權》,文中稱:“據中國漁政局透露,我東海區漁政局漁政202號船與黃渤海區漁政局漁政 118號船兩艘千噸級公務船,及江蘇省漁政總隊一艘500噸級公務船,已於10月14日下午出發前往釣魚島巡航。”

這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我在心裡第一句話就是,這就對了!中日之間圍繞釣魚島問題爭論了幾十年,為中日關係的大局,一向都是中國作出讓步,一退再退,如今幾乎無地可退,而日本仍然得寸進尺,咄咄逼人。中國通過讓步體現了作為一個大國的胸襟,同時也檢驗了日本對待中日關係的真正底線。如今,中國是徹底明白了,日本也該自食其果了!
日本現在的外相是一個名叫前原誠司的毛頭小夥子,按中國話評價,是個二楞子。我注意到他在前不久針對中日釣魚島海域撞船問題上發表過兩次意見,一是說釣魚島是日本的領土,沒有糾紛問題;二是說中國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過於歇斯底里。前原的這兩句話在日本很有市場,特別是代表了右翼份子的言論。其實,在筆者看來,正是這兩句話,反映了日本外交的無知,而前原本人沒有外交風度和思維,是絕對不可以擔任處理中日關係日方重任的。
首先,前原不承認釣魚島領土糾紛的現實,這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釣魚島問題,絕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就像日本與俄羅斯在北方四島問題,與韓國在竹島問題上一樣,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中日之間在釣魚島問題上爭端從來沒有消停過。如果從日本外交利益出發,日本也應該承認中日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矛盾現實,日本慣於混水摸魚,把釣魚島問題弄成有爭議的問題了,才對日方有利。

但是前原就根本否認這一點,大以為釣魚島已經是自己的掌上之物了,所以他刻意強調釣魚島沒有領土之爭。當然,中國也在強調釣魚島沒有領土之爭,但中國的說法與前原的說法有著本質的區別。中國有充足的歷史依據證明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日本對釣魚島的領土要求是非法的,是有意挑釁中國的領土主權。所以,如果說釣魚島沒有領土之爭,中國可以這麼講,而日本絕對不可以這麼講。日本要把釣魚島說成是日本領土且沒有爭議,是自欺欺人,站不住腳。
其二,中國政府根本就沒有歇斯底里,中國政府一貫秉承中日關係大局,幾十年來恪守“擱置爭論,共同開發”的兩國共識,沒有向釣魚島派出一兵一卒,甚至還盡可能約束中國漁民前往釣魚島海域捕魚。中國的做法是“一貫的”,“清楚的”,“明白的”,這在中國的外交辭令上都滾瓜爛熟了。可是日本呢,簽了共識之後,小動作不斷,政府方面搞什麼“民間所有”,什麼“政府租賃”,“國家收回”等等,讓人眼花繚亂,世人都看在眼裡,笑在心頭,日本這些年來一系列小動作都是在為搶奪中國的釣魚島做準備,其用心之陰暗,手法之拙劣,路人皆知。
不僅如此,日本某些國民在其政府的宣導和指使下,不斷登島建設標記,宣稱主權,與政府相配合,也是極盡醜態。到底是誰在歇斯底里?這不一目了然嗎?按照前原的意思,似乎中國政府在面對釣魚島糾紛問題時,應該噤聲,放任他小日本為所欲為。試問前原,這可能嗎?一個國家的既有領土被你非法佔領,還不允許做聲?如果世界形成了這種公理了,那日本就高興了,中國豈只一個釣魚島?世界更不止一個釣魚島了!
成熟的外交一個顯著的標誌是以國家民族利益為鵠的,能伸能屈,能張能弛。這點中國做到了,在釣魚島問題上,中國的大局觀很好,有泱泱大國風度,堅持中日友好,這是國際和平的需要,也是中國利益的所在。在堅持原則的問題上,不會讓步,同時也有靈活性,可以暫時放著的問題就放著,不要激化矛盾可以退讓就退讓,退一步海闊天空嘛。

在與日本釣魚島問題的爭端中沒有與日本針鋒相對,而是採取了外交的“懷柔”傳統,不僅讓日本事實上佔領了釣魚島,甚至對其行使所謂的 “主權”也聽之任之。中國政府拿捏的好,很到位,原則很明白,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發表這樣一個聲明就夠了。既然是中國領土,不是你日本想佔有就佔有的,你搞的那些小動作見不得人,也是非法無效的。中國對釣魚島雖然一時沒有行使主權,但什麼時候行使,什麼時候收回,主動權完全在我。所以,中國政府採取的思路不激化矛盾,更不搞對抗,中國甚至在東海問題上也同意與日本談判。
中國這麼做,無他,就是一個大局問題,中國認為自己要崛起必須有個友好的環境,亞洲要安全,中日之間首先要團結,東海首先要成為和平之海,友好之海。可是日本呢?得隴望蜀,步步緊逼。拿了釣魚島還不滿意,還要求以釣魚島為基線,再劃東海中日分界線。按日本的貪心,就算是把東海都給日本了,它還會欲壑難填。日本針對中國在東海的石油鑽探,不是說了嗎,儘管中國在自家一邊鑽石油,那還有個虹吸效應呢,要與中國分享中國一側的石油資源。

按照日本的這個邏輯,偌大個中國都不是自己的了,虹吸效應哪兒沒有,就算科學勘探沒有,挖開來看未嘗沒有。日本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讓人一下子就想到了歷史上的“七七瀘溝橋事變”,當時日本已經侵佔了中國的東三省,兵指華北,利用一個晚上的小小摩擦對中國守軍發動了進攻。從歷史到現實,都說明一個道理,狗走千里要吃屎,日本雖然經過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慘敗,但其一旦舔愈傷口,又要咬人了!
這次釣魚島事件開始時也許偶然,但日本政府迅速作出的反應決非偶然,扣留中國漁船,逮捕中國漁民,是其處心積慮的方案,其陰暗心裡和險惡用心經過國際社會的討論越來越明朗化,日本就是想借撞船事件打壓中國在釣魚島的根本立場,企圖逼迫中國由“擱置”到“放棄”,日本得以全面佔有釣魚島。也通過這次對撞船事件的“嚴肅處理”,警告中國漁民再不要靠近釣魚島,為日本從政治、軍事、經濟全面控制釣魚島作準備。
有人說,撞船事件是日本對中國政府態度的試探,看中國政府是不是一軟再軟,軟到底。其實,日本不僅僅是試探了,而是早就試探過了,日本把中國政府的友好行為,退讓政策看作了軟弱可欺。日本是要從釣魚島下手,給中國一個難堪,同時全面攫取釣魚島。日本的考慮以其外相前原誠司的講話昭然若揭。日本以為給中國來點硬的中國就服貼了。其實,這是大錯特錯的愚蠢的外交思路!
日本不懂張弛之道,一味強硬,把國際爭端當作國內問題處理,自食其惡果是其必然。中國在撞船事件之後,面對日本的挑釁發出了一連串的信號。一是人民怒不可遏,二是政府高端警告,三是態度格外強硬,四是動作罕見連貫,五是意志空前堅定。
1,人民怒不可遏。中國人民從來都是愛國的,家可以破,但國不可以亡,國家可以遭受一點損失,但國格和國土不能作交易。中國可以有漢奸,有賣國賊,但漢奸畢竟是極少數人渣;賣國賊只是出現在高層,即是小平同志所說的李鴻章一流人物。所以,當國家蒙受羞辱,國土遭到侵犯時,縱然政府不出面,人民也要出面表達。中國人民不可欺,不可侮。
2,政府高端警告。開始是外交部,稍後是國務委員,最後是國家總理。大凡中國總理都出面了,日本就該掂量掂量了,但日本仍然有點執迷不悟,還以為中國在“歇斯底里”呢! 3,態度格外強硬。看看中國政府對於釣魚島撞船事件的聲明吧,“必須無條件地立即放人!”我們中國人都對政府刮目相看了!這不是一時衝動,更不是吃了偉哥,是忍無可忍了!日本還在那兒麻木不仁,也不想想,日本有前原誠司這樣的強硬派,難道中國政府和軍隊裡都是清色的軟蛋嗎?中國政府內也有強硬派,軍隊裡也有鷹派。中國政府強硬應對,說明就不計後果了,或者說只此一條路,種種可能也都考慮好了。當然最後日本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放人了。不過晚了!
4,動作罕見連貫。中國過去對日本的無理取鬧總是具有臨時處理的色彩,很多對應都是孤立的,偶然的。但是這次不同,說明中國已經高度注意到日本的異常表現,採取了縝密的方案,其動作也出現了不尋常的連貫性。主要表現在繼第一次派出漁政船前往釣魚島水域巡邏後,這次再次高調派出,而且聲明是執法,保護中國漁民的安全。這就告訴日本中國決不會放棄釣魚島領土了,要正常維護自己的主權利益了,還要明確鼓勵中國漁民繼續前往釣魚島海域捕魚。其潛臺詞就是,日本必須交還釣魚島,從釣魚島及其海域滾出去。
5,意志空前堅定。中國在派出漁政船的同時也嚴正聲明,這不是權益之計,而是長遠的考慮,從今往後,中國漁政對釣魚島的巡邏將成為常例。中國敢於這麼做,也是在暗示日本,這回中國不存什麼幻想了,如果想來硬的大可放馬過來吧!

還是讓我們再看看中國方面發佈的再次派出漁政船前往釣魚島的消息吧:
“在14日舉行的送行儀式上,農業部漁政指揮中心副主任居禮指出,赴釣魚島海域巡航護漁,既是維護國家主權,又是保護我國漁民的合法權益,是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希望中國漁政118船繼續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特別有作為”的優良作風,克服一切困難,圓滿完成巡航護漁任務,樹立威風和形象,充分展現出中國漁政的良好風貌。中國漁政118船船長李玉文代表全體漁政人員表示,堅決聽從指揮,克服困難,爭取圓滿完成巡航任務,讓祖國和人民放心! ”
任居禮是代表國家在講話,切不可等閒視之!“維護主權”意味著什麼?日本人應該心知肚明,中國將在釣魚島及其海域保持威懾力量。特別應該注意的是,過去通常是一艘漁政船202號,最多兩艘,這次是三艘了,202號和118號都是千萬噸級,而隸屬江蘇漁政的一艘500噸級的公務船也將一起去釣魚島執法。上次一艘202都差點釀出與日本巡邏艇相撞大事,這次同時派出3艘,中國政府肯定是考慮周全了。
“巡航護漁”是什麼意思?就是鼓勵中國漁民(當然也包括臺灣同胞的漁民)要大膽地,常規地在釣魚島海域捕魚作業,背後有國家力量在保護。尤其是“吃苦”、“戰鬥”、“奉獻”、“有所作為”是什麼意思?換個話說就是偉大領袖毛澤東的那個意思,不怕疲勞,特別能戰鬥,不怕犧牲,勇於勝利!這裡包含著不怕摩擦,不怕打仗、不怕犧牲、一定取勝的宣言。

從我國政府再次派出漁政船前往釣魚島海域執法這件事來看,政府對於釣魚島糾紛不是沒有第二套方案,更不是那些憤激人士批評的什麼“一味求和”、“軟骨病”,中國有句俗話:“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左傳》裡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前面八字可以說明中國政府的態度和方略,後面七字可以說明日本政府的下場!既然前原誠司所代表的日本政府和其國內右翼勢力不知外交之道,迷途不返,那就只好請它接受這一嚴酷現實了!

作者:夏輝映
samuel
Posts: 2017
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東海艦隊傾巢出動開赴釣魚島演習,決戰日本

Post by samuel »

東海艦隊傾巢出動開赴釣魚島演習,決戰日本

2010-10-23 08:59:49 

• 解放軍東海艦隊現代級支隊傾巢出動在東海舉行聯合大演習,此次現代級特混編隊極可能是開赴釣魚島演習警告日本不得妄動.....
根據中國國營電視臺的22日晚的最新消息顯示,解放軍東海艦隊現代級支隊傾巢出動在東海舉行聯合大演習,現代級與054A等展開一字長蛇陣列陣迎敵,深海殺手基洛潛艇也高調出水亮相,大有決戰日本八八艦隊的壯志雄心。根據各項情報和日方近日反映,此次現代級特混編隊極可能是開赴釣魚島演習警告日本不得妄動。

原因之一是日本近期很低調,各項情報顯示日本近日較少在釣魚島出動,連中國出動浙江漁政船巡航釣魚島日本居然聲稱沒有發現,可見海軍正在此區域演習日本不敢出動所以說沒有看見中國漁政船。另外,現代級編隊已經不是第一次在釣魚島附近演習了,此次不過是輕車熟路直奔釣島。日本八八艦隊雖然裝備了金剛級戰艦,但在具有強大火力的現代級面前一直顯得小心翼翼不敢輕舉妄動,何況八八艦隊各有防區不像東海艦隊一個支隊就有四艘現代級戰艦。

中國官方新聞也報導暗示東海艦隊從九月以來一直在東海頻繁軍演,同時官媒強調遠端精確打擊、跨區機動、遠海突擊無一不是在暗示中國海軍是在釣魚島周邊活動。

東海艦隊:新戰法提升艦艇編隊聯合打擊能力

東海艦隊某驅逐艦支隊,把遠端精確打擊作為新型戰艦戰鬥力形成的主要方式,通過實施跨區機動、遠海突擊等常態化的訓練,來提升艦艇編隊聯合打擊綜合防護的能力。
samuel
Posts: 2017
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日首相菅直人稱應警戒中國海軍 日或駐軍釣魚島

Post by samuel »

日首相菅直人稱應警戒中國海軍 日或駐軍釣魚島

2010年10月26日 09:24

  據10月26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導,日本首相菅直人24日出席自衛隊閱兵式時警告稱,在中國軍力不斷增強的情況下,日本“有必要時刻做好準備”。這是菅直人第一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日本要為應對中國的軍事實力做好準備。日本媒體紛紛議論說,鑒於中日撞船事件的發生,使得菅直人將原來的“對中協調”姿態改為“對中警惕”。上海日本問題學者王少普25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說,菅直人多次表示要修復中日關係,中方也始終強調中國堅持和平發展的戰略方針。然而此時,菅直人卻在檢閱自衛隊時公開發表對中國帶有明顯指責性的言論,不利於修復兩國關係。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菅直人24日在埼玉縣朝霞市出席海陸空自衛隊閱兵式,並在講話中提及中國正不斷增強軍事實力,稱“有必要時刻做好準備,以有效應對各種事態”。他表示,“朝鮮的核武器及導彈開發、中國海軍的日趨活躍等問題使形勢更為嚴峻”,並再次強調“為了建設能夠真正發揮作用的防衛力量,計畫在本年度制定新的《防衛計畫大綱》”。
  對於菅直人此次出席閱兵式,日本媒體大都突出了他“對中國海軍軍力擔憂”的發言。日本《讀賣新聞》25日評論稱,菅直人的對中外交經常被批“軟弱”,此次卻在講話中稱“中國海軍日趨活躍”,“指名道姓”地表達了對中國的警惕感。日本時事通信社稱,菅直人表達了“有必要強化對中國海軍的警戒、監視活動”的認識,“用笑容和講話聲援日本自衛隊”。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日本國會議員25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說,菅直人首相現在面臨很大壓力。他這次講話的想法,很可能在年底出臺的新《防衛計畫大綱》表現出來。今後,關鍵是看他是否同意在釣魚島駐兵了。如果此舉實施了,那將是他任職內最大的“軍事行動”。
  上海交通大學日本研究中心主任王少普25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面對中國的高速發展,美日戰略界中有關中國威脅論的聲調有所提升,並且還出現一種加強對華進行戰略防範的動向。菅直人此番言行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如今,東亞乃至世界的秩序處在變動之中,中日美這三個對地區乃至世界負有重要責任的國家特別需要加強溝通、加強戰略互信,日方領導人不應不顧大局做出片面性判斷,甚至公開加以發表。”
samuel
Posts: 2017
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中國開始在釣魚島公開用軍艦和導彈警告日本

Post by samuel »

中國開始在釣魚島公開用軍艦和導彈警告日本

  日本媒體援引日本對華關係與戰略評估社關下海正文章說:中國在目前的尖閣群島問題上,出人意料的出現的蠻橫態度。他們已經2次拒絕就次問題展開日中磋商。而早期中國領導人鄧,曾經承諾的20年以後再談的偉大諾言,就此被忽視。這是中國背叛自己誓言的證據。
  關下海正:從FNN了報導得中國海軍派遣新型F23T型護衛艦前往協助所謂"尖閣群島科學考察"事件,可以看出,中國的野心在今天的極端膨脹之下,以往中國領導人的諾言都是"可信程度"的笑話。在我前次驅趕了中國官方科學考察船之後,中國政府對此表示不滿。而且在派遣到日本國實施訪問的中國海軍艦隊中,失去了我們期盼見到的170宙斯盾級驅逐艦。而且中國國防長官聲言要派遣4艘F23T型護衛艦,再次協助科學考察。而中國與我國的"尖閣群島"問題談判會商組目前處於擱置狀態。中國人再一次拒絕了我們為了親善目的主動談判要求。

  中國此次出人意外宣稱:"釣魚島是中國主權領土,沒有談判的餘地與必要"。而且隨後中國在山東,遼寧增加了120枚彈道導彈的部署部隊。這些導彈是經過改進的可以遠達我國西部列島周邊,已經東京都附近。這是公開核威懾!

  而首相昨天正式在議會宣稱日本堅決不發展核武器,發展核武器是日本歷史與明天都不能認可的行為。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唯一遭受了核武器打擊的國家。因此,日本國絕對不能發展這種導致人類滅絕的武器。

  但是,中國以海軍以及強大的戰略火箭打擊部隊,蠻橫要求我們交割我們的領土--尖閣群島這於中國表面上要與我們擴展親善態度的表示全然相反。這是日本國絕對不能接受的。日本防衛省應該就此問題以武力質問中國軍方。迫使其再一次進入冬眠期。

  中國軍事擴展是肯定。入侵現實也是明顯的。而作為日本一貫盟國華盛頓當局對此卻是十分默然。華盛頓外交局昨日宣稱:日中之間的矛盾原沒有到達衝突邊緣。雙方可以就很多問題進行和平有好的協商。但是,我們面對中國軍-政聯合的強大攻勢,如何去實現現實意義的親善與協商?我國主動在文化,教育領域對華親善態度。加深日中兩國民間交往親善,這些努力今天看來十分渺茫。但是這些都是應該歸屬於中國的錯誤做法。

  中國早期領導人並不反對尖閣群島說法。而沒有強硬表示不接受的。而且他多次說:"中國與日本一衣帶水的友好鄰邦。這麼一個小島,不應該成為中日邦交的問題。我們可以放下來,擱置那裡20年後在來談判"。那麼現在20年的結局就是如何?現實擺在這裡。中國在近些年快速增加軍備,特別主意發展其海軍與遠程空軍。在這些手段不斷完畢以後,他們的態度的也出現根本改變。   雖然我們目前還依舊可以控制尖閣群島周邊海域。但是是不是在今後這個局面還能繼續。那麼一旦中國海軍的軍艦協助科學考察,進入該島嶼周邊。我們的部署在那裡海上安保警示廳的僅有巡邏功能的船隊能否去驅趕中國海軍先進的F23T護衛艦?這是一個不得不問的問題。

  尖閣群島是日本領土與領海範圍,這是中國早期鄧沒有否認的實際問題。中國目前現行政府必須遵守這個。必須承認他是我們的。這才是複合承諾的真實做法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