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這座基石是否不斷被侵蝕?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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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三指定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昨聽罷雙方中段陳詞後,今裁定三項罪名均表證成立。辯方其後申請暫時休庭,先向被告解釋相關事宜。

辯方昨於控方舉證完畢後進行中段陳詞,申請案件表證不成立,指單憑「光時」口號就指被告有意圖煽惑他人的說法,並不合常理,又指被告曾刻意避開警察、於交通燈前停車等,行為並非恐怖分子所為,而被撞的警員亦並無嚴重受傷。

控方則反駁指,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日,被告高速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途徑港島區,三次無視警員安危衝破警方防線,期間有途人歡呼拍掌及拍攝被告相片等,指被告的行為明顯屬煽惑他人,且不顧警員安危,強調控罪元素為使用嚴重暴力,而非他人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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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詠怡教授指出,她理解「時代革命」,要回到梁天琦於 2016 年的立法會造勢晚會錄影片段,梁天琦曾解說,他先是想「世代革命」,但後來改為「時代革命」,因為認為不應以「世代」差異作為政治主張。

李教授認為,當時梁天琦提出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以她的理解為:「恢復一個已失去的舊秩序,團結喜愛自由的人,為這個重要歷史時刻帶來改變。」
李詠怡教授和其研究伙伴以數據分析過連登討論區的帖子,發現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每天有高達 4,400 帖子提及過「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而這個口號在反修例運動中,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開始被示威者使用,其後使用次數上升。

她分析到,口號自 7.21 被廣泛使用,原因有兩個:第一,在 2019 年 7 月有出現過「光復屯門」「光復上水」等示威活動,「光復」字眼在示威者間再次出現。第二,元朗發生 7.21 襲擊事件,「此事令公眾感到憤怒,人們需要一些新的東西去表達他們的憤懣。」李詠怡教授解說道。

李教授再指出,反修例運動有一些特色,就是「高度去中心化」,而且「沒有清晰領袖人物」。在此背景下,她和團隊曾訪問 40 個示威參與者,作焦點小組討論,結果發現,對於口號的理解,「不同人有不同意思。」
較特別的是,在數據分析下,「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均與「香港獨立」在數據上沒有重要關聯。對比之下,「五大訴求」和「香港獨立」的關聯,並沒有比「光時」口號而強:「而我們知道,五大訴求與香港獨立,並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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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第一案手記】唐英傑案「光復」與「革命」字義的學者論戰
2021/07/10 - 11:591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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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詠怡教授今日(7 月 9 日)首戰唐英傑法庭,她與稍後也會出場的李立峯教授共同撰寫了報告,對陣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證供。

在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裏,在眾人的打字聲裏,感覺好像回到佔中九子的法庭、李立峯作供的場景,將法庭變成社科堂。那不過是三年前,如今香港,巨輪輾過,連「學人串社科」也不久矣。

因為旗幟上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唐英傑案件上升為顛覆國家政權的級別。學者對戰的背後,是與人權違背的罪名。

在一個能夠讓蘋果日報數日內停刊、讓過百名民主派區議員兩日內辭職的社會,選擇站出來為唐英傑一方做專家證人,面對的絕不是三年前的壓力,旁觀者心裏應該清楚。

李詠怡雖然一開始略顯緊張,但很快適應法庭節奏,配合劉偉聰大律師的提問,從多個層次逐項反駁劉智鵬,最後甚至指出控辯雙方都沒留意、控方所犯的一個錯處。


辯方邀請的專家證人之一李詠怡,她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畢業於美國著名的雪城大學,政治科學是該校有口皆碑的強項學科。在與李立峯教授合寫的呈堂報告裏,李詠怡以政治科學的學術訓練,透過archives和研究資料,討論「光時」口號的起源和發展。
她首先解釋她與李立峯的分工。

李詠怡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畢業於美國著名的雪城大學,政治科學是該校有口皆碑的強項學科。在這份報告,她透過 archives 和研究資料,討論「光時」口號的起源和發展,而李立峯作為傳播學學者,在香港社會運動研究有多項著作,因此主要負責研究 2019 年與「光時」口號發展有關的事件。另外她們也向彭麗君教授請教,用何種權威字典及文獻來理解口號。

這是一份集合三個學者的學識、跨學科的研究報告。

於是,李詠怡先利用權威字典(例如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解釋「光復」和「革命」的字面意思,光復是 recover regain,革命則通常意指用暴力改變政治制度,或者人們做事方式的重大改變。

在劉大狀的引導下,作供開始入肉:報告引用《元史:陳祖仁傳》,裏面一句:「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


2021 年 7 月 8 日,民主派初選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早前獲准保釋的劉偉聰抵達法院。
劉大狀讀得抑揚頓挫,他的聲音在法庭總像一股清泉,從不含糊微弱。他的黑袍也總是最一絲不苟,站起來的動態也是最講求台型,必須向後輕輕一撥袍子。他的雙手拇指上都塗了橙色的指甲油,是非常愛美之人。

他是辯護律師,同時也是一個被告。3 月份在 47 人案(民主派初選案),劉大狀坐上了犯人欄,他親自陳詞,說了句:我同法律工作之間已經有一個等號,我係 identify with 呢樣嘢。7 月 8 日,劉偉聰早上在唐英傑法庭裏繼續辯護工作,下午就到西九龍法院作為被告上庭。

李詠怡對劉智鵬的反擊很直接:這裡的「光復」顯然不是劉智鵬所說的,「恢復或取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上的政權或國土」,陳祖仁作為元順帝的 advisor,不可能叫皇帝顛覆自己的政權。

光復不必然代表奪回失去的政權,另一證明是,2012 年到 2016年期間,香港發生各種「光復行動」,李詠怡指出,這是「光復」開始進入香港現代用語的時候,無論從語義學還是從歷史角度,這裡「光復」的意思,都是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劉智鵬早前說,這些光復行動,因為將內地人看成與香港不同的族群,因此夾雜了對中共的攻擊、及香港自治的意識。

「擺明唔係要『還我奶粉』咁簡單。」劉智鵬作供時曾說。

李詠怡就從社會科學解釋,族群可以被嚴格定義,例如按照血緣,但同時這也關於人們如何看待自己與其他社會群體的身分,是一種社會建構。

「一個國家可以有多個族群嗎?」劉大狀引導。

「可以。」

「當一個族群憎惡另一個族群,是否等於他們要顛覆政權?」

「不是。」李詠怡答。

行走至此,剩下要應對的,是梁天琦 2016 年在選舉活動裏的發言與「光時」的關係。梁天琦是「光時」口號創始者,如今身陷囹圄。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中)昨日獲准以五千元保釋,但被禁止踏足涉案地點。
李詠怡論述,梁天琦當年是本民前成員,有理由相信他從 2012 到 2016 年的光復行動裏,獲得一些關於「光復」的想法。至於「時代革命」,李詠怡十分嚴謹,說梁天琦從未直接解釋過,唯一可以參考的內容,是他在競選活動的發言:

「⋯⋯但這不是關於世代的革命,而是時代的革命,是相信自由的人的時代,是我們的時代⋯⋯」

李詠怡綜合這些資料,得出結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傳達的政治信息,是「恢復我們失落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熱愛自由的人,為關鍵的時刻帶來歷史性的改變。」

即使梁天琦無可爭議地在選舉活動裏發表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李詠怡說,在選舉活動裏,讓大家一齊喊口號、候選人發表演講,都是典型的活動,而口號不能直接等同於整個演講的意思。

劉智鵬曾引用警方一份報告,說從 2019 年 6 月 9 日到 2020 年 7 月 1 日,統計超過 2000 條影片裡,不同示威活動出現「光時」和「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的次數,統計每當「光時」出現時,其他與港獨有關口號出現的次數,以此說明「光時」被叫喊,同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是控方邀請的專家證人。他在庭上供稱,理解「光時」口號需放入歷史語境,指「光復」一詞千年來意思不變,有從敵人手中奪回政權之意;而「光復香港」則指香港被敵人或外族佔據,該敵人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
李詠怡和李立峯想以彼邏輯、證彼之謬,他們用和警方報告同樣的數據分析方法,從連登收集貼文,做 content anaylsis,然後用計算相關系數(correlation coefficient)(係,快啲拎統計學出來睇⋯⋯)的方法,計算「光復香港」或者「時代革命」與「香港獨立」出現次數的相關性,結論是在統計學上並非重要相關。

為了有參照性,他們還計算了「五大訴求」與「香港獨立」相關性,得出的相關系數同「光時」與「港獨」的差不多(即相關性差不多),而「五大訴求」本身不是一個港獨的口號,可想而知,如果「光時」真的與港獨密切相關,系數應該更高。

關於數據分析,三位國安法法官又輪流問了多個問題,「統計貼文沒法看出他們支持還是反對口號?」「口號是出現在同一個貼文裏嗎?」「你只能計算關鍵詞,甚至無法呈現它們是否同時出現?」

陳嘉信法官半開玩笑:「至少警方報告有個好處,就係從畫面可以知道,揮舞旗幟的人一定係支持那個口號。」

法官們自己笑了起來。順帶一提,杜麗冰法官不知道「連登」是什麼。

李詠怡指出,其實做相關性分析,只能得出兩個口號同時出現的關係,卻不能得出它們之間的因果性關係,這就是她們的報告希望指出警方存在的問題 — 口號同時出現,用那種計數方法,並不能說明是「光時」引起了「港獨」。

首次對陣,李詠怡還發現了控辯雙方律師都沒發現的事情:原來,在控方負責謄寫的梁天琦演講 transcript 裏,梁天琦說「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 Malcolm X 講嘅」,被聽成「呢個係咩 comix」;而劉智鵬正是以此為基礎,說梁天琦將選票作為武器,用選票來推翻政權。

李詠怡順下去批評劉智鵬理解語境錯誤,Malcolm X 在 1964 年說「Ballot or bullet (選票或子彈)」,是為了說服非裔選民出來投票,這是比喻手法,就好像時間就是金錢,不是說時間真的可以當錢使。

「Malcolm X 是分裂主義者嗎?」劉大狀優雅地問。

「不是。」李詠怡想了一想,答道。

Malcolm X 原是美國著名非裔民權運動家,被香港的律政司當成了「咩 comix」。劉智鵬就坐在律師席旁聽,口罩遮住了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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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邀請的專家證人之一李詠怡,她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畢業於美國著名的雪城大學,政治科學是該校有口皆碑的強項學科。在與李立峯教授合寫的呈堂報告裏,李詠怡以政治科學的學術訓練,透過archives和研究資料,討論「光時」口號的起源和發展。

評:在近代史,革命口號是正面的,反革命是反動派。
工業革命,科技革命、經營革命..........
光復上水,元朗是恢復正常秩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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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宗國安法案】控方指「光復香港」意為取回主權 李詠怡:香港從不擁主權 如何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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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就「光時」口號意思的解讀盤問辯方專家人李詠怡。主控官周天行引用多本字典中,有關「光復」英文Liberate的意思,並指其最為常用的解釋是指令某人或某個國家,擺脫他人的控制並獲得自由。李則表示並不一定意指某一國家。周又指,如將「光復」與「香港」一併解讀,意指令香港由敵人手上重獲自由,李則表示這是其中一個可能的解讀。控方又問及,如有人導致香港向中國取回(reclaim)主權,是否屬於推翻政權。

李則認為相關說法語意不清,因香港從來就不是獨立國家,如何可以擁有主權?並指如果你從來都沒有擁有一些東西,你如何可以取回該些東西。周再覆問指,可否理解為提及「光復香港」的人,從來都不認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李則表示此為其中一個可能的理解方式,但她認為該理解方式很差,因涉及多重假設及不正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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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涉案片段顯示,早於 2015、2016 年的不同「光復」行動中,已有人揮舞港英旗、提及驅逐中共、支那,並指相關行動中,有人提倡港獨及反對中國等。
辯方專家、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則表示,她並不清楚控方所指的港獨意思為何,但表示於示威活動中,示威者的政見可有所不同,所使用的語言亦可非常有敵意及攻擊性。李又表示相關活動中有其他參加者,並指揮舞港英旗之人的意見,並不能代表所有參與者的意見,她又看不到兩者(有人揮旗與參加者提倡港獨)有任何邏輯關聯。
控方又指,就梁天琦在其選舉活動使用光時口號,並發表演講,同時於其競選小冊子中提及香港自治等言論,綜合考慮相關背景下,質疑李是否仍堅持指梁當時並非提倡港獨。李則表示梁當時的言論相對溫和,且他亦沒有提及確實「港獨」字眼。
控方續指,涉案「光時」口號與梁於其造勢大會發言所傳遞的意思相同,李則表示,「光時」為梁的競選口號,且梁當日的發言頗長,故不能指該口號代表其言論,並認為競選口號的主要用途,是想要公眾記得候選人,而非記得候選人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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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蕙芸
曾於北美洲留學主修電影和心理學,回港後於大學鑽研影星周潤發在港人心目中形象,之後變身記者遊走於報館和電視台,現於大學教書,滿腦子是怪念頭,始終相信文字的魔力。



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案,專家證人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作供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控方專家作供後,辯方向自家邀請的學者提出問題。今天較後時間,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向辯方專家學者提出盤問,雙方攻防火花四起,加上法官們的提問,法庭裡關於歷史、學術、法理辯論,討論層面甚廣。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早上較後日時間,開始向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提問。周天行戴着金屬框眼鏡,右手長期拿着原子筆,在擱在木架上的滿有螢光筆筆跡的文件上做筆記。每問畢一條問題,就會動手在文件上寫一點東西。

港大教授李詠怡(Eliza)這天穿了灰色線衫上衣,在上面加穿黑色西裝外套,她表情不多,語調大部份時間平穩,但有些時候,還是會表現出驚訝的語氣。

法庭是個講究用字精準的地方,然而當周天行以司法常用英語詞彙向社會科學背景的 Eliza 發問,雙方已經就問題的用詞爭辯起來。

周:「光時口號,梁天琦是創作者(creator)?」Eliza 強調, “creator” 只適用於聖經形容創造天地的上帝,但漠視了梁天琦參選之前,『光復」二字已經在社會上有人使用,故她認為應稱梁為 “improviser”(有二次創作的意思,或在前人的根基上再創作的含意)。

周:「Does slogans represent political agenda?」(口號是否代背後有政治議程?)Political agenda 可解作一些潛在政治訴求。

Eliza 追問:「甚麼叫 represent?」周天行於是提出兩個詞語代替 represent,“regarded” “considered”。Eliza 有點莫明奇妙,她回應道:「口號是口號,政治議程是政治議程,兩件事是不同的。」這個問題最後不了了之。

在重點主題上,雙方糾纏良久。例如有一段,討論到「主權(regime)」這個主題。周天行前請 Eliza 回答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Eliza 答是。

周專員再追問:「若我問妳,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去光復主權,是否代表必然要推翻政權?(To reclaim the sovereignty from the PRC, does it necessarily mean to overthrow the Regime?)」

三位法官之中兩位,陳嘉信和杜麗冰均追問周專員:「那一個政權(Which regime)?」周專員垂頭找文件約六秒,再說:「香港的政權。」

Eliza 回答道:「這條問題很混淆,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國家,何來主權?又何以光復?而且 regime 在政治學上不只解作政體,也可用在經濟或貿易概念上。你問的『光復香港主權』和『推翻香港政權』是兩回事,我不知道怎樣把兩者放一起。」

周專員用十二秒再找筆記,改為問,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Eliza 回答:「『推翻政權』又和『分裂香港出來』是兩回事。香港從來都不是主權國,怎樣去恢復其主權呢?實在有點荒謬(absurd)。」

Eliza 說:「我有點被混淆,這裡有不一致之處。『光復』是關於『過去』,想回到一個舊的狀態;而『港獨』是『未來式』,我不知道如何把兩者放在一起。」

周再指,若說話的人從來不接受香港是中國一部份呢?Eliza 指:「這裡要涉及太多假設,才達致你所說的總結,對我來說 doesn’t make sense。」

過去,將來,今天的審訊,又再把法庭變成時光機,從 1360 年的元朝,再拉到近代中國史的文革,再提及到香港殖民地時代,再回到近年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

上周五,辯方報告裡提及元順帝因為想花費修建皇宮,被臣子勸阻,稱要「光復祖宗之業」,Eliza 指,元順帝說此話時仍在帝位,故認為「光復」不一定涉及推翻政權。

周專員今天追問 Eliza,知否元順帝說這話的背景,正是元朝「紅巾軍」把蒙古皇宮燒毁,元順帝覺得失去了「上都」(今內蒙古多倫西北,其中一個首都)感到羞辱,故「光復」是涉及祖宗國土之爭。

Eliza 則認為,陳祖仁作為臣子寫此段文字,一直讀下去,並不是談及實質國土的失去,「業、大業、功業,不只是關於國土和政權,而是古時皇帝與皇朝如何看待皇帝正當性,就是作為天道承繼者,那個授權不只是談及土地,而是那個皇帝做了甚麼事跡。」Eliza 說,她看了整篇古典,認為很清楚文中不「只是」談國土喪失。

然而,周專員曾經挑戰 Eliza 對中國歷史的理解。Eliza 說,她在中學有讀中史科,但在大學副修世界歷史。周專員堅持要問:「妳有無正統的中國歷史訓練。」

Eliza 反駁:「如果你想說,我只有中三程度的中史學識,我不會同意你的說法。作為學者,特別是研究香港政治的學者,我們常要去參考中國歷史,因為香港很多的發展和中史有緊密關連。我懂得看寫中文亦會讀文言文,作為學者我有能力去理解中史。」

周堅持要問:「我問正統的中史訓練。」Eliza 如此回應:「如果你硬要這樣問(If that’s how you like to put it.)我沒有教過中國歷史科,我博士研究也不是中國歷史,你可以說我『正規中史訓練是到中三』」。

而作為控方專家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天打了紫藍色的間條領呔,整天坐在控方律師後,聽到他同意的觀點,有幾次認同地點頭。

劉智鵬曾經在他的報告中提及「革命」可以參考「文化大革命」之使用,是「文革」與「政治層面」有關聯的例證。然而 Eliza 卻反駁,「文化大革命不涉及政權更替,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推翻或被取代。」

專員此時拿出一份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文件。文件名為《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文件於 1981 年公佈,為內地官方對文革定性的文件。

周專員把文件較後幾處,談及文革三個階段節錄,以英語讀出。文件內容節錄為:「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主要利用所謂『中英文革小組』名義乘機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林彪反革命集團陰媒奪取最高權力、策動反革命武裝變的事件。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黨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的結果,客觀上宣告了『文革』理論的實踐的失敗。毛澤東、周恩來同志機智地粉碎了這次叛變。」

周專員繼續以英語朗讀:「在發現江青等人借機進行篡權活動以後,對他們作了嚴厲批評,宣佈他們是『四人幫』;1976 年毛澤東同志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革』這場災難。」

「煽動」、「內戰」、「奪取最高權力」、「叛變」、「篡權」等英文翻譯,由周專員讀了出來,在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庭空氣中飄揚。

周專員讀畢,問,這份文件,與如何理解「革命」這詞,有關聯嗎?

Eliza 深呼吸了一口氣,慢慢回答:「你知道關於『文革』這課題,曾經有多少人出版了多少本專門的書籍,有多少人研究過?我認為要小心使用這資料。」

周追問下去:「這份資料有相關性嗎?」糾纏一會,Eliza 答,「我不會改變我原來的看法(關於文革不是關於政權更替)。周再追問下去:「那妳認為文件那一部份不合乎事實或不準確?」

此時,法官彭寶琴插嘴:「周先生,你要再修正你的問題。」法官杜麗冰接下去:「李教授(即 Eliza)沒機會從頭到尾看全份文件,她怎回答你?」彭寶琴再說:「她這方面的意見也不太有相關性。」關於文革的討論,就此打住。

另一個有火花的議題,就是關於在光復社區示威中,有示威者拿着殖民時代的港英旗揮舞。Eliza 指出,她沒有訪問過拿旗的人,不能知道每個人心裡想甚麼,但以她的閱讀(decoding),揮旗的人對香港 2010 年初的狀態不太滿意,想把香港恢復到以前的社會秩序。

杜麗冰法官追問:「回到殖民時期統治?」Eliza 回應:「或許是那種生活方式。」杜官接着問:「那是一樣的(統治和生活方式),想回到殖民地的生活,和回到英屬殖民地是一樣的。」

Eliza 說,她不同意。「我猜測,人們對殖民地時代一些東西懷念,或許是經濟結構、文化符號,我不知道。例如 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由殖民地變成香港特區,在社會、文化、經濟上,不是突然產生巨變。」

Eliza 以社科學者概念再重申:「想回復英治殖民地,和香港獨立是兩個不能共容的概念。」

陳官追問:「恢復殖民地不是必然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嗎?」劉智鵬專家此時在座上點頭。陳官再說,即使他同意 Eliza 所說,但邏輯上不是不通嗎?

Eliza 再表示:「在狹義上及技術上可以說是,但法理上甚麼是分離主義,並不是我的專長範圍。我會問,香港要回到殖民統治,現實上可能性是零,故此我認為,揮旗者是要表達他們對現況的不滿。」

三位法官,此時先後兩次把座椅退後商議。陳官表示他要「收回『同意李教授』言論的說話,而且並這法,亦不代表我們三名法官的看法。」然而不久,三官表示要休庭 20 分鐘。休庭後,陳官澄清他對 Eliza 證供的理解,並請她再詳細解釋。

Eliza 表示:「這裡涉及三件事。一。殖民地時代的生活方式;二。殖民時代的政體;三。追求港獨。而我認為,二。和三。基本上有矛盾。」意思是,兩個訴求是不能同時並行的。

Eliza 亦補充,控方專家劉教授曾指「香港自治運動」是「港獨運動」,她想澄清,「以我所知,香港自治運動是受到曾任嶺大助理教授的陳雲著作《香港城邦論》啟發,陳雲一度為該組織做過 advisor,後來離開了,但他們不是追求港獨,而是追求保護香港的政治、經濟、文化,支持『一國兩制』框架和原則,追求高度自治,只是覺得一國兩制實踐起來不及他們期望。」

盤問到了最後,周天行專員花了長時間,追問在光復行動中,一些示威者拿着或喊過的口號,例如「驅逐支那罪犯」「大陸人番大陸」等。周專員指,示威活動中,明顯有「反中共」及「支持港獨」成份,問 Eliza 是否認同「光復」二字意思,要參考這些「客觀事實」。

Eliza 說:「我要強調,這些活動中的確出現了很敵意的行為,對內地遊客和水貨客,而水貨客亦不只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從事水貨活動。示威裡,有語言暴力(verbally abusive),很強敵意(very hostile),我認為這些口號很不恰當,富侮辱性,甚至涉及歧視(racist)。」

Eliza 指,但示威遊行裡,參加的人多樣。她舉例七一遊行,每年遊行有不同訴求的人在其中,包括性工作者、性小眾、宗教團體,甚至乎外傭,示威者之間的訴求不必然一樣,甚至可以有矛盾。故此,她堅持認為,社區的光復行動,主要訴求是關於公共空間秩序問題。

陳官追問,照片裡有人舉起「恢復英港。建立港人政府」口號,如何解讀?

Eliza 答:「字面可解作『恢復英治時代香港』,但我們要問,這句不夠具體,『港人政府』究竟是指,『香港人由香港人去領導』(government led by Hong Kong people),還是『香港人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HK people)?」

Eliza 說:「如此這般,表達意思不明。而很多示威者都有點『詞不達意』(not coherent),他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但他們憤懣很大,就弄一點東西出來表達一下。」

周專員沒有放棄去追問,為何光復社區的示威者要舉港英旗幟。他問 Eliza:「妳說示威者有不滿,所以去舉旗。但他們為何一定要舉旗,他們可以找渠道去投訴呀,例如向立法會議員申訴。」此時,旁聽席爆出笑聲。

Eliza 再解釋:「示威的作用,就是向政府發放訊息,表達民間訴求,他們為何不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我不知道。」

經過了 2019 年和 2020 年,香港的街道,示威活動幾近絕跡;而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議員亦在 DQ 潮下集體請辭,多個議員相繼被控及入獄,而立法會選舉辦法亦大幅修改,按中央及港府宣傳,這是「完善選舉制度」。明天李詠怡教授會繼續作供。

評:法庭變了學術研究課堂,亂拋書包。刑事要在毫無疑點方能定罪。用借古喻今,設法與某些禁語扯上關係,天馬行空,不倫不類。
這是文革時期手法,西瓜不能叫西瓜,因為西瓜包含有西方瓜分中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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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警認擾亂秩序候判刑 「理大廚房佬」還押小欖


有「理大廚房佬」之稱的施漢恒,涉嫌去年12月在尚德邨停車場外的周梓樂「祭壇」附近喝罵警察,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還押小欖精神治療中心至本月27日判刑。

被告施漢恒(39歲)曾任職廚師,現報稱無業,被控去年12月8日於將軍澳尚德邨A停車場外公眾地方作出喧鬧或擾亂秩序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官索服務令及精神科報告
控方案情指,當晚7時有兩名機動部隊警員被派往現場附近巡邏,該處常有示威者聚集,並設有「祭壇」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兩警約10時看見被告在上址路上遺下數個袋,上前截查及警告他不要亂拋垃圾,其間被告情緒激動,把背包扔到地上並大聲喝罵兩警,又向其中一名警員的腳旁倒玻璃碎。

警員要求被告冷靜,被告向警員吼叫「我唔夠冷靜一早斬×死你哋」,最終被捕。事件擾攘15分鐘,其間20至30名市民圍觀,包括記者。


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被告另一宗普通襲擊案件的法院檔案及該案索取的兩份精神科報告,並稱會考慮所有判刑選項。施漢恒另涉至少3案,被控普通襲擊、傷人、阻差辦公等罪。

【案件編號:KTCC 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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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運動參與者認為口號代表追求公義 唐英傑案李立峯作供:「光時」意思複雜 隨時間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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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昨午出庭作供,他解釋,「光時」口號意義會隨時間而改變,有不同可能。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審訊昨踏入第12天,辯方傳召第二名專家、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出庭作供,他認為「光時」口號意義會隨時間而改變,有不同的可能。他舉出焦點小組訪談的例子,稱某參與者起初不敢在示威現場叫口號,因口號與港獨相關,但後來他改變想法,認為口號代表追求公義和自由,亦代表香港人精神,由此可見口號的意思既複雜又多樣。

李立峯供稱,他是傳播學專家,專研社會運動,在報告中負責實證研究整理和分析,包括連登討論區帖文統計、焦點小組訪談及示威現場問卷調查。就連登帖文統計,他分析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五大訴求」等關鍵詞,2019年間每天出現在討論區帖文比例。焦點小組訪談涉及40人,全部為運動參與者,討論題目包括他們如何理解「光時」口號。

官質疑訪談40人取樣不足
李:重點得知參與者想法
李立峯又解釋量性與質性研究的分別,認為通過質性的焦點小組訪談,可得知人們理解口號背後的複雜想法。不過3名法官先後提出疑惑和質疑,法官彭寶琴和陳嘉信質疑,只有40人解讀口號,取樣數目是否足夠、會否影響研究有效性。李回應稱,焦點小組並非關注數字,而是讓參與者表達意見,從而得知其想法。

李:光時意思開放予人解讀
彭官追問,既然探討參與者對口號的理解,為何不直接問是非題?李表示,社會科學不會視人的心裏只有一個真實想法,當參與者在他人面前表達和梳理想法,此過程才會創造意義。陳官又質疑,會否有受訪者表裏不一,不說出心中想法,李稱有可能,但他認為參與者不可能完全是一個騙子。


李立峯指出,「光時」口號意思大抵是「恢復失去的東西,渴望重大改變」,至於什麼東西失去、什麼是重大改變,則開放予不同人解讀。他舉例,某焦點小組參與者說起初不敢在示威現場叫口號,因口號與港獨相關,他並非港獨支持者,但後來他開始叫喊,因為他認為口號有其他意義,例如追求公義和自由、香港人精神等,叫喊口號亦會感到與其他人聯繫。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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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引李言論問梁天琦用意 李詠怡:現在審我嗎?


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昨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呈上一篇《眾新聞》報道,內容指去年民主派總辭,李詠怡認為民主派策略上應留任。控方問她,梁天琦當年參選是否亦是策略以達最終目的。李不解控方引用其說話來說明梁天琦用意,反問「你認為我是與梁天琦同一陣線,是他的追隨者嗎?現在是審訊我嗎?」


法官彭寶琴為控方澄清,控方只是問梁天琦是否視進入議會為策略。李表示,兩者背景不同,2020年關於政府延任立法會選舉,民主派留任與否;2016年梁天琦面對能否爭取補選議席。控方續問,梁會否策略性進入議會以推動港獨,李稱不能代表梁天琦。

爭議Malcolm X分離主義者
官指與案無關 着聚焦議題
控方又呈上兩篇Malcolm X演說,指他是組織伊斯蘭民族成員,提倡黑人分離主義,李回應稱Malcolm X並非提倡建國的分離主義者,又反問控方是否要探究美國種族隔離歷史、黑人民族主義。彭官表示,Malcolm X是否分離主義者與本案無關,着控方聚焦議題。

彭官問李,英文媒體以reclaim一字報道光復行動,但口號中光復翻譯為liberate,梁天琦是否想傳遞「解放香港」的意思?李指出,梁天琦參選時英文表格並非以「Liberate Hong Kong」翻譯口號,她沒深究口號何時開始如此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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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峯指劉智鵬整合「光時」口號意義 想法太刻板
2021年7月14日週三 下午3:46·2 分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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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峯不認同劉智鵬指,一旦每個人對同一合成詞有不同解讀,人們就無法溝通。(港台圖片)
本港首宗違反國安法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繼續作供。

李立峯說,他使用了多重檢核法,透過多重資料及多重研究方法,結合質化與量化測量手法,撰寫辯方專家報告。他形容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是透過歷史角度,整合「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歷史意義、2016年梁天琦造勢大會、2019月7月21日中聯辦大樓被破壞事件,得出這8個字對每個人來說均只有一個解釋,即「解放香港 改變時代」,亦有推翻政權之意。

李立峯不認同劉智鵬指,一旦每個人對同一合成詞有不同解讀,人們就無法溝通。李立峯認為,劉智鵬的想法太刻板,假若所有字詞合成詞均只得一種意思,世上便不會有誤解的情況出現,亦不可能出現創意寫作。

李立峯說,控方的警方調查報告,計算某時期內「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使用次數,及計算「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與分裂國家的口號或顛覆國家的口號同時使用的次數。他提出,不同團體一向會在同一個示威活動中叫喊不同口號,例如同一遊行中有團體叫喊爭取性小眾權利及性別平權等口號,有勞工團體叫喊爭取勞工權益的口號,不代表在場所有人士均同意各個口號。

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回歸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執勤的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共3項控罪,早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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