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了的香港的士政策/ Uber 興起是市場對扭曲了的士行業的回應/ 本論壇評論員:裁判官判5Uber司機案理據有錯誤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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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不能因要創新就違法 (16:10)


律政司長袁國強再次回應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爭議時,重申政府技術中立,指法律框架下有新科技是好事,但不能因要有科技創新便違反現行法律。

至於會否檢控Uber,袁國強說「現階段要看證據」。

袁國強本周一(17日)亦曾回應事件,指政府科技政策中立,沒有針對Uber,又指Uber可選擇於本港法律框架下合法經營。他提到,現階段未決定會否檢控Uber,須待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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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指的士質素參差 首提研究的士包車及優質房車服務 (00:04)



有人不滿警方高調打擊Uber等電召車手機程式,直指的士司機拒載、服務態度不佳等。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回應指,目前香港有1.8萬多部的士,造成服務質素參差,有需要作出改善。政府對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召喚,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車輛,持開放態度,惟不同的平台經營都必須合法,和顧及乘客的利益及安全。

發言人表示,政府認為的士服務的確須作改善,在剛展開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中將檢討的士服務,並研究在現有法規下,推廣不按錶收費的包車的士服務和優質房車的士服務的可行性。若經研究後證實的士數量不足,政府也會考慮增發的士牌。

此外,在現有的法規下,如車主有興趣使用其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可向運輸署長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

而所有出租汽車,必須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法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就有意見指,出租汽車許可證的審批過份嚴謹,發言人表示,在進行《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時,政府會一併檢視出租車許可證的審批準則,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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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社評:的士服務積重難返 靠豪華版也難根治

Uber以手機應用程式營運出租車,獲市民接受和歡迎,對於的士業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業界除了向政府施壓,要求打擊Uber,業內並掀起革新掃弊、奮發圖強的氛圍,迄今所見,業界對引入豪華的士服務,是其中一個傾向重點。要指出的是,的士服務之沉痾,絕非靠預約包車服務或豪華的士就可以治癒,必須正本清源,從提高司機質素和須有強有力機制監察的士營運等,才有望扭轉局面。

的士業欲奮發自強
持份者利益難擺平
政府在壓力下,重手對付Uber,由警方「放蛇」拘人,直搗辦事處,擺出全面掃蕩架式,又通知傳媒採訪報道,大有要趕絕Uber模式的出租車業務之意。Uber的營運模式,在保險與出租車資格方面,確實有法律問題,面對公權力壓制,它無從也無力反制。的士業雖然藉政府公權力維持了獨大地位,但是輿情對Uber的遭遇大多寄予同情,從網民批評的士業界和警方的作為,說明此乃市民對的士服務質素的反彈。

Uber提供的預約服務,是其營運基礎,至於車輛較舒適清潔、司機穿著整齊和服務到家、以客為尊等,則是服務質素與水平了,關鍵仍在預約服務。的士業長期存在的所謂「折扣黨」,實際上也是透過有效車隊管理,提供準時預約服務,而歷來折扣黨禁而不絕,部分市民樂意使用,已經說明現行的士營運未能配合部分市民實際需要。嚴格而言,Uber只是把「折扣黨」的服務推前一步,更精緻和規範化而已,即使這兩者都被掃蕩淨盡,若的士服務仍然故步自封,則其他創新方式還是會萌生出來,因為只要市場有需求,就會有供應。

Uber與市民怨聲載道,的士業界有危機感。近期,有的士業團體計劃推出召喚的士手機應用程式,又設立投訴熱線,服務不達標的司機會被扣分,嚴重者暫時被取消資格,不能使用程式或接單等;諸如此類構思,實際上與Uber的營運無異。的士業即使東施效顰,若能把的士服務改頭換面,市民都稱善,即使抄襲也不會惹來異議。只是的士業持份者衆多,包括車行、的士車主、打理人、外判承辦人、司機、電召的士台以至維修商等,利益不同,能否凝聚最大共識和共同意志推動,統合成功,且拭目以待。

其實,只要的士業者肯提高服務水平,單憑一己之力,也有空間。例如有業者選用新車款的士,燃料費與傳統的士相若,而行李箱特大,可放7件行李篋和3個背囊,乘客位有安全氣囊,讓乘客有安全感,車廂較寬敞,身材高大的外國人也坐得舒服;據介紹,業者以這款車專門行走過境口岸與機場,備受旅客歡迎,每日營業額增加了兩成。由這個事例,顯示在現行景况下,只要肯改變,也可以在業界與市民之間,創造雙贏效果。

近日衆多討論中,有迹象顯示業界對豪華的士寄望甚殷。業界已經公開提出,希望政府放寬限制,引入更多車款及較豪華汽車,讓業界營運豪華的士,而且明言車費必須較現時的士收費高,才可吸引的士車主及司機轉用,云云。Uber收費較傳統的士為高,而市民願意支付,說明市場已經存在,的士業界推動豪華的士,應該是看準這個市場。政府研究改善的士服務,也包括是否增設豪華的士服務。

的士服務分層次,理論上沒有問題,但是現在推動此事,兩方面值得注意。首先,Uber的服務折射出的士服務之不堪,豪華的士此際面世,市民觀感上或有政府壓制Uber,卻成為的士加價藉口的認知,業者的動機和政府的角色因而會受到質疑。其次,一旦推行豪華的士,若按現行機制處理,相信不少車行、車主有興趣晉身「豪華版」,若其他情况不變,則傳統的士與豪華的士可能撩動的社會矛盾,不容忽視。這兩種情况,值得政府與業界思量。

服務惡質溯本尋源
行業結構死結難解
提高的士業服務水平,借助科技的手機應用程式、引入新車款和豪華的士,相信可起到一定效果,不過,的士服務水平惡劣溯本尋源,與司機質素低落有關,而根據理大科技及顧問有限公司完成之的士行業研究,指出的士司機收入10年來沒有增長,對年輕一代難有吸引力。司機收入偏低是現行的士體制的結果。現在的士業變相是壟斷產業,車行、車主享有優渥地位,每次的士申請加價,司機與車行、車主都取態不同,因為加價之後,司機得益最小。這個現况牽涉重大利益,看不到政府有能力處理的士牌照問題,因而使人對的士業的自我完善,難以樂觀。即使如此,理大的研究報告建議業界成立「改進的士服務議會」,處理日常投訴及提出改善建議,仍然應該深入研議,先就業內自律規管,若不奏效,再檢視公權力怎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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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達:解決Uber之爭不是予的士「換牌」

8月22日除了無綫電視的《新聞透視》對的士及出租車爭議作專題報道外,亞洲電視當晚播出的《時事追擊》亦探討相同的議題,訪問多位不同運輸界別人士。筆者以非業界持份者的獨立身分,成為受訪者之一。

十多年從事運輸相關行業的經驗,就是我非常熟悉交通政策及法例,使能多年來在不同平台發表更高層次、更深入的意見的原因。
先將Uber等一類本質是car sharing概念,或「經營」有否違法的問題,暫擱一旁。這類客觀理解為「出租車服務」,或張志剛提出「不在路上隨手截車」的營運模式,其實與現時在機場、酒店等地方見到接載旅客,或婚禮花車等相同,所採用的牌照類別,其實是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Cap. 374D)第13至27條簽發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但是,《出租汽車許可證(數目限定)公告》(Cap. 374L)卻終止了再發出這類牌照的機會。即是話,除非運輸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Cap. 374)第7(2)條賦予的權力,並修訂甚至撤銷Cap. 374L然後重新簽發牌照,否則Uber等一類的服務,根本就沒有可能合法化。

客觀條件證的士供不應求
筆者向立法會7月7日的士服務公聽會提交的意見書(立法會檔案編號:CB(4)1270/14-15(08)),以新加坡、台北及新北市的的士服務作研究比較,指出香港該增加8000至12,000部的士才能滿足需求。即使撇開的士司機拒載等的違法行為使市民搭車難,已有客觀條件證明的士就是供不應求。恕不苟同任何維持現有牌照數目的立場。

至於張志剛建議容許的士牌照轉換成「豪華的士」,本意雖好;又縱然他提出規定要以「公司經營」,但他忽略了司機與「公司」的關係,會是受僱員工、一如目前的士業制度的租車自僱,甚至如混凝土車的自購車輛「入線」?3種不同的關係,都出現不同的惡果。混凝土車的情况,以至台灣多為「入線」所導致的服務監管、司機生活保障、車輛維修等眾多問題,就知是絕不可取;就算採取聘用模式,以目前多數客運業公司以「多勞多得」聘用條件下,司機根本就沒有保障。至於「租車」制度,更是毒中之毒。

不剷除牌照炒賣 改革是空談
此話何解?誠如亞視節目中播出筆者談到炒牌與車租的關係,車主不斷以「加價然後加租」來推高牌價,「豪華的士」理論上有更高收費,車主怎不會收更貴的車租!由此推斷,「豪華的士」似乎是的士業為求牌價再創新高的圖謀,多於迎戰市場挑戰的計劃。

既然見到一切問題源於牌照炒賣,不徹底剷除任何炒賣機會,所有改革的士服務的建議,都是空談廢話;因炒賣而導致的問題,只會愈趨惡化。另一方面,的士、出租轎車,以至電召客貨車,3類服務模式根本出現重疊,只有一次過合併處理,才能完全終止這場爭拗,徹底解決問題。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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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港推平價車服務 稱與政府保持聯絡 (19:30)


久未露面的Uber今日宣佈,將從明日起在港推出uberX服務,與此前的UberBLACK提供高端貴價車相比,uberX將以輕型車輛為主且車資相對較平。
不過,對於此前政府稱Uber以「白牌車」載客營運而遭打擊,Uber發言人Harold Li表示,目前Uber仍與政府保持聯絡,惟現時暫未能向公眾提供更多相關內容。
在最新的定價表中,uberX的起步費為10元,較此前UberBLACK的25元平六成。惟每公里計價方面,Uber將BLACK的單價從每公里6元提升至8元,而X每公里單價則為6元。
此外,Uber亦將BLACK的最低消費由40元提升至50元,X最低消費則為30元。而按分鐘計,X與BLACK則同為每分鐘1元,此前BLACK則為每分鐘1.5元。
Uber表示,不方便透露將有多少輛車投入新服務。根據Uber提供的資料顯示,參與UberX的車型包括豐田Prius混能車、本田Jazz、福特Fiesta、起亞Soul、日產LEAF與福士Jett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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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兩人認罪罰7000停牌一年 有司機稱公司誤導 (13:55)


Uber 7名司機日前被警方拘捕,被控各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各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2名被告承認控罪,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12個月,其餘5名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

7名被告為陳子麟(40歲)、梁愷信(34歲)、劉均榮(53歲)、陳鍵豐(29歲)、林文樂(37歲)、陸振邦(43歲) 及關培智(65歲)。

Uber的律師團隊代表其中6名被告,大律師稱剛收到控方的文件,申請把案件押後,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

任職保險從業員的林文樂及任職司機的關培智則承認2項控罪。林的代表大律師求情稱,林在內地求學後回港,曾任職會計及飲食業,去年7月加入Uber兼職。大律師又稱,被告不知道自己觸犯法律,而事件亦無任何人命傷亡,請求法庭輕判。

同樣認罪的關培智則稱加入Uber時公司聲稱有購買覆蓋全世界的保險,但被捕以來一直收不到公司的文件證明,認為被公司誤導,故不接受公司法律團隊的幫助。關又稱,他尊重法律公義,認為「啱就啱,錯就錯」,故認罪承擔責任。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加入有組織的公司,涉及應用程式及信用卡付款,更有律師團隊。裁判官判2名被告第1項控罪罰款3000元,第2項控罪則罰款4000元,合共7000元,並須停牌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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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車管理辦法》廢除 實行18年問題多 料為「網約車」鋪路

內地昨日宣布自3月16日已廢除《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圖為福州街頭出租車乘車點停滿了等候乘客的的士。(中新社)內地昨日宣布自3月16日已廢除《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圖為福州街頭出租車乘車點停滿了等候乘客的的士。(中新社)
【明報專訊】中國住建部、公安部昨日發文宣布,自本月16日起廢除《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這套實行18年的辦法,因對的士行業實行行政許可及總量控制,衍生出壟斷、「份子錢」(即司機向的士公司繳納高額承包費用)等諸多問題,加上「網約車」興起,的士行業改革也勢在必行,同時還將為全新的網絡約車管理辦法鋪路。

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昨日公布,住建部與公安部「關於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經住建部常務會議、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於16日發布,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行業壟斷 司機被迫繳高承包費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自1998年2月1日實施,其中實行的士行政許可及總量控制制度,導致行業壟斷,出現叫車難、的士服務品質低等問題被詬病多年。「城市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可以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的條款,也迫使司機向的士公司繳納高額的承包費用,即內地俗稱的「份子錢」。

另外,「辦法」只規定「出租汽車實行揚手招車、預約訂車和站點租乘等客運服務方式」,已無法涵蓋近年來日趨流行的「網約車」車方式。

交通部始改革 文件卻未出台
隨着滴滴快的、Uber等「專車」的出現,傳統的士業被迫加速改革,國務院去年5月提出將公布深化計程車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去年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將網絡約車納入管理範圍。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為期1個月。交通運輸部長楊傳堂早前在兩會上並未正面回應兩份文件何時出台,只表示「盡快」。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行政學研究室研究員貟杰對於廢除舊辦法的空窗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如果我們現在建立一套新的運作機制,那麼規範有序和有效是我們的目標;如果沒有新的規章制度,很多出現的問題就很難對其進行歸置,這是一種途徑。另外一種途徑是,把這個責任交給市場,通過市場競爭解決問題,同時要建立市場中介組織,通過市場中介來規範市場發展,把政府原先承擔的職能逐步轉移過去。

專家:可透過市場競爭解決
另外,貟杰認為也可以把這兩種途徑相互結合起來,即在市場中介和社會中介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的時候,政府應該發揮一定的作用,並考慮一些地方已經在做的積極改革的探索。

其實關於「份子錢」,武漢、南京、義烏、杭州等地已先行改革。以南京為例,該市去年3月31日下發通知,表示從2015年1月1日起,市政府已停止收取每年每車1萬元人民幣的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費(即「份子錢」),實行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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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局﹕「網約車」興起 迫使的士改革

兩會期間交通運輸部長楊傳堂在記者會上說,出租車行業管理看似非一個多麼大的問題,但是這項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個難題,特別是近年來「網約車」興起,在給市民提供良好服務體驗的同時,也催生了的士業的改革。但楊傳堂認為這種改革的難度很大。

「網約車」服務良好 價錢相宜
前些時候記者到昆明公幹,臨走那天當地媒體專門為記者叫了「神州專車」,原說好車子11時30分到,可是還沒到點,車子已在門口等了。那是一輛黑色福士房車,內籠寬敞乾淨,穿黑色制服繫領帶的司機也頗有禮貌。坐專車的感覺是搭的士沒法比的。若專車服務周到,車廂乾淨,隨叫隨到,價錢相宜又不用給現金,那麼還有人搭的士嗎?

廣州媒體也訪問過的士司機,有司機說:「的士司機每個月繳納稅費近千元人民幣,但專車卻不用繳稅費;的士不能議價,但專車動態定價卻合法;專車可以通過不接單按鈕合法拒載,而的士則不行……。」還有司機表示:「我們也想提高服務質量,同時也希望能有服務評價體系,像「網約車」司機一樣,通過手機App接到更多訂單、減少空駛,甚至服務好的司機可以不用交那麼多份子錢?」

在交通部的《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將出租車分為巡遊出租車和預約出租車。巡遊出租車可在道路上巡遊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車只能以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這似乎也可以看到未來對的士改革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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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的士」崛起 政府斥資救的士業

深圳市宣布免收的士司機的「份子錢」(車租),而且會由政府出資回購的士牌照。網絡發達後,電召的士打破了整個的士行業的生態,的士司機慘淡經營,全國多個城市相繼發生的士司機罷駛事件,如何徹底解決行業管理,政府毫無頭緒,目前出資回購的士牌照,也只有那些財政能力較強以及有魄力的城市才能做得到,其他城市未必會仿效,頂層設計,還得要中央出手。

網絡電召的士已經成行成市,其加入市場的門檻低,經營成本較正規的士低一半,衝擊傳統市場是必然的。但由於政府無法有效管理,這些網召的士良莠不齊,潛藏犯罪的風險。據悉,有廣西的司機準備大舉進軍廣州,先不說對市場有多大的衝擊,單是對廣州市交通擠塞的影響,就足以引起市政府的重視。

解決問題的迫切性來自於的士司機的不滿,由於過去政府控制發放的士牌照數量,政府拍賣牌照的收入可觀,牌照炒賣情况嚴重,很多城市已經上升到7位數。牌照成本提高,對司機徵收的「份子錢」也隨之水漲船高,形成惡性循環,司機壓力本來就山大,近年受到網召的士的衝擊,他們幾乎是無以為繼,集體罷駛事件此起彼落,社會秩序大受影響。

止渴之舉 還需中央出手
政府對解決問題顯得無能,目前深圳市停收牌照費,雖然說是走在全國前面大膽的一步,但如何解決大量透過拍賣或者炒賣,已經付出高昂費用的牌照問題,還需要政府來埋單,深圳市準備出資1億元人民幣來回購,這是花納稅人的錢來支付「投資失敗者」,只是為防止的士再罷駛,道理是說不過去的。有動作總比讓矛盾自行升級好,但也只是止渴之舉,最終如何解決,還需要徹底的改革方案。
阮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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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推優質的士惹司機不滿 的士商會籲談判解決:不想為梁振英政府「添煩添憂」 (10:10)


運輸及房屋局研究推出「優質的士」有新進展,該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透露擬推出試驗計劃,引起業界不滿,認為是打擊的士經營。

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在商台節目稱,政府文件令司機反應很強烈,認為業界意見不獲政府接納,希望商會能做一些強硬行動來表達不滿,如參考巴黎的士司機用車塞馬路等激烈行動。但黃認為司機始終是香港市民,「的士靠道路搵食」,故勸喻會員及司機慢慢跟政府商量,不想為梁振英政府「添煩添憂」,希望在談判桌上解決,但如果繼續下去,「司機搵唔到食,又轉唔到行,到時有咩反應恐怕我本人都控制唔到」。

對於會否提出司法覆核,的士業議會理事符傳富在同一節目稱,須諮詢律師,但絕對不是目前的重點,現在着重怎樣提升現有的士服務,法律行動只是最後一步。他又計劃約見立法會議員反映意見,「盡量用文明啲嘅方法解決」,但認為形勢惡劣,因政府閉門造車,完全沒有理會業界聲音,故反彈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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