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方不要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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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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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勞方不要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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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方不要貪得無厭
週一 3月 28, 2011 5:27 pm

勞方不要貪得無厭

勞方抗爭多年後終於得償所願,爭取以最低時薪工資28港元計,並會在本年五月一日實施。這是勞資雙方都同意並經立法局通過立法。現在勞方出爾反爾, 要求食飯鐘錢和休息日鐘錢,在道理上是講不通的, 有點無理取鬧。既然要求工資以時薪計算, 當然不包括食飯時間及休息時間。都是成年人, 講好了同意了又加上立妥法例了, 還可以不算數嗎? 轉過頭 上班交通時間、娛樂時間, 睡覺時間又需否要計算工時?

以往以月薪計算薪金, 休息日, 申請事假, 工作期間休息或用膳時間都是有薪的, 突然因故遲半天上班等都不會扣工資。所以月薪和時薪各有其優缺點, 爭取了時薪優點又想再得到月薪的優點, 所有[着數] 都要取盡, 真有點貪得無厭。

在計算工資方面, 時薪都很清楚, 如超時等等,工作多少個鐘賬面都要計算。反之以往月薪可能沒有計算超時工作的額外工資。

香港人似乎越來越不講理, 包括那些勞方代表, 不應盲目替那些不講理的人發聲 ,否則香港吵吵鬧鬧, 永無寕日。

一店主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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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方不要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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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多時,爭議不斷的最低工資法例到五月一日就正式實施了,每小時二十八元的最低工資水平也已獲得立法會及政府確認了。對於向來重視勞工市場彈性及靈活性的香港來說,今次的轉變不可算不大,帶來的經濟、社會衝擊如何也在未知之數。現階段最重要的除了確保勞資雙方了解新的法例、新的遊戲規則外,更需要密切監察法例可能帶來的各種負面影響,希望盡可能減少企業、員工的困擾與陣痛。

表面上看,最低工資時薪二十八元好像簡單直接易明,很容易執行。但對一個以服務業為主的發達經濟體而言,界定工資工時卻遠比想像中困難。就以旅遊業從業員為例,帶團出外旅遊要求貼身服務,全天候照顧團員,有的時候甚至要壓縮睡眠時間陪團友活動又或照顧團友的特別需要。這些額外的工作時數過往可能透過佣金支付,但在實施最低工資後便可能要納入員工的固定薪酬內,由公司支付。如何計算,如何劃分工作與休息時間不但容易有混淆,更隨時引發僱主與員工間的爭議與訴訟。

其他服務業如零售、飲食等同樣有本身的獨特需求,包括聘用大量兼職、半職員工,包括工時長短不定,包括佣金與基本工資比例懸殊等。要把這些千差萬別的計薪情況套進法定最低工資實在不容易,更難免出現掛一漏萬或勞資雙方各說各話的情況。
不能低估最低工資的壞影響


正因為法例在執行上有各種各樣的潛在漏洞與陷阱,勞工處昨天雖然公佈了一系列的案例讓僱主及僱員參考,但當中仍有不少模糊及有爭議的細節。例如休息日、假期、午飯時間等是否計薪,如何計薪都有不少灰色地帶,需要按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處理,需要勞資雙方商討及合作才能有效解決。任何一刀切的做法只會加劇勞資雙方矛盾,只會令勞動力市場的彈性及靈活性進一步喪失,只會令法例在執行上更多波折,對整體社會及經濟是弊多於利的。

落實最低工資法例除了細節問題要小心處理外,更必須小心注意法例帶來的負面經濟影響。時薪二十八元對不少中、小企業來說意味要增加額外薪酬開支,意味要準備更多文件資料如工時工資紀錄以應付法例的要求。這些成本部份當然會轉嫁予消費者(加價加費),部份則會由中、小企的僱主承擔。

但由於僱傭成本難免增加,要應付的法例要求增加,中小企業短期內肯定會放慢增聘人手的步伐,待了解清楚法例帶來的額外開支才會再放心招聘人手。這對就業市場將有負面影響,令前線服務業的職位減少。假若今年下半年經濟情況逆轉,樓市、股市降溫,中小企面對的壓力更大,凍結人手以至裁員的可能性實在不能忽視。

此外,部份競爭力較低的工人特別是較年長或技術欠佳工人可能成為新法例的輸家。要知道最低工資把一些工種的工資水平人為的拉高了,僱主及企業也許會因此而傾向聘用較年輕、技術較多樣化的工人,一些年長的工人便可能被迫轉為散工或失去工作,甚至成為長期失業者,難以重返就業市場。

總而言之,最低工資法例將會對勞動力市場帶來深遠的影響,並將削弱市場的靈活性,不管政府、議會、工會都不應該低估法例帶來的爭議與副作用。
盧峯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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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低估最低工資的壞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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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低估最低工資的壞影響

討論多時,爭議不斷的最低工資法例到五月一日就正式實施了,每小時二十八元的最低工資水平也已獲得立法會及政府確認了。對於向來重視勞工市場彈性及靈活性的香港來說,今次的轉變不可算不大,帶來的經濟、社會衝擊如何也在未知之數。現階段最重要的除了確保勞資雙方了解新的法例、新的遊戲規則外,更需要密切監察法例可能帶來的各種負面影響,希望盡可能減少企業、員工的困擾與陣痛。

表面上看,最低工資時薪二十八元好像簡單直接易明,很容易執行。但對一個以服務業為主的發達經濟體而言,界定工資工時卻遠比想像中困難。就以旅遊業從業員為例,帶團出外旅遊要求貼身服務,全天候照顧團員,有的時候甚至要壓縮睡眠時間陪團友活動又或照顧團友的特別需要。這些額外的工作時數過往可能透過佣金支付,但在實施最低工資後便可能要納入員工的固定薪酬內,由公司支付。如何計算,如何劃分工作與休息時間不但容易有混淆,更隨時引發僱主與員工間的爭議與訴訟。

其他服務業如零售、飲食等同樣有本身的獨特需求,包括聘用大量兼職、半職員工,包括工時長短不定,包括佣金與基本工資比例懸殊等。要把這些千差萬別的計薪情況套進法定最低工資實在不容易,更難免出現掛一漏萬或勞資雙方各說各話的情況。
不能低估最低工資的壞影響


正因為法例在執行上有各種各樣的潛在漏洞與陷阱,勞工處昨天雖然公佈了一系列的案例讓僱主及僱員參考,但當中仍有不少模糊及有爭議的細節。例如休息日、假期、午飯時間等是否計薪,如何計薪都有不少灰色地帶,需要按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處理,需要勞資雙方商討及合作才能有效解決。任何一刀切的做法只會加劇勞資雙方矛盾,只會令勞動力市場的彈性及靈活性進一步喪失,只會令法例在執行上更多波折,對整體社會及經濟是弊多於利的。

落實最低工資法例除了細節問題要小心處理外,更必須小心注意法例帶來的負面經濟影響。時薪二十八元對不少中、小企業來說意味要增加額外薪酬開支,意味要準備更多文件資料如工時工資紀錄以應付法例的要求。這些成本部份當然會轉嫁予消費者(加價加費),部份則會由中、小企的僱主承擔。

但由於僱傭成本難免增加,要應付的法例要求增加,中小企業短期內肯定會放慢增聘人手的步伐,待了解清楚法例帶來的額外開支才會再放心招聘人手。這對就業市場將有負面影響,令前線服務業的職位減少。假若今年下半年經濟情況逆轉,樓市、股市降溫,中小企面對的壓力更大,凍結人手以至裁員的可能性實在不能忽視。

此外,部份競爭力較低的工人特別是較年長或技術欠佳工人可能成為新法例的輸家。要知道最低工資把一些工種的工資水平人為的拉高了,僱主及企業也許會因此而傾向聘用較年輕、技術較多樣化的工人,一些年長的工人便可能被迫轉為散工或失去工作,甚至成為長期失業者,難以重返就業市場。

總而言之,最低工資法例將會對勞動力市場帶來深遠的影響,並將削弱市場的靈活性,不管政府、議會、工會都不應該低估法例帶來的爭議與副作用。
盧峯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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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口咬定老闆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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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口咬定老闆無良
2011年04月01日


先申報利益:我是一名僱員,公司我沒股份,亦沒打算做老闆。

最近多位議員就最低工資所作出的言論,自問未能苟同,而他們醜陋的居心,更是卑劣萬分。議員必須清楚知道,飯鐘和休息日是否作有薪計算,勞工處已很清晰地告訴大家,乃交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但為何在勞資雙方尚未開始商討,甚至許多中小企老闆尚不知道計算最低工資時,還須考慮將飯鐘和休息日作有薪或無薪計算,這時候部份議員便作出一連串抹黑行動──一口咬定老闆為「無良」、「算死草」、「剋扣飯鐘錢」?請問何來「剋扣」?即使將午膳時間定為無薪,老闆並非真的扣減那一小時午膳的薪金,員工的月薪並沒因此而減少一分一毫,何來剋扣之有?偏偏無數僱員正被這種言論誤導,未能分辨「扣減」和「算作無薪」之區別。最可怕的是,只要有僱主將飯鐘作無薪計算,他們便自動墮入「衰人」這角色,永不超生。

凡事要看兩面,當你認為僱主是天下最黑的烏鴉時,又可有想過這世上也存在懶散、斤斤計較、每天給氣老闆受的僱員?只是從來沒有人膽敢站出來告誡打工仔要有良心、不計較、勤奮積極。
議員請別忘記實行最低工資,目的是保障基層員工的收入,確保他們不被壓榨,而不是確保全港每名僱員都因最低工資的實施而有人工加!加薪乃取決於公司業績和員工表現,這一點該不難明白吧。

難道那幾位議員都認為全港當老闆的都一定富泰的嗎?經營公司一定是賺大錢的嗎?無疑,確實有用盡方法壓榨員工的壞老闆,但更多的是正在掙扎求存、已盡力照顧員工福利的中小企。對全港僱主作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裁決」,給他們扣下罪該萬死的帽子,為的是甚麼?說穿了不就是求取打工仔的選票!犧牲中小企老闆來抬高自己,似乎議員都忘記了自己的使命─為民請命──除非他們認為中小企老闆不是民。

在通過最低工資法案前,議員應該預見到將衍生飯鐘和休息日作有薪或無薪計算之爭拗,更應即時提出並促請勞工處作出相關配合,或索性建議立法規定飯鐘和休息日為有薪/無薪,而不是像現在般將責任推到勞資雙方身上,不但否定自由議定的權利,更埋下「不計算飯鐘錢即無良」的陷阱。

向來不認為勞資雙方一定要處於對立局面,偏偏部份議員樂於推波助瀾,進一步深化勞方對着幹的不健康心態,最終雙方也只會越來越計較和不信任,更難達到整體社會和諧及推動經濟發展此等宏大的目標。

朱迪
年資逾 10年的打工仔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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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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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法例竟然破壞現有僱傭制度,傷害低層員工的利益,可見特區政府辦事驚人地「厲害」。
工資制度,歷史上從來都是時薪制往月薪制過渡,反映社會的制度趨於合理、完善。

香港實行最低工資制,官員們不僅沒有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連內地情況也不了解,只是閉戶胡亂草擬,弄出了一個魔怪。

內地以及其他發達國家的最低工資制,分月薪和時薪兩種。月薪最低工資制包含眾多的勞工福利,如日常爭議最大的有薪吃飯時間和假期,還有醫療保險等等。內地早已有最低工資,香港才實行最低工資制,竟然只有時薪制,沒有月薪制,明顯落後於內地。

我不知特區政府草擬最低工資法例和指引的目的如何,公開的說法沒有意義,實際的效果才是重要。關鍵是,政府發出的指引,暴露了其實際企圖。

企圖一是讓僱主們去取消有薪吃飯、有薪假期,變成赤裸裸全無福利、件工制一樣的時薪制,比過往的時薪制更為落後。

企圖二是破壞月薪制,把月薪轉換為時薪,也即是把較穩定的月薪制,轉換為按時計算、極不穩定的僱傭方法。

特區政府破壞了公務員制,用外判制度取代;今次更進一步讓外判公司取消月薪,換作時薪。現時的僱傭制度是英國工會運動爭取的成果,香港殖民地時代坐享其成。回歸之後,竟然由「港人治港」來取消,換作資本主義野蠻時代的制度。嗚呼哀哉!

陳文鴻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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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方不要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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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彥﹕不應再要求飯鐘錢和有薪休息日

最低工資問題所引起的用膳時間和休息日是否有薪,近日演變成為滿城風雨的爭論。為什麼產生這麼激烈的爭論?皆因用膳時間和休息日是否有薪,對勞資雙方的各自得失,一來一回相差很大。

以一般僱員每月(約30天)上班26天、每天工作8小時及用膳1小時,以及最低工資為每小時28元計,用膳時間和休息日不計薪,每月工資為8(小時)x28元x26(天),即5824元。若有薪,則每月工資為9(小時)x28元x30(天),即7560元,較前者多30%!

企業生死存亡的問題

根據《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報告》的調查,低薪行業的整體薪酬成本佔總經營開支41.9%,遠高於其他行業的33.6%;而低薪行業的整體盈利率為7.8%,又明顯低於其他行業的14.1%。不難看到,對於這些賺取蠅頭小利的低薪行業僱主,僱員工資若因用膳時間和休息日有薪及按最低時薪工資計算而人工開支大增30%,那將不是賺少了的問題,而很可能是虧多虧少的問題,甚至是企業生死存亡的問題!怎能不為之大動干戈?

根據有份參與勞、資及政府三方在最低工資的漫長商議的人士透露,特區政府其實早知飯鐘錢及有薪休息日不能強迫資方接受,否則商議大有機會胎死腹中。為求最低工資得以早日通過,政府因而由始至終都說月薪5824元便已符合最低工資要求。最終出爐的《最低工資條例》,列明最低工作時薪為28元,完全沒有規定用膳時間和休息日必須有薪,這和政府的既有想法一脈相承。

寄語政府 寄語工會

按普通法的慣例,法例沒有規定必須有或指明由勞資雙方互相協商決定,法例其實等同規定沒有。資方代表之所以不斷要求政府在法例明確規定資方不必付飯鐘及休息日工資,政府之所以堅持不肯就此正式表態,不外害怕傳媒、工會和政客的道德批判。

在這個愈演愈烈的爭論,我想向各方盡一點言責。

寄語香港特區政府:政府應該是一個全民政府,不能光照顧大商家和低下階層的利益,亦要照顧中小企業和中產的利益,既然知道賦予勞方最低工資的權利,不可讓勞方同時享有有薪用膳時間和休息日,就得責無旁貸地表態,明確規定資方不必負上有關責任。你愈想逃避責任,愈想兩邊討好,最終就愈得失兩邊,愈讓市民、政黨及工會看不起,管治愈加弱勢。過分偏於勞方,中小企他日結業者眾,僱員亦不免失業者眾,企業經營成本大升,部分成本一定會轉嫁給消費者,屆時物價必然大漲,受害最深的還不是中下階層,試問你們又怎樣面對這個亂局呢?強勢有為的政府,是自省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弱勢無能的政府,是左推右卸,畏首畏尾,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你們對飯鐘錢和有薪休息日的蛇鼠兩端態度,勢將迫使人們進一步看死你們的弱勢和無能。

寄語工會:勞、資及政府在最低工資協商所達成的最低工時28元,是以沒飯鐘錢和有薪休息日為前提,這是勞資雙方互諒互讓、互相妥協的結果。為何在落實這個共識時,你們進一步要求飯鐘錢和有薪休息日?這不是自食前言、得寸進尺?你們替工資偏低的僱員爭取到最低工時工資28元,已完全可向僱員交代,請你們放過軟弱的政府及同是受害人的中小企,中小企亦有生存的權利,別動不動就扣他們「無良僱主」的大帽子。縱使他們不給飯鐘錢及休息日工資,只要僱員的工資不少於現有水平,他們的做法完全合乎《最低工資條例》和《僱傭條例》;勝利之餘,請別再乘勝追擊,過分擴大戰果。物極必反,太過分最終可能使你們自己和勞方都同樣成為輸家。

寄語政客僱員僱主

寄語政客:爭取選票無可非議,但爭取要合乎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則。支持現時的《最低工資條例》通過已是功德圓滿,請別對掙扎於生死邊緣的中小企再落井下石!請別再向香港這個深層次矛盾特多的城市添煩添亂!

寄語僱員:爭取到最低工資已是勝利的一大步,你們要生存,中小企亦要生存,千萬別因為要自己生存得更好而不惜陷中小企於死地!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請別中了工會和政客的詭計,要知道,此刻放過中小企,最終其實會放過自己,何樂而不為?

最後要寄語僱主:現時的《最低工資條例》其實已指出你們不必支付飯鐘錢和有薪休息日,實不必苦苦哀求怯於承擔的政府畫公仔畫出腸。自省而縮,何必怕別人標籤你們為無良僱主呢!因自己的財政處境而自行決定是否該給員工飯鐘錢和有薪休息日好了。千萬別因害怕別人的道德批判而勉強,企業的生存第一!

作者是怡居地產常務董事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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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將引發長期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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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將引發長期失業
2011年05月02日

對於香港的工會來說,今年的五月一日也許特別有意義,特別值得慶祝。他們爭取已久的最低工資終於落實,不少低薪工人的薪酬得到提升。

但對於香港整體經濟的彈性及競爭力來說,今年的五月一日卻不是甚麼好日子。引入最低工資後整個勞動力市場在應付不同經濟、經營環境上的能力將被削弱,在應付市場或行業震動上將少了轉圜迴旋的空間。一旦發生突變除了大幅裁員減少職位外根本沒有其他辦法,現時經濟暢旺問題還不算明顯,到經濟逆轉失業率便會快速上升,長時間難以下降。

我們向來對在香港實行最低工資政策有保留。這不是因為我們不希望提升上班族的薪酬,不希望工人生活有基本保障;而是因為我們相信自由、彈性的勞工市場,良好的經濟環境才是上班族最有力、最佳的保障。香港過去幾十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締造了罕有的經濟奇蹟,還讓上班族的實質工資大幅增加。這些都是經濟靈活多變,勞動力市場能不斷轉型應對新挑戰的結果,跟最低工資之類的政策毫無關係。往下來要持續提升上班族的薪酬,要改善工人的生活,同樣只有靠不斷應變,不斷適應新的經濟及經營條件。

然而在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後,企業再不能透過短期調整薪酬等生產成本來應付不明朗惡劣的經濟形勢,不能透過勞資協商暫時降低薪金共度時艱,只能眼巴巴看着生意被其他城市的企業奪走,只能任由金融海嘯或其他天災人禍衝擊而無法應付,最終關門大吉,造成勞資雙輸的局面。

過去十多年經濟大起大落已充份顯示,全球經濟以及本港經濟比以前更波動,更不穩定。政府、企業、上班族必須有能力迅速回應突如其來的危機,必須準備以更柔軟的身段處理新挑戰,在必要時企業及員工要短暫調整薪酬及工作條件才可能保住定單,才能避免被巨浪吞噬。偏偏實行最低工資後,不管是企業或員工都不再有這樣的選擇,都不再有這樣的靈活性。員工即使自願減薪削福利拯救公司也不可能,又或是因此變成違法者,隨時被政府拘控。這樣的政策、法例長遠而言不是弊多於利、後患無窮嗎?

而且,最低工資易升難跌,不管政府、議會都不願做罪人及付出政治代價。換言之,即使經濟大幅逆轉,即使香港像回歸初期那樣陷於泥沼,最低工資仍將分毫不減。在這樣的環境下,垂危的企業將會加快死亡、健康的企業勢必持續削減人手以保留實力,失業率便會長期高企,並將演化成像歐美那樣的長期失業問題。這對香港怎會是好事呢?

長遠的負面影響固然不少,最低工資政策造成的短期陣痛也相當厲害。一些生意前景欠佳的中、小企業將提早結業;勉強能負擔額外成本的公司可能選擇換血,辭退競爭力較差或較年長的工人;一些薪酬結構較複雜的行業將不斷有爭拗,削弱行業的服務質素,整體勞資關係惡化,雙方攻訐不斷;通脹因服務及生產成本上升而狂飆……。這些都是社會、全體上班族要為最低工資付出的沉重代價,誰也不知道何時可以付完。把最低工資視為重大成績的工會領袖實在不該高興得太早,更不應得意忘形!

(盧峯)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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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自由市場 香江恐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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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自由市場 香江恐無寧日

一片爭議聲中,本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全面落實。多個勞工團體上街發出怒吼,控訴最低工資立法漏洞百出,港府則形容最低工資「生得逢時」,雖然實施初期難免有陣痛,但相信香港社會是最終的大贏家。
港府對最低工資實施效果樂觀,勞工界相當悲觀,兩者形成鮮明對比。「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在受訪市民中,相信最低工資效果良好的不足一成;與此同時,一成七受訪者擔心會拖垮香港經濟;兩成九認為負面影響將陸續浮現;更有高達四成擔心好事變壞事。

香港是自由市場,勞資雙方本來自有一套調節方法,最低工資其實是對自由市場的干預,徹底改變了勞資關係,這對香港營商環境、競爭力的影響有多大,殊難逆料。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勞工方面並未因為最低工資落實而感到欣喜,反令他們憂心忡忡。勞工界議員指出,最低工資法例存在灰色地帶,最大的爭議是休息日及飯鐘未列明是否計薪,擔心僱主方面利用法例漏洞,通過更改合約剝削打工仔原有的福利,逼迫打工仔轉為假自僱,甚至以裁員來節省開支。因此,勞工界要求修例堵塞漏洞,並盡快就標準工時立法,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界的擔憂並非多餘,最低工資的負面影響已陸續浮現。僱主方面為規避因此帶來的額外開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有巴士公司修改外判合約並重新招標,強制縮減工時及一律以時薪計算,令員工變相減薪;有連鎖網吧擔心最低工資導致成本上漲,準備結束部分分店;有物業管理公司未能與業主立案法團談妥最低工資安排,不得不終止合約;有茶餐廳選擇在五月一日前結業,不少人即時打爛飯碗。

一般預料,裁員重災區會集中在勞力密集、低學歷、年紀大等工人。最低工資的本意是提高最基層打工仔的收入,令他們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從而收窄貧富懸殊,紓緩仇富、仇商情緒,殊不料,由於港府立法粗疏,基層打工仔未蒙其利先受害,適得其反。

僱主方面同樣叫苦連天。有僱主組織聲稱,在最低工資下,中小企業首當其衝,若飯鐘及休息日計薪,工資成本飆升,企業根本難以維持,但若不計薪,又被指摘為無良僱主,處境有如「啞子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上述調查亦顯示,在最低工資下,一成三受訪者認同僱主最受害;認同僱員最受害的有兩成三;擔心僱主僱員雙輸的高達五成二。正如有經濟學者批評,港府推動最低工資難以平衡各方利益,是「攪亂檔」破壞勞資關係及自由市場定律,預料新例實施後將刺激通脹,出現裁員及企業倒閉潮,不僅僱主僱員雙輸,全港市民都受到影響。港府聲稱香港社會是最終的贏家,真不知從何談起。

一法立,百弊生。最低工資有如潘朵拉盒子,一經打開,所有魔鬼都放出來,它帶來的恐怕不僅是磨合初期的陣痛,由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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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最低工資立法及違法爭取食飯時薪和休假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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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最低工資立法及違法爭取食飯時薪和休假時薪

首先最低工資立法整個情序粗疏, 沒有檢查現時勞工法例。政府和立法局需全部負責。

1. 如以時薪28元為單位, 已經很清楚訂明工作以每小時計算工資。既然28元是工作時薪, 當然不應包括不工作的時段。所以勞方爭取食飯時薪和休息時薪是沒有法理基礎的, 嚴格來説是違法的。

2.如果立法是以最低月薪單位計算, 就清楚得多了, 且不會影響現時勞工法例訂明有薪假期。例例如菲傭以每月最低月薪為單位計算, 對於吃飯時間和每七天休息一天假期就沒有爭議。

3 立法後, 會間接鼓勵僱主招聘員工時以時薪計薪酬。這種新計算方式會衝擊現時勞工法例。

既然已經立法及生效, 我們應尊重法律和守法, 不能爭取法例以外的權益, 勞方應調整方向只能爭取28元以上工資來填補月薪食飯時間和休息時間的勞工法例權益。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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