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檢控曾蔭權兩罪P7 / 曾陰權辭職 此其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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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曾陰權辭職 此其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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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10萬現金保釋 24證人4000頁文件 (13:13)


前特首曾蔭權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下午將於東區法院提堂。


根據法庭文件,本案有24名證人,包括7名市民、14名政府人員及3名廉署人員,文件證物共4000頁。

律政司指獨立決定無受干涉 沒足夠證據檢控其他事宜 (13:05)


拖拉3年多,前特首曾蔭權今天終被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律政司發聲明指出,對曾蔭權提出檢控,是小心和全面考慮現有證據、相關法律和檢控守則後獨立作出的決定,沒有受到任何干涉,而律政司亦曾向海外御用大律師取得獨立法律意見。

至於兩項控罪以外涉及的事情,包括曾蔭權到香港特區以外其他地方事宜等,律政司表示,由於已展開檢控,為免將來聆訊受到不必要的不當影響,律政司不適宜就本案或傳媒曾報道的其他事宜進一步評論。

不過律政司強調,廉署調查和律政司意見已涵蓋傳媒曾報道的其他事宜,而小心考慮現有證據、相關法律、檢控守則和海外御用大律師獨立法律意見後,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就傳媒曾報道的其他事宜提出刑事檢控。


廉署公布曾蔭權兩控罪內容 (12:46)


廉政公署證實起訴前特首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下午2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首項控罪涉及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控罪指,現年70歲的曾蔭權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一名主要股東,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租賃所進行的商議,以及2010年11月向雄濤該名主要股東的公司支付一筆80萬元人民幣相關款項。

第二項控罪涉及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控罪提到,曾蔭權建議將一名建築師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沒有向當時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他在該物業的租賃,及該名建築師獲聘用負責該單位室內設計。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曾蔭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午應訊。


外籍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大律師陳政龍代表辯方 (12:34)



前特首曾蔭權涉嫌在擔任公職人員期間行為失當及未向行政會議申報利益,據悉,曾蔭權將由外籍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及大律師陳政龍代表。

曾蔭權今早現身廉政公署總部。據悉,他將被落案控告,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大批傳媒已抵達法院外守候,警方亦已於法院外架設鐵馬,維持秩序。


本港前特首曾蔭權今日被起訴,海外媒體如法國的法新社,美國的美聯社及美國的彭博社等多國媒體,均有報道事件。彭博社更引述本港廉政公署(ICAC)的聲明,列出曾蔭權的控罪,又形容今次事件,令早已備受關注的官商勾結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而法新社則指今次曾蔭權被起訴,是繼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捲入新地貪污案後,再有前政府高官涉貪;美聯社也指此案是本港近日其中一宗嚴重打擊公眾信心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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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廉署檢控曾蔭權兩罪 / 曾陰權辭職 此其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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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撐曾有貢獻 梁愛詩指等法官決定:唔想做蟋蟀畀人撩去鬥邊個 (10:55)


前特首曾蔭權被廉署落案起訴,曾與他共事多年的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力撐曾蔭權服務香港逾40年,有巨大貢獻,希望社會不要忘記他曾盡心盡力為港打拼。曾任律政司長的梁愛詩被問到是否同意林鄭月娥的說法時,稱「等法官去決定」。

梁愛詩今早在商台節目解釋,不是贊同或不贊同林鄭月娥言論的問題,而是不想予人印象她評論「幫邊個或眨低邊個」,「唔想做一隻蟋蟀畀人攞條草去撩去鬥邊個」。


評:政務司長身分的林鄭月娥不適宜也不恰當公開發表如此言論。當心影響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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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廉署檢控曾蔭權兩罪P7 / 曾陰權辭職 此其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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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律政司考慮周全才起訴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兩項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取代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成為香港歷史被刑事起訴的最高級官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曾蔭權身份敏感及特殊,相信律政司對該案的合理定罪機會要求比一般案件為高,才決定提出起訴。

許仕仁案有串謀成份
自2000年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岑國社成為首位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的官員後,過去15年廉政公署提出最少40宗檢控,包括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前高級警司冼錦華、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等。於今年7月退休的前副廉政專員黃世照曾表示,許仕仁案更首次成功使用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黃形容是香港反貪歷史的新里程碑。
大律師楊岳橋指出,法庭只會按每宗個案相關的法律理據和證據等審訊,不會受同類個案的裁決結果影響,所以以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例不會影響曾蔭權案的入罪機會,「而許仕仁案涉及嘅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串謀成份,但今次曾蔭權案只係一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兩者有分別。」

不過,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向本報表示,由於曾蔭權是前特首,身份敏感和特殊,他認為律政司在決定是否起訴時,不但會全面研究所有證據,而且對該案的合理定罪機會要求比一般案件為高,「律政司係考慮晒所有嘢先拍板。」

若曾蔭權罪成,法庭會否重判?楊岳橋拒絕揣測,但他稱,在一般情況下,法庭量刑會考慮案情嚴重性、犯罪人士的背景等因素,「案情嚴重性包括犯罪意圖係咪蓄意咁做、涉及嘅利益多寡、干犯行為嘅影響性等。」查錫我亦指出,現階段難揣測曾蔭權一旦入罪,會被判甚麼懲處,但他直言,市民對越高級官員會有越高期望,「以往好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嘅人被判社會服務令等較輕嘅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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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特首選戰 提訊曾蔭權: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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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曾蔭權在妻子曾鮑笑薇陪同下抵達法院,被問到對退休法官胡國興參選特首,以及盛傳財政司長曾俊華即將參選的看法,曾蔭權一概沒有回應,只向記者說了一句:「早晨。」

高等法院提訊
曾蔭權早前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方亦獲准修訂兩項原有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的內容。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指出,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涉嫌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的利益,作為他以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的報酬。

另外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出,曾蔭權被指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期間,涉嫌參與決定雄濤提交的上述申請,但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曾蔭權又被指當何周禮為上述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期間,建議授勳予何,但沒有向時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等披露。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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