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地突發萬人暴力抗爭P48/ 郭文貴爆料p13 / 要讓真正的人民群眾做人民代表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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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習近平:紮根本國土壤 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最可靠也最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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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將意味權力關進籠子。意味著民眾辦事更加便捷。辦事吃拿卡要的環節減少。新一屆政府大刀闊斧簡政放權,執政以來已下放6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政府的權力邊界得到清晰的界定,市場回歸市場更具活力。對於官員的制約監督體制的建立,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體制,官員將不敢腐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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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意味著社會風氣的改善,可能會直接表現在闖紅燈的行人越來越少,高檔會所的減少,學術造假會越來越少等等那些讓人痛恨又無可奈何只能歸結於社會風氣壞了的事情將越來越少。全社會都樹立起法治意識,法律條文落實到位,法治真正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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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權﹕黨大於法的依法治國

在內地採訪,經常遇到司法不公,無法無天之事。

曾經在北京採訪一宗民事訴訟案,開庭前幾天,苦主(原告)和被告居然可以各自私底下與負責審訊的法官接觸,直接踩入法官辦公室私密摸底。這種事內地沒有明文禁止,各地相當盛行。

來自法治之區的我,帶着血肉之軀,心怦怦的跳,覺得不可思議,心想法官應該公正無私,獨立判案,神聖不容干預,可敬不可碰,他會杜絕任何貪污受賄的機會,不能瓜田李下,要有看得見的公正。

但實情是,我跟隨被訪者找到了法官的辦公室,敲門而入,確認對方就是主審法官後,這位掌人命運、操生殺大權的法官竟習以為常,並對小民教路該怎樣說怎麼打,但說了一半又不說,欲言又止,彷彿暗示大家應該明白行規,自己看着辦,當事人之後亦一度問自己是否應該有所表示。
短短會面,苦主和律師已多番游說,講明觀點,希望法官信納,但對方沉默不語。我們只能見好就收,識趣離開。隨即,被告一方偕同律師奪門而入,與我們的律師電光火石間眼神交鋒,再全速與法官親切打招呼。從身體語言來看,對家律師應該與法官較熟絡,而法官口脗亦熱情得多,在門外亦能聽到他們的聲浪。

請教內地律師朋友,怎樣才能打贏官司?如他自己要請律師會怎麼請?

他們說,不是要找什麼高學歷、辯才無敵的金牙大狀,最重要是找一位跟主審法官甚至是政法委書記相熟的律師就是了,最好大家是親戚或舊同學,有實力不如有關係,錢能解決到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依此良方,一般案件(除了政治案)總可十拿九穩。
在內地跟法官搞關係是公開的秘密,去年的上海法官被揭發集體嫖妓事件,爆料人就是懷疑因為法官收了對家茶禮,令自己的商業糾紛案件受到不公處理而怒爆醜事。

輕判案件有價有市,買通官員,分分鐘自己判刑10年亦可不用坐一天牢,有錢使得鬼推磨。某些腐敗的政法委書記和法官,會迂迴找第三者收錢、接受豪宅、旅遊嫖妓款待、收受購物卡、名表珠寶、冬蟲夏草、茅台等利益。有上海法官被揭發一人持有4疊樓、內蒙有政法委副書記收21套房,而大老虎、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更因嚴重貪腐被查,外電報道涉貪金額可能超過1000億。凌駕法律,可以是一門大生意。

司法不公、知法犯法的毒瘤不單是貪腐的問題,還是制度上黨大於法的問題。

四中全會絕口不提「依法治黨」
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23次提「依法治國」,13次提「黨的領導」,其主體和重點是中國共產黨以法律作為治理國家的工具,由黨領導才能依法治國,黨對法律具有絕對凌駕性。所以公布可以提「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提1次),但絕口不提「依法治黨」,令不少法學家失望。

黨大於法體現於政法委書記仍可插手判案,以政治代法治;黨大於法體現於當案件或個案涉及政治、人權或所謂「國家安全」時,黨委仍可用專政暴力手段,以超越法律的方式對境內外敵對分子鬥爭,無法無天;黨大於法體現懲治大老虎時,永遠會黨紀先於國法,甚至為了不嚴重損害黨的形象,人為地將犯眾事實局部呈現,貪間廠變了貪粒糖。

《中共黨章》的「總綱」表明,「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中國憲法》第5條亦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可惜四中全會公布,「依法治黨」提也不能提。

公布強調的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法治隊伍要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依法治國,在4個「忠於」裏,法律敬排末席,法官先要考慮黨和國家的利益,最後才能忠於人民和法律。這究竟是在講黨治還是法治?
如果昨天說「中央是香港最大的民主派」,那麼今天只能說「中共是中國最大的公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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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大法大未有定論 依法治國易成空談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這次會議由始至終受到注目的原因,是會議重點是「依法治國」,綜合會議公報內容,這次全會就依法治國提出了六大任務以及具體做法。六大任務當中,包括了加強憲法實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加強法治隊伍建設,以及最受注目的中共「黨的領導」。前五項若能按此目標切實發展,當是內地法治觀念抬頭的彰顯,對內地人民更是好事;但是「黨的領導」這一環若仍未釐清中共與司法機關的關係,即未能做到司法獨立,前五大任務做得如何出色,依法治國仍然可能是空談。

四中全會新聞公報列出一些以前未見的內容,包括健全憲法實施及監督制度,內地法律學者認為,這可以視為較過去更重視憲法實施,未來人大有望通過監督制度,以助判定某些法律是否違憲。此外,公報中也有提及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紀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於實際司法工作而言,這些安排至低限度在司法工作層次可能起到某些作用。過往內地地方部門書記兼管政法的做法亦在扭轉當中,結合上述的新內容,如果能夠切實執行,對法治工作有一定提升。

四中全會受到注目的原因,是因為中共在打貪運動後的一次全會,一般認為會就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案有所提及,但上周四發表的會議新聞公報沒有提到周永康,這可能是周案仍在調查當中。然而即便如此,周案到底涉及的罪行以及未來的司法程序,仍是內地政治的大事,中共切不可以為可以輕易走過場,否則的話,民心不服,對未來推動法治的努力事倍功半。

政法委高於「兩高」
黨大於法彰彰明甚
不過,周永康案畢竟已經展開調查,只差在調查及審訊會否有透明度,讓內地社會從中汲取教訓:像周永康般以「維穩」為名而上下其手,炮製獨立的司法王國政法系統,耗用幾千億維穩經費搞得全國上下緊張兮兮,像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的嚴苛保安措施,北京卻因此變了鐵桶般密不透風。
中央政法委不屬於國家行政部門,是中共黨內一個機關,現任書記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孟建柱,委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健明,兩個本應獨立的法檢系統負責人,都在政法委書記麾下,這種以黨代政的做法,最好在依法治國方針之下清除淨盡,這樣法治才可以全面開展。四中全會之後接着舉行中紀委全會上,公開報道並未提及周永康案,未來發展值得留意。

以黨治法現象的出現,客觀上與中共仍未解決「黨大抑或法大」的老問題有着千絲萬縷關係。這也是一個延續近30年仍未解決的司法發展死結,「黨大抑或法大」的質疑首先出現於1985年,時任人大委員長彭真被香港傳媒問到這個問題時,坦率表示「我也不清楚」。當時中共剛經歷文革,百廢待興,改革開放才起步,若那時未能就此釐清情有可原;惟是已近30年後的今天,四中全會的新聞公報仍未有就此說明清楚,而仍是強調「黨的領導」,「着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黨的排名高於其他,恐怕這一討論此刻不可能有清晰結果。

法治教育長年匱乏
地方官員干預司法
內地的法治多年來一直予人詬病「有法不依」,個別地方上的情况更是惡劣,這與法治教育不彰有關,但長久以來的官僚架構更是促成情况惡化的主要成因之一。黨政官員兼任政法工作,造成干預司法情况普遍,如此之下,不要說監察司法,連司法系統不受干擾也難以做到。今次四中全會受到注目,便是人們對「依法治國」能夠徹底落實,並且做到真正司法系統獨立的期許。習近平上台以來,在打貪方面展現強勢,貪官手到拿來,但如今「依法治國」所面對的是幾十年來的黨大於法的迷思,能否有所成,是國人目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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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黨領導法治 理直氣壯
「黨大法大」爭議 四中一錘定音


官方新華社昨天公布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會上關於此決定的說明。在舉世關注的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上,除了強調依法治國辦得好不好,關鍵在要堅持中共的領導之外,習近平還明確表示,中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共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而有學者認為,決定最令人失望之處是「沒有明確黨權,也沒有黨權的行使程序」。

習近平在說明中透露,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決定四中全會主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此,成立了由他任組長,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兩人任副組長的文件起草組,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兩名省級領導人參加。在8個多月時間裏,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開展專題論證,反覆討論修改。政治局常委會3次開會、政治局2次開會審議決定。8月初,徵求意見稿下發黨內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包括徵求黨內老同志意見,還專門聽取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意見。

習近平在說明中,對黨與法的關係作如下界定:「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他還指出,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是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訴訟制度,必須堅持。

規定公務員向憲法宣誓
與此相配合,《決定》提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的5項原則是:堅持中共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在完善立法體制方面,《決定》提出「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

《決定》又要求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選舉或決定任命的國家公務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對此,習近平說明,在全球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97個的公務員有上述宣誓擁效憲法的做法。

而在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部分,「決定」提出「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對於備受爭議的政法委,決定指其「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

黨權無釐清 學者失望
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昨對本報表示,決定最令人失望的是,沒有界定黨的執政行為、治國行為,沒有明確黨權,也未講明黨權的行使程序。而保障言論出版結社宗教自由方面的立法也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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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黨大於法 人民受迫害

已故中共總書記胡耀邦之子、原全國政協常委胡德平上周六在深圳參加在大梅沙論壇時,駁斥了關於階級鬥爭和「人民民主專政」的言論,即黨可不受法律約束的說法。他認為,若中共奪取政權後仍不受法律約束,則可令全體人民受其迫害。

「已奪政權 非處革命時代」
胡德平說,列寧的理論認為,法律是掌握政權的階級意志的表現,此外,無產階級革命專政是採用暴力手段獲得和維持政權,不受任何法律約束。但他又指出,若中共領導的人民已經奪取政權,與馬克思、列寧所處的時代國情完全不同,如果現在的人民民主專政不受任何法律約束,只能是人民受到另一部分人民的專政,全體人民也會受到自己專政的迫害。

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王偉光在上月四中全會前,在《紅旗文稿》撰文指,國內的階級鬥爭不可能熄滅的,人民民主專政是萬萬不可取消的。

曾為退休軍官轉信予周
此外,胡德平在講話中稱,黨內一些巨腐大貪,隨意踐踏社會主義法治,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胡提到了曾在2010年給周永康寫信,信中轉了一封退休軍官的信件。胡問這位軍官的妻子,為何不直接交給周?她回答:秘書不辦。原來,這位老將軍已經換了三個秘書,秘書幫他孫子入軍校時反要收錢,這位夫人感歎:「天哪,我國的政治風氣、司法工作出了什麼問題呀?我轉送此信,請你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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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時:習近平強勢是美挑戰 質疑背後有崩潰恐懼 (18:20)


中美元首會談後,《紐約時報》一篇文章指,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國迅速崛起,是美國領導人從未遇見過的強者,將為美國帶來挑戰;有學者分析指,習近平強勢作風背後,是對中國經濟或政治崩潰的恐懼。

《紐約時報》以「習近平掘起為美國帶來挑戰」為題,指習近平是一位大膽有野心的強者,積累權力的時間,比起中國過去任何一位領導人快。而不管對內或對外,已把中國視為與美國同份量的大國。

文章引述芝加哥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楊大利(Dali Yang)表示,習近平在某些方面,想讓自己表現得與俄羅斯總統普京不一樣,而習近平想告訴外界的,是他行為是「保衛黨、保衛國家利益、保衛國家領土主權。」

文章指,習近平在外交政策表現強勢作風,敢於爭海、奪島,加劇中國與鄰近的日本、東南亞國家之間緊張關係,但他利用亞太經合會議的機會,與日本達成協議及韓國完成中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緩和緊張對峙氣氛。

不過,紐約外交關係協會亞洲研究部主任易明(Elizabeth C. Economy)認為,中國這種冷靜的態度不能長時間維持。易明又指,如果未來1、2年內,中國經濟出現顯著下滑,北京等主要城市的空氣品質未獲改善,新疆或其他地區暴力事件逐步蔓延的話,將嚴重打擊習近平的領導威信。她又認為,習近平採取強勢作風的背後動機,也包括對崩潰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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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憲法是治國安邦總章程
學者指真正法治須黨政分離


今天是首個「國家憲法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總章程,要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中國著名憲政學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指,提高對憲法的尊重是好的事情,但目前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存在緊張關係,在首個國家憲法日提依憲治國還是形式,沒有多大實質意義。

首個國家憲法日 提依法治國
10月20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議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是項提議其後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華社引述習近平昨日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中宣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司法部昨日下午則於北京舉行「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座談會。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座談會上指出,新形勢新任務迫切要求當局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憲法精神凝心聚力。

「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像寄託在『明君賢臣』身上,最終逃不過『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的治亂循環。」《人民日報》評論部官方微信昨日發布署名「任仲平」的文章《讓法治為現代中國護航——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文章同時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根本要求,也是中國法治與西方「憲政」的根本區別。

多個公權機構向憲法宣誓
據了解,包括河南、廣西、海南等多個省份,昨日已有多個公權機構舉行向憲法宣誓的活動。誓辭開篇大多為「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於國家,忠於人民」等。

「堅持黨領導一切和依法治國,目前還存在緊張關係,沒法(很好)統一。」北京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教授張千帆對本報指出,往年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現在只是變成了「國家憲法日」。「當然,讓黨政部門的人樹立法制觀念,是好的事情。」張千帆說,但黨如果堅持領導一切,最後肯定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張千帆說,要真正依憲治國,還是要回到1987年趙紫陽做的中共十三大報告,「那就是要求『黨政分離』。作為執政黨,可以主導立法,但法律制定之後,在執行的司法階段就應該退出來。要不然,主導立法又領導(干預)司法,就變成了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

學者:堅持黨領導 人治非法治
張千帆說,按學理,「依憲治國」就是「憲政」,「依法治國」就是「法治」,不明白黨報為何認為這是兩碼事。「如果還是堅持黨管一切,我看也沒有必要搞什麼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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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憲法無憲政 實則黨治

中共在野的時候就已經在談憲法了,這並不是奇怪的事。時下,尤其是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後,所謂「依法治國」的鼓譟也甚囂塵上。昨天,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也說,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但如何依法治國,是有一個極端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堅持黨的領導」。

依法治國前提「堅持黨的領導」
實際上,中共黨魁強調的「依憲治國」、「依法治國」,並沒有忘了「堅持黨的領導」的修辭。習近平曾多次強調,「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式使黨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後,內地曾掀起一陣思想激蕩。

但是,黨媒即時澄清,依法治國的前提是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和憲政也不是一回事。雖然,大陸尚無法屏蔽「憲政」、「法治」等詞彙的真正含義,但「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已經成為黨國的另一套「新語」(Newspeak)。

2012年底,習近平在紀念憲法公布推行30周年時說:「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真正的法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時至今日,還是黨透過人大制定法律來統治人民,而黨在法律之上。在依憲治國的大旗下,堅持黨的領導,生動詮釋了英國著名作家奧威爾在《動物農莊》裏說的一句話:「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一個連民眾言論、集會、結社和遊行示威的權利都沒有,網絡連fb、Twitter都上不了的國家,談依法、依憲治國,只是為了言說方便,把定語「堅持黨的領導」省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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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或因健康問題辭職 有機接任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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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鏡集團執行總編輯陳小平,接受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中文網訪問時,被問及最新一期《政經》雜誌刊登「李克強被迫下台」的文章。陳小平指,根據《政經》的獨家消息,李克強下台與他的身體與掌管經濟的能力有關。來自北京的消息指,李克強本來就患有糖尿病,內政外交事務繁忙,加重了其病情。除了健康原因,有人說李克強執政水平有限,尤其是掌管經濟的能力。

另一方面,習近平獨大,不僅七常委體制基本被他的五花八門的「小組」玩殘廢,習近平還將國家主席異化為實權國家元首,將實權國務院總理異化為一個總書記和國家主席的打工仔,從實質上已經徹底顛覆中國憲法的制度設計。李克強即使身體好,能力超強,也難有模有樣地當他的總理。

陳小平表示,《政經》獨家消息指,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政治局委員、副總理汪洋和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3人,是未來總理的有力競爭人選。

這三名候選人中,孫政才是「意想不到的第一人選」。十七大後,孫政才即被作為未來總理人選而被重點培養,但因為孫政才普遍被認為是溫家寶的人馬,這一點可能制約孫政才。如果習近平用自己人,可能導致孫政才最後出局。在各候選人中,汪洋名列第二。但他的團派出身,年輕,鋒芒外露以及與令計劃走得太近都可能影響汪洋勝出。

排在第三位的韓正被認為是「黑馬」。北京消息人士透露,韓正是個「不可忽視的競爭者」。因為韓曾經輔佐過習近平,如果習近平打算眼睛盯住自己人用,孫政才和汪洋都可能輸給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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