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需要為新立會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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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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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曾鈺成需要為新立會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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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需要為新立會事件負責

曾鈺成身為立法會主席需要對十三日無理驅逐黄毓民和梁國雄两位立法局議員和處事不公平負責並公開向全港市民交代。

香港基本法規定在「一國兩制」的方針下,行政和立法機關的權力互相有所制衡,使行政、立法兩機關能夠依照法律正確行使自己享有的職權,並起着互相監督的作用。行政長官、行政與立法機關的相互制衡關係主要體現在《基本法》第49、50、52、64條以及第73條第9項。
立法局職權是監督行政長官施政。曾陰權出席十三日立法局問答大會,接受由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局議員監督,回答議員貭詢。黃毓民質問曾蔭權:「為何升任林瑞一個民望最低嘅局長做政務司司長,公然與民為敵?」當時情况黄毓民除聲音大聲點, 態度有點激動外,言語及其動作沒有違反立法會規章。曾陰權不論用任何託辭, 經追間仍然拒絕回答議員提問是違反基夲法,違反立法會規章。

曾鈺成驅逐黄毓民和梁國雄的理據

錯誤驅逐梁國雄已經有定論。曾鈺成承認「點錯相」,驅逐梁國雄是錯誤。

根據錄影帶,從黄毓民發言,不論從他發言語句及其動作,我們看不出黃毓民有違反立法會議事規絛,亦看不出曾曾鈺成有何理據驅逐黄毓民。表面上看,曾鈺成驅逐两位議員,確實成功阻擋黃毓民繼續追迫曾陰權回答問題,而曾陰權又可避過根據議事會規絛必須要回答議員提問。由於曾鈺成這次執法不公太明顯,跟他一貫處事手法大相徑庭,外界很多人懷疑是否「護主」心切或是按「既定安排」執行。

關于两位議員被驅逐情况,是對議員使用過度暴力

根據基本法,曾陰權與曾鈺成不是上司和下屬關係,出席立法會官員包括行政長官和議員都是平等,同樣都要遵守議事會規條,曾鈺成應一視同仁。當曾鈺成宣布:要求黃黄毓民和梁國雄立即離開會議廳。随即多名保安已經迅速走到两人身傍,粗暴將两人挾持,抬出會議廳,两人垠本沒有機會自己離開。梁圃雄被保安粗暴拉址期間有掟鷄蛋。

如果曾鈺成真能一視同仁,秉公處事,他應該也二話不說,同樣地叫保安將曾陰權挾持,與两議員同等待遇,粗暴地驅逐出會議廳,因為事實上,曾陰權說黄毓民「爛仔所為」、「黑社會」其語言暴力及冒犯他人程度比黄毓民更有嚴重。問題是曾曾鈺成會這樣做嗎?敢這樣做嗎?

立法會主席做出立法會極壞及危險先例

現在不是隻手可以遮天時代,需要公平公正及具透明度。需然立法局議員不是全部由普選產生,沒有真正民主議會,但浮出水面的東西也要經得起挑戰。議員提問而特首不答有挬立法監督行政功能,而粗暴無理驅逐代表人民的議員是極權國家才會發生。曾鈺成变相鼓勵暴力政冶文化,再演變下去,議員來立法會開會,需要由支持的選民在立法會鬥外與保安對峙。

香港傳媒指曾鈺成是「無間道」,如果是真的,更應潛伏得高明些,表面不要做得太難看。

李海田
16-10-2011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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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主席受什麼壓力出現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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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主席受什麼壓力出現錯判?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接受中國評論社訪問,終於改口承認,驅逐社民連梁國雄離開議事廳,是判決錯誤,他將原因歸咎於新立法大樓的燈光和音響,令他看錯聽錯,誤把提出規程問題的梁國雄,當作在座位上喊叫的陳偉業。

真的做錯了,認當然比不認好。但這是一起攸關立法會主席公正和權威的重大事件,只借一家友好媒體的訪問來認錯,而不是鄭重其事地公開道歉,顯得十分兒戲。曾主席雖然輕輕認錯,但已令當日蜂擁而出,舉大拇指讚主席裁決英明的建制議員和公公官僚夠尷尬了。曾主席的認錯態度良好,但留下的問題,比解答了的問題還要多得多。

黃毓民究竟犯了什麼規條?

曾主席承認錯趕梁國雄,那麼聲大夾惡談政治倫理,青筋暴現講孔孟之道的黃毓民呢?一聲令下,五六個保安人員把他連推帶拖的趕出立法會議事廳。黃毓民議員除了大聲和無禮貌,今次究竟犯了什麼規條?根據什麼準則?這個裁決是對是錯?曾主席總要有個正式和嚴肅的交代吧!

事情的經過,看電視直播的觀眾已經知道得一清二楚,問題是,一向不偏不倚明察秋毫的曾主席為何還會錯判?

可能同樣受到立法會新大樓音響和燈光的影響,令特首先生渾身冒汗心神恍惚。或者是曾蔭權的國學底子實在太薄,根本聽不明白「子曰: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是什麼意思?更有可能是曾蔭權自尊心太強心靈太脆弱,受不了議員的疾言厲色,聽到「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在聽懂與聽不懂之間,以為殺到埋身,嚇了一跳,於是誤將孔孟聖言,當作黑社會講粗言穢語。

曾特首鬧了一個天大笑話,曾主席緊隨其後再鬧第二第三個。曾蔭權開口指摘議員講粗口,行為像黑社會,最高權力的掌權人開到聲了,同屬執政聯盟的立法會主席能不「做」以表忠誠嗎?長毛梁國雄說曾主席可能在極大的壓力之下錯判,壓力來自哪裏?不是很清楚嗎?

判斷應否受懲罰

「一次還一次」

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下,曾特首指控議員講粗口、黑社會,情節是很嚴重的,但曾鈺成非但沒有追究,反而諸多包庇:「曾蔭權的指控沒有針對特定的人」,連3歲小孩也騙不過。

不少人會說,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3名立法會議員,行為乖張,表現激進,肆意搗亂,令會議無法正常進行,早該受到懲罰了,今次被驅逐離場,簡直大快人心!立法會主席不是中學訓導主任,判斷議員在議會的行為應否受懲罰,「一次還一次」,不能根據以往的表現,而是應看今次有沒有違規。議員今後能否在立法會議事,由他們背後的選民來決定,不能由主席一個人說了算。

話說回來,黃毓民問曾蔭權:「為何民望最低的局長會晉升萬官之首的政務司長?」這個問題,擊中了什麼要害?

吳志森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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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文化已到臨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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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文化已到臨界點?

上周四,特首答問大會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藉質疑新政務司長林瑞麟的任命決定,以「政治倫理」借題發揮,指乃「亂倫」,引來曾特首嚴詞批評「好像十足爛仔所為」,場面失控,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驅逐黃毓民及梁國雄議員出會議廳,梁離開前朝特首方向投擲雞蛋,而泛民其他議員因不滿主席裁決而先後離場抗議。

在此不評論今次事件,不過此事引來社會上關注議會文化是否在惡化,行政立法關係、以至政府與反對派關係的往後發展。實情是近年來在議會上高聲叫罵、投擲東西、肢體行為似乎已儼然成為議會殿堂內激進政治的標誌,及泛民基義派的抗爭方式。有人說,這些「聲大夾惡」(什麼「狗官」、「可恥」……)的進攻型行為只屬出位的問政方式而已,旨在吸引媒體鎂光,不用掛齒;也有評論批評曾特首沉不住氣。

特首道出不少政府官員心底話

其實,一直以來,政府對官員出席立法會都要求對議員的冷嘲熱諷保持克制,罵不還口;不過看來到今天,曾特首已感到有點像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草了,他發聲表示感到受「冒犯」,認為有語言暴力。某個程度上,他道出了不少政府官員的心底話(無論是政治委任官員或是公務員),用一個退休政務官的說法,為他們「出了一口強忍多時的烏氣」。

誠然,目前立法會上衝擊性的問政方式,不是主流,也有人辯解說這樣會議才有娛樂性、有看頭,並指官員們既然為官應習慣所謂「熱廚房」,但這不等於官員們就應有怨不能訴。出位行為若不斷升級,就像「破窗理論」所喻,到頭來支流會變作主流,而這樣的議會文化(議會倫理)對香港推行民主化和代議制究竟是否好事?

議會「肢體秀」不應被視為無可避免的向政府問責的手段。雖然人們說議會乃政治舞台,政治人在上演政治劇,各有劇本盤算,你一言我一語,你一舉我一動,但是當脫離對事不對人,變成人身攻擊辱罵時,官員與議員之間的互信怎會不崩潰,行政與立法關係怎會不更走向下坡?

建制派反對派應尊重互相角色

我也曾當過九七前的立法局議員,知道議員的問政苦惱,也明白在《基本法》下,議員創制受壓,有時只能批評、只能提高分貝,既對政府施壓,也好向選民大眾交代,否則吸引不了媒體垂注。不過,凡事也需有所分際(這也是議會的政治倫理的一部分),建制派和反對派均應尊重互相角色,縱屬政敵也應在政見上針鋒相對,辯論不放過對方,但對個人仍予尊重,這才是從政的君子所為。政府也應檢討可如何改善與議會的溝通,使能互有作為。

反對派的同情者為泛民激進者開脫,指激進行為乃不民主政制所迫成。當然,今天特區仍未實行完全民主的體制,《基本法》所設計的行政立法分權制衡模式未盡完美,泛民在議會普選中屬多數派,但在議會議席上卻屬少數派,這種種深層矛盾皆會滋長政治無奈及走出主流的「體制外鬥爭」情緒。可是,我們仍得正視,議會行為標準的下降及失序化,只會扭曲議會文化,並令市民更看不起尊貴的議員們。他們或許不滿政府施政,而若議會也看來只熱中於做秀,則更加深其對「政治人」的失望以至憤怒,一竹篙打倒一船人,議會形象只會不斷受損。君不見過去一年,按香港大學的民意調查,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滿意率,由本已低落的21%進一步下挫至12%,不滿意率由37%急升至54%,淨滿意率是負42%!令人吃驚,也應讓議員們去反思。

英國會辯論 注重內涵和儀態

香港素來以承襲英國國會議事傳統為傲,而國會之母的英國國會形式辯論,也成為世界上大學辯論的典範。英國國會辯論,注重兩個「M」——Matter(內涵)和Manner(儀態)。內涵表現於具深度的論據、尖銳的反駁,及適時運用事實與論證,和資料性論點;而儀態則涉及言詞幽默、用詞得體而尖銳,並能引來議事堂的哄動認同。香港的議會文化距離英國議會辯論仍遠。殖民地年代,議員的發問過於保守軟弱,致辭辯論主要是讀稿,近年來雖有改善,但辯風仍見不足,而語言出位、高分貝攻擊甚至肢體秀更被簡化地等同出色的議會技巧,甚為可惜。

一個民主開放的議會,應包容多元政見及旗幟鮮明的分歧,政府(建制)與反對派均應有充分表達的機會,政敵間互為尊重,贏得支持靠的應為強而有力的辯詞和詞鋒,而非「唬人」的叫囂或尖酸刻薄之詞。問題是,若議會辯論過於行貨或沉悶而千篇一律時,則「衝擊式」問政之風必會脫穎而出,成為媒體甚或部分公眾的解悶之舉。

張炳良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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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語言的力量 不在於它的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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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語言的力量 不在於它的聲浪

各位議員,在上星期三本年度的首次立法會會議上,我說﹕「立法會綜合大樓的啟用,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我指出,新大樓在設計上有極高的透明度,「目的是將市民帶入立法會,讓公眾更了解立法會的工作,更有信心地向立法會反映他們意見,幫助立法會議員更好地代表他們監察政府的工作」。

過去數天,我分別聽取了各黨派議員們對於我主持會議、執行《議事規則》的意見。我了解,大家期望在會議廳內,立法會主席應以一貫的尺度,嚴格地、及時地、恰如其分地處理任何違反《議事規則》的行為。這正是我要努力奉行的。我希望在大家的監督和支持下,我能夠做到完全符合議員和公眾的期望。

尊嚴和質素 不可能來自互相辱罵

在這新的會議廳裏履行我的職責,我會特別留意新環境可能造成的問題,正如我們研究如何為傳媒的採訪提供合適的條件時,也要考慮這新環境跟舊大樓的差別。立法會秘書處在過去一個星期,認真聽取了傳媒的意見。根據這些意見,秘書處已經作出了多項措施,解決傳媒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務求為傳媒的採訪活動提供最大的方便。秘書處將繼續聽取議員和傳媒的意見,在不妨礙議員工作和活動的前提下,保障傳媒在大樓裏有一個最佳的採訪環境。

各位議員,香港市民期望見到一個更開放、更具透明度的立法會。香港市民亦期望見到一個有尊嚴、高質素的立法會。尊嚴和質素,不可能來自議員之間、議員和官員之間的互相辱罵。語言的力量,在於它的內涵,不在於它的聲浪。我深信這個會議廳裏的所有議員和官員,都有能力以文明的語言,充分地表達他們的智慧和感情。

雖然本屆立法會只餘下最後一個年度,我仍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使這個議會不但能夠代表廣大市民表達各種不同的意見,而且令表達意見的方式,贏得廣大市民的讚賞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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