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長前腐後繼 貪官飛蛾撲火
內地幾乎無官不貪,河南交通廳廳長董永安日前被雙規,十幾年間,該廳先後有四任廳長因腐敗下台,貪官們前腐後繼,折射出體制的落後,還反映出貪官心態的變化。
董永安是二○○八年三月開始擔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短短兩年時間便因腐敗下台,墮落速度實在驚人。而在此前,河南省交通廳曾連續有三任廳長被查出違法犯罪。一九九七年十月,原廳長曾錦城因受賄被判刑十五年。二○○一年三月,曾錦城的繼任者張昆桐因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二○○一年十二月中旬,時任交通廳長的石發亮,同樣涉嫌違紀違法被雙規。
有意思的是,這些貪官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曾錦城在任時就曾以寫血書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 「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曾錦城案發後,張昆桐一上任便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的沉痛教訓,並提出口號:「讓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張昆桐被捕後,石發亮提出的口號是「一個廉字值千金」,並將其細化成兩個原則:「不義之財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幹。」
但這些將反腐口號喊得震山響的廳長大人,實際上個個都是大貪官。台上說一套,背後做一套,這便是內地貪官的最大特點。
事實上,類似這樣前腐後繼的現象,在內地官場屢見不鮮。廣西去年查處一宗大案,其中發現武宣縣委三任書記前腐後繼,腐敗接力棒代代相傳。而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因腐敗被判處死刑後的三年多時間裏,藥監系統不僅沒有吸取教訓,腐敗官員更變本加厲,大案要案頻出。原本把關藥品質量安全的政府部門,變成了不法企業的保護傘。
體制縱容 有恃無恐
貪官飛蛾撲火,一個接一個地腐敗,主要是因為現行的體制對貪官太客氣、太縱容了。這幾年中國司法講究慎殺少殺,主張保護人權,但首先得到優待的是各級貪官。中國貪官的涉案金額動輒上千萬、上億元,但被處以死刑者少之又少,絕大部分不過是判處死緩。眾所周知,中國司法中的死緩,個中名堂極大,這些貪官在監獄中呆上幾年十幾年,便可以保外就醫為名,在監獄外逍遙自在了。由於收益遠遠大於風險,因此中國貪官也成為最有恃無恐的一群。
另外,很多貪官將親屬和財產轉移到國外,拿到外國護照,自己孤身一人在國內做官,一旦出事,便可迅速外逃,在境外安度晚年,將其貪腐收入合法化,甚至派出親屬將這些黑色收入再重新投入國內經營賺大錢。現代貪官狡兔三窟,利用外國身份給自己提供保護,比古代貪官更加狡猾,也更加窮兇極惡。
廳長前腐後繼 貪官飛蛾撲火
中共高調反貪腐 許宗衡、張春江等移送司法 深圳前市長涉貪 面臨死刑
深圳前市長涉貪 面臨死刑
2011年01月07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昨透露,深圳前市長許宗衡、中移動集團前黨組書記張春江等七名省級貪官,已被移送司法處理,另有多名省部級高官正被查處。據悉許宗衡近期將在廣西南寧受審,因涉案金額巨大有可能面臨死刑。內地學者指,中共腐敗是體制性的,並從中高層向全官場蔓延,處理少數貪官效用不大。
中紀委副書記干以勝昨在北京透露,去年全年,中共黨內共有 119,527人受黨紀處分, 5,098名縣處級以上官員被處分,其中移送司法的縣處級以上官員 804人,包括港人熟識的深圳前市長許宗衡、中移動集團前黨組書記張春江等。這是元旦前夕,內地高調張揚中共政治局開會部署 2011年反腐工作後,當局在春節前再為今年反貪腐大造勢。
與香港有諸多淵源的許宗衡,是前年 6月 5日凌晨被中紀委從深圳家中帶走,當局對其審查已逾一年半,中紀委曾指他「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行為嚴重違紀」,但具體案情秘而不宣。與許宗衡私交甚篤、後來反目的內地作家師東兵形容,許利用職權,透過工程項目建設、官員升遷等大肆索賄,「他要錢的口氣,我在旁邊聽見都感到害怕」!
有消息指,許宗衡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交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異地審理」,案件或在春節前後開審;許涉嫌貪污挪用收受賄賂數額巨大,高達 20億元人民幣,罪狀還有買官和生活腐化等,案情相當嚴重,他有可能被判處死刑,成為廣東省政協前主席陳紹基後,另一位被判極刑的廣東高官。
55歲的許宗衡任深圳市長期間,大力推動深圳關內外一體化,提出「向香港學習、為香港服務」,推動深港金融合作;又在深圳力推「強勢政府」,要官員接受審計評議,優勝劣汰;他還力挺深圳樓價。有消息指,他被帶走後,曾有數百深圳官員聯名上書,向當局求情要求「放許一馬」,但被駁回。
學者:處理少數貪官作用不大
干以勝昨日反駁「反腐敗無用論」,稱要堅定反腐決心,但現居深圳的獨立時事評論員朱建國指,中共的腐敗是體制性的,絕非中紀委嚴懲所能遏制,而且腐敗已由早些年限於高中層官員,向全體公務員蔓延。近年內地出現前所未有的考公務員熱,就是一個例證。他說:「如果中共以為公佈一堆數字,告訴大家又處理了多少貪官,就可以換取人民對當局反腐的信賴,那必定大錯特錯。」
本報記者/中新社
許宗衡落馬事件簿
• 5/6/2009 許宗衡及妻子在凌晨被中紀委從深圳家中帶走
• 8/6/2009 內地媒體指,許宗衡涉案包括深圳地鐵、大運會、桃源村 3期、鹽壩高速等建設項目
• 10/6/2009 傳許宗衡以筷子自殺未遂
• 30/7/2009 廣東省人大罷免許宗衡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 27/8/2009 全國人大常委終止許宗衡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 15/8/2010 當局證實許宗衡被開除黨籍公職;稍後媒體透露許將在南寧受審
• 6/1/2011 中紀委證實許宗衡已移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