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居民丁屋權早已經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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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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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居民丁屋權早已經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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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居民丁屋權早已經終結

林鄭說《基本法》保障港人生活五十年不變至二○四七年,而新界男性原居民年滿十八歲後可申請興建丁屋,換言之2029年後不可享有丁權。

丁權或丁屋權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一九六七年暴動後及七十年代政府計劃發展新界,港英政府為了得到原居民的支持,於一九七二年實施小型屋宇政策,規定新界原居民男性只要年滿十八歲,便可每人一生申請一次,於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三層高、每層面積不超過七百平方呎的丁屋。

林鄭月娥提及《基本法》對原居民有一定保障,《基本法》第四十條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而有關的「保障期」應由回歸起計五十年,因《基本法》第五條中亦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及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基本法》第四十條有關保障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內容,不在中英聯合聲明之內,政府要改變新界丁屋政策,根本毋須以二○四七年為界限。但他亦補充,若要為丁權設下期限,宜先修改《基本法》第四十條,否則將會遭司法覆核。

筆者認為前港英政府在1972年給予部份新界居民丁屋權早已經終結。理據有下列幾點:

港英政府在1972年給予部份新界居民丁屋權, 其法律依據及其權限是基於手頭上有一份與當時清政府與英國雙方簽署新界租借契約, 年期九十九年。亦即表示英國政府在新界管治權期限在1997年屆滿即屬無效。

港英政府在1972年給予部份新界居民丁屋權的承諾不可能超越1997年, 因為英國政府必須在1997年租約期屆滿後將新界業權交還給業主。情况就如包租和二房客關係。

《基本法》第四十條有關保障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其中清楚列明「合法」傳統權益。也就是説港英港英政府在1972年給予部份新界居民丁屋權的「合法傳統權益」在1997年屆滿。

《基本法》第五條中亦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及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這條同上述沒有衝突, 在所有合法條欵及情况下五十年不變。

在法律基礎上來説,1997年後, 特區政府如果繼續給予部份新界居民丁屋權, 是屬1997後新增加的權益。根據香港現時所有法例, 特區政府尚未擁有這個權力。

林鄭日昨表示,在2029年為丁權劃線並非其建議,亦沒有查閱相關法律文件,所以不存在要收回言論或者失言。她在兩天180度轉變可能是受到法律部門提點。

另一問題是如上述經資深法律界確認, 則在1997年後批出的新界丁權屬無效。

李海田
17-06-2012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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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風波 辯稱源起「吹水」 林鄭:丁權未有末日期

盛傳將出任下屆政府政務司司長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前日點起「丁屋末日論」火頭,事隔一天便急急出來降溫,指丁權有時限的說法純屬「吹水」,並非政府立場。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則繼續聲討林鄭,指她動搖市民對基本法的信心;據了解,鄉議局與政府協議暫時停火,以免破壞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的和諧氣氛。


林鄭月娥昨兩次向傳媒澄清,指政府就丁權問題「無提任何建議,亦無任何計劃,更不存在有嘢擺咗上枱」;而為丁權定時限,以解決丁權無限、土地有限問題,只是她聽回來的建議,「喺好早階段,好似發叔話喺非正式嘅吹水場合,我都聽過有人提過話呢個2029、2047嘅方法,就係咁簡單;我只係轉述番早年曾經有咁嘅諗法,但唔代表政府家有任何立場。」

劉皇發斥林鄭製造恐慌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昨晨還火氣十足聲討林鄭。他對本報記者表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他會用基本法捍衞和保障鄉紳權利,為丁權問題「拆招」;劉皇發其後在記者會指出,林鄭的言論不適當,造成很大負面影響,令人聯想到2047年後,基本法保障的生活方式,包括一國兩制及資本主義會改變,會造成市民信心動搖。他反問,是否願意接受社會主義。

到林鄭澄清後,劉皇發仍餘怒未息指出,若有關建議只屬「吹水」,林鄭不應向傳媒提及,因為公眾會認為政府已打算為丁權畫上句號,「出咗街就唔係吹水,出咗街就係製造恐慌。」平常人當然可以有個人意見,但政策科就當然有責任。劉皇發又反駁稱,在2029年劃線的末日建議,並非他們提出,「我哋點會拎石頭掟自己隻腳呀!」但他稍後又補充:「可能有人茶餘飯後提過都唔定。」

胡錦濤訪港暫時「停火」

不過據了解,鄉議局和政府背後已協議暫時「停火」,以免火頭繼續燃燒開去而一發不可收拾;因為國家主席胡錦濤將在7.1訪港,所以必須營造和諧氣氛。消息並指,鄉議局原定本月27日召開一次原居民申訴大會,但現時已決定押後,原因是不想為事件火上加油;而鄉議局亦與政府就丁權問題接觸,雙方已在商討中。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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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難求 建丁屋申請 積壓逾萬宗 7,733

丁屋問題錯綜複雜,癥結在於丁權無限而土地有限。由於難以找到足夠土地興建丁屋,現時積壓了逾萬宗申請未獲批建丁屋,估計涉及土地面積達220公頃,相當於兩個香港迪士尼樂園。

據發展局資料,自1972年小型屋宇政策開始至今年3月底,地政總署共批出37,227宗丁屋申請;處理中的丁屋申請共6,916宗,而正在輪候處理的丁屋申請共3,366宗,換言之合共有10,282宗丁屋申請積壓。

合適土地難求,過去5年,獲批建丁屋申請合共僅413宗,即平均每年只批80多宗,過去5年獲准建丁屋涉及土地面積為8.9公頃;以此推算,要處理積壓逾萬宗個案,需要約220公頃土地,相當於兩個香港迪士尼。

讓政府傷腦筋的是,現有大批合資格原居民尚未提出建丁屋申請,當中涉及人數,政府亦無法統計;有鄉議局成員粗略估計,尚未提出丁屋申請的合資格原居民逾8,000人。


丁屋申請數目
1972年至今批出的丁屋申請:37,227宗
正在處理中的丁屋申請:6,916宗
正在輪候處理的丁屋申請:3,366宗
估計積壓丁屋申請涉及土地面積:220公頃

註:數據截至今年3月底
資料來源:發展局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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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揚言阻林鄭當司長

篤定出任下屆政府政務司司長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日前拋出為新界丁屋丁權設限期的「個人意見」,引起新界鄉民極大反彈,多名新界鄉議局執委昨日在鄉議局執委會上批評林太的言論霸道,行為等同唐朝女皇帝武則天,認為她不適合出任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在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及副主席張學明等人勸阻下,新界廿七鄉代表決定押後原定於本月廿七日在政府總部舉行的申訴大會。有執委批評劉皇發的態度過分軟弱,將來或會再籌組申訴大會

劉皇發昨表示,林太的「終止丁權」論令人憤慨,承諾自己及鄉議局會全力捍衞原居民的傳統權益。他又引用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的言論,反駁林太指回歸五十年後可取消原居民丁權的建議,指香港回歸後政策包括五十年不變,五十年後更加沒必要改變。屏山鄉鄉委會主席曾樹和表示,鄉民和政府已沒有商量餘地,認為鄉議局應眾志成城,阻止林太出任政務司司長。

廿七鄉會押後申訴大會
候任特首梁振英將於七月二十日到訪新界鄉議局,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表明會趁機向他反映鄉民的訴求;他又強調,雖然鄉議局領導層今次成功禁制申訴大會,但廿七鄉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將來肯定有機會再次籌組抗爭行動。另外,發展局本月十五日致函鄉議局,答應成立諮詢工作小組,就僭建問題及僭建物申報計劃等與鄉議局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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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政策不可持續 政府須檢討提新政

政府公布的土地儲備詳情,突顯了兩個情,就是丁屋政策衍生土地使用的不合理性和不可持續性;另外,丁屋政策的不公平、不公義本質,在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之間製造矛盾,損害社會和諧。丁屋政策不能再拖下去,政府必須全面檢討,實施新政策,要「兩凍結」,即凍結增加丁屋土地和凍結丁權,使問題控制在一定範圍,讓市民看到原居民特權有終結之日。

變異為地產發展

丁屋已違政策原旨

發展局交代,閒置政府土地約有1300公頃可供興建住宅用途,其中鄉村式發展、即是丁屋用地佔七成,約有932公頃,一般住宅用地只有約391公頃。原居民人口約佔本港總人口一成,政府為他們籌謀的丁屋用地卻遠多於其他市民,差距之大,有虧待非原居民之嫌。

此外,391公頃一般住宅用地,有測量師以每間住宅600方呎計算,可興建約26萬個單位,以每年興建2萬個私宅、1.5萬個公屋和5000個居屋單位計算,可滿足6.5年需求,以此對照原居民所佔用932公頃土地,可供發展約14年,興建約60萬個單位,以平均一家三口計算,可使180萬人安居,房屋居住根本就沒有問題。不過,現在原居民佔用的932公頃土地,只能興建5萬至7萬間丁屋,以一家四口計算,居民不超過30萬人。原居民與非原居民使用土地效益差異之大,從中可見一斑,突顯了丁屋政策土地使用的不合理。

丁屋政策另一個荒謬之處是丁權無限。年滿18歲原居民男丁,一生一次可申請在新界建造一間丁屋,甚至連移居外地的原居民後代,即使從來不在本港居住,只要回港認祖歸宗,也有權申建丁屋。因此,只要政策不變,原居民繁衍不絕,理論上,有朝一日整個香港也不夠他們建丁屋。這種所謂原居民建屋權利,舉世皆無,香港面積只有1100平方公里,丁屋政策明顯不可能持續,回歸15年以來,歷任5名主理土地規劃的決策官員,都曾指出丁屋政策有問題和不可持續,都說要檢討,但是皆爛尾收場或未付諸實行,使問題愈積愈大,解決無期。

丁屋政策原為顧及原居民自住需要和改善居住環境,不過,現在已變異為地產發展項目,有人向原居民徵集丁權,集體發展,興建屋苑式住宅,然後高價放售,賺取豐厚利潤。這類變種丁屋,會否有原居民被哄騙,以低價售出權益,暫且不論,而丁屋政策面目全非,製造機會給發展商或地方勢力人物牟利,已經偏離政策原旨,單就這一點,政府就有檢討的必要。

政府制訂政策,必須顧及長遠影響,例如長者生活津貼,政府堅持申報資產,就是考慮到若毋須申報,日後財政將無法承擔。這是負責任的做法。然則,丁屋政策不可持續,若不改變,政府有責任交代就原居民的建屋欲求,本港可以承受到幾時?政府會怎麼辦?全港市民有權知道答案。現在,政府動用大量公帑開拓土地,增加土地儲備,若丁屋政策不改變,則開拓所得土地,部分必然由原居民分佔,出現全港市民出資維持原居民特權的情,相信很多人會不同意。

丁屋政策必須檢討和改變,已經顯而易見,在達至新政策之前,我們認為,政府不應該繼續放寬可建丁屋範圍。本來,可建丁屋土地,限於「認可鄉村範圍」,即是環繞642條認可鄉村周圍的300呎土地;其後,政府以《城市規劃條例》引入新界為由,把部分新界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丁屋興建範圍大大增加了。到去年3月底,根據地政總署估計,可供興建丁屋的「認可鄉村範圍」和「鄉村式發展」有4960公頃,經過多年發展,當時說可建丁屋土地估算還有1640公頃;本來,丁屋土地用完,政策就執行不下去,但是政府繼續為原居民「找地」,例如開放邊境禁區的2000公頃土地,政府只規劃約110公頃土地建屋,全數撥作原居民申建丁屋之用。所以,已知的可建丁屋範圍,並非地政總署所說的4960公頃,而是持續增加。

凍結丁權與用地

問題才有望解決

由丁屋政策發展看來,丁權無限和政府不斷為原居民籌謀土地,讓他們不合理地佔用珍貴的土地資源,是衍生問題的根源。我們認為檢討丁屋政策,必須兩凍結。

第一,必須停止增加可建丁屋土地,把問題凍結在一定範圍,才有望解決。

第二,必須「截龍」,凍結丁權在一定數量,不能無止境地增加。事實上,原居民子子孫孫,千秋萬代都可以享有建屋特權的做法,封建透頂,不應該延續下去。其中最應該廢除的是所謂海外丁權,這些原居民後代在外地出生,並不在港居住,他們卻享有建屋特權,佔用珍貴的土地資源,是很荒謬的事。

總之,丁屋政策所衍生問題,已經到了不能再拖的地步,梁振英政府應該開展檢討,提出新政策,解決這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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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無奈動不得 寸土必增談何易


房屋問題是本屆政府的施政主軸,特首梁振英日前在立法會闡述管治理念,承認市民當前面對的置業或居住問題亟待解決,要根本理順房屋問題,就要確保土地供應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分配。然而,沒有穩定和持續發展的土地拓展規劃,所謂長遠解決房屋問題,讓市民安居,促進樓市穩健發展的構想,只會流於空談。

據港府較早前公布,全港現有空置住宅用地一千三百公頃,其中約七成屬於鄉村式發展(即丁屋)用地,實際可供興建住宅的用地只有約三百九十一公頃。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撰文承認,在善用土地資源的大前提下,他認同有檢討小型屋宇政策的需要,但將九百多公頃鄉村式發展用地全數撥作一般住宅用地,涉及法律、環境、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需與不同持份者及公眾討論,並非短期內可以解決。他稱,港府已透過六項措施開拓約二千五百七十多公頃土地,大多集中在新界,為未來建立土地儲備。

上述幾組數字顯示,港府的土地政策存在三個問題。其一是現有土地供應比例資源錯配,丁屋用地多而一般住宅用地不足,倘若經別有用心者操弄,把議題政治化,可能掀起市區居民認為新界原居民享有土地特權的議論,激化對立情緒,怨氣或會轉化為不滿港府施政,不利管治;其二是一旦改變新界原居民享有的丁屋權益,勢必牽動持份者利益,引發重大爭議;其三是未來土地資源開闢集中在新界,證諸較早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諮詢被上綱上線,變成「割地賣港」的政治議題,充斥反對聲音,還有環保團體的保育訴求,人為關卡處處,拓地效率成疑。

現屆政府上任以來,從增加土地供應入手,帶動公、私營單位落成量,未來三至四年,除公屋單位,預計一手私人住宅單位供應將達六萬五千個,可望略為紓緩前朝政府土地政策錯誤導致樓市失衡的情況。不過,要根治市民居不易、置業難的問題,仍需持之以恒增加土地供應,向市民展示未來樓市將會穩定發展的前景。

問題是目前的土地拓展政策,令人看不到清晰的可持續發展方向,現有土地儲備受到用途限制,真正可供大型發展計劃的用地不多,雖然港府有增加土地供應調控樓市的決心,只是未來隨着有潛質土地買少見少,供應難免捉襟見肘,可能形成另一次土地供應斷層,影響穩定樓市的成效。至於拓展土地,建立長遠土地儲備的計劃,方向正確,但土地資源集中在新界東北為主的鄉郊地帶,早前的規劃諮詢引發不同持份者激烈抗爭,預示日後的拓展計劃不易落實,就算港府寸土必「增」,過程也可能曠日持久,最後取得的新土地,未必能配合長遠房屋規劃的時間表。

解決房屋問題的根本在穩定而持續的土地供應,但在當前事事政治化的社會氛圍之下,要糾正極具爭議性的新界原居民丁屋用地問題,以及發展新界東北,可謂阻力重重,說易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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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界居民丁屋權早已經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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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歸後曾多次提出檢討丁屋政策,但經歷了五任局長,每次都只是虛張聲勢,最後龜縮,15年來政府毫無對策,連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也要向新界原居民認衰。

徒勞無功

丁屋政策檢討多虎頭蛇尾

林鄭「末日論」遭圍攻

98年時任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梁寶榮宣佈檢討丁屋政策,更承諾翌年完成,但檢討結果一拖再拖;平機會在99年批評丁屋傳男不傳女的傳統性別歧視,要求修改,政府則以正檢討政策而敷衍了事。直到01年第二任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蕭炯柱透露花了三年終完成丁屋檢討報告,但從沒有向外發表。曾俊華同年接任該局局長,上任後表示檢討丁屋政策須進一步研究多個複雜而互有關連的問題,檢討結果也無疾而終。

審計署在02年調查發現不少原居民將丁屋轉售予非原居民,從中圖利。當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公開承諾,任內一次過解決丁屋問題,但兩年後他說未有時間處理。到06年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放寬丁屋不准高於三層的限制,或可興建20至30層高的丁屋,在沙田及元朗試驗,但胎死腹中。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批評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執法不力,15年來縱容丁屋僭建。今年6月,林鄭更發表「丁屋末日論」,提出終止新界丁屋政策,建議2029年後出生的新界原居民不再享有丁權,即時遭鄉議局圍攻,翌日更兩度公開澄清說法純屬「吹水」,並非政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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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房策智囊倡研多層丁屋


鄉事派支持 議員轟等同放生僭建


政府預留逾900公頃官地供原居民興建丁屋而備受質疑,在特首梁振英競選時任其房策智囊的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下稱長策會)委員鄔滿海昨提出,政府可研究放寬丁屋最高興建3層規定,容許建「多層式」丁屋,以地盡其用;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隨即表態支持檢討,並表示可一併研究把丁屋「加建」合法化。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丁屋僭建嚴重但仍未妥善執法,放寬丁屋限制的政策更不可接受,「等於縱容原居民無視僭建法例」。


發展局長陳茂波早前在本報撰文,表示有需要檢討丁屋政策,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出席商台《政經星期六》時表示,丁屋政策不是其範疇,但政府規劃土地時總會觸及舊有政策,檢討丁屋政策時必須考慮可持續性等因素,以符合持份者訴求。


鄔滿海﹕只建3層 用地效率低


身兼長策會成員的房協主席鄔滿海昨出席公開場合後,被問及檢討丁屋政策問題,他指出,現階段難以評估丁地應佔整體住宅地多少比例,但丁屋只能興建最高3層,用地效率較市區住宅用地低。鄔滿海說,「政府值得研究放寬丁屋最高3層的規定,如考慮興建多層式丁屋,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並釋放更多土地興建住宅。」


鄔滿海又指出,丁屋政策複雜及有其歷史背景,難以隨便說收回,認為任何方案都需要先與原居民商討,政府亦需考慮短、中、長期的土地來源,研究雙贏方案。


李華明倡「居屋」換丁權


另一長策會成員民主黨李華明建議,可出資興建類似居屋的高層住宅,供擁有丁權的原居民入住,從而收回丁權,以騰出土地興建公營或私人房屋。長策會成員蔡涯棉則指出,估計現時有資格申建丁屋的人數逾20萬,還未計算海外原居民。他認為,政府應先了解整體丁權需求,檢討所需土地,現階段不能以單一角度審視。


何君堯﹕一併研丁屋加建合法化


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昨出席「爭取丁屋僭建合法化」論壇後,表態支持檢討丁屋政策,但前提是不影響原居民權益。他認為丁屋設計上仍有空間地盡其用,例如一家人未使用的丁權,可合併興建較大丁屋。他續稱,丁屋僭建政策已過時,政府應一併研究把丁屋加建合法化,取消屋宇署的自願申報僭建計劃,讓原居民可向屋宇署申請批文後保留非嚴重僭建物。


李卓人﹕丁權設限不能迴避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政府檢討丁屋政策時,不能迴避為丁權設立限期的敏感議題,「如果政府不盡快截龍,有限地又點可以滿足無限丁權?」他說,政府早前明言要打擊丁屋僭建,但卻與放寬丁屋興建限制,存在矛盾,只會令原居民可無視僭建問題。


房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姚松炎認為,加高丁屋政策難以持續,「解決得一時,不能解決長遠,面對無限的丁權增長,(丁屋)可以加高到幾時?」他認為,問題癥結始終在於丁權何時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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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法﹕調整錯誤丁屋政策

善用寶貴土地資源


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強調要全力處理四大深層次問題,包括房屋、貧窮、人口老化及環境。房屋是問題的核心,高樓價和高租金加劇生活負擔,貧窮與老人問題日益嚴重。房屋問題的根源在於供不應求,同土地供應緊密相關。近幾年來,落成的房屋數量有限是樓價不斷攀升的主因。美國的量化寬鬆措施,低利率及外地買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增加土地供應是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關鍵。


有效使用土地資源是關鍵

香港有不少土地資源。問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土地資源,比如合理分配土地資源,發展密度和發展方式。禁區邊境開放了超過2000公頃土地,扣除綠化保育地帶,只有110公頃建屋地帶,但全數撥作「鄉村式發展」。這是否最好,可以討論。

發展局早前首次披露住宅地土儲共有1300公頃。當中391.5公頃的一般住宅土地,推算可建約26萬個單位,滿足6.5年社會需要。政府需要大力開拓土地供應,滿足未來需要。在住宅地土儲當中,用於「鄉村式發展」的土地有932.9公頃,多數用來發展丁屋地,比例高達七成。有測量師估計,這些土地最多可建造7萬幢丁屋。現時全港有3.6萬間丁屋,積壓待批丁屋申請一萬多宗。鄉議局估計享有丁權的原居民有20萬左右,對丁屋用地的需求非常巨大。問題是香港應該用七成住宅地土儲來起丁屋嗎?丁屋用地的需求有上限嗎?

丁屋政策

不可持續的錯誤的政策

香港政府於1972年12月實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規定年滿18歲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一生可申請一次於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最高三層,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的丁屋,毋須向政府繳付地價。目的是讓原居民獲得環境較佳的居所。從長期來看,這一丁屋政策是不可持續的,是錯誤的。

丁屋政策主要有三大問題。第一,「現時一般家庭只住500、600呎,但原居民一間丁屋已建2100呎(3層),是不公平現象」。第二,許多丁屋不是用來滿足原居民的住房需要。不少丁屋出租或出售給其他居民。這並非丁屋政策的目的。第三,原居民的丁屋需求沒有盡頭。政府沒有收回丁屋土地的機制。

按目前丁屋政策,每個男性香港原居民可起一間丁屋,丁屋可以出租。若落成5年內出售便要補地價,5年後便可任意出售,毋須補地價。但丁屋用地沒有回收機制,要不斷佔用新的土地起丁屋,丁屋用地將無限擴張。原居民老人去世後,其後代還會起新的丁屋,而不會滿足於原居民老人留下的舊丁屋。假設原居民一家三代,每一代只有一個男丁,一間丁屋可滿足一家六口住屋需要。政府只要批出一間丁屋土地就可滿足這家原居民永久的需要,丁屋土地需求將在有限和可控制的範圍內。但是在按目前丁屋政策下,如果以30歲成家立業為一代,政府每隔30年就要批出一間丁屋土地給這家原居民,60年要二間丁屋土地,300年要10間丁屋土地。而其中多間丁屋可能已經在市場上出售。

限制新丁屋只能自用

不能出租或出售

如果規定原居民老人去世後,丁屋土地要歸還政府,丁屋只能自用,不能出租或出售,上述問題就能徹底解決。有關限制政策可以從新批出的丁屋牌照開始,不影響現有原居民丁屋的利益。如果不採取這一政策,丁屋問題將無法解決,就是起高密度丁屋也無補於事。按目前丁屋政策,政府要批出一間2100呎的大屋給每個男性原居民。

丁屋政策是港英政府留下的一個不可能長期推行的政策,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一定要有勇氣調整錯誤的政策。丁屋問題解決之後,社會可以繼續討論土地發展密度和方式,確定多少土地以「鄉村式發展」(不一定也不需要全部用來起丁屋)、哪些土地以高密度發展、禁區邊境超過2000公頃的土地如何運用等等。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及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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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界居民丁屋權早已經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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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政策係時候了斷


■丁屋政策自1972年實行,如今引起的矛盾越來越多。

《竊聽風雲3》中令人印象最深的,不是陸氏兄弟的飛揚跋扈,或者竊聽者的先進科技,而是那一幕簽約出賣丁權的鏡頭。土豪口頭承諾30萬一個丁權,卻被一個識英文的年輕人發現合約上規定的是60萬一個。當他提出抗議,招致土豪的拳腳相加。此外,電影中呈現比維港煙花匯演更壯觀的場面,黃磊飾演的內地商人好奇:「香港不是不讓放煙花嗎?」而曾江飾演的一哥說:「這裏是新界。」視香港法律為無物,不禁令人欷歔——新界,果然自成王國。

英國政府1972年推出丁屋政策,本是權宜之計。新界是租借,不是割讓,精明的英國人不會在這裏為所欲為,但是也不可能放着大筆利益不去觸碰,所以就一點點改變新界。最早的動作是修建北上鐵路,令新界的經濟、政治中心從元朗逐漸東移到大埔。繼而,日軍侵佔香港期間,強推對農業的管控。香港光復後,英國政府沒有改回戰前狀態,而是承接了這一非常政策。從那以後,新界便告別了農業時代。再接下來,就是開發新市鎮,推出丁屋。

很多人說,新界人在丁屋政策中獲利。但仔細想想,新界人究竟還是失去的更多。拿到丁權,在規定的土地上可以修建丁屋,新界人同時卻讓出了世世代代的土地權力。向來戀土的新界人,於此政策面前,徹底被割斷了與土地的血脈聯繫——失去土地的新界人再也無所依託。1970年代起,隨着新市鎮的開發,大批新界人生計無着,不得不接受英政府推出的新政策——離開故土,前往馬來西亞等英聯邦國家打工。他們中的不少人,便成了異鄉人。

更為嚴重者,雖然理論上新界人的子子孫孫都享有丁權,但土地畢竟是有限的資源。今時今日去新界看看,更多80後、90後,正如電影中那些簽約出賣丁權的低下階層,面對的是根本無地起丁屋的局面。所謂丁權,等於空頭支票。但既然已經簽了丁屋政策,新界人就在這條不歸路上無法回頭。實際情況是,丁屋政策需要了斷這個議題,根本不是最近幾年才提出。

1980年代,北京方面就醞釀要了斷丁屋政策。當時鄉議局給出自己的研究報告,極力維護新界人的土地政策在九七之後不要改變,甚至要求恢復到英國人接收新界之前的樣子。例如在1984年7月的《1997年後香港九龍新界土地及房屋政策意見書》,明言「凡在界限街以北的新界集體官批之土地及房屋(及1898年前相傳至今者),應可免補地價,恢復原有之永久擁有及使用權」。鄉議局不斷強調要保持新界傳統,最重要一項即生死攸關的土地政策。但1972年才推出的丁屋政策,在「傳統」二字面前難免顯得可笑。中共如此重視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怎麼可能做出讓步?

事情的轉機,竟來自六四事件。六四發生後,香港的精英階層,如李鵬飛、鄧蓮如,第一時間前往倫敦,以道義理由向英國當局游說,最終促使港督衛奕迅於1990年公佈「居英權計劃」,提供5萬個家庭名額依照《1990年英國國籍(香港)法案》成為英國公民。不得不說,還是新界人當時有膽識,居然跑去跟北京談。如今去到新界各個鄉事委員會辦公地點,仔細看看,都不難發現中聯辦於1990年代在新界各地的友好痕迹。箇中聯繫,看官自己去想。

言歸正傳,《竊聽風雲3》是一齣很有膽識的作品。呈現出丁屋的「食物鏈」,是有風險的。正如電影告訴給觀眾的,切莫以為在丁屋政策之下,所有新界人都是獲益者。任何地方都有既得利益者,也有受迫害的人。尤其2008年以來樓價不斷攀升,令港島、九龍居民也越來越關注丁屋政策。眾目睽睽之下,誰在維護丁屋政策,誰又反對丁屋政策?誰掌握話語權,誰是沉默的大多數?丁屋政策係時候了斷。如何了斷?誰來了斷?世上從來沒有千秋萬代的政策,所以無論如何,面對它吧。

許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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