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大宅僭建這團火 梁振英須及早撲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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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文敏指官司完梁可談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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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今日下午派人到特首梁振英的山頂大宅,進行視察,跟進兩項僭建問題。
屋宇署今日下午派人到特首梁振英的山頂大宅,進行視察,跟進兩項僭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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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派人跟進梁宅僭建 (17:20)

屋宇署今日下午派人到特首梁振英的山頂大宅,進行視察,跟進兩項僭建問題。

屋宇署人員下午約3時20分,乘車抵達山頂貝璐道梁振英的大宅。他們分別視察兩間屋的情況。

高級屋宇測量師朱煒堯表示,他們今日跟進梁宅兩項違例建築工程,首項是4號屋庭園改建為客人洗手間;第二項是4號屋地下低層的部分樓面,被磚牆圍封。

他表示,他們完成評估後,將向傳媒發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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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屋宇署今天派人跟進梁宅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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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三催特首交代無回音 (14:37)

屋宇署針對特首梁振英大宅4號屋一幅和原批圖則不符的外牆,5個月以來三次發信催促解釋,都未獲回應。

屋宇署指出,今年6月26日,該署因應傳媒的報道,派員到梁振英的山頂貝璐道大宅4號屋的地下低層視察,發現原來的士多房的一幅外牆有部分與原來的批准圖則所顯示的位置不符。

該署於6月27日發信予業主及認可人士,要求提供該幅牆的構造及其建造目的的資料。該署其後曾3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有關資料。

直到昨天,該署再到大宅視察,4號屋地下低層士多房的外牆情況與6月26日的視察所得相若。該署人員已即時要求認可人士盡快安排打開該幅牆,以便進行進一步視察。

另外,昨天視察亦發現4號屋地下的露天庭院加建了頂蓋,空間被改為洗手間。由於這些改動及加建工程事先未獲屋宇署批准及同意而進行,屬違例建築工程,根據現行的執法政策,屬於「須優先取締」的類別。而視察當時,該搭建物有部分已被拆除,該署表示會繼續跟進。


屋宇署:要求梁宅開牆檢查
(12:42)

針對特首梁振英自行圍封大宅的僭建地庫,屋宇署稱,昨天檢視後已即時要求盡快打開該幅牆以便進一步視察。

屋宇署中午發稿回應傳媒查問表示,「根據昨日的視察所得,4號屋地下低層士多房的外牆情況與本署6月26日的視察所得相若。本署人員已即時要求認可人士盡快安排打開該幅牆,以便進行進一步視察。」

屋宇署又指出,今年6月26日,該署因應傳媒報道指4號屋的地下低層可能有「僭建工人房」,於是前往視察,並無發現「僭建工人房」或有其他僭建物。

該署人員在核對原來的批准圖則後,發現原來的士多房被更改為桑拿房及淋浴室。經評估後,確定這些改動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是豁免事先審批的工程。

此外,該署人員亦發現原來士多房的一幅外牆有部分與原來的批准圖則所顯示的位置不符,當時已對傳媒說明正繼續與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跟進處理。6月27日,該署發信予業主及認可人士,要求提供該幅牆的構造及其建造目的的資料。該署其後又曾3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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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屋宇署今天派人跟進梁宅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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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空心牆 屋署知情不報

6月稱梁宅「無發現」僭建物 昨始披露早察有異

特首梁振英的大宅僭建風波爆出新內情﹕原來在今年6月傳媒相繼揭發梁宅有僭建物時,曾有報道指梁宅在地下低層「僭建工人房」,但屋宇署當時白紙黑字公布,聲稱經巡查後「並無發現傳媒所報道的『僭建工人房』或有其他僭建物」,然而屋宇署昨天發布的最新聲明卻首度承認,在地下低層曾發現一幅與建築圖則不符的磚牆。

倘證巡查避重就輕 或涉妨礙司法

屋宇署兩次的公布前後矛盾,因為該署提到這幅「不符圖則」的磚牆,便是梁振英去年11月封掉僭建工人房時所建的,有測量師指出,單是這幅不符圖則的磚牆,本身已有僭建嫌疑。另有議員質疑,事件已由僭建演變成屋宇署涉嫌誤導公眾,倘若有人曾要求前線公務員巡查時避重就輕,問題更「升級」至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等嚴重罪行。

聲明前後不一 屋署未回應

就屋宇署的兩次公布的內容前後不一,引起「誤導公眾」等質疑,本報昨曾查詢屋宇署,但該署至截稿前尚未回覆。

今年6月21日及22日,先後揭發梁宅有兩項僭建物(見表)。6月22日,屋宇署巡查後公布共發現6項僭建物。6月26日,梁宅4號屋「僭建工人房」,屋宇署在兩天後的28日,公布經巡查後「並無發現傳媒所報道的『僭建工人房』或有其他僭建物」。

在選舉呈請的司法程序完結後,梁振英上周五發出聲明,自揭大宅共有10項僭建,比屋宇署查出的6項多了4 項,當中最具爭議的是,梁在去年10月發現地下低層僭建了一間200多方呎的房間,並於翌月用磚封掉。此點新進展惹起質疑,為何屋宇署多次巡查,都未有發現這個被磚封掉的僭建空間?

屋宇署昨天發出聲明表示,該署6月26日視察時,核對圖則後,發現地下低層有「一幅與建築圖則不符的磚牆」。但這幅「不符圖則的牆」,在5個月前的屋宇署公布中隻字未有提及,所謂的「僭建工人房」不再是子虛烏有,因為它就在這幅「不符圖則的牆」背後。

6月該報向屋宇署發出的兩份提問電郵,提問顯示該報知悉「僭建工人房」已被磚牆所封,並指「有其他人員勸止署方繼續跟進」,署方當時的回覆,重點就是上述的「並無發現傳媒所報道的『僭建工人房』或有其他僭建物」。

專家:「不符圖則」磚牆是僭建物

屋宇署在昨天發出的聲明中,罕有地提及是次調查梁宅僭建,主要根據「舉報」和「傳媒報道」,令人關注此論述是否為該幅「不符圖則的牆」未有及時披露作開脫,因為屋宇署首度披露梁宅僭建數目是6項,反證該署有能力主動發現「傳媒沒有報道」的僭建物。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表示,由於擅自改動外牆涉違反《建築物條例》,因此,屋宇署發現的「不符圖則的牆」應該是僭建物。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建造工程系主任陳子明亦認為,該幅未獲批准而改動的磚牆是僭建物。

涂謹申促特首署方赴立會解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炮轟屋宇署包庇特首,撒謊誤導公眾,若證實署方高層曾要求前線人員不要跟進,更涉妨礙司法公正,指控嚴重,特首和屋宇署有必要到立法會解釋。

此外,梁振英前晚解釋,去年11月自行封掉僭建地庫時,是他「第一次」處理僭建,傳媒昨翻查紀錄,早於2000年底,梁振英赤柱舊居曾被傳媒揭發僭建了一道密封走廊,事後屋宇署證實此為僭建物,梁隨後拆掉走廊。梁振英昨日並表示,正考慮是否前赴立法會,就其僭建問題回應議員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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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屋宇署今天派人跟進梁宅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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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大宅僭建這團火 梁振英須及早撲熄

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僭建事態,4號屋僭建地庫成為焦點,屋宇署人員第3度視察梁大宅後披露的一些情,使梁振英就僭建地庫的解釋,仍然未能使人相信和接受;另外,屋宇署披露署方處理4號屋僭建地庫的情,也有可議之處,箇中涉及知情不報和執法不力之嫌,會否有其他內情,給社會提供了一個聯想空間。我們認為梁振英就大宅僭建事態,應該及早召開記者會或到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等方式,全面坦誠交代和解釋,才可以使事件畫上句號。

屋署4問「問題外牆」

梁振英都未回應

梁振英上周五(11月23日)發表詳細聲明,交代大宅僭建情,在屋宇署已確認和公布的6處僭建以外,他委請專業人士按當年發展商獲批圖則,仔細檢查兩間屋的裏裏外外而發現的4處僭建,也主動一併公布,符合他以開誠布公處理事態的原則;但是他對4號屋僭建地庫的說法,則未能釋疑,而且使人對他的誠信打上問號。

4號屋僭建的地庫,梁振英於去年10月發現,11月以磚牆密封,他一直秘而不宣,聲明推託「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今年6月,有傳媒查詢有關僭建地庫的問題,他否認有此事,近日則說「我的認知是,當時已經處理(圍封)了,就是無僭建」;至於處理地庫前為何不向屋宇署申請,他說因為首次處理僭建,而且是小工程,不知道要申報,不過,所謂「首次處理」云云,卻被翻出約11年前他在赤柱的住所有僭建,要僱工拆卸。

梁振英對自己的說法,或許自我感覺良好,認為公會相信,但是這些說法與一般人的常理認知,有較大落差,某一程度更近乎反智,令人覺得梁振英是砌辭狡辯。從屋宇署處理4號屋僭建地庫的歷程,反映梁振英的取態有問題。

屋宇署披露,今年6月26日,屋宇署人員按傳媒報道到梁大宅視察,並未發現4號屋地庫有「僭建工人房」,但是「發現原來士多房的一幅外牆有部分與原來的批准圖則所顯示的位置不符」,這幅外牆,就是梁振英去年密封地庫的磚牆,屋宇署表示,6月27日,他們發信予業主(即是梁振英)及認可人士,要求提供該幅牆的構造及建造目的等資料,不過,其後再3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有關資料,梁振英方面都未回應。

梁振英即使認為「處理了就無僭建」,但是屋宇署查詢的用意,作為專業測量師,應該不會以無聊視之,但是梁振英就任特首5個月,卻未對屋宇署公權力的行使作出回應;若箇中有不當權力操作,使此事歷時5個月而沒有進展,性質就更加嚴重了。

屋宇署處理梁大宅僭建,特別是4號屋那幅問題磚牆,是否知情不報和執法不力,值得注意和討論。

屋署知情不報執法不力

不當權力操作所致?

先就知情不報而言,6月26日,屋宇署人員視察梁大宅4號屋,雖然沒有發現「僭建工人房」,但是發現了那幅問題磚牆,不過,到昨日之前,屋宇署從未向外界公布問題磚牆的事;6月28日,屋宇署給傳媒發放的新聞稿,也未提及這幅牆。至於屋宇署表示該署人員視察期間,主要是核證所舉報或傳媒報道的懷疑違例搭建物是否屬實,而不會隨便在其他私人地方視察云云,這個說法,即使以屋宇署處理梁大宅僭建物來檢驗,也未能自圓其說。

例如,屋宇署人員於6月21和22兩日,按傳媒的報道,先後派員到梁大宅視察,由於梁振英迅速拆卸玻璃棚,因此屋宇署人員只發現僭建的花棚。不過,屋宇署在總結這兩次視察時,表示除了傳媒報道的兩項僭建,該署人員還發現4處僭建,分別是車位上蓋、大閘、5號屋車位下的地庫和地下底層客房外的搭建物。若按屋宇署的所謂原則,則這兩次視察,該署人員只應視察玻璃棚和花棚,卻揭出其他4處僭建,難道該署人員違反程序原則,在梁大宅其他私人地方視察、活動?答案當然並非如此。然則,屋宇署人員視察時發現那幅與批准圖則位置不符的外牆,卻不向外披露,這就是知情不報,當局應該交代解釋,以免有存在不當權力操作聯想的空間。

除了這幅外牆,梁振英自揭的4處僭建,屋宇署人員視察時卻未有發現,說明視察馬虎大意,而梁振英與認可人士就問題外牆,以司法程序未完結為由,選擇5個月來不回應,未見屋宇署人員積極跟進,其執法不力,於此可見一斑。

近日,有個別行政會議成員,認為梁振英涉及的僭建其實好小事,但公眾看到好負面,社會無限擴大,又認為梁振英應該不知道家中有僭建,否則早已入圖則申請云云。這個論調,相信很多人不敢苟同,因為依法辦事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梁振英的僭建與平民百姓的僭建,處理上要一視同仁,若稍有傾斜,都不應該,也於法不合。

梁振英是本港最有權力的人,公對他有更高期望,迄今檢視梁振英處理大宅僭建,涉及誠信問題,必須搞清楚,否則,他的權力行使和領導都不會讓人放心。梁振英為應付僭建質疑,已經影響到施政,但是僭建事小,誠信事大,污點一日未清除,梁振英的信任度會打折扣,這是他應該盡早為事態畫上句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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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傍晚派人到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視察,4號屋地下室外牆已打開入口,內裏有30平方米空間,高約2米半。
屋宇署傍晚派人到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視察,4號屋地下室外牆已打開入口,內裏有30平方米空間,高約2米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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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大宅僭建地下室三百呎
(19:12)

屋宇署傍晚派人到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視察,4號屋地下室外牆已打開入口,內裏有30平方米空間,高約2米半。
屋宇署人員在視察後表示,他們發現外牆已打開了一個約像門口的入口,內裏有30平方米(約300平方呎)空間,高約2米半。他們會根據獲得的資料,作出分析,並聯絡業主委託的認可人士。

屋宇署長區載佳今日下午表示,6月22日,該署人員因應傳媒有關梁宅的報道而即日前往視察,但並未發現報道所指的「僭建工人房」,但發現地下士多房的一幅外牆與圖則不符,認為要跟進。6月27日已去信業主的專業人士,要求跟進。6月28日,回應傳媒查詢時,亦已指未發現僭建工人房,但會再跟進,並未說停止調查,顯示該署未受到上級壓力。

他解釋當日未向傳媒披露有關牆身的事,是因為一貫以來,該署都不會公布未完成調查的資料。而上周五(23日)業主自己發聲明提及該牆的事,屋宇署在本周一就立即再前往視察,和6月時情況相若,即時要求對方須打開牆進一步調查。

他又說,因為事件不涉及明顯危險,一貫做法都不會立即採取拆牆等行動。

梁振英較早時就僭建發表聲明,自揭該地下僭建空間,聲明指出,在2011年10月,4號屋地下低層的小睡房玻璃門損壞,經察看,發現位置有偏差,再核對該層其他部位,發現洗衣房、部分儲物室和工人房在他買入前已被擴建,擴建部分面積約200呎,他發現後不久即將玻璃門復位,擴建部分則於2011年11月拆除和以磚牆密封,至今沒有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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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發水 梁聲明再失實

上周稱「約二百呎」 屋署驗屋證323呎

屋宇署人員昨日終於打開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地下低層的「磚牆」,發現牆後有一個30平方米(約323方呎)的「僭建空間」,較梁振英上周五發表聲明中提及的「擴建部分面積約二百呎」大逾六成。有立法會議員質疑,這是梁振英繼今年6月回應《明報》有關「木花棚是上手業主留下」的失實聲明後,第二度涉嫌發表失實聲明。

有專家質疑,屋宇署檢查特首家中的可疑「磚牆」做法不科學,否則,只要簡單敲打牆身或者借助儀器檢驗(見另稿),一早已揭發此僭建空間。

屋宇署昨日下午4時許派員進入梁振英山頂大宅,逗留兩小時後,帶隊的高級屋宇測量師朱煒堯表示,在4號屋地下低層的「磚牆」打開了一個門口大小的入口,「發現後面有一個樓面空間,約30平方米(323平方呎),高約2.5米」。屋宇署人員量度出來的面積,比梁在上周五發表的聲明中所說的「擴建部分面積約二百呎」,大了超過六成。

泛民質疑誠信 建制促講清楚

本報翻查紀錄,與梁宅同屬裕熙園屋苑的樓價,去年12月中造出的最新成交呎價約6.4萬元,計及今年豪宅樓價累升20%、梁宅兩座洋房位置較佳,以及扣除「僭建空間」位於地下低層等因素,該323呎的僭建空間,市值超過1600萬元;若只計梁在聲明中漏報的123呎面積,少報空間的市值至少逾600萬元。

立法會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指梁振英上周五的聲明失實,加上一連串否認僭建、誤導公眾、在選戰中攻擊唐英年僭建等,梁的誠信存有極大問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表示,梁應出來講清楚,為何呎數上會有出入?「解鈴還須繫鈴人」。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說:「200呎和300多呎畢竟相差甚遠,我很奇怪為什麼梁振英會搞錯。」

屋署稱沒包庇 未答檢驗疑團

屋宇署今年6月回應傳媒查詢時稱,梁宅4號屋的地下低層,並沒有發現傳媒所指的「僭建工人房」(即上述所發現的僭建空間)。至上周五,梁振英自揭確有「僭建工人房」,屋宇署6月的講法備受質疑,並懷疑屋署有人包庇特首僭建(見表)。

屋宇署長區載佳昨午會同調查梁宅僭建的相關高層,突然會見部分電子傳媒「表達不滿」,但文字傳媒則均未獲通知。區載佳稱,連日來對署方的指控不是基於事實,包括包庇業主、受到高層壓力而停止調查,這對屋宇署人員非常不公,他要「嚴正聲明,絕無其事」。

不過,區載佳並無解釋,為何5個月前傳媒已經提問,並點明查詢屋宇署人員調查「磚牆」時究竟有沒有敲牆檢驗,以及有沒有動用儀器檢查,有關這些問題,屋宇署直至昨晚本報截稿時仍沒有回應。

僭建房或貼護土牆 恐成威脅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表示,梁宅的「僭建工人房」面積達300多方呎,「其建築結構很可能緊貼大宅後的護土牆,對其構成安全威脅」,他相信屋宇署會檢查,「因為一旦有差池,會導致護土牆泥土流失,甚至大崩塌」。蘇強調,山頂洋房建築,往往建基於一級級的護土牆上,其中一級崩塌,或會產生連鎖效應,影響梁宅上方或下方的其他洋房、馬路的安全。不過,屋宇署長區載佳昨表示,圍封「僭建工人房」的「磚牆」並無即時危險,故當時並無向外公布,但蘇耀坤則稱牆後的僭建空間才是結構上的危險部分。

梁振英12年前曾處理赤柱舊居僭建,日前則宣稱山頂大宅違規建築是自己「第一次」處理僭建,行政長官辦公室昨回應傳媒時表示,「第一次」是指「首次在不通知屋宇署情下」自行圍封僭建,並指梁搬離赤柱後,獲屋宇署通知物業有違規建築,因而委託認可人士處理及跟進,復修工程於2001年初完成;至於山頂大宅的僭建地庫問題,是去年10月居住期間發現,故與前者情不同,發現問題後已即時處理,但當時沒有向屋宇署申請或通報。

對於有報道指其赤柱物業曾有2000呎僭建地下密室,特首辦並無回應密室曾否存在、是否梁振英加建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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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聽不進逆耳的諫言

梁振英僭建風波已經約半年,醜聞不但沒有因為當事人的所謂交代而澄清,反而越演越烈。越來越多事實表明,事件不只涉及梁振英,有關部門上上下下都可能牽涉其中:包庇、不執法、不作為、隻眼開隻眼閉,總之策略就是拖,讓事情淡化,市民忘記,用派糖轉移視線,以為這樣就可以過骨。

梁振英自爆從未公開的二百呎(查實是三百二十二呎)僭建密室,並稱用磚牆圍封,處理了,僭建就不存在,又稱是第一次處理僭建,不知道要通知屋宇署(又查實已經不是第一次),振英式黑色幽默,頓時成為城中焦點。關鍵是,屋宇署調查過程中,是否知悉這個密室的存在?處理是否合乎程序與法律?有沒有因為梁振英的身份而不作為,甚至包庇?
最難辭其咎的是屋宇署署長區載佳。龜縮多時,終於現身,一臉無辜的說指控不實:屋宇署人員雖然發覺磚牆與圖則不符,顏色亦有異,一貫做法是要業主找認可人士確認,在未完成調查前,亦不會公佈,因此絕無隱瞞。

區署長的說法矛盾重重。屋宇署早在六月發現梁振英大宅的可疑磚牆,亦懷疑牆身後有僭建空間,到十一月梁振英自爆「消失的密室」已約半年,這段時間,屋宇署為何沒有主動要求打開牆身調查?區說因為沒有即時危險,一貫做法是等業主提供資料,再作調查,如果業主一世都不提供資料,就一世都不用調查了嗎?梁振英發表聲明後,屋宇署人員馬上到大宅要求打開磚牆檢查,這不更清楚顯示,過去五個月,屋宇署完全不作為,要等梁振英自爆,等同批准了,才敢行事?「包庇」兩個字,早已寫在區署長的自供狀上了。

特首選舉期間,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是區載佳的上司。林太說,屋宇署是處理僭建的唯一執法部門,除了署方,沒有人可以指指點點,即使連局方,也只是知悉有關情況。這話假得令人失笑。

特首選舉期間,唐英年被揭地宮僭建,灰頭土臉,成為敗選的最大關鍵。當時的林鄭局長,英明神武,走得很前,召開記者會再三強調會依法辦事,一視同仁,然後屋宇署人員在鏡頭前高調進入唐宅檢查,並即時向記者滙報有關發現,對唐英年的選情施以致命一擊。經此一役,梁振英成功當選,林鄭也榮升政務司司長,是否論功行賞,各位看官自行判斷。

對唐英年僭建的高調,對梁振英僭建的「忍手」,林鄭明顯是絕對的雙重標準,陳茂波接任發展局局長,自己也醜聞纏身,有沒有盡力處理老闆的僭建,香港人有目共睹。

一眾梁粉不顧觀瞻,力挺梁振英沒有誠信問題,醜態百出,中人欲嘔。稍說人話的是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他希望梁振英再就僭建事件作一次清晰確切的交代,特別是回應對他誠信的質疑,否則會打擊管治威信。權迷心竅的梁特首,聽得進逆耳的諫言嗎?

吳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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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大勢已去, 是市民行動的時候了

僭建事態的發展,使筆者預感到,梁振英的大勢已去!傳媒和市民只要再加把勁,極有機會把這個香港人的恥辱拔除。

儘管大部份傳媒已歸邊,但一星期來已看到傳媒的風向在變。之前,似乎只有一兩份報紙和一個電台在批梁,但這兩天幾乎沒有一個傳媒在挺梁了。有的傳媒較少報道有關事態的發展,很可能在觀察北京的風向,但不會再公開挺梁。連中共在香港的喉舌,也只是選擇性作不顯著的報道,社評對有關問題則迴避。其他報紙即使較少報道,但對梁已不再維護。曾經在選舉期間挺梁的大報,則大篇幅報道和評論僭建醜聞。兩個收費電視台,和商業電台,也都參與對梁醜聞的揭發與評論。這些變化,可能是出自傳媒良知,但更可能是看到大部份的民意趨向,傳媒始終不能過份逆民意操作。

政府官員,梁振英之下最高主管林鄭月娥,不再重複說梁的僭建問題不涉誠信,而是選擇迴避有關提問。眾高官中,目前唯一仍說梁不涉誠信的只有本身誠信備受質疑的陳茂波,而他也不敢多言,以免自己的誠信再度尋底。其他官員則一概採取沉默。行會成員大部份龜縮,身兼立法會議員並背負民意的李慧琼和葉劉淑儀表示,希望梁振英再到立法會為他的僭建問題作解釋。前天,行會召集人林煥光促請梁振英慎重考慮,向公眾清晰交代僭建始末,否則打擊政府管治威信。這算是既了解民意取向又仍然想挽救政府執政危機的高層聲音。只是讓人感到奇怪的是;他和李慧琼、葉劉的話,難道沒有機會在行會中說出來並討論嗎?

剩下的挺梁小丑,是羅范椒芬的僭建好平常、人人申請「屋宇署都批唔切」的怪話,張志剛說讓「事情有個了結」的想讓梁走出困境的不可能實現的願望,以及蔡涯棉與劉夢熊說梁不是「聖人」的奇談。這些為梁所作的辯解,其實都沒有否定梁有「錯」,不是說「聖人都有錯」嗎?聖人固也會有錯,但「過則勿憚改」,孔子的弟子子夏說「小人之過必也文」,文過飾非在孔聖眼中是「小人」。

近日公開說梁的誠信沒有問題的,只剩下行會成員、緊跟北京的鄭耀棠了。

北京的意向真那麼清楚嗎?很可能北京高層未及處理香港問題,也可能是北京還要看香港事態的發展。在沒有新的因素使北京改變之前,它一定是只抱住原有的立場「支持梁特首依法施政」也。

但由於中共在港喉舌、大部份親共人士都沒有再公開挺梁,即使想為梁開脫的講話也「就住就住」,因為梁醜聞已禍延整個政府。林鄭月娥在任發展局長和政務司司長期間,涉嫌讓屋宇署「放生」梁振英,使梁醜聞禍延林鄭,禍延屋宇署,甚而禍延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形象與士氣。

挺梁與護梁,又已禍延部份行會成員和建制派立會議員,因此,12日民主黨在立會提出對梁振英的不信任動議,雖在分組點票的機制下會被否決,但自由黨5票已表示會支持,加上謝偉俊,極有可能在總投票中超過半數。跟着下來會有社民連提出對特首的彈劾,這只要四分一議員聯合動議就可立案調查。當然彈劾案還需要三分二議員通過。但若兩個議案分別有過半數支持,香港的有效管治即現危機。

但這是梁的管治危機,不是香港的危機,相反是香港擺脫危機的轉機。現在是香港人行動的時候了。有網友在筆者周一的「絲絲世語」中留言說:不僅給梁幫腔的人在糟蹋香港,由於大多數港人容忍度太高,香港人(包括我在內)也有份糟蹋香港。今天論壇版楊繼昌的文章說,有甚麼樣的人民,就有甚麼樣的政府,為表示我們不是道德侏儒,我們必須表現出我們不能容忍一個最缺德的政府。香港人應乘着梁振英處於大勢已去未去之時,以當年反23條的氣勢,促使包括建制派在內的立會議員向兩個議案投下支持的一票。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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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梁大宅僭建這團火 梁振英須及早撲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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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適當時候再答僭建 (13:45)

身在海南三亞的特首梁振英表示,將在適當時候以適當方式集中解答有關其寓所僭建的餘下問題。

梁振英正在海南三亞出席泛珠三角論壇,他在會議結束後準備回港之前對傳媒說,自從上周刊登聲明解答有關其山頂物業的問題後,過去幾日再有新問題提出,他亦已書面回應了傳媒查問,而餘下的問題,他會在適當時候以適當方式集中解答大家。

他沒有回應會否應邀到立法會解釋,只說會盡快處理事件,並指他的專業人士會在周末過後與屋宇署跟進這事。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早表示,內會已去信要求梁振英到立法會解釋寓所僭建事件,但尚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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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梁大宅僭建這團火 梁振英須及早撲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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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邀梁振英立會解畫

梁﹕適當時候適當方式集中解答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證實,已透過內會主席梁君彥去信邀請梁振英到立法會,就其大宅僭建問題接受質詢,但梁尚未回覆,曾鈺成指梁出席與否屬個人決定。梁振英昨再被追問何時再交代僭建及屋宇署處理手法時,只說「會在適當時候用一個適當的方式再集中解答」,但不肯回應具體時間及方式。

梁振英僭建風波並未因他發表聲明而平息,反而屋宇署被揭發6月進入梁宅視察,曾發現不符圖則的牆壁,事後卻無公布;另外梁在聲明中指被封在牆後的工人房面積約200平方呎,屋宇署後來破牆入內量度,發現實為320平方呎,令外界質疑梁再涉隱瞞,屋宇署則被指涉嫌包庇。

梁振英昨日在海南出席泛珠三角論壇前,被大批記者在會場走廊追問他大宅的僭建,但他不肯回應,有記者高聲質問他「點解唔答僭建問題」,他亦沒有停步。

梁未答何謂「適當時候」

梁振英至論壇完結後主動走到記者區,指11月23日刊登聲明已澄清大家部分疑問,過去幾天亦書面回覆傳媒提出的新問題,「剩餘下來的問題我會在適當時候用一個適當的方式來再集中解答」。

在場記者隨即反問梁所指的「適當時間」是何時,梁無直接回應,只說「會盡快,有些問題我的專業人士會在這個周末之後與屋宇署繼續商談」,然後便轉身離開。

另一邊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內會主席梁君彥已去信要求梁振英到立法會接受質詢,梁尚未回覆,他是否到立法會亦是其個人決定。

曾鈺成又說,留意到有議員提出不信任議案、開專責小組調查和嘗試啟動彈劾程序,他作為立法會主席,會按議事程序去做。

10議員傾向支持啟動彈劾

社民連梁國雄正準備對梁振英提出彈劾動議,按《基本法》彈劾程序須立會三分之一議員、即18人聯署啟動。雖然各黨仍要討論字眼,但初步工黨、新民主同盟及人民力量都支持,傾向支持的議員已有10名。

民主黨和公民黨早前對彈劾有保留,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昨日立場軟化,重申公民黨希望在發展事務委員會推動用《權力及特權法》先調查,但說「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若日後證據確鑿和民情升至沸點,不排除考慮其他做法。

林鄭﹕公職人員「承擔」最重要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出席港台節目時,被問到特首為過去的行為說「似是而非」的話,會否嚇怕有志者加入政府,她回應說,並無感到有出現該情,但認為誠信是每個人待人處事的重要價值,必須秉持,「承擔」是每名公職人員最重要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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