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陰權不應在此時再替自已添煩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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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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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陰權不應在此時再替自已添煩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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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陰權不應在此時再替自已添煩添亂

曾陰權為了堵塞「五區辭職,變相公投」的「漏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日前宣布,今後如分區直選和超級區議會的立法會議員辭職,不進行補選,會由第二高得票的另一落選人補上。
這個舉措犯了選舉精神和原則錯誤。每一次選舉選民投票只代表當時選民意願,因選民會因被選舉人的言行表現而變化。事實上在選舉整個過程中,我們看到選民不同時段都有不同變化, 很多選民甚至把票投在投票箱前都或會改變主意轉投他人。所以很多選戰的賽前預測、民意調查都往往大热倒灶,[鹿死誰手]不到點票結朿都不知結果。把一次選舉結果變多次用途功能, 有點不倫不類。有議員辭職[變相公投], 在法例容許情況下, 是議員權利, 是個人動作,是否對錯或再否被選由選民説了算,曾陰權不能代表選民, 這是選舉基本概念精神。曾陰權為了五個議員不管三百多萬選民意願把整個選舉制度及精神改變, 暴露出曾陰權不遵重選舉法例, 動輒修改法例變成為我所用, 為我服務。

身為特首, 不論出何政令, 出手之前都應審時度勢, 深思熟慮方可出手。以往很多舉措及施政動作都演變成事件。例如: 上網學習支援計劃事件、僭建事件、濫用司法覆核情序事件、最低工資立法、燈泡事件、副局長、政治助理事件、醫療保險、銷售稅、關愛基金、財政頇算風波、停車熄匙立法、高樓價政策、[置安心]計劃、復建居屋問題、。。。。。例子實在太多了, 罄竹難書。
曾每一動作幾乎都引來社會強烈反彈, 鬧到滿城風雨, 被批評得體無原膚 。結果不是擱置、 收回、就是沒有明確交待或不了了之, 虛耗社會資源。

曾不斷犯同樣低級錯誤, 管冶出了很大危機 , 民望跌至新低接近危險線。曾往後一年多, 施政荆棘满途,舉步維艱。

曾陰權這次改補選條例所犯錯誤:

1. 不能為了節省金錢為理由。這理由站不住腳, 市民會反駁 : 派錢都派四百億,為民主選舉代價花區區一億多元值得。
2. 很多民生問題急需解決, 沒有急市民所急。改選舉例沒有迫切性, 因再次「五區辭職,變相公投」機會幾乎是零, 況且接近選舉年。
3.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宣佈又犯了低級錯誤。
4. 為何説為了堵塞「「五區辭職,變相公投」的「漏洞」? 官方不能這樣説。事實是補選。
5. 香港大方向正邁向直選, 改選舉例內容逆風逆水, 與民意背道而馳。
6. 最重要是沒計算市民反對指數。
除去其它反對的市民或選民, 光上次補選已經投票的58萬選民反對力量足夠巨大了, 怎去擺平58萬選民? 要考慮的是當時是[全世界] 反對聲中、打壓及威脅下還 堅持去投票的58萬[鐵票]選民。不容小覷這58萬選民, 他們背後還有58萬個家庭成員。

曾陰權這次不是堵塞[補選漏洞],而實際要堵塞58萬選民。這一役足使曾陰權又引發另一風波, 再次觸動北京。從這一件事可以解釋曾陰權管治為何施政頻頻失誤。

七月一日臨近, 在此時再製造風波, 有曲線鼓勵多些市民遊行之嫌。奉勸曾陰權還是找個下台階, 放棄修改補選條例算了。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2-6-2011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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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議員煽風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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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議員煽風點火
23-6-2011

政府為杜絕立法會議員利用辭職再搞變相公投,不惜用「零諮詢」策略,強行通過以替補機制取代補選,泛民議員在會上力爭就修例進行諮詢,可是建制派不但無視民意訴求,反而不斷煽風點火,一時批評泛民議員「撩交拗」、「不務正業」,一時又用泛民聲稱不會和建制派「同流合污」來大做文章,企圖將引致修例的政治責任,推卸給泛民議員。

指泛民「不務正業」
立法會審議替補機制委員會已開了多次會議,民意要求政府先進行諮詢的訴求相當明確,可是泛民議員在昨日會議上,多次要求政府撤回草案,再進行公眾諮詢,民建聯劉江華卻反過來要求委員會主席、同時身兼民建聯主席的譚耀宗,裁決泛民議員是否「撩交拗」,更指對方「不務正業」,隨後公民黨吳靄儀呼籲「支持選民」的議員離場,以免與政府同流合污時,提出以替補機制取締補選的始作俑者,專業會議梁美芬此時竟要求主席定義何謂「同流合污」。

譚耀宗及工聯會黃國健更加在會後,藉泛民離場大做文章,批評他們的行為不負責任,認為是次修例全因市民不滿公、社兩黨議員辭職再選。黃國健更質疑:「會議進度一直好好,唔明點解有人忽然搞場大龍鳳,唯一可以解釋係有個劇本要跟住做囉」。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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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就章立法 文件極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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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諷指:「政府真係粗疏核突到,只用手寫改咗啲文件內容就畀我哋。」
何秀蘭諷指:「政府真係粗疏核突到,只用手寫改咗啲文件內容就畀我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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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就章立法 文件極粗疏
2011年06月23日

「狼過 23條立法」的替補機制,拒絕進行公眾諮詢已經令公眾不滿,當局要求立法會小組一星期內匆匆完成立法更是其缺陷,一心只想霸王硬上弓,務求法案趕及下月立法會今屆會期最後一次大會表決的港府「不理好醜、只求就手」

23條有公開諮詢

政府上月 17日才正式公佈,日後立法會直選議員若因病、死亡或主動請辭,其出缺議席不會進行補選,只會改由最多票數落選名單的首名候選人自動補上,換言之選民從此沒有補選議員的權利,落敗的候選人竟然有翻生機會。

如此重大的政策改變,政府卻拒絕進行公眾諮詢,並要求草案審議小組一星期內完成審議,結果小組上周五召開首次會議後,本周一連五天加班,今明兩天審議時間更長達四及五小時,諷刺的卻是尚未完成審議條文工作,政府已向立法會申請豁免「預告期」,以便法案可在 7月 13日提交大會表決。

吳靄儀更批評,政府為求自圓其說,在文件中自創"unelected"一字,代表未能當選但可以成為替補的候選人,以示有關候選人有資格在立會議席出缺後自動頂上。
政府 02年 9月推出 23條立法建議,立法會也只能在翌年 6月車輪式開會審議,政府仍有公開諮詢,今次卻只安排一次立法會公聽會;為求匆匆通過法案,法案起草工作非常疏粗,前天向議員提交的文件便只用人手修改。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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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出聲明 扭轉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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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審議替補機制的泛民主派議員昨天退出審議小組,並呼籲市民 7.1上街,再次力抗惡法。
負責審議替補機制的泛民主派議員昨天退出審議小組,並呼籲市民 7.1上街,再次力抗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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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出聲明 扭轉形勢
2011年06月23日

特區政府企圖用快刀斬亂麻方式,強行在本立法年度通過以替補機制取代補選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據知政府的盤算是五區公投未獲主流民意支持,就算不搞諮詢強行闖關,民意未必會有很大反彈,但泛民中人則指出,大律師公會近日連出兩份聲明,指有關做法違憲,相信可扭轉形勢,令更多市民投向反對強行立法陣營。

讓市民認清政府陰謀

政府原本的如意算盤是,五區公投投票率較預期低,顯示主流民意並不支持議員用辭職搞公投,令政府認為有機可乘,可以借民意不認同公投,不搞諮詢強行趕於本立法年度通過修例,以免拖到下個立法年度表決,影響建制派在 2012年立會選舉選情,有泛民議員分析稱,「政府怕拖到出年立法會選舉前,建制派為咗選情,唔敢支持政府」。

不過政府卻算漏了近年在政治上已較低調的大律師公會,會連環出招反對修例。有泛民中人指出,早前公會狠批特首曾蔭權,指摘他有關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拖延基建言論,有干預司法獨立之嫌,已成功扭轉反對大橋司法覆核的民意走向,特首更為此要公開澄清,今次大律師公會再出手反對替補機制,相信有助爭取那些不支持五區公投的市民,認清楚政府背後的陰謀,「唔認同五區公投係一回事,政府用替補機制取代補選,剝奪選民選舉權又係另一回事,希望市民認清楚事實,企出嚟反對」。

立會出缺議席替補機制的違憲問題及漏洞

•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中確保港人可以自由選出民意代表的權利
•違反《基本法》中立法會議員要由選舉產生的規定
•目前選舉機制不能令選民選出替補候選人
•立法會選舉後會引發落選者提司法覆核,爭做替補候選人
•替補機制不適用於傳統功能組別,政策欠缺一致性

資料來源:大律師公會
Last edited by samuel on Fri Jun 24, 2011 10:32 am, edited 1 time in total.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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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強姦民意再閹割民權,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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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強姦民意再閹割民權,可恥!

為了表明反對政府修例廢除補選,為了表明反對官員及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時霸王硬上弓,漠視民意,泛民主派議員昨天在法案委員會中途全體離場抗議,並表明將全面杯葛往後的立法過程,與剝奪選民權利的惡法劃清界線。我們認為,泛民主派議員的離場及杯葛行動不但合理,不但有必要,更是在捍衞市民、選民的基本權利。真正辜負市民的是強姦民意,隨意剝奪市民補選權的特區政府及建制派議員。

說特區政府強姦民意絕對沒有言過其實。據負責硬推新法例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先生說,立法廢除補選機制是因為市民對去年的五區補選變相公投有強烈不滿,所以需要修改法例堵塞立法會選舉制度上的「漏洞」。實情是市民沒有踴躍參與補選投票只因為政府及建制派議員全面杯葛補選,不派人競逐,令選舉失去競爭性,令選民感到沒有逼切需要參與投票。換言之,去年五區補選變相公投反映的只是選民對缺乏競爭性的選舉沒有興趣參與而已,根本不是對補選制度有不滿,也不是對議員請辭後再參選有反感。林局長及特區政府卻硬要指鹿為馬,把投票率低說成是市民有強烈不滿,甚至以此作為修改法例的理由。這不是強姦民意又是甚麼呢?

更可恥的是,特區政府在強姦民意之餘還要借機剝奪選民、市民的選舉權利、公民權利。公平的補選是民主選舉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是選民重新授權予公職人員或議員的必要程序。透過補選,市民有機會向政府、參政者表達清晰的意願,包括要求政府修改某些政策或施政方針,包括警惕政黨、政團不要執迷不悟,從而強化政治體制自我調節的能力,避免民怨民憤累積。偏偏特區政府卻要剝奪市民參與補選的權利,卻要剝奪市民藉補選投票表達不滿的機會,還要硬指這是市民的要求。這等同說市民是在自己閹割自己,是在變相「自宮」,還有甚麼比這更無恥的呢?

自從提出廢除補選的修例建議後,大律師公會已兩度發表措詞強硬的公開聲明,指有關建議違反《基本法》第六十八條「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的規定,並且剝奪市民的選舉權。可惜特區政府對大律師公會這些權威性的法律意見置若罔聞,反而勾結建制派政黨及議員,不斷加快審議法案的速度,不斷想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盡快通過法案,造成既成事實。面對特區政府及建制派這種橫蠻無理、漠視市民權利及程序公義的立法方式,任何負責任的議員都只能說不,都必須跟它劃清界線,以免成為惡法的幫兇。

當然,杯葛惡法的審議過程不表示任由特區政府及建制派為所欲為。泛民主派議員雖無法在議會內阻撓惡法通過,卻可以在議會外發動市民用各種方式反對法案,以人民力量迫使政府及建制派改變態度,以人民力量保衞基本的公民權利。此外,泛民主派議員也該準備好在法院挑戰惡法,透過法院的違憲審查權推翻不符《基本法》的法例,保障市民參與補選的權利不受損害!

盧峯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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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背水一戰 令泛民再度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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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背水一戰 令泛民再度團結 /文﹕李先知

很久沒有看到泛民議員團結一致面對記者鏡頭的場面。自從政改方案一役,民主黨和公民黨形同陌路,社民連對民主黨更是喊打喊殺。昨天,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以及多名泛民獨立議員,放下了政改以來的歧見和心病,集體行動(退出一法案委員會),聯合會見記者解釋行動因由。是誰令泛民陣營的內部鴻溝消失、重現團結局面?答案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

林瑞麟正在努力完成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他在5月17日突然拋出一個立法會議員出缺替補機制,講明是為了杜絕「五區公投」,令議員無法通過辭職觸發補選,讓選民就辭職背後的政治議題投票。在沒有任何公眾諮詢下,他要求立法會在7月休會前完成三讀程序,讓新法例趕及在今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生效。

公民黨和社民連是贊成五區公投的,理所當然會反對林瑞麟的建議。民主黨是不支持五區公投的,但也覺得政府封殺補選不對,因為剝奪了選民藉投票表達意見的權利。而且,政府在設計替補機制上犯了嚴重錯誤,指海外民主國家有類似機制,但其實海外的例子是使用比例代表制選舉時,某一名單中當選的議員若出缺(可能是辭職,也可能是生病、死亡或下獄),便由大選時同一參選名單中的另一人接替,以維持議會內議席分配符合大選時選民給不同名單的票數比例。政制局將這安排扭曲了,建議由任何一張名單中餘票較高的人當選,這樣便可能造成公民黨議員出缺、由民建聯候選人補上的古怪結果。近日多名政治學者聯署,指出政府立論的謬誤,為泛民團結反對提案奠定理論基礎。

其實,就算在建制派議員之間,對政府提案也有保留,他們贊成用自動替補機制,阻止議員藉辭職引發補選,但如何自動替補?部分建制派議員雖認同由同一名單的人替補會較小爭議,但擔心明星級議員帶徒弟參選,當選後不久便辭職,讓愛徒頂替議席,扭曲選舉結果。較多建制派議員認為,如果出缺是自然因素所致,例如死亡,舉行補選是較適合的安排。政制局卻擔憂,若不同出缺原因有不同填補安排,司法覆核敗訴風險很大。建制派議員對此存疑,表示要找法律專家研究一下。

可是,按照政府的立法時間表,已經沒有時間讓建制派議員慢慢研究了,每當議員提出修訂建議,政制局就顯得很不耐煩,建制和泛民議員都看到,林局長已不準備作任何讓步,總之要在7月中把法案通過。建制派感到無奈,明知政府立法建議有缺陷,將來會引發問題,但杜絕五區公投相信是來自北京的最高指示,林瑞麟為此背水一戰,不支持他怕北京會怪罪。

泛民主派的感覺,就像回到了2003年初,集體向政府要求就23條立法用白紙草案正式諮詢公眾,遭政府以時間不足為由拒絕,泛民議員被迫走到街頭,發動民眾反對,結果出現了50萬人7.1上街的奇蹟。今天,泛民議員再度集體出走,以反對剝奪選舉權號召民眾在7.1上街。今年7.1遊行的人數會否因此顯著增加,還有待觀察,但可以肯定的是,泛民之間的鴻溝縮小了,團結合作再度變為可能,這對於今年底的區議會選舉和特首選委會選舉,以及明年的特首選舉和立法會改選,都有不容忽視的影響。林瑞麟就像變魔術一樣,治癒了泛民的政治分裂症。

文﹕李先知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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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遞補制立法 沒諮詢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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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遞補制立法 沒諮詢不完善

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承認,政府提出立法會直選議席有空缺時,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的安排,實屬「相當重大」的立法,按慣例應作公眾諮詢,現時的立法程序不夠完善。他又指出,一旦出現司法覆核,法院其中一個考慮是立法程序是否反映民意。

屬重大立法 是否違憲有得拗

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指出,由上次立法會選舉中最高票落敗者填補空缺,是剝奪了選民的選舉權利,違反了《基本法》第2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陳弘毅認為這事有爭議,將來有人司法覆核時,很難預計法官會如何判決。

但陳弘毅認為政府也有其理據,因為可以視遞補機制為改變選舉制度,而填補空缺的建議人士都是由選舉產生,未必是違反《基本法》。

陳弘毅相信,將來若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法院會考慮這一個選舉制度的改變,是否適合香港的情。他說﹕「法院一般不會用司法覆核去推翻選舉制度,除非明顯的不合理,沒有任何理性的依據去支持。」

問及這次未經任何公眾諮詢,就立法廢除立法會補選制度,是否在程序公義上不合理,陳弘毅表示,按政府慣例任何重大立法都會進行公眾諮詢,例如《基本法》第23條立法、政改方案等,而這次立法「可以認為是相當重大,因為涉及立法會議員產生方法,而且出缺可能性是存在的,且涉及廢除補選制度,涉及市民的選舉權和被選權」。

無諮詢或影響法官判決

陳弘毅表示,如果有公眾諮詢,可令到立法程序更完善和理想,「現在沒有公眾諮詢,是否立法有迫切性呢?我不太清楚政府的考慮」。他形容,若有司法覆核,法院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這個法例是否獲立法機構通過、是否反映社會上的民意。但他強調,由於《基本法》沒提及公眾諮詢程序,故公眾諮詢不會是法官判決很關鍵性的考慮。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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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機制扭曲選民意願 必須懸崖勒馬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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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機制扭曲選民意願 必須懸崖勒馬諮詢公眾

為杜絕再有立法會議員以辭職方式發動「變相公投」,政府提出「遞補機制」,立法會直選及超級議席議員在任何情下出缺(包括辭職、死亡、因醜聞下台),將不再安排補選,改由上次選舉落敗但得票最高的候選人自動遞補。政府這項建議有嚴重缺陷,其一,雖然市民普遍不支持去年的「變相公投」,但不代表市民支持廢除補選;其二,政府建議由最高票落敗者補上,勢將嚴重扭曲選民意願,削弱議會的民意基礎;其三,如此重大改動,政府一意孤行,拒絕諮詢民意,予人霸王硬上弓之感。在未能釋除公眾疑慮之前,遞補制不宜倉卒推行,政府應從長計議,作出修訂,諮詢公眾。

反對變相公投

不等於反對補選

5名議員去年透過辭職再選推動「變相公投」,事隔一年,政府上月宣布新建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明言,是由於5區總辭投票率創歷史新低,反映市民不接受議員隨便辭職,浪費公帑,故政府有需要填補有關漏洞。然而,政府的建議有多項嚴重缺陷。

政府指議員辭職再選浪費公帑,但政府不單杜絕「變相公投」,連議員因醜聞下台、病逝等引致議席出缺,也不可以舉行補選。為杜絕「變相公投」,政府連所有的補選都一併取消。

去年的「變相公投」投票率只有17%,的確不算成功,但選民不投票有各種可能理由,部分可能只是不支持個別候選人,並非反對「變相公投」的理念。即使這個17%的投票率真的可以被理解為不贊同「變相公投」,卻絕不可以理解為港人反對補選。

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過去曾兩次舉行補選,2000年程介南辭職,補選投票率有33%;2007年因馬力病逝後的補選,由於有葉劉淑儀與陳方安生的對壘,投票率高達52%,較2008年立法會選舉的全港投票率還要高。由此可見,在部分情下出現的補選,港人非常支持,政府不應一刀切取消所有補選。

更嚴重的是,政府提出的「最高票落敗者遞補制」,扭曲選民意願,十分不妥。

政府的建議是,一旦有議席出缺,將按上一次立法會選舉結果定出遞補人,人選是在選舉中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名單中,首名未當選候選人。以2008年新界西選舉為例,公民黨張超雄是落敗名單中得票最高的候選人,若在任期內有任何一名新界西議員在任內辭職,不論是來自建制派還是民主派,張超雄都會自動遞補成為議員。

只是,在投票日的選票比例,其實只反映選民在當時的意願,政治上「一天也太長」,選舉日過後,落敗議員的立場可能早已改變,由一個陣營轉投另一陣營,甚或被揭發涉及貪污腐敗以至性醜聞,若再按數年前的投票結果遞補,極可能被迫把一個早已被選民唾棄的人保送入議事廳。

由最高得票落敗名單候選人接任,由於接任者與離職者極可能來自不同政黨,選民的意願會被扭曲。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利用附表的情來說明問題:一個只有4席的選區,5張名單參選(每張名單2名候選人),名單得票為──A:27%,B:25%、C:25%、D:20%、E:3%,當選門檻是25%,結果是A、B、C、D名單各得一席。假設當選後名單A排名第一候選人,在任期內病逝,由於名單A餘額只有2%,名單E得票3%,故議席由名單E補上。

如是者,選舉結果將出現極為荒謬的現象,得票27%的名單A,最終一席也沒有,僅得3%選票的名單E卻贏得一席,佔議席的25%!(見表)由此可見,這制度勢將嚴重扭曲選民的意願,部分政黨的代表性不合比例地被放大了,削弱議會的代表性。

德國奉行「同名單遞補」

確保選票與議席比例不變

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就是得票某個百分比的政黨,應得大約相同百分比的議席,這原則在歐洲相當流行,但他們奉行的多是「同名單遞補」,例如,德國聯邦議會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德國選舉法例寫明,若有議員出缺,便由其名單中的下一名參選人補上,以確保選票與議席比例不變。港府如今的建議,實在是非驢非馬。

如此重要的選舉制度改革,如此具爭議的建議,政府只是透過立法會召開一次公聽會,讓過百團體在會上分別發言3分鐘,實在太,絕不恰當。雖然有不少人認為去年的「變相公投」浪費公帑,但也不會接受政府以此為理由而胡亂立法。政府應該懸崖勒馬,提交一個既能堵塞漏洞、又能維持選舉公平公正的遞補機制,然後諮詢公眾,爭取支持,才是正確的做法。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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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長開腔態度模糊 港府擬 7.1前讓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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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長開腔態度模糊 港府擬 7.1前讓步修訂

法律界怒吼:黃仁龍下台
2011年06月28日


繼大律師公會三度發表聲明炮轟替補機制違憲後,律師會最快今日會要求政府撤回草案,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更公開要求未有捍衞程序公義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辭職。四面受壓的黃仁龍昨天終開腔回應,但只重申已向當局提供法律意見,確保立法建議合憲,未有公開力撐政府。有議員認為政府應主動撤回草案。政府消息透露,正研究 7.1前作讓步修訂。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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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安排恐政治司法兩連敗 政府急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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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安排恐政治司法兩連敗 政府急轉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出的立法會出缺遞補安排,由得票餘額最高的落敗者補上,遭到香港大律師公會強烈質疑,指安排違反《基本法》,香港律師會據說也不贊同政府建議,認為同名單遞補才符合海外民主國家的慣常做法。政府內部研判,若原封不動通過法案,泛民陣營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也可能再度五區辭職觸發全港補選,逼市民就條例作政治表態。按目前形勢推斷,有可能出現司法、政治兩連敗,為免「撼頭埋牆」,需要來一次急轉彎。

心水清的建制中人指出,律政司長黃仁龍遲遲沒有就大律師公會的質疑站出來反駁,只透過林瑞麟的政制局發表書面立場,直到昨天才短暫現身,扼要重申了書面立場內容,言辭亦留有餘地,說會小心聆聽社會上進一步的不同意見,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信號,反映律政部門對原來建議的法律敗訴風險,是有充分研究的,對最後關頭作出一些必要的修訂,也是有心理準備的,所以沒有把話說得太死。

另一個重要信號,來自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他昨天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指出,如果遞補機制只適用於主動辭職的情,不適用於死亡或犯法被定罪等出缺情,並且規定先由同一名單的其他人按序遞補,相信便可以紓緩修例引發的社會矛盾,也會減輕日後被司法覆核時敗訴的風險。陳弘毅教授是《基本法》專家,也是深受北京敬重的法律學者,特區政府對他的忠告是不會掉以輕心的。

據了解內情的人士指出,政制局從一開始就知道建議是有法律風險的,但仍要冒險一試,看能否說服立法會內佔多數的建制派議員,因為若按照德國等民主國家的做法,由同一名單的人遞補,辭職的泛民議員只要與同一參選名單上的黨友商定,所有名單上的人都拒絕接位,不肯宣誓做議員,當局便被迫要安排補選,依然無法阻止泛民再次發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

因此,即使當局因為要規避法律風險,以及爭取建制派議員支持通過法案,被迫作出修訂,但為了達成堵截「五區公投」的初衷,還是要爭取在議員主動辭職、而同一參選名單又沒有人可遞補的情下,由其他名單上得票餘額最多的人遞補,以阻止在這種情下舉行補選。這樣做才能向中央有所交代。這一點據說是整個修例的「底線」,至於其他出缺情,例如死亡或犯罪,是否舉行補選,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可以彈性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政府讓步,修訂法案,又要趕及在7月中通過,最後期限是7月4日提出修訂,但七一遊行已迫在眉睫,讓步方案如能早於7月1日(本周五)出台,或許可以減少一些遊行人數,因此今天的行政會議將無可避免要就法案是否修訂作出終極審議和拍板。

李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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