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梁振英秘密收澳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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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同盟廉署舉報梁振英 (13:51)

新民主同盟到廉署舉報梁振英。

新民主同盟帶同有關梁振英收受澳洲公司400萬英鎊秘密酬金的新聞報道,到廉署舉報,要求徹查事件。

新民主同盟指出,儘管梁振英與UGL簽訂的合約,是在梁振英投票支持UGL收購戴德梁行及宣布有意辭去董事局成員之後發出,但收購事宜與梁振英的辭職時間相距不足一個月,因此有理由懷疑梁振英是在與UGL有協議之下支持UGL收購戴德梁行。新民主同盟社區主任李世鴻認為「梁振英在與UGL達成協議時未向董事局及管理人申報,屬於『枱底交易』,亦有機會出賣其他股東利益,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之嫌。」

李世鴻又說,梁振英作為特首,卻在任期內收取巨額報酬而一直不申報,或已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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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記者指摘威脅控告
特首辦:稱「似許仕仁案」指控嚴重


其中一名負責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款項報道的Fairfax Media記者John Garnaut,昨接受傳媒訪問,表示跟進該報道期間向特首辦求證過程艱巨,特首辦過程中「發出了甚為嚴厲的律師信,威脅若我們刊登任何東西,就要將我們告上法庭」,梁振英最後確認曾收錢;相對另一涉事公司UGL則樂於接受查詢。
特首辦發言人反駁說,梁振英一向尊重新聞自由,惟澳洲Fairfax Media記者在10月6日向特首辦發出的電郵,指記者認為協議與正審訊中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案類似,即梁利用其官職收取賄款,梁振英認為指控非常嚴重,必須嚴肅看待,才決定把該電郵交給律師處理。

稱周日收匿名者提供合約
John Garnaut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指他們在周日(5日)收到匿名人士提供的一份合約。他形容文件「從天而降(out of the blue)」,拒絕推測是誰提供文件。但他形容文件泄漏的時間「值得注意」,因為當時佔領行動踏入第8日,佔領者其中一個訴求是要求梁振英辭職。當日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等,都公開呼籲佔領示威者撤離。

John Garnaut說,向特首辦查詢時處處碰壁,但向梁振英提供款項的公司UGL,則相對樂於接受查詢,指UGL很快便有律師查證公司所有相關梁振英的資料,指UGL能較開放解釋此協議如何達成。

指UGL公司較樂於受查詢
根據澳洲傳媒theage.com.au資料,John Garnaut本身是Fairfax Media亞太版編緝,他在2002年加入澳洲傳媒Sydney Morning Herald,2007年起駐北京6年。另外,John Garnaut亦是著名經濟學家、澳洲前駐中國大使Ross Garnaut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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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與梁協議不損股東利益

針對有人質疑特首梁振英在他競選時與戴德梁行(DTZ)的買方UGL達成協議,UGL收購DTZ附屬的支付金額因而減少,或損害小股東利益,UGL昨發出聲明指出,此舉沒有對其他債權人及股東造成影響,因為無論UGL有否向梁付款,所有UGL收購DTZ所支付的金額,都只會流向DTZ的有抵押債權人,即蘇格蘭皇家銀行。

英國安永會計師樓亦向本報表示,DTZ賣掉業務後獲利9650萬英鎊用以還債,但DTZ欠蘇格蘭皇家銀行1.1億英鎊,故賣盤後所有收益會歸該銀行,其他聯合管理人相信有重大損失。

洽購UGL公司促提供更多資料
英國安永強調,UGL提出的收購價是最吸引出價,亦是唯一能競爭的。但澳洲傳媒Sydney Morning Herald昨引述消息指出,原打算在今年11月完成收購UGL的全球大型私人直接投資公司TPG Capital,正要求UGL提供更多當年與梁交易的資料,才考慮是否完成作價達10億英鎊的收購行動。

英國安永回應本報時亦確認早前回應澳洲傳媒的說法,重申不知UGL和梁協議細節,但指DTZ是「需要人才的生意(people business)」,故預料買家會尋求協議,留住公司關鍵人物。香港安永說,對事件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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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巨款緣由安排 梁振英應公開交代

梁振英擔任特首到去年底,身分同時是澳洲企業UGL的顧問,按協議列明要提供顧問和轉介人服務,到2013年12月分兩筆收取了400萬英鎊,此事經澳洲傳媒報道曝光。梁振英透過發表聲明方式解釋,不過,他為何沒有申報利益、事態是否涉及不當回佣、執行職務是否有利益衝突等疑團,未能消解。律政司已經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此事,梁振英可以案件正在調查為由,保持緘默,不過,由於事態涉及特首為商業機構工作,會否損害了香港利益,備受關注,梁振英應該毋須等候處理結果,採取主動公開交代,消除市民的疑慮。

梁振英特首任內
為企業當顧問收巨款
梁振英原是DTZ Holdings董事局成員,並擔任亞太區主席,2011年10月,DTZ出現周轉困難,加快賣盤程序;10月3日,梁振英辭任行政會議成員,準備參選特首;11月8日,DTZ董事包括梁振英投票選擇UGL為出售業務的首選競投者;11月27日,梁振英宣布參選特首。據UGL與梁振英在12月2日簽署的協議,UGL同意向梁振英支付400萬英鎊。

2012年3月25日,梁振英當選特首,7月1日,梁振英就任特首,12月及2013年12月,UGL分兩期支付400萬英鎊給梁振英。按《基本法》第47條規定,特首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根據已公開的資料,未見梁振英申報這筆收入及受薪為UGL履行協議的關係。
從上述時序,顯示梁振英在辭任行政會議成員、即是沒有公職期間,與UGL簽署協議,而他收齊UGL協議款項則在上任特首後約1年半,特首辦回應傳媒查詢時,解釋協議是在梁振英沒有公職的情况下簽署,故按規定毋須申報,云云。若按這個邏輯,所有人在擔任公職之前的利益關係,都毋須申報,這種情况不可能是利益申報制度的真義。况且,權力愈大,愈要受到制約,盡量杜絕以權謀私,梁振英與UGL的兩年協議,其中1年半是他已經成為特首的任內執行,若認為毋須申報,不能接受。

UGL承諾給予梁振英400萬英鎊,條件包括梁離職之後24個月內,不會撬走DTZ管理層、不會另組公司與UGL競爭,協議還訂明UGL可在合理情况下,要求梁振英不時以轉介者和顧問角色,宣傳UGL和DTZ。這些協議條款,若梁振英未當選特首,無人會追究是否涉及利益衝突,而簽署協議時,梁振英當選的機會確實較低,他與UGL簽署協議,起碼還有「會輸」的理由,不過,梁振英勝出特首選舉之後,若他認為與UGL簽署的協議無問題、收取這筆巨款無問題,這不僅是侮辱市民的智慧,對他的幹練形象也有很大反差。

梁振英當選特首之後,理應自覺不能涉及商業利益,不應為個別企業做顧問工作,此際若他主動向UGL說明,基於身分、角色與簽署協議時有根本轉變,不適宜再為UGL服務,提出取消協議,以梁振英當時貴為特首,不可能向DTZ挖角和另起爐灶,成為UGL的競爭對手,在正常情况下,看不到UGL不同意的理由,因為少了競爭隱憂,又可以省回400萬英鎊,正是何樂而不為。除非UGL志不在此,他們對梁振英的轉介和顧問服務有所期待,則是其他問題了。

指為亂港招數
難以使人信服
UGL的聲明說,在2011至2013年(即協議有效期間)乃至之後的時間,UGL並未要求梁振英做過任何工作,梁振英也沒有提出給UGL做任何工作。另外,特首辦在回應查詢時,也表示沒有向UGL提供過任何服務。這些正式聲明,沒有可以挑戰的理由,因為除非有新資料披露,否則不可能證明UGL與梁振英存在過什麼工作關係。不過,設若「梁振英無做過嘢」是實情,則UGL給梁振英的巨款是什麼性質、所為何事,是待解之謎。

有人猜測UGL給予梁振英的款項,是回佣,UGL在聲明表示,有關付款協議是在賣方(DTZ)完全知情下達成的,「賣方、蘇格蘭皇家銀行及他們的顧問,都清楚知道UGL打算與梁振英達成有關協議,而DTZ在推動和洽談支付梁振英的條款上,更扮演了重要角色」。不過,澳洲傳媒報道時任DTZ的主席Tim Melville Ross及後來的管理人安永,對梁振英與UGL的協議不知情。從聲明和報道看來,UGL和DTZ的說法不同,而此事涉及DTZ股東的利益,也事關梁振英的聲譽,他應該促使UGL和DTZ有一個清晰說法,釐清事態。

梁振英是特首,此事涉及款額巨大,關乎利益申報、特首任內做兼職、是否涉及收取不當回佣等質疑,事態性質嚴重但是並不複雜,梁振英只要肯面對傳媒,不難解釋清楚。若以刑事檢控專員處理為由,不回應質疑,則會使人認為梁振英借程序過橋,事態持續發酵,對他不會帶來好處。有人放言此乃外國勢力搞亂香港的招數,不會有多大市場,梁振英主動解釋釐清,才是應對此事的最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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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如出手調查 梁振英難逃

日前,澳洲傳媒報道特首梁振英收受澳洲公司UGL近五千萬港元,合約顯示梁振英在其特首任期之內,有機會在澳洲公司UGL要求底下,為其提供顧問服務。

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接受訪問表示感到驚訝,因為這不是憑空臆造,而是有合約列明,梁振英作為香港行政長官,竟然能同時成為一間公司的顧問。

郭榮鏗又認為,梁振英可能會面對法律問題。由於戴德梁行在三年前的年報列明梁振英完結與戴德梁行的關係後,沒有再收受任何利益,這說法與今次流出的文件顯然有矛盾,郭認為英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或刑事檢控機構都應就此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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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梁振英需澄清有否繳當地稅

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行政長官梁振英與UGL的協議不在香港簽訂,毋須在香港報稅,但有需要在簽訂協議的地方繳稅,否則會負上刑責。而戴德梁行的小股東亦有權向梁振英提出民事索償。

梁振英收取400萬英鎊是否要繳稅,熟識公司法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有關協議是在英國進行,確實未必需要在香港繳稅,但有需要繳付當地稅項,否則會負上刑責。他又認為,有關協議公開,梁振英有可能面對戴德梁行的小股東民事索償。

民主黨涂謹申亦質疑協議寫明梁振英在兩年內,有責任為UGL推廣業務及出任顧問,但他在當選特首後,並沒有取消合約。

不過,有建制派議員表示,不覺得當中存在利益衝突。又認為,這筆款項是UGL為了防止梁振英另起爐灶而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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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Z管理人安永 最大債權人RBS 不知梁收5,000萬
資深大律師:或涉受賄


特首梁振英秘密收取澳洲財團UGL的5,000萬元巨款,事件中兩大持份公司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和蘇格蘭皇家銀行再開腔,重申對梁振英與UGL的協議內容毫不知情;有廉署前人員認為梁振英收取非法回佣的證據越來越充份。醜聞主角梁振英就繼續龜縮不露面,連特首辦亦未有回覆查詢。


向梁提供巨款的UGL,前日發聲明指最大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RBS)是知悉公司有意與梁振英簽訂協議,但RBS前晚就表明,並無參與制訂協議的談判,對協議的條款和梁振英收取的金額均不知情。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亦發表聲明,重申作為管理人,安永並不知悉UGL與其他人士之間的協議詳情。


收購價扣除 損債權人利益
安永聲明又交代DTZ當年的賣盤過程,指出UGL當年以9,650萬英鎊(約12億港元)提出收購DTZ的業務,是最佳和唯一可行的買家建議,交易促成令DTZ得以繼續業務及保住全球4,700個職位。

UGL早前表明,梁振英收取的400萬鎊報酬在收購價中扣除,安永聲明就指收購價即使全數支付RBS,仍不足以清償1.1億鎊(約13.7億港元)的債務;又指其他債權人合共持有2,000萬鎊(約2.5億港元)債務,同樣不能以賣盤所得償還。

綜合連日回應,DTZ管理人安永、時任主席Tim Melville-Ross、和最大債權人RBS均對梁振英收取巨款表示不知悉;記者以電郵向DTZ當年的幾位董事查詢,但未獲回覆。

民主黨總幹事、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質疑,UGL指RBS知悉協議,是涉嫌「講大話」,掩飾與梁的枱底交易。梁在董事局投票支持賣盤予UGL後收取巨額報酬,UGL亦承認梁的報酬會從收購價中扣除,林認為梁收取非法回佣並出賣股東和債權人利益的證據越來越充份。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如管理人和債權人不知梁振英收取UGL酬金,安排並不合理。他指普通法地區對董事誠信責任(fiduciary duty)有嚴格要求,梁振英當時作為DTZ董事,根據案例必須經股東一致同意才可收酬金;他指梁取得酬金,全因他是DTZ董事,即受託人(fiduciary)的身份,法律上規定這筆錢須交還公司,亦有責任向管理人和股東披露其與UGL的合約,否則便違反誠信責任。

會計師質疑利益衝突促解釋
湯不同意有人指UGL和梁的安排屬「黃金握手」之類的常見離職安排,因「黃金握手」是由僱主向僱員提供,並非由買家秘密向賣方僱員提供;後者可能涉及行賄。正常做法是買賣雙方商討收購條件時,要求賣方確保某些員工不另起爐灶競爭或挖角,由賣方跟其僱員作安排。

梁振英日前聲稱簽約時已經表明有利益衝突時不會為UGL提供服務,以示自己上任後無為UGL工作。會計師蒲錦文反駁,梁振英作為擁有最大公權力的特首,理應另立合約,列明提供服務的安排在12年7月1日之前終止,甚至索性取消合約,「應解釋清楚,唔係『簽約之前未做特首』就咁一句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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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踢爆特首梁振英秘密收受澳洲財團5,000萬港元巨款。為阻止報道出街,梁曾向澳媒發律師信施壓。澳洲記者John Garnaut昨公開律師信內容,梁在信中警告報道涉及誹謗,會令公眾誤以為梁是「不道德、不誠實的人」,要求澳媒在時限內回覆保證不會刊登報道。惟澳媒無懼「恐嚇」,直接將報道刊登。
負責這宗調查報道的澳洲記者John Garnaut,昨向本港多間傳媒公開梁振英的律師信文本。

強調與許仕仁涉貪案不同
信中梁振英否認報道內的指控,更指如刊登報道,將令公眾對梁振英產生一系列錯覺,包括誤以為梁是「貪腐官員」、「不道德」、「不誠實」、「為了私利會作犧牲公眾利益的欺詐行為」及「不適合擔任公職」等,故已涉及誹謗;信中又特別提到,指梁的收款事件與許仕仁涉貪案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如Fairfax Media將報道刊登,梁振英將對該公司及負責記者採取法律行動。信中也限令澳媒要在一日後、即10月8日下午12時30分前回覆,保證不會刊登有關報道,惟澳媒不為所動,選擇在限期當日將報道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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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時:澳企UGL與港鐵有長期合約引疑問 (20:12)

《紐約時報》報道,根據合約UGL為港鐵120部列車提供維修服務。(紐約時報網頁截圖)《紐約時報》報道,根據合約UGL為港鐵120部列車提供維修服務。

美國《紐約時報》報道,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支付巨額報酬的澳洲企業UGL,與港鐵公司有長期合約,這些關係為特首梁振英惹來新的疑問。 (Those connections raise further questions about Hong Kong’s chief executive)

《紐約時報》一篇題為「澳企向香港領導人支付報酬出現新問題」(Australian Company’s Payments to Hong Kong Leader Raise New Questions)的報道稱,根據企業紀錄、公開聲明及港鐵發言人發言紀錄,由政府擁有大部分股份的港鐵公司與UGL有一份價值4190萬美元(約港幣3.25億元)的長期合約,合約表明,UGL將為港鐵120部列車提供維修服務。

報道引述港鐵發言人王美琪稱,自梁振英上台以來,公司未給予UGL任何新合約,港府亦無權干涉港鐵的合約安排,董事會成員在評估合約時不知道投標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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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滙豐主席料梁振英「被下台」

金融界大人物關注「雨傘運動」去向!滙豐銀行前主席艾爾敦(David Eldon)在個人網誌罕有地談香港政治,他估計特首梁振英涉貪5000萬一事,將觸動中央領導神經,隨時被炒,兼換林鄭上陣。

艾爾敦認為,國家主席習近平非常清楚顯示對貪污如何深惡痛絕,近日爆出CY貪污醜聞,「即使聞到陣除,又有甚麼更好辦法撤換一個不受歡迎的特首?」這個做法巧妙之處,是梁振英下台不是因為來自學生的壓力(如果因此而換走特首,做法也不正確)他更點名稱,短暫接任人很可能是較受歡迎的林鄭月娥。

究竟是撐佔中抑或是反佔中?艾爾敦則說,示威令中環的環境改善,學生對警方的高度容忍。他又說,17、18、19歲的學生會相信年逾33已經是好古老,但33年後,當這班學生正值50歲的黃金年代,屆時一國兩制已經完結,可能會轉為一國一制,就算你不喜歡,也是中國說了算,而且 China has a long memory for names and faces(暗示中央好可能秋後算帳)。

「如果學生真正關注的是就業機會、住屋、環保問題,我會較易理解他們的挫敗感,但今次是民主和自由 ... 日前的報道提醒我們,就算是英國議會制度,其候選人也經過篩選...」

他續認為,示威未必對香港長遠有利,而且該運動影響的士司機、小生意人等生計,最後他僅說學生有其觀點,但也是時候為其他同樣有權利為生活打拼的人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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