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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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港大校風波 / 冒犯言論風波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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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委會設學生會席位 前校委質疑「不承認地位」違例

香港大學昨日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現有校內角色。學生會或學生會評議會(評議會)職能包括委任同學成為「學生代表」,加入15個「大學管治委員會」,就福利、校園政策事宜與校方溝通。而《香港大學條例》規程更訂明紀律委員會的20人學生小組,要由學生會評議會委任。港大前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質疑校方單方面不承認學生會地位,是否有違《香港大學條例》,又關注校方是否一併不承認「大學管治委員會」學生會提名的代表。

指明紀委學生代表由評議會委任
港大設「大學管治委員會」,處理學生福利、學業支援等校政事宜,15個委員會設學生席位,須經學生會或學生會評議會提名,除了紀律委員會20席,亦包括膳食事務委員會(4席)、圖書館委員會(2席)。學生事務委員會、校園生活委員會、宿舍委員會,各有1席要由學生會會長或內務副會長任「必然委員」。學生會不被校方承認校內角色後,未知數十學生席位如何處理。

紀律委員會學生代表委任程序,載列於《香港大學條例》附表規程,指明紀律委員會的學生小組由20名學生組成,由學生會評議會按經界定的位次而委任,之後要由學生會會長將他們的姓名及位次,呈交教務長。

關注校方維持逾百屬會活動能力
至於學生會的資產,本身是學生會前中央幹事的李梓成說戶口由學生會管理,校方無法取用。他續說,一般而言,如支出不多於一定金額,學生會可自行批准撥款,否則須校方司庫批准,每年港大內部審計處會檢視學生會收支,學生會亦有另聘核數師。


李又說,以往學生會及130個屬會的學生活動,由學生會負責提供場地及資源,新生註冊日(Reg Day)亦由學生會及屬會等學生組織包辦,如校方不承認學生會地位,關注校方是否有能力維持正常學生活動。

律師稱DQ席位或受法律挑戰
律師莊耀洸稱,暫不確定校方做法有否違反《香港大學條例》,因不確定校方「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的意思,是否包括校方DQ(取消)紀律委員會學生小組成員的席位,或教務長拒讓評議會委任的學生代表出任紀律委員會,如果是,便有可能受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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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議案提「感激」或違法 黃宇逸:警或視煽動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周通過哀悼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引起多方抨擊,評議會其後撤回議案;特首林鄭月娥昨日稱,如警務處認為有跟進空間,她亦會同意由執法機關跟進。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該議案提及「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有可能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有大律師認為,以警方角度看,有可能視上述議案字眼為煽動別人做相類似的行為,故認為評議會成員被捕風險高。


湯:學生會已不獲承認 或不需取締
湯家驊接受查詢稱,評議會本身的議案提及「感激」梁健輝為港犧牲,他認為這有可能干犯國安法第27條,「進行恐怖行為是『為港犧牲』,大家可以想像有宣揚意味」。除了可能違反國安法,他認為也有可能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煽動他人使用暴力,加深民間不同群體的互相憎恨」。至於港大學生會是否有被取締的風險,他說港大已表明不承認該會,「是否需要取締,可能不需要,因為現實生活已經不存在」。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法律風險分三個層次:第一是被捕風險,警方若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第二是檢控風險,有合理的定罪機會;第三是定罪風險,而法庭標準是要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他認為,評議會最有可能「出事」的是提及感激梁為港犧牲,「以警方角度去看,這有可能觸犯某些罪行,可能煽動別人做相類似的行為」,故評議會成員的被捕風險高。至於檢控和定罪風險,他認為現階段無法估計,要視乎全盤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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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再去掃港大學生會!記協稱香港新聞自由徹底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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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評議會曾「感激」梁健輝犧牲 港大校委會禁涉事學生進入校園


前評議員:無聆訊、無辯解機會、違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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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決議,感激7.1 刺警案疑犯梁健輝,被港府猛烈炮轟後撤回決議並致歉,國安處一度到港大搜證,暫未作出拘捕。港大校委會今日發聲明,宣布所有參與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校委會稱,早前委任專責小組研究事件對大學的影響及相關風險管控措施。校務委員會今日接納專責小組的報告和建議。

專責小組考慮到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7月7 日的決議,其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並正受警方調查;而容許涉事的評議會成員繼續在校園內活動,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亦對校內人員甚至大學的聲譽產生不良影響。基於事態嚴重,必須即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校委會亦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對措施作適時修訂,並向校委會匯報。同時,大學亦需要檢視現行風險管理機制。

評:HKU是香港最高學府,李國章主席及校委會處理這事雜亂無章,其水平比普通公司都不如。既然可能觸犯法律並正受警方調查,為何不等調查結果或法庭判定後才採取行動?急什麼?如為要擦鞋或表忠,但做得太笨拙。急不及待去充當法官和執法者是太傲慢,而且更有越權和濫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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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學生會】港大評議會學生遭禁入校 張達明辭任校委 質疑校方不跟程序處分
20分鐘前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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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 7 日通過動議,「感激」 7.1 刺警案自戕身亡的疑兇梁健輝「為港犧牲」,引來多方批評後總辭,警方國安處事後曾進入港大搜證,暫未作拘捕。港大校委會昨日 (4 日)宣佈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評議會學生成員,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5 日)在商台節目表示,昨晚已辭去港大校委職務,但拒絕表明原因;他同時質疑校方未有跟從紀律研訊程序,對事件表示難過。

張達明稱,決定辭任有很多原因,希望把時間留給自己有能力做的事。主持追問下,張達明表明不直接回答,「有好多考慮,希望你明白」。他亦指自己正在休假中,故未有出席昨日的校委會緊急會議,當時曾要求取得會議文件以提供會前意見,惟最後「不得要領」,未能查看文件,所以他也是從媒體得悉校委決定。

張達明指,自己感到很難過,認為學生的確做得不對,但已迅速道歉,不解為何大學未有選擇培育學生有錯能改,而是「無端端」訴諸校委會作決定。他亦質疑校委會越權,因紀律研訊程序應是「有規有矩」,學生應有申辯的機會。

對於港大指學生在校園內可帶來法律風險,張達明直言,「我真係睇唔到法律風險喺邊」。他指,校方已跟學生會「割蓆」,加上以往學校內曾發生的案件也是個人行動,並不會為校方帶來法律風險。張達明指出,學生與學校有合約關係,校方需要履行合約條款的基本服務,不清楚可如何執行今次禁入校園的命令。

港大校委專責小組建議必須即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港大校委會上周二(27 日)委任專責小組研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事件,對大學的影響及相關風險管控措施。專責小組認為,評議會通過 7 月 7 日決議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並正受警方調查,容許涉事成員繼續在校園活動,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亦對校內人員甚至大學的聲譽產生不良影響。基於事態嚴重,小組建議必須即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校委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接納專責小組的報告和建議。決定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同時,校委會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對措施作適時修訂,並向校委會匯報。大學亦需要檢視現行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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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學生會】七名港大校董向校委會發公開信 要求撤回禁評議會學生入校園決定


七名香港大學校董,向校委會發公開信,批評校委會昨日(5日)公布,禁止在上月通過致謝梁健輝議案的評議會學生進入校園的決定,認為有關決定在法理上並不恰當,實質上等同向學生採取嚴厲紀律處分。七名聯署的校董包括趙潔儀、麥東榮、陳家健、陳紹斌、賴振鴻、陳和順、黎雋維。

他們在公開信指,校委會聲明提及學生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而警方正在調查當中;至今並沒有任何學生被檢控。《香港大學條例》規程列明,即使學生被法庭裁定觸犯罪行,個案亦應由紀律委員會按程序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

公開信指,校委會這項決定在法理上並不恰當;沒聽取學生的辯解而作出處分,有違公義原則;學生會已撤回決議、全面道歉,校方肆意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亦不符合大眾對大學秉承循循善誘的教育風範之期望。他們在公開信要求校委會撤回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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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校方與學生是何種關係?另外校方的職責應該培育和保護學生?還是打擊學生?
李國章主席和校委會連本身的角色都弄不清,是不夠班?你們也應向學生學習負起責任全體辭職。
李國章主席和校委會是屬於教育界還是執行法律界?警方執法也要經過調查搜證,還不確定是否犯法,李國章主席和校委會卻英明神武拍拍腦袋便可以定罪,違反校規和法律。
希望李國章主席和校委會為人師表處事不要這般魯莽,作為成年人辦事成熟點好嗎?

請校方明白,你們都屬於教育界,職責是培育學生,而不是把學生列為鬥爭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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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千港大畢業生聯署 促撤銷評議會處分
2021年8月7日週六 下午5:10·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月初「深切哀悼」一宗孤狼式恐怖襲擊案的疑兇,有關言論疑涉及違反國安法,校方日前宣布,禁止涉事學生進入港大校園範圍及使用港大設施和服務。有港大畢業生發起聯署,要求校委會撤銷處分,截至今(7日)早有超過一千人簽名。

聯署發起人指,校委會在越權的情況下剝奪學生學習權利,敦促校委會正視眾多畢業生提出的程序及公平性問題,立刻撤銷相關處分,又指校委會及校方,理應向所有港大成員及廣大公眾,充分解釋決策過程、撤回相關決定及道歉。

發起人又澄清,所有聯署人均以中文或英文全名,以及畢業學位和年份參與聯署,但基於私隱,容許聯署人選擇不在網上公布資料,但完整聯署名單副本將於下周一(9日)抄送校方及畢業生議會。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上月初通過動議,對一宗孤狼式恐怖襲擊案的疑兇表示「深切哀悼」。事後評議會已撤回議案,學生會幹事會辭職並向同學致歉;警方則曾到校園搜證。

評:早前有法官形容一個兇狠持雙刀的殺手高尚情操,殺手把一名女記者刺數刀致垂危,命若懸絲。這名被法官稱贊的「高尚情操」殺手比銅鑼灣刺傷警員刺客兇殘得多。典型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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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會長等 4 人被國安處拘捕 被指違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


【中午 12 時更新】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上午見記者交代案件,他指警方國安處今日拘捕 4 港大學生,指他們動議通過悼念七一刺警疑犯涉「宣揚恐怖主義」。消息指出,被捕四人包括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 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容頌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晧、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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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警今日(18 日)拘捕四名港大學生,消息指,四人將被起訴宣揚恐怖主義。香港大學校方表示,「案件正在調查中,我們不適宜評論。」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今日向同事發電郵指,會為學生提供支援,望社會給他們機會。他在電郵透露,其中一名被捕者是雙學位(政治與法學)三年級學生,深切關注所有學生福祉,會為涉事學生提供必需和合適的關懷與支援,讓他們從錯誤中學習,也希望香港社會可給他們一個從這宗令人遺憾事件中復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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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都有團體在在元朗西鐵站、終審法院等設置街站,聲稱 7.21 事件僅為「守護家園」。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18 日),就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一案見記者時,曾形容評議會美化暴力,涉違反國安法,記者問白衣人「守護家園」街站是否美化暴力?李桂華拒絕回應警方會否調查白衣人街站,「今日我講呢個題目,同呢個冇關係,我對案件都唔係掌握得好多,所以我唔補充。」
及後再有記者追問警方會否調查街站,質疑警方是否雙重標準。李桂華再次表示,不會就白衣人事件補充,又指出「我真係同呢個案件冇一個資訊,我唔方便代有關方面去作答。」傳媒聯絡隊警員更開咪表示,「提一提現場嘅傳媒,今日個記者簡報會,係針對較早前國家安全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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