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熄匙新法例擾民 立法者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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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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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停車熄匙新法例擾民 立法者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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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熄匙新法例擾民 立法者自私自利

停車熄匙新法例於十二月十五日正式生效, 新例規定司機停車後六十分鐘內,引擎運作不可超過三分鐘,違例會被罰款三百二十元。因應實際需要及在不同的情況下,《條例》設有特定的豁免,其中包括當酷熱天氣警告,以及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的時間直至該日午夜、車輛因交通情況而停定時、正有乘客上車或落車、因無法控制的機械故障而不能阻止汽車引擎空轉等。考慮到運作上的需要,《條例》對運輸業和特定車輛的某些情況,亦設有豁免。

立法精神要嚴謹

立法應當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根據客觀實際狀況,要以理性、嚴謹的態度進行立法工作,考慮立法現象背後產生社會影響,特別要重視立法的技術、方法,並有高立法的質素。香港立法會以往很多法例「出籠」後, 随即又要修改或「補鑊」己有前科。主要原因是保皇黨議員佔大多數, 他們沒有盡責真正用心去審核法例條例內容, 目的只是為政府提交給立法會的提案「保駕護航」。本來立法會有很多位資深大律師, 他們可以提供專業意見, 提出動議修改, 使法例製定更趨完善, 可惜他們屬少數派。記得余若微初當議員, 有一次由於看到建制派議員水平低劣, 自以為是, 由於她提出的專業意見又不被接納, 感到非常憤怒, 繼而離場抗議, 一邊離開一邊大喊: 「簡直是垃圾!」現在很少見余若微議員再如此憤怒了, 可能己經習慣了這班「垃圾」, 見怪不怪。

這條法例實不應立法

法例應要用法律語言很清晰地表達, 執行法例亦要一視同仁, 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沒有人可凌駕法律。一條法例竟然有這麼多豁免實屬奇趣, 並且很多灰色地帶, 應該是條惡法。例如, 的士司機說由於法例衹豁免頭兩部車不用停車熄匙,日後寧願少停在的士站等客, 這會使路面更擠塞, 行車耗能及排出廢氣比停車更多。有紅色小巴透過分拆多條車隊,意圖令更多排頭位小巴獲豁免。有司機坦言,夏天酷熱難當時,打算找站內人員佯裝乘客上車等待,便不用遵守熄匙規定,免被檢控。其中最大漏洞是新例規定司機停車後六十分鐘內,引擎運作不可超過三分鐘。所有的士小巴停車期間, 只要前後車輛留有空間, 每隔不超過三分鐘, 將車向前或後移動一下, 這樣便可避過或廢除了這法例。同樣情況,私家車司機也可在不超過三分鐘內, 將車移動一下。一條法例這麼多爭議, 亦很難讓執法人員去執法, 因可能會出現很多爭拗。

法例凸顯環保署及政府自私

很多學者質疑, 停車熄匙對環保幫助極微, 這條擾民法例只廹使司機不停車, 汽車排氣欲减不能反會增加。政府應從大處出發, 例如加快將大型貨車、的士及巴士轉換環保機器, 加速發展電動汽車等才能對環保有實際效果。筆者提議, 要即時對環保有一定效果, 可以實施下列立法。全港大厦、辦公大樓、(當然包括政府辦公室大樓、立法會大樓等) 上午九時才准開抽風系统和冷氣; 中午一時至二時休息時間要關掉空調电掣開關; 五時後亦關掉空調电掣。不是辦公時間熄機, 同停車熄匙意義一樣。為何要開定機來等你上班? 大熱天時, 熄匙後司機難項, 可以走出車外掙扎喘氣, 辦公室熄機, 絕對不可和狹窄及悶熱車廂比較, 舒服得多了, 况且你也可走出室外或打開窗户。全港大厦實施後, 其環保效果比停車熄匙效果好何止百倍。為了向全港市民証明環保署和政府不是做門面工夫, 不是盜取虛偽環保形象, 立此法前就應以身作則立即實施是項舉措,以做實事來服眾。 問題是環保署和政府官員願意這樣做嗎? 高官們不是整天喊公平公正嗎? 如果環保署及政府不肯這樣做, 以後立法就必須緊記: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陸海峰
18-12-2011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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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停車熄匙新法例擾民 立法者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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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熄匙零檢控 人亡政息一場空

由新入行到咬長糧,警察叔叔從未開過嘅槍,江湖兒女稱之為「善良的槍」。大家有冇諗過,原來香港都有一條從未用過嘅「善良的法」?

即係咁,環保署煞有介事推出停車熄匙法例,目的係改善空氣污染,停車之後如果超過三分鐘唔熄匙,任得車輛噴廢氣,執法人員就可以發告票。之但係奇怪現象出現咗,法例實施半年以來,執法人員從未發出過半張罰款通知書。既然係零檢控,你話嘞,停車熄匙法例係咪善良到人間罕見呢?

環保署官員話喎,執法之時必須近距離見到車匙插住並且啟動引擎先至開始計時,執法人員亦唔會刻意隱藏,以確認車輛有冇震動同排出廢氣,大多數司機見到咁嘅情況,都會合作熄匙,所以至今未有檢控個案。當局仲話,執法嘅主要目的係教育司機,希望改變駕駛者嘅行為態度,養成停車熄匙嘅習慣,唔係為咗懲罰。

講到好似好偉大咁,不過環保團體就唔認同嘞。長春社理事熊永達表示,停車熄匙根本難以執法:「真係唔明當初條例點解咁立,要個執法人員喺架車隔籬計時足三分鐘,正常司機都會即刻熄匙,仲難過捉人隨街吐口水。」熊永達建議政府研究可以遠距離得知車輛有否熄匙嘅儀器,配合錄影作為證據,執法人員先至能夠檢控違例司機。

計功夫茶話齋,呢條善良的法一早講咗冇鬼用o架啦,係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先至傻到阿茂整餅之嘛。推出半年零執法,好聽講句係善良,難聽講句就係廢柴。有法難執固然係形同虛設,若然執法非常之咁容易,動不動告到司機甩褲,又會變咗乜呢?擾民囉,到時就唔係善良的法o架喇,而係惡魔之法!

其實講到尾,改善空氣污染唔應該細眉細眼,必須大刀闊斧,否則只係一場遊戲一場空。譬如話,邱騰華應該好好管束電力公司吖嘛,畢竟燒煤發電係排放廢氣嘅超級大戶,試問停車熄匙幾多萬次先至夠填發電污染條數?至於內地工廠嘅污染問題,香港雖然冇權直接過問,不過都可以強烈反映吖,冇理由完全不設防,容許內地廢氣來港自由行啫,你估內地廢氣識得瘋狂消費刺激經濟咩!

無論如何點都好,距離七月一日政府換屆愈來愈近,夕陽政府人亡政息已成定局。功夫茶有一個願望,下任環境局局長必須交足功課,千祈唔好學似邱騰華咁一事無成。喂,一事無成四粒字唔係老屈o架,每年有一千人由於空氣污染而提早死亡,閻羅王開恩,先至冇發告票檢控「氣候逃犯」曾蔭權及邱騰華草菅人命咋!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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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停車熄匙新法例擾民 立法者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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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資助換柴油車

特首梁振英首份施政報告擲一百五十億元於環保工作,當中一百億元投入全面取締歐盟三期或之前的老舊商用柴油車,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港府將強制車主換車,規管日後商用柴油車車齡「死線」為十五年,「超齡車」不獲發牌,現存市面八萬八千部歐盟三期或之前的舊車在二○一九年前分階段絕迹香港。當局同時會「加碼」資助車主換車,按車齡劃分五級資助額,由新車車價一成至最高三成不等,車齡愈輕而換新車,車主所獲資助額愈高。當局表明會「綑綁式」先將停止續牌的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獲通過後才申請資助撥款,期望最快明年七月啟動新措施。

港府消息人士指,目前九成汽車排放來自商用柴油車,較污染是歐三期或之前的舊貨車、小巴、旅遊巴及保母車達八萬八千輛。當局於○七及一○年曾推出歐前至歐二期的自願資助換車計劃,但僅三成及一成多車主參加,成效不彰。

整體汽車粒子排放減八成

新建議將規管及鼓勵兼備,日後新登記商用柴油車設定十五年為退役期限,「超齡」不獲續牌,歐二及歐三期則可獲延至一七及一九年退役。當局預期,當歐三或之前的舊車全面淘汰後,整體汽車粒子排放可減八成,氮氧化物也可減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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