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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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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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檢討雨傘運動:
推動民主不能靠自發 須政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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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第二輪諮詢即將展開,新一輪爭普選運動亦隨之而來。因為參與佔領金鐘而被警方拘捕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認為,持續兩個月的雨傘運動有值得檢討的地方,認為沒有「大會」領導的行動方式,令運動難有效延續,希望有意延續運動的人士,明白推動民主不能單靠自發,必須有組織或政黨配合,「如果唔係(政治能量)好快會燃燒盡」。

余若薇於12月11日在金鐘佔領區被捕後約10天接受本報訪問,她指雨傘運動最成功的地方,是展示出新一代的獅子山精神,「見到普羅大眾,每個人都諗吓有乜方法,為個運動做多少少」,認為新獅子山精神與舊日港人只顧搵錢情況不同,不少港人都願意為堅守生活價值、為爭取社會公平公義作出犧牲。她批評,政府竟以青年向上流動、房屋,甚至辦青年舞會等作回應,完全與社會脫節,「呢個新獅子山精神,即係香港個個人都有份,要堅守香港一國兩制、生活意義、生活價值,不只係為食兩餐」。

須以道理爭取支持
雨傘運動令新一代覺醒政治的重要性,同時激發一大爭議,包括民主運動是應否有組織或團體領導,其間有市民甚至不滿學聯等主導運動,在金鐘佔領區拆大台。余若薇坦言,今次運動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是有佔領人士表明不信任政黨,認為政黨只是「抽水」,同時亦有人公開反對領導運動的學聯及學民思潮,但她認為,無人駕駛下的運動未必有成效,提醒各界在新一輪運動展開前反思:「冇大會、冇大台、冇糾察、冇組織,咁你個運動點持續?大家要諗吓呢個問題。」

除了應否有大台,雨傘運動亦冒起一批政治後起之秀,其中歌手何韻詩更表示考慮參選。2000年透過立法會港島補選開始踏足政壇的余若薇強調,若要延續雨傘運動,未來確實需要更多人為民主多行一步,因為爭取民主或反抗不公,必須靠人數,她舉例指:「每區假如都有(泛民)區議員做代表,咁已經差好遠。」

她稱非常支持關心社會的人從政,向下一階段爭取民主之路進發,更自動獻身,表明願為年輕人助選,但希望何韻詩及其他有意延續運動的人士,能夠明白推動民主不能單靠自發行動,「一定要有一個組織、一定要有個政黨,佢哋可以自組黨或者入黨,如果唔係好快燃燒盡」。她重申,往後的運動必須以道理爭取支持:「除咗等政府犯錯,你自己更唔可以犯錯,你一犯錯就會失民心,民意就會去咗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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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預言港明年進緊急狀態


佔領行動過後,政改第二輪諮詢明年初隨即啟動,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刊文指出,預計北京將堅持立場,但代價是激發港人再次上街,令特首梁振英的任期難熬(uncomfortable tenure),並預言香港明年或會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解放軍或會進駐市區。文章又聲稱,北京放寬內地人來港定居,勢令兩地關係更緊張。

行會成員憂中央收緊管治
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亦指出,部分港人本土意識抬頭,開始出現「少少獨(立)嘅意味」,擔心中央因此進一步收緊對港管治,令普選之路更難行,「始終香港唔係獨立國家,一定要從國家安全出發」。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接受電台訪問,繼續推銷其「綑綁式名單制」,以及市民「白票守尾門」方案,其中後者即若過半數選民投白票,選舉則宣布無效。他並建議一旦選舉無效,提名委員會可先選出任期兩、三年的臨時特首,做法類似當年的臨時立法會。他強調有關建議以個人身份提出,現階段無從評估會否得到中央或特區政府支持。

另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獲英國《泰晤士報》選為「年度青年」。而上月採訪佔旺期間涉嫌襲警被捕的《蘋果日報》一名攝影記者,昨到北角警署報到後拒絕保釋,最終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警方表明會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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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連儂牆粉筆畫花 被判暫入女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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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力量發揮巨大威力?警察心虛?所以需連同14名警察壯膽去拘捕一名14歲女童?
正義力量發揮巨大威力?警察心虛?所以需連同14名警察壯膽去拘捕一名14歲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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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4歲女童本月23日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警方昨日以女童父親無力照顧為由,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接管女童,聆訊延至下月再審;惟期間女童需暫住女童院三星期,父女分離,無法上學。女童代表律師批評警方製造白色恐怖,「個女仔有罪你可以charge(控告)佢,但家咁做,係嚇埋佢家人,對佢父母係一種侮辱」。

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女童當日被拘留17小時後,警方已表明會申請兒童保護令,昨日法庭開審。她引述警方在庭上指出當日女童畫花事宜,並解讀畫花有遍地開花意思;警方又提交女童的家庭背景,指其父無力照顧。女童父親則在庭上表示,很想帶女兒返家,並承諾會接送女兒上學,「去到邊跟到邊」。何珮芝指兒童保護令大多用於邊緣少年,如長期離家出走、吸毒或賣淫等,但據她了解,涉案女童學業成績尚好,作文也曾奪獎。

不過裁判官認為該父親沒能力照顧,女童暫需判入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下月19日再聆訊,等待社署提交報告。警方回應指,有關案件仍調查中,暫未落案起訴。至於為何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發言人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塗鴉少女獲准保釋離開兒童院 (18:15) 31-12-2014


早前代表在連儂牆畫花、被判入兒童院的14歲少女的律師何珮芝,向本報確認,該少女已獲准保釋離開兒童院。
另外,高等法院正處理少女的上訴申請,據知已接納申請。少女的代表律師,轉為資深大律師李柱銘。

警:申兒童保護令以青少年利益為依歸果 (18:01)

14歲女童在連儂牆畫花,被法官判入兒童院,警方表示,為女童申請兒童保護令的決定是以該兒童或青少年的最大利益為依歸,並無任何政治考慮。

警方回應表示,處理涉及兒童及青少年的案件,均會考慮該兒童或青少年的年齡、學業、健康、精神及家庭狀況,以及過去是否有被拘捕或刑事紀錄等,在確信該兒童或青少年屬於「需要受照顧或保護的兒童或少年」,會向法院申請兒童保護令。

警方重申,申請兒童保護令的決定是以兒童或青少年的最大利益為依歸,並無任何政治考慮。

評:警方此舉實在太難看,在全港和全世界面前醜態畢露。如果無政治考慮,那是小題大做。當日十四個警察拘捕一個十四歲小女童,女童當日被拘留17小時。這新聞讓世人贊嘆這個勇敢女童,更凸出香港警方的無能和欺凌弱小。

31-12-2014



畫牆14歲女免住院舍 准保釋在家宵禁
01-01-2015

警方本周一向少年法庭申請保護令,保護日前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涉嫌刑事毁壞的14歲女童,女童一度被拒保釋,裁判官下令把她送往兒童院。女童代表律師昨下午就保釋申請上訴,案件在高院展開緊急聆訊。法官最終批准女童保釋,但保釋期間須與父親同住在報稱地址及繼續學業,同時須遵守宵禁令,晚上10時至早上6時須留在家中,在父親、姊姊或社工陪同下才可外出。

法官稱,向裁判法院申請保護令是為了女童個人利益着想,而非一宗刑事案件。女童父親對判決表示:「開心!開心﹗」

學民聲援女童 逾5萬人聯署
女童被裁判官下令送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的消息傳出後,引起迴響。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昨發聲明,憂慮兒童行使和平表達自由之權利受打壓,香港社會工作者總會質疑警方濫用程序製造白色恐怖。學民思潮不滿裁判官判決,發起聯署聲援少女,至昨晚10時已有逾5萬人聯署。有市民昨日在兒童院門外用粉筆寫字及畫花,並有市民發起到添馬公園用粉筆寫字,以示支持女童。

裁判官周一指女童的父親沒能力照顧女童,決定在等候社署提交報告期間,把女童送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女童警司警誡期未完
消息指出,女童來自單親家庭,與聽障父親同住,一家申領綜援,父親有案底。女童曾因校內糾紛接受警司警誡兩年,警誡期至今未完。消息又指出,父女關係欠佳,女童過往多次離家,惟父親未有報警,形容其父「疏於管教」,申請保護令乃「無可避免」。據了解,女童於天水圍一中學就讀中三,有參加雙學發起的罷課,佔領期間亦有到佔領區,曾在參加旺角「鳩嗚團」期間被帶到警署。

警方發言人指出,警方申請兒童保護令是以對方最大利益為依歸,並無任何政治考慮。發言人重申,處理案件時會考慮該兒童或青少年的年齡、學業、健康、精神及家庭狀况,以及過去拘捕或刑事紀錄等。若對方需要照顧或受保護,警方會向法院申請兒童保護令。至於佔領行動期間,警方共拘捕多少未成年人士,以及是否全部均申請保護令,發言人表示暫未能供。

女童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大律師潘熙昨午決定申請上訴,案件於下午約5時30分由高院由湯寶臣法官閉庭審理。聆訊展開約半小時後,經雙方律師商討後認為可作公開聆訊。記者在庭上所見,女童沒出席聆訊,只有其父親及胞姊現身。法官稱,昨午收到女童代表律師的保釋申請,亦接到律政司的通知,表示不反對申請,故提早在昨傍晚開庭;女童雖趕不及出席,但法官認為可先處理其保釋申請。


張國柱:警濫用保護令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主席張國柱指出,申請保護令是為了把兒童從危險地方帶到安全地方,不代表兒童犯罪。張認為在「連儂牆」畫花的14歲女童被判入兒童院屬「政治施壓」,警方濫用有關命令,質疑警方申請保護令的原因。有外展社工亦指出,警方有權申請保護令,但過往較少直接申請保護令。

張國柱指出,一般程序下,兒童保護令均由警方、社署或教育局等政府部門向法庭申請,旨在保護被忽略、虐待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16歲以下兒童。裁判官在考慮是否接納有關申請期間,涉事兒童或會被判處入政府兒童院兩至三周,待社署的感化官就兒童所面對的困難及危險,以及其周遭的人物等作出調查,撰寫感化官報告;若裁判官考慮有關報告後,認為涉事兒童確實需要保護,則會正式判處入兒童院。

外展社工﹕過往要求申保護 警不理會
張國柱形容事件是政治施壓,指警方的保護令申請與條例中所指免受兒童受襲或權益受損害的依據完全不吻合,裁判官或因資料不完整,在「寧可殺錯,不可犯錯」的心態下暫判女童入兒童院。

外展社工倫智偉表示,過往警方較少直接申請保護令,「我們前線有很多個案,想叫他們申請(保護令),警方也不會理」。他舉例,過往警方巡查酒吧時,若發現未成年人士,「很多call父母來接便沒事,很少會直接申請保護令」。他說,警方一般會先把個案轉交社署評估跟進,今次直接申請禁制令,變相是強迫法庭把女童收押入兒童院。

2014年11月底,一名14歲少年在警方清理旺角路障時被捕,事後被申請兒童保護令,其父母反對有關申請,法庭將於本月12日處理其申請,其間控方不反對少年繼續由父母照顧。該少年向本報指出,除了參加7月2日的預演佔中,以及在旺角清場期間一共兩次被捕,過往未有其他被捕紀錄,與家人關係更是非常好。



粉筆少女獲准保釋
離開兒童院「唔向不公義低頭」

01-01-2015
高牆長出粉筆花,遍地盛放。在金鐘連儂牆塗鴉的14歲少女,遭警方申請兒童保護令,被判暫住兒童院,激起民憤。群眾除夕自發帶齊粉筆上街畫花「抗命」。高等法院入夜前批准少女保釋申請,少女晚上隨父親回家過新年。她向記者表明,不會向不公義低頭。


少女昨晚8時許由父親、姐姐和律師陪同下,乘坐七人車離開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她步出大門時說,在兒童院沒有被粗暴對待,「冇事,喺入面冇嘢嘅」,並指會在案件於1月19日再作聆訊時回應事件。在場聲援市民報以掌聲,讚她「好勇敢」。她回家後透過facebook向本報記者強調不會屈服,「咁早出返嚟,我好開心,總之多謝其他人支持。總之我唔想向不公義低頭」。

該名14歲少女去年12月23日涉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被警方以刑毀拘捕。警方本周一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少女被判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三周,待社署交報告後再次聆訊。消息前晚傳出後,群眾怒火一發不可收拾。數萬人參加學民思潮聲援少女的聯署,有人號召群眾昨晚帶備粉筆上街倒數。大批市民以連儂牆粉筆花圖案及相關報道通宵在facebook「洗版」,為少女打氣。有人寫道:「當這個社會要用粉筆來抵擋警棍,我會選擇站在粉筆那邊」。



國際組織:違兒童權利公約


14歲塗鴉少女被判入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令社會譁然。警方強調申請保護令無政治考慮。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指,剝奪兒童行動自由應屬最後手段,斥警方違反《國際兒童權利公約》。

昨詢問警方有何理據就上述案件申請保護令,並索取以往申請保護令的統計及分類,警方表示處理涉兒童及青少年的案件,均會考慮當事人年齡、學業、健康、精神及家庭狀況,以及過去是否有被捕或刑事紀錄等,如確信當事人屬法例所指「需要受照顧或保護的兒童或少年」,就會向法院申請兒童保護令,警方稱沒有備存有關統計數字。

剝奪自由屬最後手段
據了解少女有失蹤紀錄,但日子不長。有了解個案的外展社工指,警方較慣常的做法是會下令相關兒童先回家等待社工寫報告,或下令入住「家舍」,讓兒童可如常上學,很少會下令判入兒童及青少年院。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指,女童和平表達意見,粉筆塗鴉易於清洗,是否構成刑毀已有爭議;而警方更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她與家人分離,剝奪其行動自由,有違《兒童權利公約》多項條文。公約訂明,剝奪兒童行動自由應屬最後手段。



各界聲援送暖 粉筆少女:不再覺得孤單

一名14歲少女於去年12月23日涉在金鐘佔領區內的港版連儂牆上以粉筆畫花,被警方以刑毀拘捕,更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令少女被判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引起社會極大迴響,經過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向法院申請緊急保釋後,令少女終重獲自由趕及於除夕當日回到父親身邊。

今日她接受《蘋果》查詢時回覆,表示由被捕至今感受到社會的溫暖,但希望外界給予空間讓她與家人解決當前問題,並承諾會繼續努力讀書,不會辜負港人對她的支持及期望。

粉筆少女答謝信全文:

給關心我的各位哥哥姐姐:

您們好,我是粉筆少女。自被捕後,我一直得到不少人的關心及以不同的方法聲援,我實在很感動亦不再覺得孤單。

但始終我只有14歲,是一個普通的中三學生,忽然這麼多的事情發生了,我及家人實在應付不來。我得到李柱銘資深大律師的建議,希望在我19日返回兒童庭的這段期間,你們(尤其是記者哥哥及姐姐)可以给我們一點空間,我們一家只想安靜地携手面對,所以會謝絕一切訪問。在這兩個多星期,我只希望與家人維持更緊密的關係,並留在家中進行思考。

疼惜我的哥哥姐姐,希望你們會明白及體諒我。多謝你們的關心及鼓勵,我一定會繼續努力讀書,不會辜負大家對我的支持及期望。

粉筆少女謹上
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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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山再現「我要真普選」直幡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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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山頭再被人掛上「我要真普選」黃色直幡。

清晨6時許,有人在獅子山頂獅頭岩壁上掛上一幅黃色直幡,直幡繪上雨傘圖案及寫有「我要真普選」標語。警方早上7時許接獲報案,正派警員了解及聯絡相關部門跟進。

連同今次,獅子山已先後四度被人掛上「我要真普選」直幡,但每次都被消防員游繩而下拆去。去年10月23日,自稱「香港蜘蛛仔」的攀岩人士率先在獅子山頭掛上巨型直幡,引發多人爭相仿效,在本港多處山頂掛上黃色直幡,更揚言「拆一掛十」,顯示爭取真普選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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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被秋後算賬
O記預約拘捕50人


港府在遞交民情報告、啟動政改第二輪諮詢前夕,對雨傘運動抗命者展開第一波「預約拘捕」算賬行動。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探員昨致電佔領行動的組織者,邀約到警署助查,及表明會拘捕他們。首輪「預約名單」據知約有50人,學運領袖及泛民核心成員首當其衝,佔中三子亦上榜。即將接受第三度被捕的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聲言「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真普選抗爭絕不會因秋後算賬而休止。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早前稱會用三個月,將佔領行動的主導人物緝捕歸案。消息指昨日的第一波預約拘捕行動,目標名單接近50人,主要是刑事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搜集到足夠的錄影及其他證據,證明到曾在佔領運動中進行策劃、推動,例如曾不斷呼籲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

倘不應約 上門拉人
據了解,初步的目標名單,除了本報昨聯絡到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李卓人、學聯周永康、鍾耀華外,還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消息指,警方今是採取文明拘捕方法,先致電聯絡目標人物預約到警署,若他們不肯應約,就會上門拘捕。

警方昨天成功聯絡到最少14名佔領運動主要人物,大部份邀約於本月15至22日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部份警員更明言當事人屆時會被捕。除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及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外,全部都是學聯及泛民核心成員,包括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工黨主席李卓人、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等。O記探員向各人透露的控罪資料不一,包括召集、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非法集結,但未有透露具體涉案時間及地點。
學聯的周永康、岑敖暉、張秀賢及鍾耀華昨也接獲警方預約拘捕。早已在雨傘運動兩度被捕的周永康目前傾向應約,接受第三次被捕。他指外國政權對於為公義而行的抗命,通常自知理虧有所收斂,但他對港府為維護特權而政治檢控並不意外;在專制政府下爭取民主,抗爭者須有心理準備付上代價,才能頂住打壓,然而抗爭不會休止。

張秀賢:與有榮焉
學聯常委、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稱,是中大同學授權他作為參與雨傘運動的代表,「公民抗命的責任,中大學生會會長的責任,我亦是避無可避,退無可退……以此身份被捕,我與有榮焉」。上月初曾到警署自首的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稱,三子尚未接獲警方通知。若警方提出,他將應約到警署,但會保持緘默,「有乜嘢留番法庭講」。他目前心情平靜,「兩年來已經準備好」。他引述有調查指過百萬人參與雨傘運動,政府不能拘控所有人,即使只清算組織者,「百萬人都覺得關佢事,都會覺得政府唔公義」。

公民黨梁家傑呼籲一般市民勿做旁觀者各家自掃門前雪,應盡量用自己方式參與運動,「因為呢個係雨傘運動下一波延續」。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表示,泛民飯盒會成員或研究會否相約於同一時段到警署接受拘捕。據悉,警方昨天曾嘗試聯絡黎智英,並知悉黎不在港。佔領期間任糾察的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則說:「就算拉幾多次都好,都唔會打倒我哋參與運動嘅意志。」

警方稱會繼續不偏不倚,全面深入調查和搜證,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稱,因警方仍在調查,他們不便作詳細評論。他聲稱律政司會依一貫程序,在警方進行所有調查後,會將相關資料和證據交給律政司,律政司會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檢控守則》決定這個問題。

此外,社運人士招顯聰昨午在旺角警署就去年的多項拘控轉擔保時,有西區警署及紅磡警署警員在場「埋伏」,其中西區警署警員交給他一封信,指他去年在西灣河被疑自稱三合會成員恐嚇一事,不涉刑事;但紅磡警署則將他拘捕,指他涉參與去年平安夜快閃堵塞紅磡海底隧道入口,下月4日下午要返回紅磡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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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報告:依人大推普選 市民「同願」

港府於今日展開政改第二輪諮詢前夕,昨先公布向國務院提交的《民情報告》。港府早前預告民情報告無立場無結論,但在民情報告結語部分第一句便表明,「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讓香港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泛民主派稱,「共同願望」論是「強姦民意」,重申若中央堅持人大決定,2017落實普選,「留給他們共同願望便好」。

特首梁振英昨出席行政會議前預告,將於今天展開政改第二階段諮詢。被問到會否擔心佔領事件會再發生,梁說,過去兩三個月,「大家有一個很清楚的經驗」,若要在2017落實普選,一定要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決定,「不能夠做任何脅迫特區政府或者中央的事情」。

梁家傑:勿拉埋市民落水
泛民「飯盒會」召集人、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按人大8.31框架落實普選,僅是港府和中央的「共同願望」,指梁振英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不要拉埋香港市民落水」。梁家傑重申,23名泛民議員會否決任何受制於人大8.31決定的選舉方案。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及經民聯林健鋒則形容民情報告中立持平。政府消息人士反駁稱,實行普選是社會共識,就算是泛民也無否定人大及基本法的法律地位,認同普選要依基本法。

譚耀宗林健鋒:報告持平中立
這份全名為《近期香港社會及政治情况報告》的報告長158頁,昨在網上公布,當中主體報告18頁,記錄去年8月31日至12月15日發生的「重要事件」,其餘百多頁附件,以時序表交代其間發生的事件。另有逾千頁附錄,分兩部分刊載不同團體聲明及過往曾發表的民意調查。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今午將於立法會宣讀聲明,啟動政改第二階段諮詢,泛民議員將有抗議行動。

民主黨涂謹申稱,看來泛民否決政改已成定局,現時泛民應考慮如何凝聚市民的焦點,爭取否決方案重新啟動政改五部曲。他說,泛民應認真思考機制上可以如何做到;被問到會否發動「辭職公投」凝聚民意,涂謹申表示「不應排除」。

岑敖暉:158頁剪報是廢話
在佔領運動的第24日,港府於去年10月21日與學聯展開歷史性對話,官員於會上拋出4項建議,包括向國務院港澳辦提交民情報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昨回應稱,民情報告並無回應市民對真普選的訴求,他批評政府沒有正視問題,探討佔領運動成因,只是像剪報般羅列事件,形容報告「158頁的剪報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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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佔領已完 報告沒實際意義
鍾庭耀:報告小學生水平



對於《民情報告》沒有分析民意,只是採取「事件簿」方式,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稱,這是因為民情報告已沒有實際意義,只是「走程序」,對港府而言,不作總結或分析,可以避免麻煩及政治風波。他又說,如果是政府內部的民情分析報告,一定會對客觀及主觀政治狀况作分析,有更具體的總結。

國務院:人大決定效力不容置疑
民情報告不會影響中央政府對政改的決定,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昨日便稱,中央堅定支持香港依法推進民主發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符合香港實際情况,有利保持香港繁榮穩定,有利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發言人又指以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的方式表達訴求不可取。

發言人強調中央政府了解香港社會各界對政制發展等問題的看法和意見,而特首提交民情報告,是基於對《基本法》負有的責任,向中央政府報告香港情况,是適當的做法。

劉兆佳解釋,港府當初提出民情報告,是為了讓學聯有下台階結束佔領行動,但佔領行動已完結,民情報告已沒實際意義,「政府答應了不可以不做,結果變成程序上需要」。劉兆佳強調,中央政府制訂政改政策時不止考慮香港民情,亦考慮到國家利益和安全問題,甚至看得比香港民主訴求更重要。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認為,政府在撰寫民情報告時顯得力有不逮,報告只有小學生的水平,可讀性和分析性不足。

陳祖為:不能引起多方討論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稱,民情報告可以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如政府的報告般,全面涵蓋各種立場意見,另一種則是集中寫參與佔領主體人士的意見和訴求,現在不可以說報告沒有參考價值,但報告肯定未能引起多方討論。他又留意到,林鄭月娥在10月與學生對話時,曾提到人大8.31決定不是永遠適用,但民情報告沒有記錄這個立場,令他憂慮這立場會否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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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7年是港人選特首 不再是北京選特首 / 政府處理示威能力和警方執法不專業P45/「反佔中和佔中」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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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列佔領1500人調查名單
倘落實檢控拘捕 或翌日即上庭


警方近日陸續致電佔領行動組織者「預約拘捕」,據悉警方擬備首輪的拘捕名單共32人,包括佔中三子、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學聯7名核心人物、學民思潮4人、8名泛民立法會議員等。警方亦掌握近1500人調查名單,包括佔領行動中被捕的955人、7月2日預演佔中被捕的511人,以及其他曾有激烈行為但未被捕者,律政司一旦決定檢控或調查期間找到新證據,便會拘捕,被控者或於翌日立即上庭。

致電32組織者預約拘捕
警務處長曾偉雄早前指出,會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把佔領主導者緝捕歸案。本報獲悉,警方已大致聯絡首輪32名佔領組織者,部分人未聯絡上。最新昨日收到警方電話的包括學聯常委梁麗幗、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發言人黎汶洛、前發言人周庭、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何秀蘭、陳志全及本土派的大學教授陳雲等。警方回應指出,會繼續不偏不倚深入調查及蒐證。

據了解,該32人大部分涉2至3項罪名,只有少數如周庭、陳偉業、陳志全、黃毓民等參與程度較低,或涉較少罪名。綜合各人收到的電話通知,黃之鋒、岑敖暉、黎汶洛、邵家臻等被告知涉及「非法集結」,該罪名意指涉及暴力事件的集結,而非「未經批准集結」。據了解,黃之鋒在佔領首天衝入公民廣場、戴耀廷組織的集會、大部分在龍和道和彌敦道被捕者,均被視為涉暴力的「非法集結」。

「非法集結」涉暴力 判刑較重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未經批准的集結」屬《公安條例》17A條,屬和平示威,只是組織者未有按法律要求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般程度較輕,多罰錢了事,而召集及組織者,法庭量刑會較重,不排除會監禁;而「非法集結」屬《公安條例》18條,指有關示威涉及擾亂行為、引致人受傷及財物損失,程度較嚴重,有可能判處監禁。兩條法例最高刑罰均為5年。

據了解,警方在首輪拘捕組織者後,會落取口供,並辦理保釋,不會扣留48小時。當完成首輪32人拘捕,警方候律政司會就涉及預演佔中及佔領行動的近1500人諮詢法律意見,按事件如金鐘清場被捕、龍和道被捕、衝擊立法會被捕等分批再拘捕,並落取警誡供辭及正式落案起訴。部分佔領者,如學生、參與程度較低者,律政司或不作起訴,又或只作警告。

消息人士指出,早前「踢保」的被捕者或會再被捕,「佢哋成班唔擔保,以為無嘢,遲早都要執佢返嚟」。

黃之鋒:身負5罪無悔 周庭:好驚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說,自9月26日首次被捕至今身負5項罪名,無悔在街頭抗命,自覺每次付出都有價值,「在當權者壓制我們未來的時候,這年還要咬緊牙關,致力逆轉未來,我們沒有絲毫退讓空間」。學民思潮前發言人周庭稱,此刻心情「好驚」,接到警方電話的一刻還是會害怕。據悉,警方會於日內聯絡佔中三子,三子之一陳健民表示,3人暫未收到電話,已有被捕準備。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昨接受《蘋果日報》訪問稱,早前在外地得知警方曾聯絡他,會徵詢律師意見。

記者亞May:

港府和警方變相成為推動第二波雨傘運動召集人?

港府於今日展開政改第二輪諮詢,警方亦配合陸續致電佔領行動組織者「預約拘捕」,同時警方擬備首輪的拘捕名單共32人,包括佔中三子、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學聯7名核心人物、學民思潮4人、8名泛民立法會議員等。

很明顯,港府和警方的策略是要讓雨傘運動最前線的領導無暇或專注在政改第二輪諮詢期間組織第二波的雨傘運動。雨傘運動是和平非暴力的運動,很難構成「非法集結」或「煽動」罪,警方所能控告的都是較為輕微罪,也難有阻嚇效果。況且,爭取民主普選已經獲得世人認同,做得過猶不及或反會弄巧反拙。

港府和警方此時採取「預約拘捕」行動,不但效果不彰顯,反而會成為激化運動再起的導火線,喚起了各人重燃雨傘運動激情。

港府和警方或許變相成為推動第二波雨傘運動召集人。

07-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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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後拘捕次輪名單百人
林鄭:指警秋後算帳不公道


警方近日陸續致電佔領行動組織者「預約拘捕」,昨日尚未聯絡佔中三子。據悉,警方完成拘捕首輪32名佔領組織者後,再有餘百名組織者需要處理,包括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人。警方何時拘捕這批組織者、分多少輪拘捕,則未有定案。

陳日君何俊仁屬次輪
此外,昨日有逾50名被捕佔領者到警署集體「踢保」,簽署文件後暫獲警方無條件釋放。警方指相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保留檢控權利。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強調,警方對部分佔領者「預約拘捕」是依法辦事。她指佔領期間警方拘捕900多人,警方需按程序調查、蒐證以處理每宗違法個案,再交律政司處理,強調近日「預約拘捕」與政改諮詢無關。她又主動提及部分被捕者稱警方「秋後算帳」,認為有關說法奇怪,因有關人士過去曾說會接受法律上應有的後果,稱警方秋後算帳的說法並不公道,強調警方一視同仁、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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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即使政改方案不知為何通過 也會辭職公投 (15:45)

民主黨何俊仁召開記者會,宣布已向民主黨提出建議,讓他在投下否決政改的一票後,辭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觸發補選變相公投。

有記者問,假如政改方案最終獲通過,他是否仍會辭職。何俊仁表示自己並不相信政改方案可以通過,但指假如「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通過了「假普選」方案,他相信該方案大部分市民也不會贊成,因此更加要辭職公投。

有記者質疑民主黨作決定是未有充分聆聽其他政黨意見,質疑是民主黨的選舉部署,何俊仁則指距離辭職公投尚有數個月時間,泛民間仍須一起策劃如何跟進,並期望聽到大家的意見,也相信會得到大家支持。


曾鈺成稱不明何俊仁辭職原因 (16:48)
辭職公投只比2016年立會選舉早大半年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看不到民主黨議員何俊仁有何原因在表決後辭職引發「公投」。

曾鈺成稱,如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被否決,五部曲便會結束,時間上無可能在下一次行政長官選舉前重啟政改。

曾鈺成稱,市民會認為,無建設性效果的選舉是浪費公帑,如想表達政治訴求,最「正常」方法是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讓市民透過選票表態。如何俊仁在政改表決後辭職,今年9月也未必能安排補選,只比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提早大半年,質疑辭職「公投」的效用。

湯家驊:尊重何俊仁的看法 (17:05)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稱,今早聽到消息時,都有點錯愕,完全不知道當中的細節及背後的原因,今個星期已開了三個泛民的會議,其間從來沒有聽過辭職公投的提議。

對於民主黨做法是否有區選選舉的考慮,湯家驊稱,每個議員都有自己的決定,「我覺得其他議員都要尊重他的看法」,但若要影響整個泛民主派的動員或配合的問題,就認為需要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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